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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1975,窝在深山采药发家 第一百八十二章 山中虎吼

    陈峰当即捂住高虎的嘴巴,低声道:“你看到的不是鬼,而是山猫。”

    “山猫?!怎么会这么大!”

    高虎心头一惊。

    常见的山猫身长一般不超过一米四。

    刚刚那道影子,都快有一米七了。

    山猫颜色以灰黄色和褐色为主。

    而眼前的山猫则是白色皮毛。

    “你跟着我后面,说不定今晚咱们能够找到一个山猫窝。”

    紧接着。

    陈峰熄灭火把,依靠微弱的月光寻找山猫踪迹。

    山猫只是当地人对它的俗称,学名叫作猞猁。

    属于典型的夜间动物,白天躲起来呼呼大睡。

    越是深夜,活动得越发频繁。

    陈峰长这么大。

    也是第一次看到体型这么大,长着白色皮毛的山猫。

    山猫这玩意速度贼快。

    而且比其他动物更懂得欺软怕硬。

    看到体型小的动物,会像猎人一样悄悄靠近,利用周围的植物当掩护。

    随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猎物杀掉。

    吃一半藏一半。

    而一旦发现大型动物或者人类。

    山猫除了会立刻逃窜,还会在逃不掉的情况下躺在地上装死。

    不许用冬眠,天色越来活动越频繁。

    身上的皮毛御寒能力贼好,不但和熊皮一样暖和。

    又因为质地柔软,深受有钱人喜爱。

    到了后世。

    一件上等的猞猁皮卖出几万,十几万,一点问题都没有。

    除了身上的皮毛,山猫的肉,内脏,骨头,也都是不得多的好东西。

    肉质鲜美细腻,没有野生动物的那股腥臭味。

    肠子能有治疗肠胃炎和腹泻,肝脏入药具有解毒和促进消化的能力。

    至于骨头。

    效果更加厉害。

    可以治疗关节炎,老寒腿。

    对于骨折,也有一定的疗效。

    母亲杨春兰常年患有关节炎,老寒腿这类的毛病。

    打到这只大山猫,将它的骨头淹没成粉,母亲的病情一定能够有所好转。

    随后。

    陈峰仔细观察附近的痕迹。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

    凡是野兽活动过的区域,都会留下找到它们的蛛丝马迹。

    不多时。

    陈峰看到了地上的几摊粪便。

    粪便全部凝固。

    证明山猫的巢穴就在这附近。

    “啊!”

    下一秒,陈峰身后传来高虎的喊叫声。

    转头一瞧。

    陈峰眉头紧锁。

    果然是欺软怕硬的畜生!

    山猫并没有跑,而是一直躲在附近。

    或许是看到陈峰和高虎分开一段距离,大山猫窜出来主动偷袭。

    此刻。

    高虎穿的棉衣被山猫割开一道口子。

    万幸穿得多,不然非得见红不可。

    “砰!”

    陈峰当机立断地端枪瞄准,凭感觉向山猫开了一枪。

    陈峰反应快,大山猫的速度也不慢。

    “咻”的一声,大山猫蹿到树上,避开了子弹的攻击。

    之所以将猞猁称为山猫,指的正是它地上树本事。

    一旦遇到危险。

    大山猫会立刻爬到树上避难。

    “陈峰哥,弄个这个王八羔子!”

    想到差点被大山猫伤到,高虎气急败坏地吼道。

    “砰……砰!”

    刚刚上树的山猫还没来得及继续逃窜,两声枪响要了它的命。

    只见大山猫一头从树上栽了下来,正好落到高虎面前。

    “陈峰哥,还是这家伙有用,要是换成土制猎枪,早让这瘪犊子跑了。”

    将死掉的山猫拖到陈峰面前,高虎一脸羡慕地看着陈峰手里的56半。

    陈峰笑了笑,说道:“估计这玩意到死都想不到,我手里的枪能够连发,不用换子弹上膛。”

    高虎频频点头。

    当民兵排长的大舅曾经告诉过高家兄弟。

    56半这种枪不用拉大栓,瞄准敌人不停地扣动扳机。

    子弹就能源源不断地打出去。

    不论是弓箭还是老式猎枪,一击未中的情况下,猎人都需要花一段时间重新准备。

    “别傻乐了,赶快处理一下,咱们还要继续找人呢。”

    陈峰持枪警戒,吩咐高虎扒皮拆骨。

    高虎听后屁颠颠地拿起刀,小心翼翼地给山猫剥皮。

    大约过了几十分钟。

    一张完整的山猫皮被陈峰放进身后的箩筐。

    骨头被陈峰埋了起来,至于山猫的肉和内脏……

    陈峰看了看远陈,说道:“听天由命吧,找个坑埋起来,先去找人。”

    不同于啥都不知道的高虎,陈峰不但知道郭文斌目前在哪里。

    还知道天亮之际,郭文斌会遇到狼群。

    遭遇狼群撕咬,最终丧命于大山深处。

    弄完这些。

    陈峰决心不论花多大工夫,都要给你搞到一块手表。

    进山打猎没有手表,实在是太耽误事了。

    夜晚的大山温度极低,加之附近有着大量的灌木丛,崎岖难走的山路,二人的速度始终开不起来。

    饶是如此。

    陈峰依旧相信自己没有走错路。

    郭文斌的死亡地点是山中的一条小溪旁。

    回忆着曾经的记忆,观察着附近的植被。

    陈峰确信自己距离小溪越来越近了。

    “血!陈峰哥,这里是有血迹!”

    高虎一惊一乍地指着旁边的草丛。

    荒草四周遍布了啦啦啦啦的血迹。

    陈峰停下脚步,拨开草丛看到了一只鞋。

    “咦!”

    拿过胶鞋闻了闻,酸爽的味道直冲天灵盖。

    高虎纳闷道:“陈峰哥,你这是干什么?”

    陈峰一言不发地将胶鞋丢掉。

    鞋里味道呛人,证明刚被丢弃不久。

    附近的血迹,还带着脚臭味的胶鞋。

    证明郭文斌是从这里离开的。

    离开时间不会很久。

    并且还受了不轻的伤。

    种种情况证明,郭文斌不是跑到小溪遇到的狼群。

    而是被狼群一路追杀到小溪。

    “走!”

    陈峰深吸一口气,越过草丛继续往前走。

    里面地上的血迹,成为最好的指向标。

    “郭文斌,你在哪里,我们来找你了!”

    “郭文斌!”

    一边走,陈峰和高虎一边大喊着郭文斌的名字。

    “你们别过来,这里有……”

    “吼!”

    找了不知道多久,二人终于听到了郭文斌的声音。

    但是伴随而来的,则是一声虎啸。

    “!”

    陈峰脸色大变,说好的狼群呢?

    怎么踏马的变成了老虎?!

    虎啸山林,万兽俯从。

    高虎一屁股瘫坐在地上,哭丧着脸道:“陈峰哥,我们这回算犊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