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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格沃茨的冒牌巫师 第1章 猫头鹰来信

    1991年,大嘤帝国

    爱丁堡的某个不知名的孤儿院内,王胜初坐在院内大门前的台阶上,手里拿着一封信翻来覆去的摆弄,双眼无神,嘴里不明意义的喃喃着。

    “怎么......偏偏就......哎!”

    信封的正面,是孤儿院的地址和他的名字,只是信封上,并没有邮票。

    邮票什么的不是什么重点,重点是这封信是被一只猫头鹰送到他手上的。

    信封的背面,则是一个未开启的蜡封,以及一个盾型徽章图案。

    图案的内容并不复杂,中间是一个大写的“h”字母,字母的四周,围绕着一头狮子、一只鹰、一条蛇和一只獾。

    台阶的前方,那只负责送信的猫头鹰,正十分不满的看着眼前的发呆的小孩,恨不得扑上去啄上几下。

    tmd,眼前这个熊孩子,看起来可不太聪明啊。

    自从拿到信后,这小子就一直在发呆,迟迟没有打开信件的意思,简直是急死个鹰了。

    如果不是它要等这孩子看完之后进行答复,真的恨不得立刻就离开。

    可是它有什么办法,它只是一只猫头鹰而已,又不能开口说话,只能圆睁双眼干瞪眼的等着。

    王胜初的内心,真是是五味杂陈,五颜六色,五谷丰登。

    穿越好几年了,他一直以为自己是穿越重生到了80年代的大嘤,结果今天突然被告知,这里是哈利波特的世界,这感觉简直是哔了狗了。

    作为一个灵魂早已经成熟的男性,对于拿着一根挥手biubiubiu这种幼稚的事情,他自然是满心向往。

    操蛋的是,现在的时间是1991年7月,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个时间正是故事开启的时间。

    前世的时候,王胜初不仅看过这部小说,后面又看过这个系列的电影,以及各种解说视频。

    在各种信息的洗礼下,虽然不能说对剧情了如指掌,也大概能达到耳熟能详了。

    这可不是一个好消息,故事开始,也就是说,就在当下,那个没鼻子的伏地魔,故事的最大反派,其实已经出现了。

    只不过,这会儿的伏地魔力量还很虚弱,正被人包扎在脑袋后面,等待着开学时混入霍格沃茨,准备夺取魔法石复活。

    这个时候受到通知录取,王胜初真的很纠结,到底要不要去上学。

    他现在的身份,是一名来自孤儿院的中国弃婴,放到魔法界,这不是妥妥的混血吗?

    要知道,伏地魔这别致的小东西,对混血这个身份,那叫一个恶意满满,没准什么时候就会对他出手。

    虽然在原着的故事中,他在前面的几年里,并没有杀死过一个学生。

    直到火焰杯的时候,塞德里克因为跟哈利波特一起,阴差阳错的传送到墓地,这才不幸死亡。

    但是,那毕竟是原着的情节,现在这一切都变成真实的世界,怎么发展就说不准了。

    王胜初的穿越,很可能会造成蝴蝶效应,万一他去上学了,被弄死怎么办?

    伏地魔想弄死混血这个事情,原着里虽然提及很少,但是从他放蛇怪的举动就不难看出,混血在伏地魔那儿,真的很危险。

    这要是被弄死,那他这个穿越者,多少有些窝囊了些。

    要问为王胜初什么这么害怕,难道他就不能是原着中没有名字的跑龙套吗?

    在这一点上,王胜初还真的可以十分确定。

    他的这个身体,是一个11岁的中国男孩,而纵观整部哈利波特的故事,除了哈利的初恋秋张,霍格沃茨就没有其他中国人。

    这就说明,他在这个世界,完全是个异数。

    万一,这个世界有什么自我纠正,那他被伏地魔弄死不就显得合情合理了吗。

    可是,哪怕不去上学,他就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吗?

    不能!

    从收到录取通知的那一刻,王胜初已经在魔法界留下了痕迹。

    如果不去霍格沃茨,就没办法获得那份超自然的力量,那就更没有自保的手段了。

    等伏地魔复活之后,带着食死徒到处为非作歹,万一找上他怎么办,直接等死吗?

    虽然记得不是很清楚,但是他隐约的有一个印象,伏地魔在复活后的一段时间内,好像是在麻瓜世界肆虐过一段时间。

    “哎,这tmd.......”

    左右为难,王胜初恨不得给一巴掌。

    让你手贱!

    穿越而来的时候,他就发现自己拥有金手指——1个类似收藏架一样的空间。

    只要将东西收到收藏架上,就能获得物品的一些信息。

    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这是哈利波特这个世界,只以为是普通的年代穿越重生。

    穿越带着金手指,这不是要发的节奏吗?

    靠着金手指,他就能轻易的辨别物品是不是古玩。

    他都已经计划好了,利用能力在海外寻找古董,然后转手卖回国内,既能赚钱,又能帮助国家寻找流落在外的国宝,一举多得。

    等到了千禧年,自己也成年了,国内的环境也变好了,他就凭借贡献,直接改国籍回国。

    到时候,直接去深圳,搞搞地产,投资投资未来的南山必胜客什么的,这辈子就不用愁了。

    一切都很美好,直到有一天,他无意间收藏到一件古玉。

    当古玉被收入收藏架,金手指忽然激活了一个神奇的属性。

    那件古玉的下方,十分突兀的显示出【灵*10】的文字。

    这个属性并不是激活之后就一直拥有,只有将物品放在收藏架里,才会拥有属性,如果将物品取出,那么属性就会消失。

    也就是这一刻,他忽然发现,原来这个世界还有着超自然的力量。

    知道有超自然力量,王胜初不可不心动,必然努力探索未知啊,毕竟,有谁会愿意只当一个普普通通的富一代呢。

    其实,如果他不贪心,仍然按照以前的计划,只是收集我东大的古玩也没什么。

    坏就坏在他的贪心了,获得灵属性后,他就想知道还有没有其他属性,于是将收集古物的范围扩大。

    结果,收集来收集去,一不小心,就收到了一件改变他命运的东西,也开启了一个新的属性【魔】。

    好死不死的,这些属性激活之后,除了显示之外,他还没有搞清楚这些属性的作用,所以他就将带有属性的物品一直收在收藏架里。

    好了,看到通知书的那一刻,他大概猜到【魔】属性是怎么回事了。

    只是,明白这一切的时间,好像有点晚。

    如果当初把【魔】属性物品取出,是不是就不用这么困扰了。

    可惜,没有如果。

    纠结再三,横竖都一样,王胜初心下发狠,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