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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国大修士 第13章 再拉一道旗

    土狼是胡人,还有三个伙伴,三男一女,两胡两汉,均是十五六岁的少年。

    与郑九一样,他们都是无家可归的孤儿,亦都是曾经跟着山贼转圈圈的马尾巴,被称为漠鼠或野狗。

    为山贼打探消息、寻觅猎物踪迹,扒尸体,甚至制作陷阱,充当诱饵,什么都干,只为混口活命的饭食。

    一次洗劫胡人商队,马家马帮遭遇多纳尔部骑队埋伏,整个马帮几乎死了个干净。

    郑九被路过的苏举人从死人堆里扒出来,带回了双峰。

    此后,郑九与曾经的伙伴断了联系,但坚信他们至少还有人活着,隔三岔五往外跑便是这个缘故。

    再后来,多纳尔部对盘踞在积石山北麓的马帮进行了围剿和清洗,郑九依然常往要塞外跑,除了寻找故园,同样为了寻找他们。

    一晃四年,终得再见。

    “在烤什么?忒呛人了?”郑九掩鼻.

    “石板蛇,同贵那憨货不会弄……”土狼嘿嘿笑着,突然扯开喉咙喊道,“嘿嘿,别乱整了,郑小子醒了。”

    啊的一声。

    率先跑进洞来的是个女孩,看上去邋遢的很。

    裹着件不知道从哪儿捡来的破袄,蓬头垢面,圆圆的脸蛋被风沙整饬的通红而粗糙,却难掩一双大而灵动的眼睛。

    “你真醒了……”女孩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紧接着跑进来、挤在一处的是两名个头不高的少年。

    一个满面烟黑,只知道冲着郑九傻笑,一个眯缝眼睛,不停的吸溜着清鼻涕。

    “没想到你阔气了……”

    郑九一愣,随即明白了,他穿着羊皮袄,背着的包袱里有一大堆碎银,还有一匹马。

    这些家当就算是比当年马帮里的三当家,那也算是阔气的了。

    “呵呵,有财大家发,今天就去弄只羊来。”

    “嗷嗷……”

    石洞里发出一片充满野性的欢呼,有银钱当然能宰羊,虽然要冒一定风险,但那浸入到骨子里的香味还是几年前的回忆了。

    满脸黑的叫同贵,讨好一般的拎着郑九的包袱递上去,其他人想要拢过来,又齐齐的停下,眼馋之极却又懂得分寸。

    郑九使劲儿拍拍包袱,然后打开它。

    白花花的碎银,少说也能抓出两三把,有那些尸体身上的,也有苏举人死后留下的仅有家当。

    “至少个把月不愁吃喝,兄弟们。”郑九开怀。

    同伴们又是一阵兴奋的欢呼,郑九从中取出两块指甲盖大的银子,想了想又添了一块,一起递给土狼。

    “一只肥羊,外加两袋奶子酒。”

    “你只管好好歇着,回来就宰羊。”土狼立刻起身,招呼同贵一同离去,口水都滴到鞋帮子上了,一刻都等不得。

    马帮出身,一身匪气,何用客套。

    更不需叮嘱什么,在这荒芜的积石山生活,他们自然知道如何规避风险,否则无法活到现在。

    他们有无比敏锐的嗅觉,当然很清楚找哪里的牧民,才能搞到最实惠的肥羊。

    他们是土匪不假,可手里的银钱也是真的。

    大家默契多年,顽强的生命力堪比荒漠上最不起眼的沙棘草,任尔环境如何恶劣,来年开春必然生机盎然。

    大当家就曾笑骂土狼几人,就像莎草丛里的臭虫,石缝子里的蜥虎,狼粪里爬的麻虫,怎么都能活着,老子也是服气了……

    一切无需啰嗦。

    郑九暗叹,可惜就剩这么几个了。

    “你说我是被人扔到这里的?”郑九问秋华。

    “嗯嗯,是同贵先发现的,你就躺在洞外的坡子上。”

    “看来我那马还挺有能耐……”

    “不是的,你的马是土狼在山下的石滩上找到的,它挺惨的,奄奄一息,我猜就是你的马,土狼还说他发财了。”

    “嗯。”郑九并没问那马的情况,知道它死不了,刚才还听到了尥蹶子的声音。

    这就奇怪了,既然黑马力竭自顾不暇,就不可能把他从数里之外驮到山上,是谁救了他?

