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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郎家的科举高三牲 第53章 奚兄就不是那样的人

    奚昀大步跨进了院门,当他看到那片焕然一新的菜地时,脚步不由得停了下来,饶有兴致地瞧了瞧。

    此时,云雾正在里屋忙碌着,听到外面传来的动静,便出来查看情况。见是奚昀回来了,他脸上露出惊喜的笑容,“相公,你回来啦。”

    奚昀转头看向云雾,嘴角微微上扬,“怎么不等我回来一起翻新院子?”说着,他朝着云雾走了过去。

    云雾温柔地笑了笑,解释道:“就一小片地,我一个人能搞定,又不是很费力的事情。”然后他催促道:“赶紧去净手吧,该吃饭了。”

    奚昀点了点头,将背上的背包放在一旁,然后转身走向茅厕。

    待他洗净双手后,回到前厅,只见云雾已经将热腾腾的饭菜都端上了木桌。

    奚昀大口吃着云雾做的红烧肉,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缝儿了,只觉得自己夫郎实在太贤惠了,这做菜的手艺真是越来越好,感觉又精进了不少呢。

    云雾见他吃得香甜又满足,嘴角不自觉地微微上扬,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说道:“郡城这边的饭菜大都是偏甜口的,我特意去跟肉铺打听过做法才学会的,怎么样?是不是很好吃。”

    “好吃!”奚昀连连点头,眼睛亮亮的,含糊不清地回答道。

    “你也吃。”他给云雾也夹了一块放入碗中。

    难怪今天的红烧肉吃起来有点甜甜的味道,原来是这样啊。平时习惯了吃辣的,偶尔换个口味尝尝甜的,还真是让人感到眼前一亮呢。

    他向云雾分享今天在郡学里学习上课的感受,云雾也说了他在家里做了些什么事情。

    两人虽然没有整天待在一起,但彼此之间的交流却从未间断,仿佛有着无尽的话题可以聊。他们分享着生活中的点滴,让对方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和关心。

    云雾说郡城的物价很高,虽然家中现在还有一些积蓄,但也不能坐吃山空。所以他想重操旧业,白日里在家中闲着也是闲着,可以做些绣品拿去卖。

    只是到了郡城人人都追求品质,他得用昂贵的布料和上乘的丝线才有卖头。不然他之前那些便宜的绣品拿出去肯定无人问津。

    他粗略一算,一匹好的绸缎起码要一两银子,加上蚕丝线不同的颜色有不同的价格,越鲜艳的颜色越贵。这样一来,购置材料的成本就需要三两银子。

    奚昀听后,倒是十分支持他的想法,说道:“人靠衣装马靠鞍,搭配上好的布料和绣线才能将你的好绣工展现出来。粗麻布的帕子都能卖这么好,何愁绸缎绣品卖不出去呢。”

    云雾有些犹豫,觉得有点冒险。

    奚昀看出了云雾的担忧,笑着说:“别担心,我们可以先试试水嘛。如果真的卖得不好,大不了再想别的办法。而且我相信出自你手的绣帕一定能够吸引来很多人的目光。”

    云雾点了点头,虽然是有一定的风险,但试试水还是可行的。

    他信奚昀的话,大不了到时候卖的不好,少做些绣品,余下的料子做成衣物他们自己穿。

    “那我明日去布庄看看,先买个两匹。”云雾笑着看向奚昀,眼神里带着一丝期待。

    “嗯,我们手里头还有三百两银子,够我们在郡城生活四个月的。”奚昀微微点头,看着云雾,目光中满是温柔,说道:“可别累着自己,稍微赚点,消磨消磨时间就行。”

    云雾轻轻点头,回应道:“我晓得的,相公。”他心里明白,奚昀是担心他会因为忙碌而感到疲惫。

    他接着说:“我就是待在家里觉着有些无聊,想找点事情做,消磨一下时间。”

    奚昀见他心里有数便没再多说,只是想起来刚成亲时云雾提过一嘴的,他想要学习另外的刺绣手法。

    也不知道青州郡有没有厉害的刺绣手艺人,奚昀打算明日去郡学向本土同窗打听一番。

    他一直记着云雾这个想要拜师学艺的小小愿望。

    受时代的限制,寻常人家的女子和哥儿无法像男子一样启蒙之后可以继续往下读,也不像富贵人家的公子和小姐会学习女子八雅。

    他们只能在家中学做女红、烹饪等家务活,以便将来能够成为一个合格的媳妇或是夫郎。

    但云雾与他们有所不同,他有一手好绣工,也为之愿意去精进,他是真的喜欢刺绣而不是纯粹靠它来维持生计。

    他有这个想法,奚昀为他感到高兴,这是顶好的事情。

    吃过晚饭,奚昀去还云雾从何阿叔家里借的锄头,他蓝白相间的校服还没有换下来,出门就碰到了同在此租房的郡学学生,那书生与他擦肩而过,彼此点头微微一笑就当是打过招呼了。

    何阿叔家的院门关着,他走上前敲了敲门,边朝里面喊道:“何阿叔,你在家吗?我来还锄头了。”

    “欸!在的在的,来了!”

