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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句话,死刑犯在法庭无罪释放 番外2(标题要凑够五个字,好,凑够了)

    “张三性侵了自己的老婆李四,他构成强奸罪吗?”薛深抛出一个问题。

    他一身黑色律师袍坐在台上的椅子里,两条长腿无处安放,仪态很好地并着,碎发遮眉,双手十指交叉,随意往桌上一搁。

    随意,但周身气场让人无法忽视。

    台下是数万法学生,前排不乏有领导,有教授,还有资深的律师和法官。

    有学生大着胆子回答:

    “不构成!”

    “我国法律原则上不承认婚内强奸!”

    “除非是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分居期间,否则……张三不构成强奸!”

    薛深与那几个回答问题的学生视线对上几秒,“确定?”

    “确……确定。”原本挺自信的学生,被这么一问,语气都虚了。

    “我国原则上不承认婚内强奸。”薛深点了头,嘴上又回道:“原则上不可以,但是可以抬头看看原则在不在。”

    “……”

    薛深拿起翻页笔按了两下,身后大屏幕上的ppt没动,大概是故障了。薛深依旧不急不躁,就着台上的灯光看向众人,随口举了个例子:

    “张三的老婆李四总喜欢去酒吧。”

    “张三占有欲强,劝她不要去,可她非要去。”

    “于是张三想出一条锦囊妙计。”

    “在某天晚上,李四从酒吧出来,微醺,往家里走时,张三在路边的灌木丛里强奸了李四。”

    “天很黑,李四又喝了酒,没认出来是张三,以为自己被强奸了,很痛苦。”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张三是否构成强奸罪?能否因不承认婚内强奸而无罪呢?”

    众人一懵。

    越是法律基础扎实的学生,越觉得脑子里「法律的小人」和「朴素价值观的小人」快要打起来了。

    定罪?可法律不承认婚内强奸。

    无罪?可这对受害者来说就是强奸,恶性很强。

    但终究还是法律压倒朴素价值观,有学生站起身,接过主持人递上的麦克,说:“不构成犯罪,“法律是入罪的基础,伦理是出罪的依据。”

    “张三他……”薛深一顿,笑了笑,说:“构成强奸罪,既遂。”

    当即就有人反问:

    “为什么?”

    “这不合理啊。”

    “……好像……不太对吧……”

    薛深微微一抬手。

    几万人的礼堂,随着他一个抬臂的动作,迅速变得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明知其不同意,仍采用暴力或胁迫手段,使妇女不能、不敢或不知反抗,强行与之性交。”薛深说:“张三在实施性侵时,明知其不同意,仍采取暴力胁迫,这已经构成强奸罪。”

    顿了顿又补充:“而且,是典型的强奸。”

    “那法律不承认婚内强奸……”

    薛深嗯了一声,“是刑法里明确规定的吗?”

    “……”好像确实不是。

    而是否构成犯罪,只看刑法的规定,并不以其他法律为标准。

    这个问题的答案呼之欲出。

    很明显了。

    ……

    薛深又回答了几个问题,被热情高涨的法学生追着问了近半个小时,说得口干舌燥,还是主持人说要进入到签名环节了,现场的火热氛围才逐渐平复下来,纷纷拿着薛深出版的书上前排队。

    这不是薛深第一次进高校讲座。

    自从薛深的直播火遍全网后,他经常被各大高校和单位邀请前去讲座,讲的都是一些专业又精深的法律内容,只有到讲座快结束时,才会讲几个张三类的小段子,活跃气氛。

    这次签名。

    他配的句子是——法律维护的先是秩序,然后才是正义。

    不知签了多少本书,签到薛深的手腕都有些泛酸时,最后一个拿着书过来签名的同学,却吸引了薛深的注意力。

    这人的出现。

    让事情变得有趣起来。

    他对薛深说:“薛律师,这是我的签名,送给你。”

    声音清冷,如屋檐水珠滴落。

    薛深微微一怔。

    低头,翻开书的封皮,找了半天,好不容易才在一堆印刷体的黑字里找到对方的签名在哪里。

    手写上去的“李想”两个字,和印刷体的黑字截然相同,看不出半点差别。

    薛深用指腹在纸张上碾了下。

    如果不是墨迹还没干,他几乎要怀疑“李想”这两个字是印刷上去的。

    薛深抬眼,以审视的眼神看向眼前这个叫李想的年轻人。

    比起薛深常年待在镜头下所形成的优雅和亲和力,同样穿着律师袍的李想却显得阴森又清冷,码数不大的律师袍罩在他身上也显得空荡荡的透着风。

    “……谢谢你的签名。”薛深只愣了下,就接过对方递来的书,掩去眼底的惊讶。

    这人真奇怪,薛深想。

    脸上的表情是悲悯的,眼神却……那双眼睛明明凝视前方,却似乎并未看到什么,如同深邃的黑洞,吞噬一切光明。

    让人本能地趋利避害,不想与他对视。

    李想点点头,但没走:“薛律师,你听说过一句话吗?”

    “什么?”

    李想说:“当法律无法给受害者带来正义时,私人报复从这一刻开始就是正当且高尚的。”

    薛深眼眸转向他,看一眼后收回视线,不一会儿又指了指李想身上的律师袍,“朋友,你也是个律师。”

    言下之意,有些踩红线的事情,轻易不能碰,也不能说。

    李想站在原地,想了想,道:“或许,我是个审判官。”

    薛深微愣,但做了这么多年律师,脑子反应速度到底不慢,很快明白了对方的画外音,瞳孔一缩,有些微讶地反问道:“法外审判?”

    李想点头承认,“是的。”

    薛深一脸果然。

    他是一个执行者。法律范围内,对人的行为进行评价,是对法律的执行。

    李想是个审判者。法律范围外,对不公之事进行私刑审判,判的尽是些法律判不了的事。

    这个审判者要从哪里开始讲呢?

    这样,先举两个例子。

    一个十一岁的男孩子奸杀八岁的女孩,刑法上……判定无罪。

    一个卖国贼偷盗杂交水稻的亲本种子,刑法上……仅仅判了有期徒刑一年半。

    而李想……

    判定有罪。

    判定死刑。

    判定死刑立即执行。

    他的人生信条,便是以鄙薄之躯,以恶制恶,判尽这世间不公之事。

    当正义得不到伸张,凶手不能伏法,死者不能安息,纯粹的复仇或许就成了这世间唯一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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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正义暴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