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S的重生冒牌妻 第137章 难能可贵的甘泉
所幸这段路并都是这个模样,走过这一段后,再拐个弯,就上了平坦的小路,封晔说,其实那段路也是不让人走的,只是应该距离比较近,所以他才选择从那里上来,平坦的小路弯弯曲曲,蜿蜒而去看不到尽头,在登高处看风景,却有种异样的美。
十一忽然想起一个词,再看看前面的封晔,不由得扭开头,故作掩饰地咳了咳,但是还是阻止不了脸上的热度。
曲径通幽。
这个就是十一在欣赏完风景后,有感而发想到的一个词。
“快到了,这段路走完转弯就是。”封晔见十一沉默,便回头对她解释。
十一猝不及防和封晔打了个照面,一时有些愣住,呆呆地和他对视了片刻,才骤然反应过来,“啊?哦哦……”
十一这个反应有点异常,封晔眯起眼睛,蹙眉问,“你怎么了?”
“没有啊!”十一的否认有点反应过度,干笑着说,“我是觉得这个的环境非常美好,你能在这里生活这么久简直太幸福了!”
封晔挑了挑眉梢,注意到十一耳根莫名其妙的红起来,唇角微勾,顿时明白了十一的想法,却还恶作剧地继续问:“哦?真的没有吗?”
十一第一次有心虚的感觉,别开头眼神有些躲闪,却有点慌乱,语无伦次地解释,“本来就没有,我就是觉得风景很好,对了,我们去喝水吧。”
十一挣脱开封晔的手,自己往前走,想要躲开这个尴尬的话题,却应该心神不宁没有去看脚下的路,一个不小心脚底就打滑了,身体的顿时就是去平衡,不禁惊呼一声,掌握不住平衡而摔下去……
十一和他擦肩而过,眼疾手快立刻抓住她的手,把她拉上来,但在中途却忽然起了恶作剧的心理,手上用力,巧妙地把她换了个姿势,让她落入自己的怀中。
双手圈着十一的腰,十一在慌乱之中下意识抓住他胸前的衣服,撞上他的胸膛,顿时两人便紧密相拥在一起。
十一猛然抬头,和他四目相对,封晔的眼底有得逞的笑意,而十一却有些慌乱,
两人置身于高山耸树之间,入眼皆是生机盎然的绿,暖暖的阳光洒在身上,在地上倒映着两道修长的影子,画面安静又美好。
熟悉的气息,熟悉的温暖,熟悉的人,十一既然有一瞬间希望时间就此定格,她可以尽情享受,封晔给她的美好,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心态依然变化,不再眷恋站在巅峰处受人敬仰的感觉,而是想要一直这样到天荒地老。
封晔眼里有细碎的笑意,看着她的眼睛,似笑非笑地问,“看什么看得这么入神?”
十一恍然回过神来,别开视线落在别处,封晔轻叹一声,每次都是这样,在这种事情上总是避开的视线。
“快点走吧,去喝水。”
十一从他怀里离开,一个人放慢步伐往前走,闭上眼睛呼吸干净的空气,阳光下有细小颗粒状物,最原始的山林,总是有一股神秘的吸引力。
毕竟这个山林是最原始的,野生动物不少,封晔不大放心放十一一个人走,想要拉她会到自己身边,但是十一却像一只刚刚挣脱牢笼的雀鸟,不受控制,欢快地飞翔,看她愉悦的笑脸,封晔忽然觉得,自己把她带来这里是做对了。
十一走了很长的一段路后,就来到了一个分岔路口,一条路是上山,另一条路似乎是要往山林的更深处。
十一站在分岔路口停顿了数秒,然后选择了往山林更深处走,封晔跟在后面,弯起了唇角,水往低处流,十一选择的路没错。
这条小路面前算是平坦,但却很窄,两个人走不了,两人便一前一后走进去,封晔时刻注意着十一,生怕她脚滑摔下去,因为一边是陡峭的石壁,另一面是万丈深渊,若是不小心,就能掉下去。
十一却显得很轻松,对这个险境一点都不在意,视线一直往前,越深入,那水流潺潺的声音更加明显,十一眼睛一亮,更加兴奋了。
小路周围长满了不知名的植物,还有野蘑菇,随处可见的野生动作,都是没有攻击力的,或许是因为没见过人,对人也不是很敏感,十一和封晔经过,它们只是退后几步,小心翼翼地躲在树后看他们。
