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草如梦 第63章 她托运回来的石头,被我卖了
几年后的一桩公开审理的案件也验证了陨石所有权属于“先占先得”。那一年黑龙江省北安市一农户捡到一颗陨石,并且和国内一家天文馆打起了官司。
天文馆方面认为从组织结构上陨石应该和化石一样、属于矿物质,归国家所有;
律师认为天外来物的陨石不属于地球,不应该属于法律所规定的“地球矿产”或者“自然资源”,更应该符合有关法律“先占先得”的规定范围。
最后协调达成一份有限协议,陨石有条件交付天文馆,天文馆给予农户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这点很符合刘叔所提出的建议。他们不谋求这块陨石的无条件捐赠,就算捐赠,他们单位也不一定就是最合适的捐赠接受方;但要是以市场价转让给他们,这个“市场价”的概念到底如何界定?是按国内的“市场价”,还是按国外的“市场价”?
要是按网上介绍的那个“阜康陨石”在美离国的拍卖价格,估计刘叔单位的领导不一定能下决心收购。
刘叔说目前国内的陨石市场太乱,鱼龙混杂,价格喊得高高的,陨石的品相、品级达不到标准。由于国内陨石市场起步较晚,真正的陨石数量又太少,很难形成规模化的市场。再加上人心不古、十商九诈,市面上公开买卖的的陨石超95%为假货。
我给爸爸在电话里解释了这块陨石的来历,当然没有说起和小杨之间那段难以忘怀的感情经历,嘱托爸妈一定要为这件事保密,甚至连姐姐、妹妹她们都没有必要告知。
这件已经发生了好几年的事情,爸爸也没有追问我当时为什么要去那么遥远的西北,是谁那么认真的帮我把这块石头托运到北海的。
他们听说以后尽管感觉很惊讶,仔细考虑以后,支持有条件的把它转给国家机构。
爸爸说我们就是最普通的底层老百姓,能满足自己的日常生活就行了,并不需要超出自己生活范围的、太多的钱财。
阿慧也打电话让她爸爸赶到北海,小心翼翼地让他查看了这块神奇的石头。他得知我们打算有条件的转让给刘叔的单位后,也很赞同,表示这是目前来看,最具有可行性的一种方式。
“人来熙熙、皆为利来,人去攘攘、皆为利往”,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有条件转让,这或许是目前我们能心平气和地接受的、最佳的解决方案了吧。
我尝试联系小杨,想听听她的意见,电话、qq、还拨打了阿拉奇公安局办公室电话让转接,都没有联系上,或者她知道,但是没有给我回音。就算她了解到这块陨石的去向,应该也会理解并支持我这种做法吧。
我和阿慧最终商量确定,可以按刘叔说的条件转让给他所代表的单位。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爱国情怀”,并没有做过多讨价还价。
刘叔也表示为我们的身份保密,在北海不会有人知道我们“卖”出去一块陨石。
第二天刘叔带着我和阿慧从福成机场乘飞机飞往帝京,两位领导在北海约见了有关人员,派出警务人员随着两位领导护送陨石。
按程序签了转让合同,发给我们一张有国家科学院(非中国科学院,这是另外一家不为大众所了解的单位,研究的方向也有很大不同)印章的捐赠证书,还给我做了一块一比一的复制品。
当时加工了两块,另一块放在了国科院下属和我们交接的那个研究所,如果你从北海去到帝京,说在某处见到和我店里一模一样的奇石,放心的指出来,那块也是假的。
刘叔带我们去财务部签署了一张数额不菲的收款单据,又和我们一起回到北海,转交给我十二张不记名、无密码的银行卡。
回到北海,我依旧把那块精心制作的铭牌“远方的思念”放在仿制的陨石旁边。
你说哪有这种银行卡?是的,现在已经没有了。
2012年央行《通知》停止发行这种比较灰色地带的银行卡,现实中再也没有这种不记名大额现金卡,法律层面不让用了。
到此为止,这块陨石在我这儿算是画上了句号。不要猜测我拿到了多少钱,本着“财不露白”的原则,我不告诉你,只能说不少,达到了我的满意。
用过那种不记名大额银行卡的人知道,一张卡最高限额100万。
我猜测刘叔、包括那两位“领导”,这次也获益匪浅,赚了不少差价。那又怎么样呢?如果不是他一眼认出来这块奇石是陨石,再放十年也不能变现成出乎我预料之外的一笔巨款。他基本在北海定居了,自己买了栋小别墅。
几年前阿慧妈妈(当然现在我也喊妈妈)送给我的那串“滴血莲花菩提”,也被刘叔索要走了。
说来有点心疼,我盘了几年都快盘好了,表面有点“晶莹剔透”那种感觉了。
他说几年前流行的时候,在帝京潘家园文玩市场看好过一串,他看了几次、把玩了很久,觉得很是喜欢,因为对方要价太高、他觉得太贵没有舍得买。
我问:“听说最高的时候能卖30万,是不是真的。”
刘叔说应该没有那么高,都是炒作的。或者确实卖过那么高,就是那么唯一一串。他看中的那一串开价16万,是他亲眼看到过的,距离30万差得远呢。
阿慧开玩笑地问刘叔,“16万你不舍得买,这串小李(我)都盘好了,你能给多少万。”
刘叔毫不客气:“一分不给,算小李孝敬我的。”
阿慧撇撇嘴:“给也不可能要啊,我就是想给您开个玩笑。”
她说着等明年秋天海菠萝成熟的时候,再去摘点回来,让妈妈挑成色好的重新做一串。
后来我和航航骑着摩托车到处转,在深圳郊区找了好多地方。现在到处都开发,这种树实在不太好找了,一棵也没有找到。
我和阿慧带着身份证,在一星期内陆续把钱转到一张卡内。
天文馆方面认为从组织结构上陨石应该和化石一样、属于矿物质,归国家所有;
律师认为天外来物的陨石不属于地球,不应该属于法律所规定的“地球矿产”或者“自然资源”,更应该符合有关法律“先占先得”的规定范围。
最后协调达成一份有限协议,陨石有条件交付天文馆,天文馆给予农户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这点很符合刘叔所提出的建议。他们不谋求这块陨石的无条件捐赠,就算捐赠,他们单位也不一定就是最合适的捐赠接受方;但要是以市场价转让给他们,这个“市场价”的概念到底如何界定?是按国内的“市场价”,还是按国外的“市场价”?
