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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拥有复制异能的我,躺赢 第16章 一见钟情(男主出没)

    曹国华回去后,告诉正爱不释手把玩手表的高龙内疚的说道:“老大,我跟丢了,那婆娘一转头就不见了,我找了另外几条巷子都没有找到。”

    高龙并不在乎,反而志得意满的笑了笑:“国华啊,咱很快就要发财了,告诉兄弟们,准备好推车,今晚有大货。”

    曹国华不知道高龙和秀秀谈了什么,但他听话,立马就吩咐下去,把推车准备好。

    高龙心里想着,不愧是高手啊,曹国华的侦查能力很不错,跟踪人从来没有失手过,看来那大姐真的有实力了。

    另一边的秀秀,刚转过另一条巷子,正感慨着京城的胡同怎么四通八达的,要不是有系统,指定迷路。

    “小姑娘,要不要买东西啊?哥哥这有上好的腊肠,香得很。”

    三个流里流气的男人不知道从哪里窜了出来,将秀秀围住。

    他们打量秀秀很久了,面生估计是第一次来黑市,穿的衣服是布拉吉,想必是工人家庭,或者有点实力的家庭,于是他们打起了秀秀的主意。

    秀秀冷不丁被他们吓了一跳,她嗤笑一声,装作没听到他们的隐喻发言:“还以为狗在叫呢,好狗不挡道。”

    “不买东西就别想走!”

    他们和龙哥拿了货,说好了要三天之内卖出去回本继续拿货,要是不卖出去,以后该怎么在黑市混。

    “怎么?你们还想强买强卖啊?不怕我报公安吗?”

    为首的男人逼近秀秀,也不知道这家伙几天没洗澡,身上的味道让人反胃。

    “出来混怕什么公安?哥们背后也有人,要是不买就别想离开!”

    男人作势要把秀秀拖进巷子里,逼把钱交出来,秀秀能是好惹的吗?

    率先伸出手的男人两巴掌,另外两个拦着他的人更是十巴掌。

    “我今天就要替天行道!”

    说着就用降龙十八掌,把三个人打了一顿,巷尾不断传来痛呼声,秀秀走之前还把他们的鸡蛋和腊肠都带走了。

    三个男人弱小可怜地挤在一起嘤嘤嘤流泪。

    到底谁打劫谁啊?

    秀秀拍拍手掌,来的时候什么都没带,回去的时候盆满钵满。

    刚走出黑市旁边的一条胡同,想着抄近路出去,然而后边传来一阵兵荒马乱的声音,在秀秀回头看的时候,一双手臂紧紧扣住秀秀的脖子。

    她的身体被迫翻转过来,脖子上抵着冰冷的刀锋。

    小日子嘶哑着嗓子,像头已到暮年还要耕种累得不行的老黄牛,一边喘气一边威胁道:“都别动,不然我就杀了她!”

    不儿,她程秀秀招谁惹谁了?今天怎么那么倒霉?锦鲤光环过期了?

    而对面,是拿着枪追过来,穿着军装的军人。

    为首的男人深深吸引了秀秀的视线,导致秀秀没有第一时间反抗,但手下意识地扣住身后小日子的手腕,避免他突然动手。

    他骨相极佳,侧头的那一瞬间,秀秀就已经分析了个遍,他没有带帽子,露出饱满的额头,额头连接着他那过分优越的眉骨,

    他双眉整齐对称,高低一致,清而长,光泽明亮,长过眼,根根整齐分明,眼睫如鸦羽,浓密灵动,桃花明眸,深邃如沉波。

    鼻梁高挺,侧看就像山脉里最高的山峰,鼻下是饱满红润的唇,看着就让人想嘬一口尝尝鲜,他的皮肤紧致,牢牢包裹住他那绝佳的骨相,这就是老祖宗所说颜值第一的皮包骨‘色相’。

    但更让秀秀喜欢的是他那仿佛淌了蜜一般的肤色,透着健康细腻的光泽,不会过分黑,但也不算白,像蜂巢欲要滴落的蜜珠子一般。

    一米八八的身高,穿着军装,气势冷硬,健硕高大的身影无端给人带来一股压迫感,他就像把秀秀最喜欢的标签都融合在了一起,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让她惊艳一瞬。

    一句歌词在心中唱了出来。

    这是谁的新郎?

