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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下三滥 给小机器人的一件礼物

    【本章可搭配《尽管我们手中空无一物》食用】

    凌奕的新生,是野哥给这只曾经破破烂烂,也依旧热爱这个世界,想好好活下去的机器小猫第一件,也是最后一件的礼物。

    *

    你好啊,我们又见面了——

    咦?好奇怪,明明是第一次见面,我为什么要说又呢?

    算了算了,不提这个了。

    玛奇小姐给我的纸有限,我只能挑拣一些重要的东西来记。

    这是我第一次尝试写作,还是自传的文体,所以有些地方表述可能有些奇怪。

    这跟我的个人习惯有关,如果有看不明白的地方,忽略过去就好啦~

    首先,如你所见,我是一个机器人。

    但我可不是什么猫啊,狗啊,那种宠物型机器人,我很厉害的。

    我拥有人形,能跑能跳,能唱歌能撒尿(批注:这一点就不用写出来了),还能感知冷热酸甜,受伤了,伤口处流出来的液体也是红色的。

    其实我觉得我跟普通人类没什么区别,但玛奇小姐一直说我不是人,怎么听起来这么像骂我呢?(批注:不是骂你,你真的不是人。)

    你看,她又在骂了。

    (批注:……)

    接着上面的写。

    我叫凌奕,这是我自己给自己的起的名字,很好听吧?

    我不知道是谁把我创造出来的,但如果有幸能见到那个人,我一定一定要跟他吐槽一下,为什么在我的皮肤里加带电的菌丝?

    每次我穿衣服的时候,那些菌丝就会噼里啪啦地静电,导致一到冬天,就没人愿意抱我了——

    因为他们都被我电得嗷嗷叫。

    (批注:你确实该改一下见人就抱的坏习惯)

    这怎么是坏习惯呢?!

    人类不都喜欢热情的拥抱吗?

    我决定这一星期都不再抱玛奇小姐了。

    我住的地方叫『空城』,是个又大又繁华的地方。

    我超爱超爱城东的那家温泉旅馆,每次出门回来,都要在里面泡好久。

    热乎乎的汤水跟甜甜的青梅酒~想想就舒服。

    偷偷告诉你,玛奇小姐是『空城』的城主,所以我去那儿从来没付过钱。

    嘿嘿,每天一个啃老小技巧。

    (批注:??)

    (一团涂抹的痕迹)

    纠正一下,玛奇小姐是整个『空城』里最有魅力的女人,一点都不老,就跟她种的沙漠玫瑰一样,永远处在花期,闪耀的光芒无人能敌!

    如果不逼着我跟她一样剃寸头,就更好了。

    (批注:……)

    话题继续回到温泉旅馆。

    虽然我经常去,但从来没在最靠里的那间私汤泡过。

    听老板说,那个私汤很早就被人包下来了,那位给得实在太多,他拒绝不了。

    有次好奇,我偷偷过去看了一眼,结果好巧不巧碰见对方刚出来。

    客观来讲,他长得绝对是我见过的人类里最好看的了。

    按道理,我应该会感慨一下的,但我不仅没感慨,甚至觉得他长得很…丑?

    救命,我的审美不会出现问题了吧?!

    我快尴尬死了,正想着该怎么跟他解释我不是偷窥狂,那家伙却突然走过来,看着我的眼睛,莫名其妙说了一句。

    “他果然也为你留了后路。”

    啊?

    什么路?

    去二仙桥,走成华大道的路吗?

    我俩谁都没说话,尴尬了好一阵。

    他一直看着我,但我又觉得他在透过我,看别人。

    我感觉他很悲伤,琥珀色的眼睛跟杯里的酒一样,掺了水。

    我问他为什么难过,他却不理我了,临走前还送了我一杯雪莉酒。

    真是个奇怪的人,不是吗?

    (批注:所以你把那杯雪莉酒喝了对吧?你不能喝这种高浓度的酒)

    我…我只是节约资源而已,而且那酒里确实掺了水,有空得跟老板聊一聊,酒里掺水是黑心店家才会干的事。

    言归正传。

    听玛奇小姐说,原来的『空城』面积没有那么大,也不是所有人都生活在地面上。

    那时候的空气里,到处都是可怕的病毒,风一吹,病毒跟沙子就到处跑。

    没有注射血清的人类,只能依附一艘叫『方舟』的船而活,不能随便走动,只能偶尔来一次地面。

    天呐,生活在船上?!

    一艘船能有多大?

    我简直都不敢想,我要是那样活着,我的人生该有多闷,多无聊。

    非常感谢研究出血清的人,才能让我们像今天这样畅通无阻地行走在地面上。

    但当我问到『方舟』为什么会消失的时候,玛奇小姐却不肯再多说。

    我实在好奇那一段往事。

    所以我背着玛奇小姐,收拾好包袱,偷偷离开了『空城』,打算亲自搞明白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先拜访了那天送给我雪莉酒的丑…帅哥。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帅哥平日里瞧着不显山不露水,居然是基因融合血清的研发者!传说中的救世主!末日的终结者(吧啦吧啦)!