要是按网上介绍的那个“阜康陨石”在美离国的拍卖价格,估计刘叔单位的领导不一定能下决心收购。
刘叔说目前国内的陨石市场太乱,鱼龙混杂,价格喊得高高的,陨石的品相、品级达不到标准。由于国内陨石市场起步较晚,真正的陨石数量又太少,很难形成规模化的市场。再加上人心不古、十商九诈,市面上公开买卖的的陨石超95%为假货。
我给爸爸在电话里解释了这块陨石的来历,当然没有说起和小杨之间那段难以忘怀的感情经历,嘱托爸妈一定要为这件事保密,甚至连姐姐、妹妹她们都没有必要告知。
这件已经发生了好几年的事情,爸爸也没有追问我当时为什么要去那么遥远的西北,是谁那么认真的帮我把这块石头托运到北海的。
他们听说以后尽管感觉很惊讶,仔细考虑以后,支持有条件的把它转给国家机构。
爸爸说我们就是最普通的底层老百姓,能满足自己的日常生活就行了,并不需要超出自己生活范围的、太多的钱财。
阿慧也打电话让她爸爸赶到北海,小心翼翼地让他查看了这块神奇的石头。他得知我们打算有条件的转让给刘叔的单位后,也很赞同,表示这是目前来看,最具有可行性的一种方式。
“人来熙熙、皆为利来,人去攘攘、皆为利往”,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有条件转让,这或许是目前我们能心平气和地接受的、最佳的解决方案了吧。
我尝试联系小杨,想听听她的意见,电话、qq、还拨打了阿拉奇公安局办公室电话让转接,都没有联系上,或者她知道,但是没有给我回音。就算她了解到这块陨石的去向,应该也会理解并支持我这种做法吧。
我和阿慧最终商量确定,可以按刘叔说的条件转让给他所代表的单位。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爱国情怀”,并没有做过多讨价还价。
刘叔也表示为我们的身份保密,在北海不会有人知道我们“卖”出去一块陨石。
第二天刘叔带着我和阿慧从福成机场乘飞机飞往帝京,两位领导在北海约见了有关人员,派出警务人员随着两位领导护送陨石。
按程序签了转让合同,发给我们一张有国家科学院(非中国科学院,这是另外一家不为大众所了解的单位,研究的方向也有很大不同)印章的捐赠证书,还给我做了一块一比一的复制品。
当时加工了两块,另一块放在了国科院下属和我们交接的那个研究所,如果你从北海去到帝京,说在某处见到和我店里一模一样的奇石,放心的指出来,那块也是假的。
刘叔带我们去财务部签署了一张数额不菲的收款单据,又和我们一起回到北海,转交给我十二张不记名、无密码的银行卡。
回到北海,我依旧把那块精心制作的铭牌“远方的思念”放在仿制的陨石旁边。
你说哪有这种银行卡?是的,现在已经没有了。
2012年央行《通知》停止发行这种比较灰色地带的银行卡,现实中再也没有这种不记名大额现金卡,法律层面不让用了。
到此为止,这块陨石在我这儿算是画上了句号。不要猜测我拿到了多少钱,本着“财不露白”的原则,我不告诉你,只能说不少,达到了我的满意。
用过那种不记名大额银行卡的人知道,一张卡最高限额100万。
我猜测刘叔、包括那两位“领导”,这次也获益匪浅,赚了不少差价。那又怎么样呢?如果不是他一眼认出来这块奇石是陨石,再放十年也不能变现成出乎我预料之外的一笔巨款。他基本在北海定居了,自己买了栋小别墅。
几年前阿慧妈妈(当然现在我也喊妈妈)送给我的那串“滴血莲花菩提”,也被刘叔索要走了。
说来有点心疼,我盘了几年都快盘好了,表面有点“晶莹剔透”那种感觉了。
他说几年前流行的时候,在帝京潘家园文玩市场看好过一串,他看了几次、把玩了很久,觉得很是喜欢,因为对方要价太高、他觉得太贵没有舍得买。
我问:“听说最高的时候能卖30万,是不是真的。”
刘叔说应该没有那么高,都是炒作的。或者确实卖过那么高,就是那么唯一一串。他看中的那一串开价16万,是他亲眼看到过的,距离30万差得远呢。
阿慧开玩笑地问刘叔,“16万你不舍得买,这串小李(我)都盘好了,你能给多少万。”
刘叔毫不客气:“一分不给,算小李孝敬我的。”
阿慧撇撇嘴:“给也不可能要啊,我就是想给您开个玩笑。”
她说着等明年秋天海菠萝成熟的时候,再去摘点回来,让妈妈挑成色好的重新做一串。
后来我和航航骑着摩托车到处转,在深圳郊区找了好多地方。现在到处都开发,这种树实在不太好找了,一棵也没有找到。
我和阿慧带着身份证,在一星期内陆续把钱转到一张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