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高林 (十)让一切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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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过多解释什么,不是凡,自然就是风了,那个用风雨苍黄的网名写书的人。
风这些日子都过得很平静,不像有把自己是周仲风这件事变成板上钉钉的事实的打算,可以这么说,过去的他真的回来了,因为这是他的风格,活的就像阵风一样,什么都无所谓,不在乎。只是在妈妈过来吃饭时不经意的问过,我是左撇子,那弟弟是不是也是左撇子啊?妈妈说不是,你们两个就是长得像,其他方面截然不同,风没多问什么,哦了一声就过去了。
风这样的性格让很多人感到冷漠,还有人曾说过他大概是个无情的人,对于这一点指控风无所谓也不解释什么,但哥哥总是要替他辩解,“你们不了解他,他不冷漠,他是个情感特别丰富的人”。凡只比风大二十分钟,可一直都像个真正的哥哥一样关照弟弟,小时候凡调皮好动,在不懂事的年纪上经常拿安静内向的弟弟开玩笑,曾经用橡皮筋把风给弹哭了,那次风哭了很久,从那之后凡再也没欺负过风,也绝对不许旁人欺负。
长大后两人走了完全不一样的路,哥哥经商,而且颇有成就,弟弟开始了写字的生涯,谈不上成就,收入也就是糊口。街坊邻居经常夸凡真有本事,会赚钱,还顾家,羡慕得不得了,而对风则遮遮掩掩的说,哎呀,你家老二啊,听说是作家啊,能挣多少钱啊?他开那车也就十来万吧?
可是风在凡的嘴里是个很不寻常的人,一说起弟弟就是“我弟弟聪明绝顶啊,你看过他写的书没有?特别有意思,将来一定会是个相当了不起的作家。”,如果别人说你是大老板,更了不起,凡就会摇头,一副夏虫不可语冰的姿态“你不懂,真的,你不懂。”
风对所有人都是淡淡的,没什么亲近的朋友,可却有个特别漂亮的女朋友,就是晴,风爱她,喜欢她漂亮,充满活力,喜欢她开心的时候手舞足蹈的样子,喜欢她闹笑话时没心没肺的晃脑袋的样子,作品里不少以她为模型的角色,全都美轮美奂。晴爱不爱他呢,不得而知,在风车祸的那天晚上刚和他提出分手。
在那之前晴的弟弟突发急性白血病,晴为了那一大笔治疗费和风商量,可不可以和哥哥借五十万,风不同意,自己已经接受了哥哥太多的照顾,最初写书的时候没收入,如果没有凡的支持根本抗不到现在,可作为只比他小二十分钟的弟弟却从没做出过回报,甚至连婚房都是哥哥给买的,怎么能还管哥哥借钱呢?哥哥虽然有钱,但不是提款机,急需钱的话可以把房子卖了,结婚可以拖一拖。
晴一听就火了,她曾经被凡的才气和忧郁深深吸引,愿意和他共度一生,哪怕他从来不对自己的热情做出回应,哪怕自己心里的疑问一直都在,就是“他爱我吗?”,这个问题在很长时间里反反复复的折磨着她,此时她有了答案,就是他不爱我。
争吵了几天之后,晴提出了分手,凡没说什么,也没有挽留,就那么看着她,问“你确定了吗?”,晴说“十分确定!”,说这些话的时候是晚饭时间,和晴分开之后风一直在街上游荡,直到午夜时分被一辆无牌面包车撞倒在地。
当然,所有这些风都不记得了,但别忘了,凡曾说过“我弟弟聪明绝顶啊!”。
在确认自己是风之后,他突然想到了凡的好友,何东。
他似乎变得“好”些了,家人都这么觉得,好的内容主要是愿意和他们在一起待着,聊天话也多了,关心最近公司的运作,还有晴肚子里的孩子,他对这个孩子倾注了特别多的热情,说一定要给他足够的空间自由成长,还列了一个书籍列表,这些是五六岁看的,这些是再大些看的,还有一些等他具备了足够的理性之后就可以读了。
家人说孩子还没生出来呢,着什么急啊?风解释说自己整天无所事事,找点事情做做就是了。
除此之外他还是很积极的出去和冰约会,这是最让家人开心的了,妈妈总是乐呵呵的和爸爸说,说不定晴生了孩子,风也能娶媳妇了呢。
冰的男朋友经常要在野外作业,差不多一个月才能见到一次,风很喜欢他,他也喜欢风,两个人经常一聚在一起就聊到很晚,大多时候都是冰的男友巴拉巴拉的说,风安静的听着,偶尔笑笑或者提个小疑问。冰都快哭了,说自己一个不小心招了个大灰狼来,把男朋友给抢走了。
风特别羡慕他的野外生活,简直可以说向往。
“哪有那么浪漫,等你去了就知道了,在土里扒拉两个礼拜不能洗澡你试试看还有意思不?”
“这个我也能想得到,苦是一定的,但在这里日复一日的生活,偶尔能找到那么一点单薄的乐趣,也会转瞬即逝,同样是消磨时光,我倒是觉得去一个可以和另外一个时空的人产生某种联系地方,也许能体会到新生命的诞生。”
“哈,对现代社会厌烦了,想回去古代吗?”
