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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嫁权相嫁小贩 第160章 仇恨的种子

    第160章 仇恨的种子

    那些真正的奴婢,都是主家买来的。身契捏在别人手里,生杀予夺全凭主家心意。

    身份的不对等决定了他们在主家面前,必须要卑躬屈膝,做事更是不敢马虎大意。

    而陆家雇佣来的人不可能有这方面的顾虑,对陆母的恭敬顺从,当然全是看在高薪的份上。

    既然提供了情绪价值,就不能要求人家真的如同奴婢一般的卖力干活吧。

    一个奴婢的活,在陆家需要三个仆从干,合情合理吧。

    陆家雇佣的这些仆从,毕竟不是真正的奴婢。

    丫鬟小厮的衣服一穿,就能做的有模有样礼数周全,人家也是请专人教习过的。

    这么努力的份上,拿个三倍的月例银子,也不算过分吧?

    也不是人家狮子大开口,都是市场价。讨价还价是不可能的,陆家雇不起,商贾之家还抢着要呢。

    当然了,像对待真正的奴婢那样,责罚打骂是不能够的。

    其实只要雇佣的人能接受,也不是完全不能够。不过,那是另外的价格,显然陆母是买不起的。

    奴婢既然是主家买来的,那便是主家的“私产”,同马厩里的马也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当主家手头紧的时候,发卖几个奴婢,换些银钱,也能周转一二。

    当然了,这些与陆家都没什么关系。最后几个月,多挑些仆从们的错处,找由头扣些月银才是正事。

    反正以后也没有银钱雇人了,还装什么大头蒜?

    当陆母终于认清现实的时候,陆思贤却颇有微词。

    从此以后,他的身后再也没有了随侍的书僮,沉重的书箱只能自己提着。

    不仅仅遭了同窗的嗤笑,他好不容易识得几个字,以后跟谁显摆去?

    “小公子真有先祖之风,小小年纪就有这么多学问,未来定能重振陆家啊。”

    书僮对他的态度一向恭谨,眼神里是掩饰不住的羡慕与崇拜,这让陆思贤很是满意。

    马屁拍的真合适。

    见书僮服侍的尽心,他作为陆家的少爷,闲暇之时也会指点一二。

    书僮目不识丁,有这么个机会能认的几个字,也是极好的。

    可是他根本不知道,书僮早在村塾读了几年书,夫子甚至免了他的束修。

    只因家贫,他才中断学业,小小年纪自己出来赚学费。

    离开陆家后,书僮用这些年攒下的银钱潜心读书,当年就中了秀才。

    这事让大家又想起了沉寂已久的陆家,少不得在茶余饭后嚼上几句。

    甚至每到放榜时,大家总会旧事重提。尤其是当年陆家的这位少爷,多年“苦读”未果。

    而当年的书僮,已经是县令颇为器重的师爷。

    众人的声声议论,让陆思贤大为恼火,却又无计可施。

    宋锦当然要开解一二,在陆思贤眼里却成了居高临下的指手画脚,更是成了宋锦打心底瞧不起他的有力证据。

    起初,得知宋锦注意到他的时候,他别提多得意了,在别人面前很是扬眉吐气了一把。

    想到宋家丰厚的家底,他就心情愉悦。想到在不久的将来,如花美眷唯独对他一人千娇百媚,陆思贤激动的晚上都睡不着。

    谁知宋锦对他却总是板着脸,指责他不够刻苦,荒废了学业。

    有一次他去笔墨铺子,路上刚好看到一个小偷被众人抓住,撕打时刚刚偷的荷包就滚了出来,他趁人不备悄悄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正好这些银钱买笔墨。明明是替宋锦省了钱,可是,宋锦居然指责他,说他:

    “此非君子所为。”

    又是这句话,他听的耳朵都要起茧子了。

    是,他也知道,那个荷包里的银钱,是王婶上山挖草药,攒了好久专门给儿子抓药的。

    可那又怎么样,荷包又不是他偷的,王婶今天运气不好,就该破财。

    再说了,她儿子是胎里病,根本治不好,只能维持而已。再多的银钱进去,也是打水漂。

    她为了采些名贵草药,经常爬到悬崖峭壁上,几次险些丢了性命,何必苦苦支撑?

    早早把这个病儿送走,好好过日子才是正经。

    既然老天爷让他捡到这个荷包,说明天意便是如此。宋锦就是故意的,用这些所谓的道德指责他,实际上就是想压他一头。

    真是岂有此理!

    他是个男人,怎么可能容得下一个女人对着他指手画脚?

    别以为他不知道,宋锦就是瞧不起他家败落了,仗着自己出身好事事都要强压他一头。

    整天像个夫子似的,对他板着张脸。还要整日跟在他后面,一通瞎指挥。

    《女训》《女诫》都白学了吗?

    等着吧,等宋锦嫁过来,他要好好教教宋锦这个女人,什么叫夫为妻纲。

    陆思贤的行为,在宋锦看来,不过是因家中贫困,有情可原。14岁的闺阁少女,哪能想到自己的一番赤诚,却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从小养在深闺中,她对男人的认知,除了看话本子,基本全凭自己脑补。

    实在是条件不允许啊,她能接触的外男,只有父亲的学生们。可她是夫子的女儿,哪个不长眼的敢惹她?

    别的闺秀,从小就见识了姨娘们为争宠无所不用其极。有些手段幼稚至极,连她们这些小孩子都能分辨,父兄怎可能看不出来?

    不过是假装不知,其实很享受姬妾们为他一人争风吃醋的感觉而已。

    哪个府上都不缺出挑又野心勃勃的婢女,她们那些拙劣的爬床手段,宦海沉浮的主君们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这事对他们百利而无一害,管个锤子管。

    喜欢的,便借此机会变成自己的房中人。看不上的,第二天直接交给主母发落,正好杀鸡儆猴。

    他们自己,还会落个尊重发妻,不为女色迷惑的好名声。

    父兄们尚且如此,都是男子,其他人又能好到哪里去?闺秀们虽大门不出,二门不入,在这方面却相当早慧。

    可偏偏宋夫子是个例外,他将所有感情都给了发妻,让14岁的宋锦从没机会见识后院的肮脏。

    她想当然的就认为,即便不是所有人都是如父亲这般的端方君子,读书人能坏到哪去?读书明理,读了那么多年书,起码也是光明磊落的。

    宋锦想了想,如果没有上辈子的阅历,恐怕她现在也想不清楚,陆思贤为何恨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