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书看 > 水浒超凶凶 > 第17章 岔路别君逢祝店

水浒超凶凶 第17章 岔路别君逢祝店

    一行人送别武松后,继续策马扬鞭,官道两旁的景致如同一幅幅流动的画卷飞速后退,马蹄声有节奏地敲打着地面,发出“哒哒”的声响,晁雄征能感觉到风呼呼地从耳边刮过。

    骄阳逐渐西斜,天边像是被大火点燃了一般,染上了一层橘红色的霞光,那绚烂的色彩刺得人眼睛有些发疼。

    晁雄征看了看天色,又估摸了下脚程,有些无奈地发现,他们怕是要错过宿头了。

    果然,暮色像一块黑色的幕布缓缓降下,前方依旧不见村落人家,只有一条岔路蜿蜒伸向远方。

    正当几人有些懊恼之时,远远地,一座孤零零的店铺出现在视野中,门前挑着一面写着“祝家店”的酒旗,在微风中轻轻晃动,发出轻微的“猎猎”声。

    晁雄征略一思索,便策马走了过去,马蹄扬起一小片尘土。

    时迁紧随其后,脸上带着一丝不耐烦,他皱着眉头,缰绳在手中被拽得紧紧的,粗糙的缰绳磨着手掌有些疼。

    晁三则默默地跟在最后,似乎对一切都习以为常。

    店铺十分简陋,墙面是用粗制的泥砖砌成的,泥缝里还长着几株不知名的小草。

    屋顶的茅草有些稀疏,几处地方还破了洞,能看到里面的椽子。

    店内摆放着几张粗糙的木桌,桌面坑洼不平,有不少划痕和污渍,像是被无数酒客的酒杯和碗筷摩擦过。

    木桌的腿也不规整,有的地方还缠着几圈麻绳用来加固。

    地上铺着一些破旧的木板,有的木板已经翘起,晁雄征的脚踩在上面,能感觉到地面的坑洼不平。

    角落里堆放着几个空酒坛,酒坛上布满了灰尘,还有一些蜘蛛网缠绕在周围。

    一个身材瘦小,贼眉鼠眼的小二迎了上来。

    小二穿着一件打着补丁的粗布衣衫,衣服的颜色已经被洗得有些发白,领口和袖口处油腻腻的,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汗臭味。

    他的腰间系着一块脏兮兮的围裙,围裙上有不少油渍和食物残渣。

    头上戴着一顶破旧的小帽,帽檐已经有些破损。

    脸上带着不耐烦的神色,语气也有些不客气,“几位客官,要住店还是打尖?”那声音尖细刺耳。

    晁雄征并未在意小二的态度,他翻身下马,脚落地时扬起一小团灰尘。

    他将缰绳递给时迁,缰绳带着马的体温,有些温热。

    “给我们准备些热水,再弄些饭菜来。”

    时迁接过缰绳,脸色更加难看,嘟囔着:“什么破店,也敢这么说话!”他的声音里透着不满,嘴唇微微颤抖。

    晁三连忙拉了拉时迁的衣角,那衣角有些粗糙,晁三的手指碰到时迁的衣服时,时迁能感觉到轻微的拉力。

    示意他不要多事。

    时迁穿着一身黑色的短打衣裤,衣裤的布料较为单薄,上面有几处补丁,腰间束着一根粗布腰带,腰带上挂着一个小布袋。

    晁雄征扫了他们一眼,径直走进店里,寻了一张稍显干净的桌子坐下。

    店内除了小二,还有几个壮汉,正围坐在另一张桌子边,大口喝酒,酒液灌进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高声喧哗,声音在店里回荡。

    他们身上肌肉虬结,膀大腰圆,一看就是练家子。

    这些壮汉都穿着粗布的麻衣,衣服敞开着,露出古铜色的胸膛,上面还有一些伤疤。

    有的大汉戴着头巾,有的则是头发散乱着。

    他们的裤子用一根麻绳系着,脚下蹬着一双破旧的布鞋。

    晁雄征观察了一番,并未多言,只是静静地等着小二上菜,周围的喧闹声像是潮水一般在他耳边涌动。

    “这位客官,我们店里的好酒,喝上一口,保你忘却一切烦恼!”一个络腮胡大汉站了起来,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粗布长袍,长袍的袖口和下摆处都有些磨损,腰上系着一条宽皮带,皮带上挂着一把匕首。

    他的头发有些蓬乱,脸上长满了络腮胡子,胡子看起来有些油腻。

    他端着一碗酒,走路时脚步有些沉重,走到晁雄征面前,语气带着几分挑衅。

    “哦?你们店里还有好酒?”晁雄征嘴角微微勾起,饶有兴趣地问道。

    晁雄征穿着一身蓝色的锦缎长袍,长袍上绣着一些精致的云纹图案,领口和袖口处用白色的丝线镶边。

    他的头发整齐地束在头顶,用一根玉簪固定着,玉簪在店内昏暗的光线下闪烁着温润的光泽。

    腰间系着一条紫色的丝带,丝带上挂着一个精美的玉佩,玉佩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晃动。

    “那是自然!”大汉将酒碗重重地放在桌子上,“砰”的一声,溅出不少酒液,酒液溅到晁雄征的手上,有些凉凉的,“这可是我们祝家庄特酿的‘醉生梦死’,一碗五两银子。”

    “五两?”时迁在一旁惊呼出声,声音提高了八度,“你们这是抢钱吧!”

