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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凡分界 第126章 心里不平衡,只能买买买

    癸亥年,十二月二十四。

    距离大年夜还有六天时间。

    曲阳城,北城城门口。

    陆同风,岳铃铛,戒色小和尚,大黑狗……来到了城门前。

    他们自翠屏山御空飞来,五十多里的距离,一炷香的时间便已经抵达。

    根据修士的规矩,他们并没有直接御空飞进曲阳城,而是在曲阳城北面的一片小树林落下,然后徒步走过来。

    看着高大的城墙,陆同风心中一阵激荡。

    他第一次走出扶阳镇,第一次来到如此巨大的城池。

    多年来,陆同风一直觉得,这曲阳城一定会是自己梦开始的地方。

    未来自己肯定会在曲阳城能打拼出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

    直到半月前,他在曲阳城创业的决心依旧不改。

    短短半月未到,却已时过境迁,竟有一种沧海桑田的沧桑感。

    曾经梦想中的曲阳城,似乎也只能在看到第一眼时,给陆同风的视觉上造成一些冲击,然后便会归于平淡。

    他现在是修士。

    他已经不属于凡人。

    未来他的舞台是九天之上,是苍穹之巅,是驰骋星海,是问道求长生。

    而非被四面城墙禁锢起来的小小曲阳城。

    来到曲阳城北门。

    城门前围拢了许多人。

    有人在溜墙根,有人在做生意,也有人在看告示。

    曲阳郡守与玄虚宗同时发布通告,将魔教极阴门以翠屏山佛临庵为幌子,在玉州境内行采花之事,屠杀扶阳镇百姓之恶行全部公之于众。

    公告后面还着重写着,玄虚宗弟子多日来不眠不休,披肝沥胆,终于在佛门苦海寺弟子戒色的帮助下,根据线索找到了极阴门的老巢,并且在昨夜一举摧毁极阴门,诛杀极阴门门主阴阳尊者,救出数十名被掳劫而来的良家女子……

    本来百姓是不相信的,因为最近几年,了尘师太在佛临庵布衣施药,很有人缘。

    但是玄虚宗的话,在百姓心中的认可度则更高一些。

    所以百姓们在看到这份由朝廷与玄虚宗联名发布的公告后,都对佛临庵的那些妖尼姑是破口大骂。

    陆同风挤进人群,将城墙贴着的告示反反复复看了三遍。

    然后指着告示,道:“小和尚,这什么情况?你的名字,还有卫有容的名字都上榜了,那个楚天逸屁事没干,名字都在公告檄文中出现了六次,我呢……我怎么没找到我的名字?”

    戒色小和尚赶紧把陆同风拽出人群。

    安慰道:“小疯子,这都是些虚名,你又何必在乎啊,你看看洒家,一点都不在意这种事儿。”

    看着戒色小和尚压制不住的上扬嘴角,陆同风是破口大骂。

    “奶奶个熊,你名字在公告檄文中被世人瞻仰,你当然能这么说啊!

    昨天后山一战,大家伙儿都瞧见了,是我力挽狂澜,这才击杀了阴阳尊者。

    这位能顺利剿灭极阴门,我当首功,现在可好,几百字的公告檄文,连个标点符号都舍不得给我!

    玄虚宗这么大的门派,怎么做事如此小气。

    何况,我还是剑神传人,这不是用鞋底抽我的俊脸吗?”

    陆同风心中非常的不平衡。

    岳铃铛也为他打抱不平,道:“就是,连小和尚的功劳都写了,可是却对风哥只字不提,玄虚宗真小家子气。”

    戒色小和尚苦笑道:“洒家和小疯子一样。洒家是苦海寺的弟子,苦海寺与玄虚宗之间没有利益冲突。

    别说公告檄文中没有提到小疯子的名字,都一天了,你听见谁在讨论小疯子这位剑神传人出世了吗?

    玄虚宗绝对不会给云天宗的弟子宣传名声的,更不会告诉世人,焚天剑神的传人重现人间。

    小疯子,这里是人家玄虚宗的地盘,咱们就不要和他们计较了。

    等到了云天宗的地盘,咱们写一百篇文章骂死楚天逸这龟孙。”

    被戒色小和尚这么一解释,陆同风这才回过神来。

    原来公告檄文中没有提到自己这位剑神传人,是因为玄虚宗与云天宗之间的恩怨啊。

    作为暗斗了几千年的竞争对手,在玄虚宗的主场,当然不可能为云天宗的弟子扬名的。

    虽然陆同风心中很是不满,但胳膊拧不过大腿,陆同风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在城门口短暂了停留片刻,在陆同风骂骂咧咧的问候中,三人一狗走进了曲阳城。

    在此刻陆同风的脑海中,那个卫有容老凄惨了。

    他试图用这种方法,让自己的心中平衡一些。

    陆同风打算在脑海中折磨卫乃大一百遍。

    结果才折磨两遍,就将这事儿抛到了九霄云外。

    这曲阳城可不是只有一条街道的扶阳镇可以相提并论的。

    今天是腊月二十四,小年夜,街道上都是行人,两侧商铺林立,路边还有各种摊贩。

    除了经常行走在人间,见过大世面的戒色没有什么变化,陆同风与岳铃铛这两个第一次进城的土包子,看到什么都十分新奇。

    瞧见零嘴儿,买!

    瞧见糖葫芦,买!

    瞧见漂亮的红头绳,买!

    瞧见漂亮的剪纸画,买!

    二人开启了疯狂买买买的模式。

    甭管能不能用得上,只要瞧着新奇,就是一个字,买!

    戒色小和尚也沾了光,左手三串糖葫芦,右手两盒桂花糕,脖子上还挂着三包牛肉干,一根大火腿。

    大黑似乎有些怕人,又似乎怕吓到人。

    进城之后,大黑表现的极为低调,一直跟随在小主人的身后,不吵不闹,也不对路上的行人小朋友龇牙咧嘴,似乎生怕吓到别人,将他牵进狗肉馆。

    看到一家裁缝铺,三人便走了进去。

    走出裁缝铺时,已是黄昏。

    曾经那个不修边幅的小乞丐,摇身一变,成为了衣着得体的翩翩公子。

    岳铃铛也有了一身朴素的棉袄。

    戒色小和尚换上了崭新的月白色僧衣。

    在这个裁缝铺里,陆同风一共花了二十两银子给自己置办行头。

    除了每人弄了两身成衣,还扯了几匹上等的布料,这是岳铃铛要求的,说是以后给陆同风亲手做几件新衣。

    逛累了后,便找了一家看起来就很高端大气的客栈休息。

    反正花的全是当初云扶摇留下的银子,陆同风是一点儿都不心疼。

    在客栈吃了一顿豪华晚膳,要了三个房间。

    几个月没洗澡的陆同风,美美的泡了一个热水澡。

    那水黑的啊,用毛笔蘸着都可以当墨水使用。

    洗完澡后,陆同风在镜中看着自己的模样。

    “丰神俊朗,玉树临风。方圆五百里第一美少年,果然实至名归!”

    陆同风对自己的样貌,给出了一个严重脱离事实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