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你们都是我的人间一两风 第113章 活成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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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句话:谁的心里没有一口深井?盖住再不揭开,也可以继续前行。的确是这样没错。
可人类的记忆从来由不得人做主。
当雪秀流浪在陌生的城市里时,她记忆里的美好似乎都湮灭了,而她最想忘却的,却偏偏结石一样种在心中。还不时地给点隐痛,提醒着她千万别忘记。
疼痛让她想要真正放逐自己。
夜深人静的时候,也是晾晒伤口的时刻。雪秀独自蜷在车站的角落里,努力地想要缝补自己的伤口,可创面太大,这一次,她发现自己这个“外科大夫”失灵了。
那天决心要和过去完全割裂的她,带着满身的风雨,搭上了镇上最早的车,半路又转乘到了省城。
风停雨息的清晨,世界像被重新洗净似的,那么崭新又洁净。
她心想着,随便去到一个陌生的城市,这样自己就能彻底变成一头孤独的荒原狼。
可当她穿行在陌生的街道上,面对陌生人的异样目光时,却不可自抑得害怕到心尖发颤。于是,她清楚自己终究做不成狼,她只能活成一条可怜的鲑鱼,长途跋涉地洄游到曾经待过的地方。
尽管于这个地方而言,她同样是个陌生人,但那里不知不觉成了除故乡外,唯一熟悉的生命森林。
雪秀急需安宁。她可以为着可怜的自尊,此后不再见任何熟人,但她的心需要疗治。
因此,在省城兜兜转转了两天后,她买了一张南下的火车票
也许有点怯懦,但是毫无办法。或许世界抛弃了她,但她始终没有勇气抛弃世界。雪秀像一只流浪狗那样,只想找个能趴的地方,然后孤独地窝着。她甚至还想过再回到春秀那里去,但当她真正走在那条大路上时,她的脚步没有任何停留,一路向北。
她现在最怕见到和过去有牵连的人,至于原因,她自己也想不明白。
然而,她从小就害怕陌生。于是她踟蹰在曾经和春秀、万明珠晃过的那条大街上,最后在巷子深处,租到了一间破旧的房间。
只要有一个密闭的房间能让她避开陌生的目光就好,至于好坏她并不在意。随意打扫了一下后,她就在连架子都腐朽了的木板床上,睡了整整一天一夜。
她愿意永远这样睡下去,但肚子不允许。她得吃饭,她得重新找工作。因为她的口袋里只剩下几十块钱了。
大路旁边有一家面包店里正在招店员,工资比进厂要低些,但雪秀急需要安定下来。
老板是个很和气的中年妇人,她简单地问了雪秀些情况就招了她。她也很乖巧地在店里买了些面包,答应第二天早上六点开始上班。
这份工作,雪秀只需要从早上六点上到下午两点。
大概三五天后,雪秀又在旁边的餐馆里寻了一份兼职。时间是从晚上七点,干到十点或是更晚些。
忙碌才是人世间最好的伤药。它挤兑掉了雪秀脑中的一切胡思乱想。
烦乱的心得益于忙碌的安抚,雪秀渐渐高兴了些:原来一个人的世界也挺好。
这样的日子过了将近十来天。
面包店里每月有两个周末休息日,兼职是在晚上。沉郁的日子过久了,感觉心都要发霉了。
雪秀觉得自己需要出去透口气,顺带晒晒太阳。
空闲的时候,雪秀不愿待在出租屋里。屋里破旧不说,还阴暗潮湿。一个人独处着,不由自主就会琢磨起往事故人。她不愿想起过往。
还有一层忧烦,便是来自房东的目光。
有一天晚上,当雪秀回到住处时,看到房东手握一瓶啤酒,细究的目光上下打量着自己,嘴角扯出的笑意,让雪秀从那一刻开始心烦意乱。
一个独居的女孩,雪秀有足够的保护意识。随身包里那个硬邦邦的物件,她但愿永远别派上用场。当时由于太心急,根本连房子都没看清就租了下来,现在后悔也没用,只能自己警惕些。
那天晚上睡觉时,雪秀觉得很心酸——一种想大哭大叫的心酸。
