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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官场笔记 第145章 局长办公会(1)

    听刘文学这么说自己,只差说自己袒护犯罪嫌疑人了。李华新当然不干,说道:“刘副局长,我不是要阻止你调查这个案子,而是想阻止你浪费财政资金。

    “前面我也已经说过了,当年是我带队调查的,人证物证都有,这个案子已经定性是一起假案。张小伟民间欠债高达上千万,银行欠款几百万,就是躲债跑路了,他的妻子报警说他遇害,不过是掩人耳目而已。”

    徐勃和刘文学说过,这个案子县公安局是办理不了的,今天刘文学把这个案子抛出来,不过是为了打草惊蛇而已。

    “呵!”

    所以到这,刘文学也就不再据理力争,冷呵一声表示自己的不认同。

    见刘文学不说话了,张世彬接话说道:“刘局,华新说的有道理。这个案子已经定性了,在没有确凿证据下,就没必要在折腾了。

    “县公安局是办公经费是财政支付,财政资金来源于全县的纳税人。世依水库有好几公里长,水深几十米,专业的潜水员爨乡市都没有,还得到省里去请。

    同时请专业潜水员的费用不便宜啊,为了一个子虚乌有的传闻就去大费周章,浪费人力财力,这没必要。浪费纳税人的血汗钱等同于犯罪啊。

    我在县里虽然不分管财政,但是也知道县里的不容易,虽然我们县眼下依托煤炭资源,每年的财政收入颇丰,但是老话说的好啊,蛇有多大洞有多粗。每年各项开支支出后财政也是所剩无几,我们还是要能省则省。”

    张世彬这番话就有意思了,前半句讲的是以公安局局长身份讲的,后半句则是以富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身份讲的。

    带着对刘文学的提醒:我张世彬是富水县人民政府的副县长兼县公安局局长,我说了,这个案子不立案。

    本来刘文学如果只是县局的常务副局长,那张世彬局长的身份就足够了,奈何刘文学还兼任着县政法委副书记。

    在一个公安局立案侦查是有流程的,刑事案件立案需要经过公安机关内部的多层审批。

    在审批流程中,局长作为最后的决策者,要对案件的整体情况、资源分配、执法风险做出全面的考虑,拥有决定是否立案的权力。

    即使在一些重大案件或者存在争议的案件中,会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形式进行集体讨论。

    但是在集体讨论过程中,局长作为重要的决策者之一,和其他参会人员一样,拥有表达意见和投票的权利。

    并且在多数情况下,即使召开党委会或者局长办公会,局长的意见还是具有重要的影响力,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李华新快下班听说了看守所里的关瑞波中毒,他立即给柳林刚打去电话。

    没想到柳林刚竟然还有闲心约他到金碧大酒店吃饭,本来李华新不打算来的,但是柳林刚给他说了句给他准备了新的外国马,李华新还是按耐不住冲动来到了金碧大酒店。

    刚到金碧大酒店,柳林刚就给了李华新递上了一捆百元大钞,吃完饭后又继续拉着他上楼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