    如果没有他,人类会在越来越恶劣的环境中走向灭亡。

    真是了不起啊了不起…

    奇怪,为什么我会觉得这么假呢?

    难道我其实很讨厌帅哥吗?

    这位了不起的大人物住的地方,在『空城』近郊,有一个大花园,里面种的全是洋桔梗。

    老天爷,我感觉我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洋桔梗,我要花粉过敏死掉了!!

    不过看到帅哥身上的藤蔓,我又忽得理解他了。

    玛奇小姐说,现在的人类为了适应环境的变化,身体多多少少都会发生变异,变异之后,习性也会跟着变化。

    就比如,长鹿角的人,会更喜欢吃素一点,长植物的人,会更喜欢晒太阳一点,长鱼鳞的人,会更喜欢待在潮湿的环境一点。

    所以我身上长蘑菇,我一觉睡到凌晨一点,有什么问题吗?

    蘑菇就是不喜欢晒太阳!

    扯远了哈。

    这么一看,帅哥喜欢跟花待在一起也是有原因的,说不定他也能开花呢。

    我兴冲冲地来到帅哥家里,可当我告知来意后,帅哥沉默了好久。

    我都怀疑他丧失语言功能了。

    就在我吃完第三份蜂蜜面包卷,准备来第四份的时候,帅哥给我了一个地址,让我去那里找找,说不定会有新发现。

    我这个大怨种满心欢喜地相信了。

    然后我就开始悬浮高铁转大巴,大巴转公交,公交转面包车,面包车转摩托车,一路颠得我快把隔夜饭都快吐出来。

    结果到了目的地,却发现那里是一片废墟…

    我要气炸了。

    我严重怀疑帅哥是因为我吃他面包卷吃太多,他着急打发我,就随便编了一个地方来搪塞。

    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不就吃你几个面包卷,至于这么坑我吗?

    我蹲在那个超级超级超级大坑的边缘,研究了半天,都没研究出个所以然。

    但我猜测,这里原本应该有一个超大的建筑,后来消失了,才会留下这么一个大坑。

    至于那个建筑去哪儿了…

    这我就不知道了。

    总不可能自己飞到天上吧哈哈哈哈…

    在这儿也找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我短暂休整了一下,又换了个目的地。

    我觉得要是这次出来一点收获都没有,一定会被玛奇小姐笑话的。

    而且我非常喜欢『空城』列车每次播报的那句话。

    ——【陌生的旅人,祝您不会久困于无风之地】

    对我来讲,生命是旷野,生活是马匹。

    所以大风吹起时,应当策马奔腾,往更远的地方走。

    从有意识起,我就一直待在『空城』,待在玛奇小姐的身边。

    但这次,我踏上了寻找往日的旅途,不知不觉间,去了很多只有在书里出现过的地方,见到很多曾经不曾看过的风景。

    我在火山口处观察岩浆流动时的纹理,踏在冰川上俯视蓝的让人心碎的海水,看着浪花撞上黑色礁石,堆出一滩又一滩“白雪”。

    我甚至专门跑到变异兽与毒虫横行的热带雨林里,在生长了几百年的老树下面翻来找去,只为找到跟我身体里一个品种的蘑菇。

    我也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

    我跟着一位穷困潦倒,但满腹才华的画家学习了一段时间的绘画,他教得很认真,但很可惜,到最后我也只会画对着饭盆流口水的哈士奇。

    我还认识了一个块头比我大的好多的糙汉子,他的头发变异成了含羞草,每次看到他喜欢的女孩时,都会羞答答地缩成一团。

    我每天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在傍晚的时候坐在窗户边,看着黄昏慢慢变成黑夜。

    直到远处橙霞散去,万家灯光亮起时,我忽得明白,这次旅行不仅仅是为了弄清楚当年『方舟』上发生了什么事,更让我感受到了一点“活着”的感觉。

    我走过的路,见过的事,认识的人,都将“凌奕”一片空白的过往,一点点填满。

    这样以后别人再问起时,我能讲的故事里,就不会只有暴脾气的玛奇小姐,跟繁华的『空城』了。

    我会说:我见过等了整整一个月才看到的漂亮极光,还有一个背着空棺材,嚷嚷着要把谁的尸体拼凑回来的怪老头。

    我跟路途中结识的朋友们围着篝火吃烤肉,喝酒。

    我们什么都聊,聊未来,聊理想,聊最近发射到太空的火箭,聊谁的变异体更帅,整整一夜都不困。

    哦对了,我还买了一只玩偶小熊,当我的旅行伙伴。

    它是我在特卖店看到的,不大,一个书包就能装下。

    它的胸口有一个爱心按钮,按一下,就会说“我爱你”。

    多可爱的小熊啊!

