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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时节 第一四二章 小孩哥

    赵时晴:“唉,这件事说来话长。外公,您快让人备下酒菜,咱们爷俩儿......还有舅舅,边吃边说。”

    说完,她又对凌波说道:“家里没有小孩子的衣裳,你去附近的成衣铺子给他买两件,他怕是要在咱们家里住些日子了。”

    小孩身上穿的还是戏服,脸上倒是没有太多油彩,只在眉心点了颗红点点。

    凌波抱起那孩子,看了一眼,咦了一声,显然是认出来了。

    但是凌波从来不是多话的人,尤其是当着萧真这个外人,赵时晴没让她开口,她便一个字也不会多说。

    她虽然一直跟着赵时晴住在白鹤山,但也是由王府的嬷嬷调教过的,她是一个合格的王府丫鬟。

    可是在场还有一个人却没有这种自觉性,或者说是他太吃惊了,吃惊到语无伦次。

    “他,他,他不是兆亭镇上的小孩吗?”

    七八岁的孩子,凌波抱起来时有些吃力,江汉是想过来帮忙的,却看到了小孩的脸。

    他见过这个孩子,而且还曾和这孩子单独相处。

    他指着孩子,看向赵时晴,一脸错愕:“二小姐,属下见过这孩子,他娘是个通缉犯!”

    赵时晴歪着脑袋,饶有兴致地问道:“你们去过兆亭镇?”

    想到那两眼一抹黑,一路追着二小姐跑的日子,江汉心中酸楚。

    “属下去过兆亭镇,也去过这小孩家里开的饭馆子,发现他们父子有些怪异,属下怀疑他们见过二小娘,夜里便去抓了这小孩,小孩误以为我是来抓他娘的,属下这才知道他们之所以鬼祟,不是因为二小姐,而是这对夫妇是一对江洋大盗,婆娘被通缉,男人便带着孩子四处撕告示。属下觉得这事和您没关系,便放了这小孩,对了,小孩想要一张带画像的告示,属下还给他了。”

    他一口气说完,这才后怕,二小姐看上去很重视这小孩,难道那对夫妇是她的朋友?

    而自己回到白鹤山终于见到二小姐,只顾着开心了,倒是把这件事给忘了,毕竟这事和他们没关系。

    可是现在二小姐会不会认为他隐瞒不报?

    “二小姐,属下那时只想快点找到您,就没有多管闲事,早知他们是您的朋友,属下一定把这一家三口带回白鹤山交给您。”

    赵时晴挥挥手:“他们不是我的朋友,这小孩的娘是被我通缉的,他们撕的那些告示,都是我派人张贴的,难怪找不到人,原来刚贴上就被撕下来了。”

    江汉想给自己一巴掌了,当时他们有二十人,这一家三口只有两个成年人,如果把这一家子绑了带回白鹤山,二小姐一高兴,说不定就能给他们记大功。

    二小姐给的功劳,是有两份奖励的,二小姐这里一份,回到梁王府,大郡主再给一份。

    江汉在想什么,赵时晴不在意,甄五多在的地方,肯定不会让人饿肚子。

    片刻之后,几道冷盘便端了上来,先吃着,热菜稍后就上来。

    甄五多连个眼角子也没给萧真,他用公筷夹了赵时晴喜欢的酱焖鱼冻、五香熏鱼、水晶肘子全都放在赵时晴面前的碟子里,笑得眯起眼睛:“宝贝大孙女,先吃几口垫垫肚子。”

    萧真蹙眉:“你这是从齐地请来的厨子?”

    甄五多哼了一声:“我知道这不合你的胃口,可我大孙女喜欢。”

    赵时晴连忙把一大片肘子肉放进嘴里,嘴巴塞得鼓鼓的,用力点头:“唔,喜欢!”

    甄五多的小眼睛瞟了萧真一眼,少在我孙女面前找存在感。

    赵时晴把碟子里的食物全都吃光,又喝了一盏茶,有了力气,便把今日和萧真在大石槛的所见所闻全都讲了一遍。

    当然,她略过了那所谓的粉戏,毕竟,她也没有细看。

    可即使这样,萧真还是挨了甄五多几记眼刀子,敢带我孙女去那么危险的地方,你小子找揍吧,看在我孙女很高兴的份上就暂且放过你。

    萧真庆幸自己顶着一张假脸。

    当日在会州城发生的事,甄五多记忆犹新。

    他们盯上十里铺的杀手,是因为怀疑那些杀手与当年杀害时家人的是同一伙,审问五十六后发现,十里铺的杀手属于山门,杀害时家人的很可能也是山门的人,但并非十里铺的这些人,而是级别更高的杀手。

    甚至就连意图杀害长公主夫妻的秀秀小叔,也是山门中人。

    可惜直到他们离开吴地,也没有找到关键人物翠娘。

    甄五多虽然上了年纪,可是耳不聋眼不花,头脑比大多数年轻人还要机敏。

    他问赵时晴:“孙女,你把那个孩子带回来,下一步准备怎么做?”