    晁雄征抬手制止了时迁,脸上却带着意味深长的笑容,他看着大汉,“好,我买一坛。”

    大汉显然没料到晁雄征会如此爽快,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起来,笑声在店里嗡嗡作响:“好!爽快!客官果然是豪爽之人!”

    不多时,小二端着一坛酒和几盘粗糙的菜肴上来,将盘子放在桌子上时发出“哐当”的声响。

    晁雄征一边享用,一边状似无意地问道:“小二,看你们这店名,莫非这附近有个祝家庄?”

    小二听到这话,顿时来了精神,脸上也露出了几分自豪,“那是自然!我们祝家庄可是这方圆百里的大户,庄内不仅有好酒,还有……”他正要继续说下去,却被大汉打断。

    “小二,少他niang的废话!还不快去招呼其他客人!”大汉呵斥道,声音如雷般响亮。

    小二缩了缩脖子,不敢多言,转身离开,脚步匆匆,鞋底擦着地面发出“沙沙”的声音。

    晁雄征摸了摸下巴,手指触碰到胡茬有些刺刺的感觉,眼神深邃。

    “少庄主,这酒…当真要五两银子一碗?”时迁还是忍不住问道,脸色有些肉疼,他的眼睛紧紧盯着那碗酒。

    “银子没了可以再挣,情报可是千金难求!”晁雄征意味深长地说。

    “少庄主,俺老三…再去要些肉来。”晁三突然起身说道。

    “嗯?可是伙计,今日还有肉吗?” 时迁的话音未落,便见晁三径直走向后厨,脚步坚定有力。

    后厨传来晁三粗犷的嗓门:“伙计,还有肉吗?俺们少庄主还要些肉食!”声音在狭窄的后厨里回荡。

    “肉?没了!就剩些下水了!”小二不耐烦的声音从后厨传出。

    时迁见状,也起身走到后厨门口,探头探脑地往里张望,眼睛努力适应着后厨昏暗的光线。

    突然,他眼睛一亮,指着后厨角落里一只被绑住腿的肥硕公鸡,兴奋地喊道:“哎!那不是还有只鸡吗?杀了炖了,岂不正好?”

    小二斜睨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那鸡不卖!那是我们祝家庄的报晓公鸡!”

    这时,之前那个络腮胡大汉——祝乙,也晃晃悠悠地走了过来,皮笑肉不笑地说:“这位小兄弟,要是真想吃,也不是不行,一贯钱,你拿走!”

    “一贯钱?你怎么不去抢!”时迁瞪大了眼睛,这分明就是讹诈!

    他的声音因为愤怒而有些颤抖。

    他转头看向晁雄征,眼神中带着询问之意。

    他知道少庄主的手段,偷只鸡还不是手到擒来?

    晁雄征却微微摇头,示意他不要轻举妄动。

    他此行目的并非为了吃鸡,而是为了探查祝家庄的虚实,若是因为一只鸡而打草惊蛇,就得不偿失了。

    “一贯钱太多了,便宜些,五百文如何?”时迁尝试着讨价还价,但祝乙只是冷笑一声,根本不为所动。

    “爱要不要,不买拉倒!”祝乙的态度十分嚣张。

    时迁悻悻地回到晁雄征身边,低声抱怨道:“少庄主,这祝家庄的人也太黑了!”

    晁雄征笑了笑,说道:“罢了,就依他,记账上。”

    “记…记账?”时迁和祝乙等人全都愣住了,他们没想到晁雄征会如此轻易地答应。

    “没错,记账。”晁雄征语气平静,仿佛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祝乙等人面面相觑,一时之间竟不知该如何作答。

    这年头,赊账的不少,但像晁雄征这样,开口就要记账买一只鸡的,还真是头一回见。

    时迁反应过来,脸上顿时露出了得意的笑容,他大摇大摆地走到后厨,脚步带着一种胜利者的姿态,一把抓起那只肥硕的公鸡,掂量了一下,能感觉到公鸡在手中挣扎的力量,满意地点了点头。

    祝乙看着时迁的背影,脸上浮现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意味深长地对身边的小二说道:“去,把账本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