    要是它会说话就好了。

    我看着小熊,总觉得胸口那里空落落的。

    我摸了摸胸口,心脏正在里面用力的跳着,什么零件也没少。

    那这股空落落的感觉,到底是什么呢?

    我想不明白。

    我离家的时间越来越长,玛奇小姐已经三番五次催我回去了。

    但我还没有找到当年『方舟』消失的真相。

    不过外面虽好,却怎么也比不上『空城』,毕竟那是我生活了很久很久的地方。

    我也很想念玛奇小姐亲手酿的青梅酒,而我的自传已经完成了一大半,正好可以回去给她看看。

    风起时远走,风停时归家。

    我收拾收拾,踏上返程的列车。

    然后在列车上,我碰到了一个奇怪的家伙。

    他长得很凶,头发跟眼睛是红的,让我一下子想到了玛奇小姐养的那些红头火鸡。

    那家伙一看到我就冲了过来,抓着我的胳膊,对我说了一大堆莫名其妙的话——

    更像了,那些火鸡每次看到我时,也会咕咕哒咕咕哒得凑上来。

    这位火鸡先生自说自话了一大堆,发现我没什么反应,突然蹦出来一句:“你都不记得了?”

    我眨眨眼。

    是我发呆发得太明显了吗?

    我应该记得什么?

    紧接着,在我问出这句话的时候,这位火鸡先生的表情一下子变得非常难看。

    注意,是一下子。

    事情严肃到,我差点以为这句话杀死了他的爱人,所以他的脸色才会这么糟糕。

    玛奇小姐,救命啊。

    有火鸡,啊不对,有人要弄死我!

    在我惴惴不安,觉得火鸡先生要揍我的时候,他却突然说:“凭什么让你这么轻松地活着?这不公平。”

    嗯?不公平什么?

    怎么你说的每一个字我都能听懂,合起来就听不懂了呢?

    我问火鸡先生他到底是什么意思,他却硬拉着我去了一个地方——

    一片墓地。

    天呐,他该不会要杀人灭口吧?

    我只不过是说错话了而已,至于吗?!

    玛奇小姐,救我!!!

    不过我预料中的杀\/\/人抛尸的场面并没有出现。

    火鸡先生带着我路过一个又一个墓碑,最后停在了墓园的腹地。

    一直吹个不停的风居然停了。

    我正惊奇,然后看见一丛又一丛正值花期的凤尾兰,热热闹闹地开着,与这片肃穆的墓地格格不入。

    花丛正中间竖着一块墓碑,没有照片,也没有名字。

    可我看着它,心脏却“砰”“砰”“砰”,跳得很快。

    这是我以前从未体会过的感觉。

    我哼哧哼哧地喘气,感到难以呼吸,一句话也说不出,仿佛被谁掐住了脖子,说不出的难受。

    我迷茫地看向火鸡先生。

    我问他:“先生,我…我认识这个人吗?”

    “他给所有人都留了退路,却唯独没给自己留…居然把整个『绿洲』都变成血清的载体,让那些接触不到血清的人也能获得抗体,死前还非得装一波救世主,结果死了之后根本没几个人来看你,真是纯种傻逼…”

    好叭,火鸡先生又在说一些我听不懂的话了。

    我低头看向那个胸口有爱心按钮的小熊, 伸手按了一下。

    小熊说:“我爱你。”

    我又抬头看向那块墓碑。

    我懵懵懂懂,却又觉得有什么东西好像要破土而出,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因为以前从来没有过。

    我感觉脸上湿湿的,鼻子酸酸的,伸手一摸,然后把湿答答的手指给火鸡先生看。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火鸡先生还在絮絮叨叨,被我打断以后颇为不耐烦,“哦,这个啊,是眼泪…等等,你在哭吗?机器人也会哭?”

    火鸡先生诧异地看着我。

    我不知所措,可看着那块墓碑,那些水越擦越多,胸口闷痛的感觉也越来越明显。

    火鸡先生不耐烦地拍了拍我的头,“行了行了,走吧,要是他活着,看到你这副模样,肯定以为我在欺负你。”

    回去的路上,我缓了好久,终于把那些水止住了。

    可我还是难受。

    我问火鸡先生:“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火鸡先生沉默了一会儿,就在我以为他不会回答我的时候,低下头,平静地说:

    “他就是个自私自利的坏家伙。”

    坏家伙吗…

    *

    又有风起,凤尾兰花歪着身子,轻轻靠向被擦的锃亮,一看就是细呵护的无名墓碑。

    无风的时代已经落幕。

    有些人的故事才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