三人一鬼,炸翻43宗逆天奇案 第112章 丝袜杀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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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目惊心,对于接到报案,赶到现场的警察来说,只有这样的感觉。
案发地点是在国道边上的一栋民房。
死者名叫陈艳珍,家庭妇女,43岁,她被绳子绑着,心脏病发作死亡。
穿着的丝袜被脱下,仅限于此,没有侵犯的痕迹。
一张单人的老式沙发边上,放着一瓶喝了一半的可乐。
不远处倒着一张轮椅,她的女儿,19岁的陈蒙趴在地上,身上、后背插着一把水果刀。
水果刀并没有伤及要害,但是伤很重,陈蒙是活了下来,重度昏迷。
现场留下了几枚指纹、鞋印,行凶者为男性。
该如何形容这一宗凶案发生时的场景——
凶手进入此处,绑架了陈艳珍。
而后将坐在轮椅上、不能走路的陈蒙推倒在地,一把水果刀插在陈蒙后背上,陈蒙痛得大叫。
陈艳珍想救,不能救,她被绳子绑着。
而此时,凶手缓缓坐在沙发上,开了一瓶可乐,翘着腿,就这样观赏着自己犯下的罪行。
指纹、唾液留在了可乐罐上。
他看着陈艳珍因为巨大的悲痛而突发心脏病、心肌梗塞死亡。
而陈蒙在重伤中目睹着母亲的死去。
之后,凶手放下可乐,就这样离去。
待凶手走后,陈蒙爬到柜子前,拿到手机,最后一丝气力报了警。
为什么?凶手为什么要做这件事?
仇杀?
陈艳珍和陈蒙这对母女相依为命,陈蒙自小身体就不好,不久前还被查出了癌症,母亲陈艳珍终日照顾陈蒙。
为了方便去各地就医,陈艳珍租了这个在国道边上的民房。
陈艳珍没有朋友,前些年,她为女儿看病,能借的都借了,朋友早就躲得远远的。更别说仇人,这样一对社会背景简单的母女,哪里会有仇人?
那么凶手的目的是什么?
抢劫?不,现场没有任何钱财物品遗失。
陈蒙是见过凶手的,但是她只是在上救护车时说了一句,“一个...一个戴着头盔的...男快递员。”
“你看到他的样子了吗?”
“只...看到背影。”
也就是说,凶手是乔装成快递员,而让陈艳珍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开门、快速进屋行凶的。
他手上有刀,用刀威胁,绑住了陈艳珍。
之后他走到轮椅边,将陈蒙推下轮椅,举起刀,插在身体本就柔弱的陈蒙背上。
然后,他去冰箱找东西喝,拿了一罐可乐。
坐在沙发上,摘下头套,他确定此时陈蒙是在他的后方,看不见脸。
但是陈艳珍应该是看见了,凶手就这样默默凝视着陈艳珍....一直到她心脏病突发死去。
如今陈蒙重伤昏迷,在医院的抢救室。
事发后,警察在国道边上找了一圈,国道边是菜地、还有高高低低的树,查了一圈,均无所获。
那附近只有几个探头,事发时在黑夜。
根本没有拍到凶手是怎样出现、怎样离开的。
这宗案件随着公示而引发网络舆论,“冷血狂徒”“可乐杀手”的字眼出现在各个网络报道的标题上。
重案组高度重视,出动40人,成立专案小组。
而在第一轮的讨论会上,当一名警察看完这宗案件详细的资料后,忽然说了一句,“这宗案件的手法,好像很熟悉,我好像有印象,10年前,和10年前的那几宗案件很像,莫非,丝袜杀手又作案了?”
.