小路的尽头,原本以为只是山泉,却没想到是是一整快瀑布,随时从山上倾斜而下,哗啦啦的水声非常悦耳。
十一非常惊艳,第一次看到这种真实场景,不由得兴奋起来,回过头喊着封晔的名字,“封晔,是瀑布啊。”
封晔就站在十一身后,静静地看着她满是笑意的脸,“嗯”了一声把人搂到怀里。
“喜不喜欢?”其实他带她走这么远的路,其实就是想要让她来看看这个,大自然的生机勃勃,万物复苏的美好。
“嗯。”十一回头,在他脸上亲了一下,然后离开他的怀抱,跑到水帘下喝水。
双手捧着泉水起来喝了一口,或许是因为这口泉水得之不易,十一真的感觉到了一股甘甜,忍不住多喝了几口。
封晔把人拉起来,毫无征兆地捧着她的脸吻上她的唇,十一眨眨眼睛,感觉从封晔嘴里渡过来什么,顿了顿,才明白是泉水。
十一的心情很好,搂着他的脖子热情回应,相比于第一次的青涩,现在她的回应也能挑起封晔的感觉。
十一似察觉得到,立刻推开他,唇色潋滟,美眸含笑,的确非常动人。
“老大,看地方。”十一忍笑,“我们快点回去吧,黄奕在等我们呢。”
封晔拉着她过来,解气似的在她唇上咬了一口,“走吧。”
“我们要不要给黄奕带点水过去啊?”十一问。
“用什么带?”封晔鄙视地看着她。
十一顿了顿,果断道,“你的嘴。”
纯属欠虐的十一成功被化身大灰狼的封晔压在树上狠狠啃咬了一番。
回去的路上十一又是在原来那段路上差点摔倒,封晔紧握住她的手,让她离自己半米以内,十一的脚步也没有因此变得小心翼翼,而是和原来那样,随意又有点漫不经心。
封晔皱眉,忍不住提醒,“小心脚下。”
被封晔握住的手又紧了紧,十一由后揽着封晔的腰,仰起小脸看他,漂亮的大眼睛里有细碎的笑意,“我不怕,反正有你在。”
封晔盯着她看了半响,最终拖鞋,有些头疼地叹了口气,“算了,随你。”莫名其妙被人依赖,而这个人还是她,封晔心底翻涌着类似于欣喜的感觉,只有表面还在不动声色。
第一次知道,原来被一个女人信赖,是这么有成就感的事情。
走了二十几分钟下山,两个人回到了大路上,黄奕一脸苦逼地看着他们,“老大,我以为你会给我带水,我也渴死了啊。”
十一噗嗤一声笑出来,封晔冷静地解释,“我们没有瓶子之类的东西……反正要到了,在坚持一下。”
说着封晔便打开车门,把笑得无法自制地十一塞进去。
车子重新启动,开了一段路后就驶进水泥铺成的道路,十一看着越来越近的哨岗,还有在门口那几个白底黑字的招牌,写着‘军事重地,闲人勿近’,好奇地问封晔,“我不是闲人吗?”
封晔斜睨了她一样,“你是军嫂。”
十一被梗了一下,不知怎么了,脑子里就想起了一些四五十岁的中年大妈,发福的身材围着脏兮兮的围裙,蹲在门口洗菜的画面,顿时就打了个寒颤,立刻严肃道,“我不会做饭!”
封晔,“……”这个女人脑子里到底都是在想些什么?
“老大,到了。”黄奕跳下车,给封晔和十一打开了车门。
十一有些小兴奋地跳下车,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多少还是有些好奇,封晔站在她身后,有些无奈又有些好笑,黄奕摸摸下巴笑而不语,少校夫人似乎比他想象中要……嗯,活泼一点,之前几次见面,十一都是衣服霸气侧漏的样子,还以为是和老大一样的类型,现在看来,应该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个类型。
封晔从黄奕手中接过十一的小行李袋,然后拉着到处跑的十一往一栋两层高的房子里走去。
军营里的一切对十一来说都是新奇的,倒不是因为她从没有见过这些,而是因为是封晔的覅昂,是他工作的地方,这些士兵都是他的兵,这种感觉就好像,她距离封晔又近了一步。
“封晔,那个是瞭望塔吗?”