她思前想后,最后觉得什么陈家,什么吴家,什么亲情,什么友谊,她决定通通放弃。以后,她的生活中只剩自己一个人。
这个决定只坚持到八月二十日便“夭折”了。
从面包店老板娘的嘴里得知,从这边走去金妮园不过两三里路。从第二个周末开始,雪秀就去了那里。
为什么来这里?因为别的地方她不认识。
时隔几个月,金妮园让雪秀大有物是人非之慨。世界依然热闹,人群熙来攘往。天空蓝盈透澈,独鸟疾飞而过。
雪秀把带去的纸铺在树下,手里抱着本从面包店架子上借来的《唐顿庄园》,饿了就啃两口面包。
有时候,人不得不承认,冥冥之中自有一双手,一早就已安排了你人生中的所有相遇。
杨俊明便是雪秀人生中绕不过去的一座桥。
这天正是周末,也是雪秀第二次来到金柅园,她打算在这里度过大半个白天。
园内景色怡人,这于人的内伤有好处。人群扰攘,满目翠微,像撒在伤口上的药粉,令人清凉舒适。
伴着习习的微风,难得半日清闲,雪秀不想辜负。
她从书里抬起头来,回望四周,人渐渐多了起来。
旁边路口处的阶梯边,一对母女站在最低处玩着剪刀锤子布,赢了的人可以向上跳一级,母亲显然故意让着女儿。女儿每向上跳一级时,小脸上就灿烂地冲着假装难过摇头的母亲笑。直到女儿到达最高点,大声地向母亲宣布自己赢了。
母亲一面赞叹着女儿的聪明,一面抱起她,亲吻着她的小脸蛋,最后母亲牵起女儿的小手向园中心走去。小女孩一蹦一蹦的走着,两只细细的小辫子在脑后跟着一跳一跳……
雪秀羡慕的目光一路追随着她们,直至她们的身影隐在树木之后……
雪秀收回目光,望着面前这一池碧水,然后……
一张熟悉而欢笑的脸,出现在对面。
他歪着脑袋,叉着手站在水的对面。雪秀凝视着他,就像仰望着耀眼的太阳。她眯起眼再看,他正绕过水池向着自己走来。
雪秀张着的嘴半天没合上。
这样的场景太不可思议了。就像她离开云水镇时,看到陈文哥那样震惊。
杨俊明不说话,只用沉沉的目光看她。雪秀和他对视良久,直到在他的眼眸里,读出了激动,和几分淡淡的思念!
她的心才跳动起来。她双眼含笑地睨他眼,双唇紧跟着不受控制地微微抖嗦。
她自然看不到自己拼命忍泪的神情,是多么叫人心疼。
“你怎么——”
雪秀话未说完,之前的隐忍全功尽弃。一时间,泪水像涌流的小溪,肆意纵横。
可人类的记忆从来由不得人做主。
当雪秀流浪在陌生的城市里时,她记忆里的美好似乎都湮灭了,而她最想忘却的,却偏偏结石一样种在心中。还不时地给点隐痛,提醒着她千万别忘记。
疼痛让她想要真正放逐自己。
夜深人静的时候,也是晾晒伤口的时刻。雪秀独自蜷在车站的角落里,努力地想要缝补自己的伤口,可创面太大,这一次,她发现自己这个“外科大夫”失灵了。
那天决心要和过去完全割裂的她,带着满身的风雨,搭上了镇上最早的车,半路又转乘到了省城。
风停雨息的清晨,世界像被重新洗净似的,那么崭新又洁净。
她心想着,随便去到一个陌生的城市,这样自己就能彻底变成一头孤独的荒原狼。
可当她穿行在陌生的街道上,面对陌生人的异样目光时,却不可自抑得害怕到心尖发颤。于是,她清楚自己终究做不成狼,她只能活成一条可怜的鲑鱼,长途跋涉地洄游到曾经待过的地方。
尽管于这个地方而言,她同样是个陌生人,但那里不知不觉成了除故乡外,唯一熟悉的生命森林。
雪秀急需安宁。她可以为着可怜的自尊,此后不再见任何熟人,但她的心需要疗治。
因此,在省城兜兜转转了两天后,她买了一张南下的火车票
也许有点怯懦,但是毫无办法。或许世界抛弃了她,但她始终没有勇气抛弃世界。雪秀像一只流浪狗那样,只想找个能趴的地方,然后孤独地窝着。她甚至还想过再回到春秀那里去,但当她真正走在那条大路上时,她的脚步没有任何停留,一路向北。
她现在最怕见到和过去有牵连的人,至于原因,她自己也想不明白。
然而,她从小就害怕陌生。于是她踟蹰在曾经和春秀、万明珠晃过的那条大街上,最后在巷子深处,租到了一间破旧的房间。
