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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才律师:劝人自首还被送锦旗? 第60章 不公开?让你们自己主动拿出来!

    周云点点头:“对啊,林吴市住建局没有履行监管义务导致项目烂尾,给我的当事人们造成了严重损失。”

    “所以我起诉确认住建局行政行为违法!”

    是的没错,周云根本没有提起什么“申请监管账户公开”的行政诉讼,而是确认住建局行政行为违法!

    他根本不可能去和对方辩论那个账户的机密到底是不是所谓的“商业秘密”。

    因为只要他和对方辩这个,那就落入了下乘。

    当然,他是有一定把握能赢的,但很难,如果法院稍微偏一点,那败诉的几率就很大了。

    但是,如果提起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之诉就不一样了!

    很多人不知道一件事,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既包括“作为的行政行为”,也包括“不作为的行政行为”!

    可能有的人不懂,其实很简单,作为的行政行为,就是行政机关主动做出的行为,比如行政处罚,就是罚款什么的,这就是作为的行政行为。

    而不作为的行政行为则是指,行政机关因为法律或者相应规章而有着某种义务,但是却没有履行这种义务,那就是不作为的行政行为。

    对于不作为的行政行为,我们同样可以提起诉讼确认违法!

    而行政诉讼有一个特别的点,那就是举证责任倒置!

    也就是说,只要你有一定证据能证明行政行为可能违法,那起诉后行政机关就要自证清白!

    好了,我现在起诉,你没有履行资金监管职责,给我的当事人造成了严重损失,你怎么自证清白呢?

    你是不是得把监管账户的明细以及开发商报上来的提款材料什么的都拿出来证明说,你已经履行了监管职责呢?

    那就得了,监管明细对方自己就得拿出来,根本不需要再去诉。

    这就是周云的另一条路,或者说是他最习惯走的路,那就是不管在什么案件中都保持主动!

    至于说为什么之前不用呢,因为缺少重要的证据,那就是林吴支行出具的调查结果。

    没错,这调查结果又被用到了这里。

    单纯说现在房子烂尾监管资金没进账户这个,不一定能够,但是如果加上贷款去向的话,那就好办了。

    李大爷温雨荷等几个人都已经网签了,但是李大爷那五家的首付和贷款都没有进监管账户!

    这就涉及到了另一个问题,理论上来说啊,理论上,预售资金必须进入监管账户,有了这个凭证之后你才能办理网签备案!

    看到了吧,其实规定真的很周全,但是奈何没人遵守。

    那问题就来了,首付和贷款都没进监管账户,那是怎么网签备案的,你们那边怎么审核的呢?

    这同样是没有履行监管职责!

    他的目的并不是非得确认住建局的行政行为违法,而是要通过行政诉讼这个手段,来让住建局把开发商找出来。

    开发商现在肯定有人在的,而且住建局能联系上对方,不然上次那个所谓的函就没法解释。

    只有等开发商走到明面上,这个案子才能继续推进,你们三方好好掰扯掰扯到底是谁的责任!

    周云的核心目的从来都是开发商,只是需要用手段让银行和住建部门都动起来才行。

    两边都起诉完了,接下来就是等,等着看这两家会是什么反应。

    走出法院后周云拨通了电话。

    “喂,李大爷,对不用着急,不公开也没事,等着他们自己主动拿出来就行。”

    那边的烂尾楼里,李大爷愣住了,对方会主动拿出来?不可能吧?

    之前知道这位周律师申请公开失败后李大爷很难受,结果现在……这是什么情况?

    时间慢慢过去,又是一个雨天。

    行政公开办公室内,黄晓莉还是和往常一样坐着,距离当初拒绝公开已经过去很多天了。

    “算算时间,那位周律师应该提起行政诉讼了吧?”黄晓莉随口说道。

    旁边的男人摇摇头:“天知道,不过就算行政诉讼也无所谓,这本来就不可能公开的。”

    两人正聊着呢,办公室的门一下子被推开,黄晓莉的朋友,另一个科的工作人员进来道:“那个周云起诉咱们单位了!”

    “这不是很正常吗?他不起诉才不正常吧……”黄晓莉笑道。

    “不是,我刚刚听说了,那个周云起诉的不是公开明细,而是起诉确认我们行政不作为!”

    “我们要反驳,就必须得把那个明细以及提款书什么的材料都拿出来才行,不然根本没法反驳……”

    黄晓莉愣住了,闹了半天,这不单单要拿出来,而且要比之前行政公开拿的还要多?

    这律师脑子咋长得!

    …………

    星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在当然还在,只是办公地点普通人根本找不到。

    为什么还在,因为他们公司之前开发的那些项目,物业公司都是他们掌控的。

    只是在法律上不好找关系,必须得是那种极其擅长公司法的律师才能抽丝剥茧地找出来。

    而在此时,公司的幕后老板米景明正在喝酒。

    烂尾了又能咋样,又不影响他的钱,理论上来说现在的星光房地产公司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但事实上他就是实际控制人。

    结果正在此时手机响了,拿起来一看,米景明赶紧接通:“喂,什么?对方可能要知道明细了?”

    “不是,这我们之前可是发过函的,监管账户的资金明细属于公司商业秘密,绝对不能公开的,为什么……”

    手机里一个声音响起:“那我们怎么办,你告诉我我们怎么办,现在对方已经起诉了,我们要是不积极应诉就要被判违法!”

    “到时候你负责?”

    如果放在以前,那违法也就违法了,反正无所谓……

    但是最近这几年可不行,现在都在搞法治建设,如果真的确认违法,对于单位的影响很大。

    所以肯定要想办法证明履行了监管义务的。

    米景明傻眼了:“这,这凭什么啊,我们……商业秘密……”

    然而手机里再次有声音响起:“那是你们的事,我这边就是给你通知一下,就这样。”

    听着手机里的忙音,米景明眨了眨眼,这踏马的太欺负人了吧!

    不是,到底怎么回事,怎么现在又有人闹了。

    仔细想了想之后米景明拨通了电话:“喂,老五,你去看看又有谁开始闹了,问问怎么回事!”

    刚刚那边的电话不单单只是通知,那是告诉他,让他赶紧去想办法解决问题!

    不然得话,资金明细肯定要拿到法庭上的。

    确实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但就算不公开,对方的律师也肯定会知道情况。

    所以,爹发话了,你要想办法处理。

    确实对于烂尾楼,那个爹也没什么办法,但是资金明细这种小事还是很容易拿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