    赵时晴想了想,道:“首先,那孩子很机灵,从小帮着张厨子做生意,远比同龄小孩更成熟。他之所以会在戏班子里,十有八九是他父母的主意,他们察觉到危险,刚好隔壁有戏班子在唱戏,他们便把他和另一个小戏子调换了身份。

    其次,秀秀姐姐曾经告诉过她,张厨子手里握着山门的把柄,我和张厨子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但此人阴狠凶悍,绝非任人宰割之人,所以我怀疑他把那所谓的把柄藏起来了,那东西是双刃剑,既能保命也能送命,就是不知道他会不会把那东西留给自己的儿子。”

    甄五多点点头:“我大孙女就是聪明!”

    然后,又横了萧真一眼:“我若是年轻几十岁,我就把那劳什子的山门抢过来,让他们精心培养的杀手为我做事,掉转刀口把那幕后真凶给嘎了!”

    赵时晴顿时来了精神,拍着胸膊双眼放光:“外公,我去把山门抢过来,杀进皇宫,捂......”

    后面的话说不出来了,因为凌波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在甄五多的暗示下,直接捂住了赵时晴的嘴巴。

    赵时晴扯下凌波的手,对甄五多说道:“外公,我也就是说说而已。”

    这时,半天没说话的萧真站起身来:“我还有事,改天再来。”

    甄五多:“这不是你一个人的事了,我的女儿女婿都死了,你从万金号拿的钱,不用还了,你以后也不用替我省钱。”

    萧真顿住脚步,良久,他恭身行礼:“儿子谢过义父。”

    甄五多挥挥手:“我老人家最不缺的就是儿子,以后少在我面前自称儿子,听着就烦,滚!”

    萧真一怔,心里莫名一喜......

    等到萧真走了,赵时晴压低声音问道:“外公,您这是要支持萧舅舅造反?”

    甄五多眯起小眼睛:“小孩子家家的别胡说,这哪里是造反啊,我老人家就是花点银子,雇人替我报仇而已,咱们老的老,小的小,除了银子啥都没有,唉,苦啊苦!”

    赵时晴品味了好一会儿,也没觉出他们祖孙有多苦。

    两个时辰后,那个孩子便醒了。

    睁开眼睛,他便看到一张完全陌生的脸。

    那是秀秀!

    他其实和秀秀相处过好长一段时间,但那时秀秀是易过容的,所以现在秀秀认识他,他却不认识秀秀。

    他想起昏迷前发生的事,一只猫扑上来咬他,咬完就跑,他正满腔怨气,便想捉到那只猫,那猫跑得很快,他还没有追上,便昏迷了。

    想到那只猫,他便看到了一只猫。

    不是咬他的那只,而是......

    “大胖?你是大胖?”

    话一出口,小孩哥就后悔了,肯定不是,这种胖橘猫都长得差不多,这里距离兆亭镇那么远,大胖怎么会在这里?再说,大胖已经丢了很久了,在丑姑离开之前,大胖就已经不见了。

    可是下一刻,那只猫却跳到他身边,先是用大脑袋蹭他,接着索性躺下打滚。

    小孩哥怔住了,这真的很大胖。

    他知道丑姑省下口粮喂大胖,所以他便经常从厨房里偷些鱼杂、下水,趁着张厨子不在的时候,悄悄拿给大胖吃。

    大胖那一身肥膘也有他的功劳。

    “你真的是大胖?”小孩哥又惊又喜,他还以为再也见不到大胖了呢,没想到却在遥远的京城看到还是那么胖的大胖。

    大胖发出咕噜噜的声音,用自己的方式告诉小孩哥,他就是大胖。

    秀秀笑着说道:“他是大胖,我是丑姑。”

    看到小孩哥吃惊得张大嘴巴的样子,秀秀解释:“我孤身一人,又是姑娘家,为了安全,就把自己扮丑了,不信你问大胖。”