“嗯。”
“酷!我能上去看看吗?”
“当然不能!”
“那条路是去哪里的?”
“士兵负重越野要穿越的地方”
封晔带着她在军营里绕了一圈,跟个好奇宝宝一样东张西望,对很多东西都很感兴趣,问问这个问问那个,而封晔都是有问必答。
跟在封晔手下的是士兵们都知道他向来没什么耐心,而这次他却回答看十一的所有问题,还没有一点不耐烦的神色露出来,这倒是很令人惊讶,十一看新兵练靶,忽然走过去从一个士兵手里接过枪支,在手里掂了掂,挑眉笑道,“勃朗宁大威力1935手枪,制造商是比利时国营赫斯塔尔,中口径,半自动,如果没猜错,这是1935年的枪。”
士兵挠挠头,笑容腼腆,“完全正确,这个是我爷爷留给我的,当年他带着它参加了古巴革命。”
“这是把好枪,用在这里练习,弄坏了不心疼吗?”十一把枪放在手上转了一圈,忽然伸手对准十米外的靶子,眯了眯眼睛,果断扣动扳机,随着‘砰’的一声,正中红心,十一勾唇一笑。
士兵们赞叹,自发自地鼓掌,十一把枪还给那个士兵,拍拍他的肩膀,“好刀用在刀刃上,好枪也别浪费在无所谓的练习上。”
士兵一愣,立刻立正跺脚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是!”
封晔笑着摇头,上前把人抓住,拎回了自己在部队的住处。
这是一栋复式楼,只有两层,一楼是客厅和厨房,二楼是书房和卧室,也没什么家具,除了沙发其他的装饰品都没有,类似于娱乐的东西除了一个,老式电视机别无其他,非常简单。
封晔把十一的行李放下,按着她的肩膀说,“封太太,我知道你很厉害,什么都知道,也什么都会,但是稍微低调一点好不好?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是墓穴神吗?”
“我只是看那么好的枪用在那种平时的练习上很可惜……杀鸡焉用牛刀。”十一撇嘴。
十一忽然想起一个词,再看看前面的封晔,不由得扭开头,故作掩饰地咳了咳,但是还是阻止不了脸上的热度。
曲径通幽。
这个就是十一在欣赏完风景后,有感而发想到的一个词。
“快到了,这段路走完转弯就是。”封晔见十一沉默,便回头对她解释。
十一猝不及防和封晔打了个照面,一时有些愣住,呆呆地和他对视了片刻,才骤然反应过来,“啊?哦哦……”
十一这个反应有点异常,封晔眯起眼睛,蹙眉问,“你怎么了?”
“没有啊!”十一的否认有点反应过度,干笑着说,“我是觉得这个的环境非常美好,你能在这里生活这么久简直太幸福了!”
封晔挑了挑眉梢,注意到十一耳根莫名其妙的红起来,唇角微勾,顿时明白了十一的想法,却还恶作剧地继续问:“哦?真的没有吗?”
十一第一次有心虚的感觉,别开头眼神有些躲闪,却有点慌乱,语无伦次地解释,“本来就没有,我就是觉得风景很好,对了,我们去喝水吧。”
十一挣脱开封晔的手,自己往前走,想要躲开这个尴尬的话题,却应该心神不宁没有去看脚下的路,一个不小心脚底就打滑了,身体的顿时就是去平衡,不禁惊呼一声,掌握不住平衡而摔下去……
十一和他擦肩而过,眼疾手快立刻抓住她的手,把她拉上来,但在中途却忽然起了恶作剧的心理,手上用力,巧妙地把她换了个姿势,让她落入自己的怀中。
双手圈着十一的腰,十一在慌乱之中下意识抓住他胸前的衣服,撞上他的胸膛,顿时两人便紧密相拥在一起。
十一猛然抬头,和他四目相对,封晔的眼底有得逞的笑意,而十一却有些慌乱,
两人置身于高山耸树之间,入眼皆是生机盎然的绿,暖暖的阳光洒在身上,在地上倒映着两道修长的影子,画面安静又美好。
熟悉的气息,熟悉的温暖,熟悉的人,十一既然有一瞬间希望时间就此定格,她可以尽情享受,封晔给她的美好,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心态依然变化,不再眷恋站在巅峰处受人敬仰的感觉,而是想要一直这样到天荒地老。
封晔眼里有细碎的笑意,看着她的眼睛,似笑非笑地问,“看什么看得这么入神?”