    他神色严肃,冷硬的表情充满杀气,他伸出手示意小日子别动,同时出声安抚被劫持的秀秀。

    “老妹儿你别怕昂!有哥在没意外。”

    “小日子!你mLGt,快束手就擒吧,别整那破马张飞那出嗷,我们可不怕!”

    随后在背后悄悄给队友打手势,胡同很窄,他一个人就可以挡住小日子的视线,让队友从另一条巷子翻过来从后边扣住他。

    秀秀听到他那酱气十足的大碴子味儿。

    得,这是她的哑巴新郎没跑了,真是的,害她莫名其妙笑一下。

    没关系,为了这张脸,她也会为他寻来世上最好的哑药。

    秀秀化悲愤为力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

    伸手扣住正在沉思着,

    “放了我,否则我就杀了这个无辜的女人,你们就等着受罚吧”这句话的中文应该怎么说的小日子,拽住他的手臂使出一个利落的过肩摔,让小日子的刀和人都摔落在地。

    并将全身力量都汇聚于右脚,以蛮牛之力踹到小日子的肚子上,这一脚足以让小日子的内脏出血。

    早看小日子不爽,终于有合理动手的机会了。

    小日子惊叫一声,哇的一声吐出一口黑血,眼见着秀秀还想动手,霍南岳赶紧制止:“壮士!脚下留人。”

    霍南岳身后的两个战友赶紧把小日子拖离秀秀脚边,这人还有用不能轻易死了,等霍南岳检查一下,发现问题不大,还能说话,才松了一口气。

    他看着秀秀的眼神亮的惊人,瞳孔仿佛飘过无数的“喜欢!喜欢!”

    “这位壮士胆识和身手过人,刀架脖梗子上都不慌,给你竖个大拇哥。”

    秀秀:……

    他笑起来很好看,如果是浅笑就好了。

    胡同檐下的光打在他脸上,因为他的鼻子和眉骨过于优越,挡住了左脸的光,呈现出一种阴阳割昏晓的感觉。

    但他为什么要说话?

    这张完美如希腊雕塑艺术品的脸,为什么会出现呲着大牙傻乐的表情?

    按小说套路,有这种外形配置的不应该都是高冷霸气,不怒自威的吗?

    看着发呆的秀秀,霍南岳挥了挥手,把秀秀的魂招了回来。

    他心里的小鹿正活蹦乱跳着撒欢,这老妹长得可真带派,瞧着像河边小杨柳风吹就倒似的,没想到那么带劲啊!

    一想到刚才秀秀用水汪汪的大眼睛委屈向他求救时,他心就痒痒。

    这种情况,应该就他娘和老妹儿说的心动吧?

    肯定是了,他对秀秀心动了!

    “那个,同志,跟我们一块上所里去吧。”霍南岳主动邀请道。

    秀秀炸毛了,她才刚到京城就进派出所,以后还怎么进步?这里已经不是黑市辖区的胡同了啊。

    “我被劫持是受害者,还帮你们把小日子放倒了,为什么还要去派出所?”

    看着像炸毛小猫咪一般张牙舞爪质问的秀秀,霍南岳忍住想要撸猫头的冲动,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表情说道。

    “啧,大妹子怎么不上道呢?你帮我们抓了小日子,我帮你要人民英雄奖励去。”

    有奖励!

    秀秀眼睛一亮,巴巴地就跟着霍南岳走了。

    霍南岳看着亦步亦趋跟着他的秀秀,想起了在老家幼时养着的三花猫-娘娘,它毛发艳丽蓬松,是村里山里远近闻名的大美猫,每天都有公猫冲家里嗷嗷叫唤,尤其是春天,他们都睡不好觉。

    三花娘娘最黏着他,走到哪跟到哪,还喜欢用尾巴蹭他的腿,等他参军后,三花娘娘就拜托他妹妹养了。

    不过,在他心里,秀秀比三花娘娘漂亮。

    和秀秀的关注点一样,霍南岳第一眼就觉得这姑娘的皮肤真白啊,像长白山山头的万年积雪一样,站在太阳底下都扎眼。

    后面两个战友苦兮兮地拖着死狗一样的小日子,控诉的看着前面全身散发着春天气息的同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