    大胖为了表示秀秀说的是真的,扑进秀秀的怀里,轻轻咬着秀秀的手指。

    小孩哥想起来了,他以前就见过大胖咬秀秀手指,咬两下还要伸出舌头舔一舔。

    “你真是丑姑啊,你一点都不丑。”

    小孩就是小孩,几个时辰前还是怨气冲天,现在看到熟悉的人和猫便又开心起来。

    不过当秀秀问起张厨子和翠娘时,他低下头去,大颗的泪珠滴落下来。

    秀秀没有再问,去厨房里给他端来一碗粥。

    这是一碗皮蛋瘦肉粥,这是他最喜欢的,张厨子对这个儿子还是很疼爱的,心情好时就会给他煮皮蛋瘦肉粥。

    小孩子很容易满足,一大碗粥下肚,他的话也多了起来。

    只是他的话都是围绕大胖,却对张厨子和翠娘只字不提。

    他不说,赵时晴便不让秀秀再问了,突遭剧变,总要给他时间。

    接下来的两天,京城里偶尔有人提起侯七侯八的死,只说他们招惹了江洋大盗,被人当街杀死了。

    侯七侯八在世人眼中只是下九流,且,他们虽然有名,可却远远比不上戏班子里的名角和花楼里的花娘,甚至有很多如赵时晴一样的人,从未看过参军戏。

    因此,侯七侯八的死,只在小范围内流传了几天,便无人再提,至于那两个杀死侯七侯八的“江洋大盗”,从始至终便是透明人,无人关注,无人提起。

    赵时晴不禁感慨,锦衣卫是真厉害啊,那么大的动静,那么多的目击者,可最终却连个浪花都没有。

    小孩哥依然什么都不说,每天就是吃了睡,睡醒后逗猫。

    小孩哥有自己的名字,他叫张野。

    赵时晴还是第一次见到用“野”取名字的,向百晓生甄外公请教,甄五多说这孩子八成是在野地里生的。

    不过还真让他说对了,张野的确是在野地里出生的,当然,现在赵时晴还不知道,这是后话了。

    而此时的杨胜秋,便没有这么轻闲了。

    赵时晴交给他的那封信,他回到家里才打开。

    这些年来,他虽然没有再回竹西塘,却也对祖父的下落有所猜测,加上赵时晴和他说的那番话,他现在已经可以确定,祖父是那场夺嫡的牺牲品,而时家同样也是。

    想到那场夺嫡之争的最后胜利者,杨胜秋不寒而栗。

    不知那人还记不记得有个名叫杨渭的太医。

    他那样的人,杀一个人就像捻死一只蚂蚁,恐怕早就不记得了。

    杨胜秋也希望他不要记着。

    而那封信后面的地图,他也看到了。

    和赵时晴不同,他只看一眼便知道是怎么回事。

    这样的地图,祖父曾经给他画过,也向他讲解过。

    所以,他会看!

    虽然这封信是祖父最后留给他的东西,可是看完之后,杨胜秋还是准备将之付之一炬。

    他把信拿到烛火前,忽然想到什么,他把信笺取出来,又把空信封撑开,借着烛光仔细观察。

    他的义父才高八斗,不但擅长诗词歌赋,还精通字画修补。

    而他从小也跟着义父习过此道。

    这封信曾经被人拆开过,后来又用修补字画的方法补好,外行看来毫无破绽,然而却逃不过行家的眼睛。

    赵时晴看过这封信!

    不,即使赵时晴没看过这封信,当年的那件事,她也是知情人。

    如果细算下来,他和赵时晴,都是当今谋害皇兄的人证!

    想到“人证”二字,杨胜秋顿觉一股凉意从脚底升起。

    无论皇帝还记不记得杨渭此人,只要让他知道当年的事还有人证,他都会灭口。

    赵时晴只是小姑娘,看她的穿戴便能猜出一二,她外公家境富裕,但却无权无势,就是普通富户,十有八九还是商户。

    她这样的出身,就连选秀都轮不到她,这一生,她都不会和朝堂有所牵扯,所以她反而是安全的。

    而他,杨胜秋,新科状元,经常出入皇宫,他才是最危险的。

    昔日祖父做太医时在京城得罪了不少人,所以此番他回京,只说自己是孤儿,绝口不提他有一位做过太医的祖父。

    他已经这么小心了,为何赵时晴还要跳出来,打破他原本已经规化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