十一恍然回过神来,别开视线落在别处,封晔轻叹一声,每次都是这样,在这种事情上总是避开的视线。
“快点走吧,去喝水。”
十一从他怀里离开,一个人放慢步伐往前走,闭上眼睛呼吸干净的空气,阳光下有细小颗粒状物,最原始的山林,总是有一股神秘的吸引力。
毕竟这个山林是最原始的,野生动物不少,封晔不大放心放十一一个人走,想要拉她会到自己身边,但是十一却像一只刚刚挣脱牢笼的雀鸟,不受控制,欢快地飞翔,看她愉悦的笑脸,封晔忽然觉得,自己把她带来这里是做对了。
十一走了很长的一段路后,就来到了一个分岔路口,一条路是上山,另一条路似乎是要往山林的更深处。
十一站在分岔路口停顿了数秒,然后选择了往山林更深处走,封晔跟在后面,弯起了唇角,水往低处流,十一选择的路没错。
这条小路面前算是平坦,但却很窄,两个人走不了,两人便一前一后走进去,封晔时刻注意着十一,生怕她脚滑摔下去,因为一边是陡峭的石壁,另一面是万丈深渊,若是不小心,就能掉下去。
十一却显得很轻松,对这个险境一点都不在意,视线一直往前,越深入,那水流潺潺的声音更加明显,十一眼睛一亮,更加兴奋了。
小路周围长满了不知名的植物,还有野蘑菇,随处可见的野生动作,都是没有攻击力的,或许是因为没见过人,对人也不是很敏感,十一和封晔经过,它们只是退后几步,小心翼翼地躲在树后看他们。
小路的尽头,原本以为只是山泉,却没想到是是一整快瀑布,随时从山上倾斜而下,哗啦啦的水声非常悦耳。
十一非常惊艳,第一次看到这种真实场景,不由得兴奋起来,回过头喊着封晔的名字,“封晔,是瀑布啊。”
封晔就站在十一身后,静静地看着她满是笑意的脸,“嗯”了一声把人搂到怀里。
“喜不喜欢?”其实他带她走这么远的路,其实就是想要让她来看看这个,大自然的生机勃勃,万物复苏的美好。
“嗯。”十一回头,在他脸上亲了一下,然后离开他的怀抱,跑到水帘下喝水。
双手捧着泉水起来喝了一口,或许是因为这口泉水得之不易,十一真的感觉到了一股甘甜,忍不住多喝了几口。
封晔把人拉起来,毫无征兆地捧着她的脸吻上她的唇,十一眨眨眼睛,感觉从封晔嘴里渡过来什么,顿了顿,才明白是泉水。
十一的心情很好,搂着他的脖子热情回应,相比于第一次的青涩,现在她的回应也能挑起封晔的感觉。
十一似察觉得到,立刻推开他,唇色潋滟,美眸含笑,的确非常动人。
“老大,看地方。”十一忍笑,“我们快点回去吧,黄奕在等我们呢。”
封晔拉着她过来,解气似的在她唇上咬了一口,“走吧。”
“我们要不要给黄奕带点水过去啊?”十一问。
“用什么带?”封晔鄙视地看着她。
十一顿了顿,果断道,“你的嘴。”
纯属欠虐的十一成功被化身大灰狼的封晔压在树上狠狠啃咬了一番。
回去的路上十一又是在原来那段路上差点摔倒,封晔紧握住她的手,让她离自己半米以内,十一的脚步也没有因此变得小心翼翼,而是和原来那样,随意又有点漫不经心。
封晔皱眉,忍不住提醒,“小心脚下。”
被封晔握住的手又紧了紧,十一由后揽着封晔的腰,仰起小脸看他,漂亮的大眼睛里有细碎的笑意,“我不怕,反正有你在。”
封晔盯着她看了半响,最终拖鞋,有些头疼地叹了口气,“算了,随你。”莫名其妙被人依赖,而这个人还是她,封晔心底翻涌着类似于欣喜的感觉,只有表面还在不动声色。
第一次知道,原来被一个女人信赖,是这么有成就感的事情。
走了二十几分钟下山,两个人回到了大路上,黄奕一脸苦逼地看着他们,“老大,我以为你会给我带水,我也渴死了啊。”
十一噗嗤一声笑出来,封晔冷静地解释,“我们没有瓶子之类的东西……反正要到了,在坚持一下。”
说着封晔便打开车门,把笑得无法自制地十一塞进去。
车子重新启动,开了一段路后就驶进水泥铺成的道路,十一看着越来越近的哨岗,还有在门口那几个白底黑字的招牌,写着‘军事重地,闲人勿近’,好奇地问封晔,“我不是闲人吗?”
