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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之都市重生 第22章 深深的回忆,总能刺痛那颗纯真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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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余错抱着林晚从酒吧走了出去,一群保镖立马围了上来。

    “小姐这是?”

    阿宽问了一句。

    “喝多了!”

    余错抱着林晚坐在了车上。

    众人看着余错才来一天,就跟小姐这么亲近,虽然嘴上没说什么,其实心里都酸酸的。

    他们虽然不服气,那是因为他们没有看到余错今晚的表现。

    要是看到余错一把捏碎一个武修的胳膊,他们自然就会心服口服。

    很快,他们便来到了001号别墅。

    余错刚把林晚抱进她的闺房,那林晚立马便对余错动嘴了。

    狠狠的亲了上去。

    也不管身后还跟着秘书。

    那小秘书看到小姐这么主动,她轻轻退了出去,关上了房门。

    “别......别这样。”

    余错还想拒绝,但是他已经尝到了林晚舌头的味道。

    心头突然一惊,往事涌上了心头。

    余错一下子便记起了自己的女朋友陆雪,虽然已经是前女友了,但让他心中很是不平。

    他们是在大学的时候认识的,余错比她大一届。

    但在老天巧合的撮合下,一次小假旅游的时候,认识了彼此,当天就走在了一起。

    虽然那时候两个人都没有钱,但每天在操场散步,在公园闲逛,都让他们过得很开心。

    最后还同居了,不过在周末开房的时候,显得有些拮据。

    毕竟在一起的开销,大多数都是余错在花钱。

    陆雪并不是一等一的美女。

    她个子不高,长相也一般,虽然和余错站在一起她稍逊很多。

    但余错在想,自己家贫,只要有人愿意跟自己,那便好好的待她。

    他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只要你愿意和我在一起,那我这辈子便不会让你输。

    要让所有的人看看,她的选择是对的。

    但是后来,才过了一年多,她的脾气越来越不好。

    开始嫌弃余错没本事,又没钱。好多想吃的,想玩的,都没有钱去玩。

    于是,余错便开始勤工俭学。

    他每天夜里去帮人家搬货,一晚上下来,也能赚个一百块左右。

    有了钱,只要是她想要的,力所能及,余错都会买给她。

    但是再到后来,还是被她给各种嫌弃。

    就连开学的时候,余错去火车站接她,站错了出口,两人就狠狠吵了一架。

    余错看着自己老远给她带过来被她洒在地上的,她最爱喝的豆浆,也不香了。

    还被各种嫌弃,说是丢脸。

    余错怎么也想不明白,都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为什么会越来越挑剔。

    后面又因为过生日的时候,余错为她办的生日宴会不符合她的心意,没有把全部的精力放在她身上,又大吵了一晚上。

    是整整一个晚上。

    再到所有的节日,都会为了所谓的惊喜吵架。

    总说余错不够用心,可是啊,清明节都不放过,哪有那么多惊喜。

    那时的余错,哪有那么多金钱来满足她的欲望。

    回顾两人走过的两年,余错猛地发现,自己过生日的时候,似乎都没有收到过一个像样的蛋糕。

    随随便便就被她给打发了,美其名曰:

    把我自己都给你了,你还要什么?

    可是,日子不是两个人的日子吗?

    我体谅你的不容易,你不也应该体谅我,这是相互的吗?

    你是人,我也是人啊。

    余错心里虽然很不爽,但是想想,两个人在一起,哪有不吵架的。

    忍忍也就过去了。

    但直到他们分开的那一晚,余错才恍然大悟。

    原来她所有的脾气,都发给了自己。

    她无缝衔接了自己的室友,当着自己的面和别人搂搂抱抱。

    难怪一吵架就往外跑,这是早有欲算。

    而他的新男朋友,正是天天霸凌自己的其中一位室友、同窗。

    余错看到这,肺都差点气炸了。

    狗东西,原来都是合起伙来欺负自己。

    这一刻,余错也认清了一个道理。

    原来,能够伤害自己的,都是身边人。是那个让你一心一意的付出,拼尽所有都不想让她输的人。

    余错心如死灰。

    自己家里本来就贫穷,本以为找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孩平淡的过一生,这便是天大的幸福。

    没想到,就算她已经普通的再不能普通,还喜欢蹬鼻子上脸。

    最后还给余错来了一句,

    你靠着女人生活,要不要点脸。

    余错越想越生气,怎么会遇到这种垃圾。

    “怎么,在酒吧搂搂抱抱你没兴趣。现在回家了,让你好好放松一下,你也没兴趣吗?”

    看着余错一动不动的愣在原地,那林晚摸着他的脸庞,调戏道。

    她的手也不老实,摸到了不该摸的地方。

    “不知为何,我却偏偏喜欢像你这种的愣头小子。”

    说话间,她从余错的怀中下来了。

    随后便走向了酒柜,拿来了一瓶红酒,便坐在了沙发上。

    “别愣着了,过来坐啊!”

    余错看着她的这架势,觉得眼前的女人还真是能演。

    而余错脑中那柳无神的声音早已骂娘了,这么好的事情,你还在犹豫什么。

    他恨不得立马全部接管余错的识海,完全消除他的懦弱。

    一个人,如果连一个美好的事情都不会把握,将来还能有什么出息。

    余错想的很多,如果自己从了她,那有悖伦理。

    她是老板,又不是自己的爱人。将来要是碰到喜欢的女孩,岂不是很对不起人家。

    柳无神自然知道他的想法,毕竟都在一个识海。

    看着余错慢慢变成道德的傀儡,柳无神恨不得一棒子敲碎余错的脑袋。

    真是个蠢材,天地造人的时候,便一起创造了男女合欢的快乐。

    如果一个人,连合欢都觉得是一种罪过的话,那他一定有病!

    而且是有大病!!!

    如果真有罪,天地只造出一种人就是了。干嘛还要那么麻烦,区分男女。

    更何况,女人都慕强。

    不管是赚钱的能力,还是泡妞的能力,只要自身有一个或者多个本领特别突出,特别强,便会有女孩喜欢。

    女孩子虽然表面看着人畜无害,她们内心也喜欢自己的男孩坏一点。

    时不时的来调戏一下自己,弄得她们面红耳赤,这样更能激起她们心中的欲望。

    一本正经,没有经验,反而太过无聊。时间久了,谁都觉得没趣。

    更何况现在的科技这么发达,有了各样的安全措施,方便很多。

    普通人的快乐,一生的追求,不就在此间吗?

    听着脑中思想的碰撞,余错觉得似乎很有道理。

    对于死过一次的他来说,生命说没就没了,这一点他认识的相当清楚。

    “过来坐啊!我又不吃了你。”

    余错心中有些忐忑,红着脸坐在了沙发上。

    林晚拿起酒杯,轻轻的抿了一口,然后把喝过的酒杯递到了余错的面前。眼神略带魅惑的说道:

    “酒吧很扫兴,到家了,那就喝一杯吧!”

    余错看着她递来的酒杯,上面还沾着红红的唇印。

    余错知道,这是她故意在调戏自己。

    但看着林晚喝了那么多酒,竟然没有一点事,让余错很是吃惊。

    就算一个大男子,单论酒量,也未必是她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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