“也不是了,其实什么理由都是借口,我真正希望的是可以重新开始,可是又做不到放手。”
“重新开始?我有点没懂。”
风沉默了好一会,冰的男友明白风不想说,他很聪慧,从不强求别人。
“其实和你这么长时间的交往,觉得你有你自己独有的属于灵魂的乐趣,身体在什么地方并不重要。”
“这个……”风想了一下。“也不能说你有些误解,可能你是对的,但我并不觉得我有什么灵魂的乐趣,所有触及到最深处的东西都只会让我痛苦,躺在床上我甚至不敢转动思维,强迫自己什么都不要想,也许做一头深山里的野兽是我最好的选择。”
“生活里难道一点可以维持下去的乐趣都没有吗?”
“有,甚至可以说有很多,我其实是个特别容易快乐的人,但所有的快乐,但最终只能证明人生的纵向延伸毫无意义,其实就是一日一日的复制,就像打印机打印一样,有的人单薄得不过是今天复制昨天,有的人比较厚重些,今年复制去年的,不管怎样都会令人感到恐惧。”
“确实就像复印机复印,咔咔咔的每一张都一样,不过我比较没心没肺,早上天一亮,就把昨天的给忘了,所以每天都是新的,哈!”
风被他逗乐了,风特别喜欢他这样乐观风趣的人,和他们一起的时候特别有存在感。
又过了几个月,风在知道晴生了个男孩之后,突然强烈要求做眼睛手术,立刻就做,一家人全都很高兴,都以为风的好事将近了。
手术很成功,就是开头那一幕。
“凡,你还认不出妈妈吗?”
风摇头。
哥哥说:“那你看看我,就跟看你一样。”
风看了看他,笑了:“这应该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样子。”
大家都笑了,但能感觉到笑的有些酸楚,风和家人的关系好像又回到了一年前刚从车祸中醒来的时候。
风终于见到了小侄子,看得出他是真的开心,趴在床上看了许久,和这个还不能理解人类语言的小婴儿说了好多话。
第二天阿姨在他房间桌子上发现一张便签,上面很简短的几句话:
我走了,不用找我,也不要挂念我,真的,这是对我最大的尊重。
风没有再回来,但风雨苍黄的博客和书一直在写,每次更新家人都流着泪看,其实对他们来说,这样的惩罚应该算是最仁慈的了。
凡的生意越做越好,但他每次独自照镜子的时候都告诫自己,是聪明绝顶的弟弟挽救了这一切。
风这些日子都过得很平静,不像有把自己是周仲风这件事变成板上钉钉的事实的打算,可以这么说,过去的他真的回来了,因为这是他的风格,活的就像阵风一样,什么都无所谓,不在乎。只是在妈妈过来吃饭时不经意的问过,我是左撇子,那弟弟是不是也是左撇子啊?妈妈说不是,你们两个就是长得像,其他方面截然不同,风没多问什么,哦了一声就过去了。
风这样的性格让很多人感到冷漠,还有人曾说过他大概是个无情的人,对于这一点指控风无所谓也不解释什么,但哥哥总是要替他辩解,“你们不了解他,他不冷漠,他是个情感特别丰富的人”。凡只比风大二十分钟,可一直都像个真正的哥哥一样关照弟弟,小时候凡调皮好动,在不懂事的年纪上经常拿安静内向的弟弟开玩笑,曾经用橡皮筋把风给弹哭了,那次风哭了很久,从那之后凡再也没欺负过风,也绝对不许旁人欺负。
长大后两人走了完全不一样的路,哥哥经商,而且颇有成就,弟弟开始了写字的生涯,谈不上成就,收入也就是糊口。街坊邻居经常夸凡真有本事,会赚钱,还顾家,羡慕得不得了,而对风则遮遮掩掩的说,哎呀,你家老二啊,听说是作家啊,能挣多少钱啊?他开那车也就十来万吧?