封晔斜睨了她一样,“你是军嫂。”
十一被梗了一下,不知怎么了,脑子里就想起了一些四五十岁的中年大妈,发福的身材围着脏兮兮的围裙,蹲在门口洗菜的画面,顿时就打了个寒颤,立刻严肃道,“我不会做饭!”
封晔,“……”这个女人脑子里到底都是在想些什么?
“老大,到了。”黄奕跳下车,给封晔和十一打开了车门。
十一有些小兴奋地跳下车,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多少还是有些好奇,封晔站在她身后,有些无奈又有些好笑,黄奕摸摸下巴笑而不语,少校夫人似乎比他想象中要……嗯,活泼一点,之前几次见面,十一都是衣服霸气侧漏的样子,还以为是和老大一样的类型,现在看来,应该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个类型。
封晔从黄奕手中接过十一的小行李袋,然后拉着到处跑的十一往一栋两层高的房子里走去。
军营里的一切对十一来说都是新奇的,倒不是因为她从没有见过这些,而是因为是封晔的覅昂,是他工作的地方,这些士兵都是他的兵,这种感觉就好像,她距离封晔又近了一步。
“封晔,那个是瞭望塔吗?”
“嗯。”
“酷!我能上去看看吗?”
“当然不能!”
“那条路是去哪里的?”
“士兵负重越野要穿越的地方”
封晔带着她在军营里绕了一圈,跟个好奇宝宝一样东张西望,对很多东西都很感兴趣,问问这个问问那个,而封晔都是有问必答。
跟在封晔手下的是士兵们都知道他向来没什么耐心,而这次他却回答看十一的所有问题,还没有一点不耐烦的神色露出来,这倒是很令人惊讶,十一看新兵练靶,忽然走过去从一个士兵手里接过枪支,在手里掂了掂,挑眉笑道,“勃朗宁大威力1935手枪,制造商是比利时国营赫斯塔尔,中口径,半自动,如果没猜错,这是1935年的枪。”
士兵挠挠头,笑容腼腆,“完全正确,这个是我爷爷留给我的,当年他带着它参加了古巴革命。”
“这是把好枪,用在这里练习,弄坏了不心疼吗?”十一把枪放在手上转了一圈,忽然伸手对准十米外的靶子,眯了眯眼睛,果断扣动扳机,随着‘砰’的一声,正中红心,十一勾唇一笑。
士兵们赞叹,自发自地鼓掌,十一把枪还给那个士兵,拍拍他的肩膀,“好刀用在刀刃上,好枪也别浪费在无所谓的练习上。”
士兵一愣,立刻立正跺脚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是!”
封晔笑着摇头,上前把人抓住,拎回了自己在部队的住处。
这是一栋复式楼,只有两层,一楼是客厅和厨房,二楼是书房和卧室,也没什么家具,除了沙发其他的装饰品都没有,类似于娱乐的东西除了一个,老式电视机别无其他,非常简单。
封晔把十一的行李放下,按着她的肩膀说,“封太太,我知道你很厉害,什么都知道,也什么都会,但是稍微低调一点好不好?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是墓穴神吗?”
“我只是看那么好的枪用在那种平时的练习上很可惜……杀鸡焉用牛刀。”十一撇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