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书看 > 某在拆迁棚户区寻宝捡漏 > 第312章 算了,这本杂志送给你俩!

某在拆迁棚户区寻宝捡漏 第312章 算了,这本杂志送给你俩!

    “美女们!能不能把面具摘了看下?”

    第二天,新店开业准时进行着。

    此时大概上午10点,在书店门口场地临时搭起来的舞台上,有三名身材极好、穿着清凉的年轻美女正在热舞。

    她们都戴着鬼脸面具,看不出真实的长相。

    自从表演节目开始,三人无论是唱歌还是跳舞,都没有揭开面具。

    这种神秘感,让下面以及周围看着的男人都充满了好奇。

    终于有一位年龄三十多岁的男人有些忍不住了,大声对着台上正在跳舞的几人说道。

    而上面的人之所以戴着面具,主要是因为今天是11月1号,西方万圣节。

    万圣节,也称之为鬼节、狂欢节。

    刚好赶上了狂欢节开业,在演艺公司于老板的建议下,也为了更加吸引人博取大家的眼球,所以常顺也听取了他的这个意见。

    沪市作为魔都,具有开放性与包容性。

    目前的年代,对于这种洋人的节日,包括cosplay,特别是年轻人,都是很追捧的。

    “是啊!我们都看了好一会儿了!还不知道三位美女的长相,你们就把面具摘下来我们看一眼吧!”

    又有看客说道。

    之后,跟着起哄的还有一些人。

    “大家别急,等晚点活动结束后,会让你们看的,不过女孩们已经有男朋友了,看看倒是可以,不能有其它想法!”

    过了不久,一场热舞结束了,于老板笑着对台下的人说道。

    “活动啥时候结束?”

    最开始问话的那人再次问道。

    “要到下午五点左右。”

    “还要那么久吗?”

    “也不是很久,看看节目就过去了。好了,下面是一首《星语心愿》…………”

    于老板说完,一位戴着面具的女孩上台跟着音乐的伴奏,开始唱了起来。

    之前的美女热舞,音乐声很劲爆,常顺也出来看了会儿热闹。

    由于是分店,今天的开业,他并没有邀请其他人,就家里人过来了。

    在外面看了会儿,他就转身回到了店里。

    这两天一直没时间查看柜台上面摆放的旧书,想到里面可能还有一些有收藏价值的书籍,于是他跟随着那些进店选书的人一起,挨着看了起来。

    “放手,这本书是我刚选出来放到这边的书架面上的!”

    常顺正拿着一本古典小说看着时,不远处传来了一人大声说话的声音。

    他转过头去看了一眼,这人30岁左右,戴着眼镜。

    “你说是你放的就是你放的啊!有人做证吗?

    这里是公共场合,选到了喜欢的书就自己好好拿着,我还说你从我手里抢书呢!”

    说话的同样是一名年龄30岁左右的男人,眼睛很小。

    两人都用右手握着一本书。

    书看着是杂志。

    “我一个人来的,刚选了不久就放这了,并没有其他人看见。”

    “你的意思是没人能够证明书是你放这里的吗?那就是谁拿到手里就是谁的。

    古玩行里都有这样的规矩,你去摊面上买东西,只要你离了手,别人拿了都可以购买。”

    戴着眼镜的男人见对方不松手,要跟他耗下去,直接用力拽了一下,“嘶啦”一声,有书页被撕破了。

    “行吧!你要好了。”

    书页虽然被拽破,但并没有掉下来。

    戴眼镜的男人此时松开了手,说了一声,转身准备离开。

    “老板!有人把你店里的书撕破了。”

    小眼睛男人突然间大声喊了一句。

    听见这声音,刘国明从门口走了过来。

    常顺对他点了点头。

    刚才两人之间的事,常顺看得一清二楚,由于事情发生的很突然,他也没来得及阻止。

    跟他一样看见情况的还有几名顾客。

    “是谁把书撕破的?”

    刘国明问小眼睛男人道。

    “就是他!”

    对方用手指着那名戴眼镜的男人。

    说罢,还把书放到了货架上。

    这时,常顺看清楚了这本旧书,是杂志《兵器》。

    “他撕破了书还想走!”

    小眼睛男人继续说道。

    “啥叫我撕破了书想走,明明是你抢了我选的书,我俩争夺过程中弄坏的!

    你那么想要,我是让给你。”

    戴眼镜的男人反驳道。

    “我在你手里抢书了?你怎么证明书放到货架上就是你选的?有谁能够作证?

    我之前说了地摊上买卖东西的规矩,除非你付了钱,把书放到那里才能证明是你的。

    只要没付钱,你离了手,别人拿着就是别人的。

    你现在把书弄坏了,那你就要赔偿,你转身离开啥意思?

    再说书被弄坏了,你要我怎么买?”

    小眼睛男人又说道,一下子说了很多。

    这话说的也有道理,周围看着的人想想都觉得符合实际情况。

    古玩地摊或者其它地摊买东西,也是这样,你总不能看了一个东西,把它放下不让别人买。

    想买你就拿在手里。

    当然,也有那种真实想买,把选出来的东西放在一旁的情况。

    “书是我们两个人弄坏的,责任并不在我一人身上,要赔钱也是我们两人赔。”

    戴眼镜的男人又说道。

    “行了!一本杂志才多少钱?我出了算了。

    我的意思是你以后要是再选书,有喜欢的,直接拿在手里。

    不管是在这,还是在其它的店铺或者地摊,或者买其它东西,多注意就行。”

    小眼睛男人忽然转变了语气。

    这让之前觉得两人可能会大吵一架甚至大打出手,想继续看热闹的人都有些诧异。

    “一本杂志,我也买得起,你这样说,我要是不出钱,反而让大家觉得我小气。

    这样,我们不打不相识,我把钱出了,这本杂志我分给你一半,留个纪念!”

    戴眼镜的男人也转变了之前的态度。

    说着,他就拿出钱包,从里面拿了10元钱递给刘国明。

    刘国明并没有接,而是看向了常顺。

    “算了,这本杂志送给你俩!我是这里的老板,刚才你俩发生的事,我都看见了。

    不过你们选的其它旧书,还是要收费的。”

    他对两人笑了笑。

    很多事情,好坏的转变,都在一念之间。

    以德报怨,也是一种境界。

    随后,他拿起杂志,按照之前纸叶撕开的位置,把这本旧书撕成了两份,递给了二人一人一份。

    估计以后他俩把它们放在家里,每次看见,都能记起今天发生的事,提醒出去买东西时需要注意的情况。

    虽然是一件小事,但旁边看见这情况的人,也会有一定的感悟。

    “那就多谢老板了,一会儿我们都多选点书!”

    “是啊!这店开在这里,以后我们看书方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