可是风在凡的嘴里是个很不寻常的人,一说起弟弟就是“我弟弟聪明绝顶啊,你看过他写的书没有?特别有意思,将来一定会是个相当了不起的作家。”,如果别人说你是大老板,更了不起,凡就会摇头,一副夏虫不可语冰的姿态“你不懂,真的,你不懂。”
风对所有人都是淡淡的,没什么亲近的朋友,可却有个特别漂亮的女朋友,就是晴,风爱她,喜欢她漂亮,充满活力,喜欢她开心的时候手舞足蹈的样子,喜欢她闹笑话时没心没肺的晃脑袋的样子,作品里不少以她为模型的角色,全都美轮美奂。晴爱不爱他呢,不得而知,在风车祸的那天晚上刚和他提出分手。
在那之前晴的弟弟突发急性白血病,晴为了那一大笔治疗费和风商量,可不可以和哥哥借五十万,风不同意,自己已经接受了哥哥太多的照顾,最初写书的时候没收入,如果没有凡的支持根本抗不到现在,可作为只比他小二十分钟的弟弟却从没做出过回报,甚至连婚房都是哥哥给买的,怎么能还管哥哥借钱呢?哥哥虽然有钱,但不是提款机,急需钱的话可以把房子卖了,结婚可以拖一拖。
晴一听就火了,她曾经被凡的才气和忧郁深深吸引,愿意和他共度一生,哪怕他从来不对自己的热情做出回应,哪怕自己心里的疑问一直都在,就是“他爱我吗?”,这个问题在很长时间里反反复复的折磨着她,此时她有了答案,就是他不爱我。
争吵了几天之后,晴提出了分手,凡没说什么,也没有挽留,就那么看着她,问“你确定了吗?”,晴说“十分确定!”,说这些话的时候是晚饭时间,和晴分开之后风一直在街上游荡,直到午夜时分被一辆无牌面包车撞倒在地。
当然,所有这些风都不记得了,但别忘了,凡曾说过“我弟弟聪明绝顶啊!”。
在确认自己是风之后,他突然想到了凡的好友,何东。
他似乎变得“好”些了,家人都这么觉得,好的内容主要是愿意和他们在一起待着,聊天话也多了,关心最近公司的运作,还有晴肚子里的孩子,他对这个孩子倾注了特别多的热情,说一定要给他足够的空间自由成长,还列了一个书籍列表,这些是五六岁看的,这些是再大些看的,还有一些等他具备了足够的理性之后就可以读了。
家人说孩子还没生出来呢,着什么急啊?风解释说自己整天无所事事,找点事情做做就是了。
除此之外他还是很积极的出去和冰约会,这是最让家人开心的了,妈妈总是乐呵呵的和爸爸说,说不定晴生了孩子,风也能娶媳妇了呢。
冰的男朋友经常要在野外作业,差不多一个月才能见到一次,风很喜欢他,他也喜欢风,两个人经常一聚在一起就聊到很晚,大多时候都是冰的男友巴拉巴拉的说,风安静的听着,偶尔笑笑或者提个小疑问。冰都快哭了,说自己一个不小心招了个大灰狼来,把男朋友给抢走了。
风特别羡慕他的野外生活,简直可以说向往。
“哪有那么浪漫,等你去了就知道了,在土里扒拉两个礼拜不能洗澡你试试看还有意思不?”
“这个我也能想得到,苦是一定的,但在这里日复一日的生活,偶尔能找到那么一点单薄的乐趣,也会转瞬即逝,同样是消磨时光,我倒是觉得去一个可以和另外一个时空的人产生某种联系地方,也许能体会到新生命的诞生。”
“哈,对现代社会厌烦了,想回去古代吗?”
“也不是了,其实什么理由都是借口,我真正希望的是可以重新开始,可是又做不到放手。”
“重新开始?我有点没懂。”
风沉默了好一会,冰的男友明白风不想说,他很聪慧,从不强求别人。
“其实和你这么长时间的交往,觉得你有你自己独有的属于灵魂的乐趣,身体在什么地方并不重要。”
“这个……”风想了一下。“也不能说你有些误解,可能你是对的,但我并不觉得我有什么灵魂的乐趣,所有触及到最深处的东西都只会让我痛苦,躺在床上我甚至不敢转动思维,强迫自己什么都不要想,也许做一头深山里的野兽是我最好的选择。”
“生活里难道一点可以维持下去的乐趣都没有吗?”
“有,甚至可以说有很多,我其实是个特别容易快乐的人,但所有的快乐,但最终只能证明人生的纵向延伸毫无意义,其实就是一日一日的复制,就像打印机打印一样,有的人单薄得不过是今天复制昨天,有的人比较厚重些,今年复制去年的,不管怎样都会令人感到恐惧。”
“确实就像复印机复印,咔咔咔的每一张都一样,不过我比较没心没肺,早上天一亮,就把昨天的给忘了,所以每天都是新的,哈!”
风被他逗乐了,风特别喜欢他这样乐观风趣的人,和他们一起的时候特别有存在感。
又过了几个月,风在知道晴生了个男孩之后,突然强烈要求做眼睛手术,立刻就做,一家人全都很高兴,都以为风的好事将近了。
手术很成功,就是开头那一幕。
“凡,你还认不出妈妈吗?”
风摇头。
哥哥说:“那你看看我,就跟看你一样。”
风看了看他,笑了:“这应该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样子。”
大家都笑了,但能感觉到笑的有些酸楚,风和家人的关系好像又回到了一年前刚从车祸中醒来的时候。
风终于见到了小侄子,看得出他是真的开心,趴在床上看了许久,和这个还不能理解人类语言的小婴儿说了好多话。
第二天阿姨在他房间桌子上发现一张便签,上面很简短的几句话:
我走了,不用找我,也不要挂念我,真的,这是对我最大的尊重。
风没有再回来,但风雨苍黄的博客和书一直在写,每次更新家人都流着泪看,其实对他们来说,这样的惩罚应该算是最仁慈的了。
凡的生意越做越好,但他每次独自照镜子的时候都告诫自己,是聪明绝顶的弟弟挽救了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