    何阿叔的声音由远及近,他打开院门,看到奚昀穿着郡学校服清爽俊俏的模样,上下打量一番,笑道:“哎呀,你这小郎君还真是俊俏!”

    奚昀笑嘻嘻的谦虚道:“哪里哪里,那阿叔我先回去了。”

    “嗯嗯,慢走,有什么事情找我就好了啊。”

    奚昀往回走的时候想要看看这条状元巷的其他地方,走着走着就发现这还是挺深的一条巷子,因为他七拐八拐的不知道拐到哪里去了。

    奚昀:“……”方向感极差。

    跪求求原路返回教程,早知道不好奇了。

    就在他无望之际打算瞎走摸索回去时,眼睛极尖的在前面小角落里瞥见了一个熟悉的蓝白色身影。

    “余兄!”

    一脚踏出门那人听到他的声音后转过头看了过来,那张小俊脸不是余景文又是谁呢。

    “奚兄,你也暂住于此吗?”余景文见到他有些惊讶如此凑巧。

    “是啊,你这是要出门?”

    他点点头道:“正是,要去趟街市。”

    听他这样说,奚昀面上神情大喜,余景文要去街市,这就说明一定会路过他们家的小院子,那么只要和余景文一起走出去,他就能顺利回家了。

    “太好了,余兄!我与你一道走!”奚昀欣喜道:“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余景文听罢,微微低头琢磨了一会儿,随即抬头目光灼灼得看着奚昀,赞道:“真是一句好诗啊,奚兄大才!”

    “啊哈哈哈哈,哪里哪里。”奚昀干笑两声,催促他一起走:“走吧走吧,我已经在此转了许久,好像鬼打墙了一般,绕不出去了。”

    余景文恍然大悟状,更加佩服了:“原来是奚兄迷路了,配上这句诗果真是映景。奚兄真是才思敏捷,思若泉涌,如此短的时间内竟然作出了这么朗朗上口,富有哲理的诗句!”

    你们传统书生怎么这么会吹…会夸人呢……

    奚昀尴尬地“哈哈哈”笑着道:“这并非是我所创诗句,我也是借用。此乃是放翁先生的旷世佳作。”

    “放翁先生?”余景文蹙眉思考着,似乎在脑海中搜寻这号人物。

    “对。”

    然后余景文就用一副“你就胡诌吧”的表情看着他,说道:“奚兄,我知你低调,可现在就只有你我二人,你就别藏拙了。什么放翁先生,我听都没听说过这号人物。”

    奚昀看了他一眼,算了算了,随便吧。

    想不到余景文还是个诗词狂魔,把奚昀也当成了共同爱好者。

    和余景文走了一路,他拉着奚昀饶有兴致地说了一路诗词歌赋,还说他打听了郡学“宣墨会”的消息,想邀请奚昀一同前去探讨诗歌。

    奚昀初来乍到连“宣墨会”是什么都不知道,一番了解才知道这是个郡学书生自发组织的诗歌雅集。

    原来是诗歌社团啊,那算了。

    奚昀委婉拒绝,只笑着道:“下次再说,我其实作诗天赋一般。”

    余景文为此感到可惜:“以奚兄之才,去了定能夺得魁首,脱颖而出者不仅能赢得赞誉还能额外得到三十两银子的奖赏呢。”

    “什么?三十两银子?”奚昀睁大眼睛眨了眨,轻咳两下:“我突然觉得偶尔陶冶一下情操也是不错的选择,这个宣墨会什么时候举办?”

    余景文:“?”

    余景文:“下周五,郡学每月都有特定的时间共学生们自主探讨学习,宣墨会由此而来。”

    “奚兄这是想去了?”

    “是的。”奚昀慷慨大义道:“我心中有万般思绪,迫不及待想要与大家一同分享!”

    “奚兄不会是为了那三十两银子而去的吧?”

    “怎么可能。”奚昀现在扯起谎来也是眼睛都不眨一下了,他正直道:“人生贵相知,何必金与钱。再说若是得了诗会的魁首三十两白银也是实至名归。”

    余景文惭愧自己刚刚随意揣测奚兄是个见钱眼开之人,奚兄品德如此高尚,怎会学那财迷心窍的非君子做派呢。

    于是他郑重点头,敬佩至极:“奚兄果真不是非凡之人,如此慷慨为人叫我实在佩服!”

    奚昀面上挂着笑,心里提前和历朝历代的大诗人们打了个招呼,到时候借用几句,他会说明出处的,绝对不会非法窃取。

    既然宣墨会没有规定不能分享其他诗人的千古佳句,只需比拼谁带来的诗句更让人满意,那就别怪他不客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