会议结束,好几个助理警员进进出出档案室。
将一堆堆陈年旧案的资料送到了许文山的办公室。
办公室内还有一名女子,正在翻看着过往的卷宗,姚若岚。
由于这宗案件的恶劣性严重,重案组总警司指派诡案组的姚若岚前来帮忙。
总警司下了铁命令,“不惜任何代价,最短时间内,一定要擒住真凶。”
在经过十几个小时的查阅资料后,二人得出推论:
这宗案件的凶手,就是10年、至少犯下4宗凶杀案的丝袜杀手。
而推述“丝袜杀手”犯下的第一宗案件,还要从1990年的一月说起。
案发地点是在国道边上的一栋民房。
死者名叫陈艳珍,家庭妇女,43岁,她被绳子绑着,心脏病发作死亡。
穿着的丝袜被脱下,仅限于此,没有侵犯的痕迹。
一张单人的老式沙发边上,放着一瓶喝了一半的可乐。
不远处倒着一张轮椅,她的女儿,19岁的陈蒙趴在地上,身上、后背插着一把水果刀。
水果刀并没有伤及要害,但是伤很重,陈蒙是活了下来,重度昏迷。
现场留下了几枚指纹、鞋印,行凶者为男性。
该如何形容这一宗凶案发生时的场景——
凶手进入此处,绑架了陈艳珍。
而后将坐在轮椅上、不能走路的陈蒙推倒在地,一把水果刀插在陈蒙后背上,陈蒙痛得大叫。
陈艳珍想救,不能救,她被绳子绑着。
而此时,凶手缓缓坐在沙发上,开了一瓶可乐,翘着腿,就这样观赏着自己犯下的罪行。
指纹、唾液留在了可乐罐上。
他看着陈艳珍因为巨大的悲痛而突发心脏病、心肌梗塞死亡。
而陈蒙在重伤中目睹着母亲的死去。
之后,凶手放下可乐,就这样离去。
待凶手走后,陈蒙爬到柜子前,拿到手机,最后一丝气力报了警。
为什么?凶手为什么要做这件事?
仇杀?
陈艳珍和陈蒙这对母女相依为命,陈蒙自小身体就不好,不久前还被查出了癌症,母亲陈艳珍终日照顾陈蒙。
为了方便去各地就医,陈艳珍租了这个在国道边上的民房。
陈艳珍没有朋友,前些年,她为女儿看病,能借的都借了,朋友早就躲得远远的。更别说仇人,这样一对社会背景简单的母女,哪里会有仇人?
那么凶手的目的是什么?
抢劫?不,现场没有任何钱财物品遗失。
陈蒙是见过凶手的,但是她只是在上救护车时说了一句,“一个...一个戴着头盔的...男快递员。”
“你看到他的样子了吗?”
“只...看到背影。”
也就是说,凶手是乔装成快递员,而让陈艳珍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开门、快速进屋行凶的。
他手上有刀,用刀威胁,绑住了陈艳珍。
之后他走到轮椅边,将陈蒙推下轮椅,举起刀,插在身体本就柔弱的陈蒙背上。
然后,他去冰箱找东西喝,拿了一罐可乐。
坐在沙发上,摘下头套,他确定此时陈蒙是在他的后方,看不见脸。
但是陈艳珍应该是看见了,凶手就这样默默凝视着陈艳珍....一直到她心脏病突发死去。
如今陈蒙重伤昏迷,在医院的抢救室。
事发后,警察在国道边上找了一圈,国道边是菜地、还有高高低低的树,查了一圈,均无所获。
那附近只有几个探头,事发时在黑夜。
根本没有拍到凶手是怎样出现、怎样离开的。
这宗案件随着公示而引发网络舆论,“冷血狂徒”“可乐杀手”的字眼出现在各个网络报道的标题上。
重案组高度重视,出动40人,成立专案小组。
而在第一轮的讨论会上,当一名警察看完这宗案件详细的资料后,忽然说了一句,“这宗案件的手法,好像很熟悉,我好像有印象,10年前,和10年前的那几宗案件很像,莫非,丝袜杀手又作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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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结束,好几个助理警员进进出出档案室。
将一堆堆陈年旧案的资料送到了许文山的办公室。
办公室内还有一名女子,正在翻看着过往的卷宗,姚若岚。
由于这宗案件的恶劣性严重,重案组总警司指派诡案组的姚若岚前来帮忙。
总警司下了铁命令,“不惜任何代价,最短时间内,一定要擒住真凶。”
在经过十几个小时的查阅资料后,二人得出推论:
这宗案件的凶手,就是10年、至少犯下4宗凶杀案的丝袜杀手。
而推述“丝袜杀手”犯下的第一宗案件,还要从1990年的一月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