    这个问题有些伤脑筋,郑九索性不去想,又和秋华聊了几句便觉乏了,倒头睡下。

    伤病加身子太虚,这一觉一直睡到次日天明。

    郑九是寻着喷香的羊肉味儿醒来的,精神大好,除了左臂活动有障碍之外,全身没什么不舒服的。

    翻身跳下石台,稍加活动,郑九感觉无甚大碍,便信步走出洞口。

    洞外两丈远的背风处,几个人正蹲在石炉边叽叽喳喳。

    炉火正旺,烟熏火燎味淡多了,烧的应是枯枝和马粪。

    石炉是土狼几人用石块搭砌的,炉上架着一口大锅,破破烂烂的眼熟,好像是马家帮经常熬肉汤用的那口。

    锅里的肉汤翻滚,泛着白沫,肉香四溢。

    “郑小子精神了?香不香?”土狼眼睛通红,眼角还挂着眼屎。

    “香。”

    郑九点头称赞,想来这厮和同贵赶着羊走了一晚上,没遭遇荒漠凶狼和雪豹已是幸事了。

    其他三人皆是满脸黑花,这让郑九想起了当漠鼠的那段时光。

    肉真的很香,马奶酒甘冽。

    几人围坐在炉火边喝酒吃肉,拌嘴吹嘘,酣畅淋漓。

    模样自然是模仿当年那些豪横的匪帮大爷们。

    “郑哥儿不用担心,这一带是尸魔人的故地,寻常野兽不敢来。”

    “原来是魔音谷了。”郑九点头,这里他有点印象,在积石山西北麓深处,心里盘算着方位,不知不觉,居然离双峰有两百里远了。

    “尸魔人早就迁走了,这片魔音谷凶名还在,凶兽绕着走,土匪不敢来,就便宜了咱们几个。”

    “这段时日靠什么过活?”郑九问,若是不抢劫,在积石山活下来该何等艰难。

    “挖山精、打猎,给乌厥人干活儿。”同贵回道。

    “还吃石板蛇……”吸溜青鼻涕的正山补充。

    “也不常吃。”土狼赶紧纠正。

    秋华则低头不语。

    石板蛇是积石山最常见的物种,身长丈余,皮如石板坚硬,凶悍善战,肉极难吃,又涩又酸,不仅费牙口还难以下咽。

    以前在匪帮时都没人吃这种东西。

    这世道,活下来真是很难的。

    “以后,天天吃肉喝酒。”郑九认真的说,然后缓缓灌下一口马奶酒。

    同伴们却一个个瞪大了眼睛,如此赛神仙的日子,寻常在梦里都不常见……

    当然,今天就有了。

    关键的是,郑九说话从不吹牛。

    “救我的那人给起了个名字,叫郑九,郑山河。”

    郑九同样认真说道,从怀里摸出几块碎银递给土狼,“明日照旧,换个人家买羊,换口锅,弄点别的吃食。”

    “郑小子……不,郑九,这样子吃法,我们十天半个月就山穷水尽了。”

    土狼打着饱嗝,一只羊被他们五个人一顿就吃了个精光,连下水都没剩下。

    “难道咱们也拉起一道旗?”同贵双眼放光。

    “五个人少了点,但在山里做个窝子不是问题,我赞成。”

    “可我们没有刀枪和马匹……”

    “去抢,去拉人头。”

    “……”

    “想什么呢?规规矩矩过日子,给乌厥人做力工是个不错的主意。”

    说罢,郑九伸了个懒腰,还想睡,于是起身走进了山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