只要有一个密闭的房间能让她避开陌生的目光就好,至于好坏她并不在意。随意打扫了一下后,她就在连架子都腐朽了的木板床上,睡了整整一天一夜。
她愿意永远这样睡下去,但肚子不允许。她得吃饭,她得重新找工作。因为她的口袋里只剩下几十块钱了。
大路旁边有一家面包店里正在招店员,工资比进厂要低些,但雪秀急需要安定下来。
老板是个很和气的中年妇人,她简单地问了雪秀些情况就招了她。她也很乖巧地在店里买了些面包,答应第二天早上六点开始上班。
这份工作,雪秀只需要从早上六点上到下午两点。
大概三五天后,雪秀又在旁边的餐馆里寻了一份兼职。时间是从晚上七点,干到十点或是更晚些。
忙碌才是人世间最好的伤药。它挤兑掉了雪秀脑中的一切胡思乱想。
烦乱的心得益于忙碌的安抚,雪秀渐渐高兴了些:原来一个人的世界也挺好。
这样的日子过了将近十来天。
面包店里每月有两个周末休息日,兼职是在晚上。沉郁的日子过久了,感觉心都要发霉了。
雪秀觉得自己需要出去透口气,顺带晒晒太阳。
空闲的时候,雪秀不愿待在出租屋里。屋里破旧不说,还阴暗潮湿。一个人独处着,不由自主就会琢磨起往事故人。她不愿想起过往。
还有一层忧烦,便是来自房东的目光。
有一天晚上,当雪秀回到住处时,看到房东手握一瓶啤酒,细究的目光上下打量着自己,嘴角扯出的笑意,让雪秀从那一刻开始心烦意乱。
一个独居的女孩,雪秀有足够的保护意识。随身包里那个硬邦邦的物件,她但愿永远别派上用场。当时由于太心急,根本连房子都没看清就租了下来,现在后悔也没用,只能自己警惕些。
那天晚上睡觉时,雪秀觉得很心酸——一种想大哭大叫的心酸。
她思前想后,最后觉得什么陈家,什么吴家,什么亲情,什么友谊,她决定通通放弃。以后,她的生活中只剩自己一个人。
这个决定只坚持到八月二十日便“夭折”了。
从面包店老板娘的嘴里得知,从这边走去金妮园不过两三里路。从第二个周末开始,雪秀就去了那里。
为什么来这里?因为别的地方她不认识。
时隔几个月,金妮园让雪秀大有物是人非之慨。世界依然热闹,人群熙来攘往。天空蓝盈透澈,独鸟疾飞而过。
雪秀把带去的纸铺在树下,手里抱着本从面包店架子上借来的《唐顿庄园》,饿了就啃两口面包。
有时候,人不得不承认,冥冥之中自有一双手,一早就已安排了你人生中的所有相遇。
杨俊明便是雪秀人生中绕不过去的一座桥。
这天正是周末,也是雪秀第二次来到金柅园,她打算在这里度过大半个白天。
园内景色怡人,这于人的内伤有好处。人群扰攘,满目翠微,像撒在伤口上的药粉,令人清凉舒适。
伴着习习的微风,难得半日清闲,雪秀不想辜负。
她从书里抬起头来,回望四周,人渐渐多了起来。
旁边路口处的阶梯边,一对母女站在最低处玩着剪刀锤子布,赢了的人可以向上跳一级,母亲显然故意让着女儿。女儿每向上跳一级时,小脸上就灿烂地冲着假装难过摇头的母亲笑。直到女儿到达最高点,大声地向母亲宣布自己赢了。
母亲一面赞叹着女儿的聪明,一面抱起她,亲吻着她的小脸蛋,最后母亲牵起女儿的小手向园中心走去。小女孩一蹦一蹦的走着,两只细细的小辫子在脑后跟着一跳一跳……
雪秀羡慕的目光一路追随着她们,直至她们的身影隐在树木之后……
雪秀收回目光,望着面前这一池碧水,然后……
一张熟悉而欢笑的脸,出现在对面。
他歪着脑袋,叉着手站在水的对面。雪秀凝视着他,就像仰望着耀眼的太阳。她眯起眼再看,他正绕过水池向着自己走来。
雪秀张着的嘴半天没合上。
这样的场景太不可思议了。就像她离开云水镇时,看到陈文哥那样震惊。
杨俊明不说话,只用沉沉的目光看她。雪秀和他对视良久,直到在他的眼眸里,读出了激动,和几分淡淡的思念!
她的心才跳动起来。她双眼含笑地睨他眼,双唇紧跟着不受控制地微微抖嗦。
她自然看不到自己拼命忍泪的神情,是多么叫人心疼。
“你怎么——”
雪秀话未说完,之前的隐忍全功尽弃。一时间,泪水像涌流的小溪,肆意纵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