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往事盲流 第26章 冯雪瑶讲述过往经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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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明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示意我把包递给他。
我递过包,他从里面拿出一份文件,递给张厂长:“我这批采购罐头的订单还能匀出两万箱的量给你。如果想要更多,就得等一个月后的下一批订单了。”
张厂长接过文件,看到这是一份两万箱罐头的订单合同,顿时喜出望外,激动地站起来,举起酒杯:“周总,啥也不说了,我先干为敬!”
鞠明也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放下酒杯后说道:“张厂长,咱们能在江南市相遇就是缘分,不用这么客气。生意归生意,不能跟感情混为一谈。以后咱们就以兄弟相称,张哥不会不认我这个老弟吧?”
张厂长听了鞠明的话,感觉句句说进了自己心坎里。想到厂里库房积压的罐头,他心里就一阵烦闷。
罐头卖不出去,工人发不出工资,厂子已经停产放假。
这份订单简直是雪中送炭,解了他的燃眉之急。这不就是缘分吗?他端起酒杯,看向鞠明:“周老弟,大哥也正有此意。来,咱哥们喝一杯感情酒!”
我们越聊越投缘,越喝越高兴,最后约定第二天早上在张厂长他们入住的招待所签订购货合同。
离开餐厅时,张厂长和我们都已经有些醉意,但他仍保持着一份清醒,结完账后,打车把走路都摇摇晃晃的我和鞠明送回了我们下榻的酒店。
第二天一早,我和鞠明来到张厂长住的招待所。
在他的房间里,鞠明和张厂长签订了购货合同。
由于当天我们都要离开江南市,张厂长送了我们几瓶样品罐头,我们便告辞离开了招待所。
张厂长回到罗县罐头厂后,立即清点库存,补齐了数量不够的品类罐头,并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发货。
在筹备发货期间,鞠明每天都与张厂长通电话,货物发出后也继续保持联系。
然而,到了合同约定的回款日期,罐头厂没有收到货款,反而收到了一箱变质的罐头和几张库房里变质罐头的照片,还有一份吉省《莞城市华星商贸公司状告东山省罗县罐头厂违反订购合同起诉状》。
起诉状中,华星商贸公司要求罗县罐头厂承担违约责任,理由是罐头厂发送的罐头变质,违反了合同中关于产品质量的约定。
公司要求罐头厂赔偿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货款损失、运输费用、仓储费用等,以及因无法按时交付合格产品而产生的间接经济损失,如违约金和商业信誉受损导致的潜在业务损失等,总计一百八十万元。
张厂长顿时傻眼了。他清楚自己厂里的罐头质量,绝不可能在一个多月内变质。
他多次拨打鞠明的电话,却始终无法接通。
按照合同上的公司固定电话打过去,接电话的人客气地告诉他,鞠明因采购变质罐头已被停职,正在接受审查。
张厂长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即向商业局主管领导汇报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主管领导听完汇报后,当场决定停止张厂长的一切职务,要求他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并告知他需耐心等待后续的追责处分决定。
罐头厂新厂长付明上任后,通过电话联系上了华星公司董事长孙四海。
经过几次协商,孙四海得知罗县罐头厂已陷入经营困境,无力赔偿损失,便表示同情和理解,决定撤诉,放弃追责。
付明厂长将协商结果上报给商业局领导,得到了领导的表扬。这件事的损失仅仅是库房里积压的罐头而已。
其实,领导们心里都清楚罐头厂是被华星公司骗了,但没人愿意去费力调查。
真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商业局主管领导及时调整了罐头厂领导班子,付明同志顶住压力接任厂长职务,完美解决了华星商贸公司状告罐头厂违反合同的事情,避免了罐头厂的利益受损。
事情看似圆满解决,对张厂长的最终处分也仅仅是撤销职务,没有进一步追责。
然而,张厂长心里却憋屈得慌。他知道自己是被鞠明骗了,但无论怎么解释都没人相信他,甚至连厂里的质检人员都不愿替他作证,还劝他别再折腾,认了吧。
张厂长被撤职后,局里没有给他新的工作安排。
闲在家里的他越想越觉得窝囊。
他是一个责任心极强的企业领导,性格又固执,事情不弄个水落石出,他觉得自己活得都没意义。
于是,他从厂里拿到了与鞠明签署的购货合同复印件、起诉状和变质罐头的照片,整理好材料后,离开家去了吉省江城市。
到了江城市,张厂长按照鞠明提供的公司地址找到了华星商贸公司。
然而,华星公司虽然确实做边贸生意,但从未与罗县罐头厂签过购货合同,公司里也没有鞠明这个人。
董事长孙四海也表示,他从未与付明通过电话,更谈不上状告罐头厂。
得知这一切后,张厂长欲哭无泪。
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甚至连那份起诉状也是伪造的。
这就是鞠明为他设下的一个局。
可是,鞠明在哪里?连“周明”这个名字都可能是假的。
身在异乡的张厂长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去公安局报案。
公安局根据张厂长提供的证据展开调查,通过那几张变质罐头的照片,找到了拍摄地点——市郊一家酿造厂对外出租的库房。
经过对库房租户的排查,警方锁定了嫌疑人刘景明。
张景明,中原省长林县大荒村村民,36岁,现住址——
公安局的同志先去了大荒村,找到刘景明的父母家,但并未获得任何有用信息,因为刘景明已经两年多没回过家了。
我和张景明早已离开了莞城,对张厂长前往莞城甚至中原省刘景明老家的事情一无所知。
此时,我们正在鹏城忙着销售那批罐头。由于价格远低于市场价,且并非过期商品,很快便有一家外贸公司看中了这批货,迅速将其全部买下。
这批罐头销售一空后,我们共获利七十多万元。我分得了三十万,随后回到莞城,继续经营我的服装店生意。
按照我们的“行规”,每次做完一单“生意”后,都需要找个地方隐藏一段时间,避避风头。
因此,我选择回到莞城,以服装店生意为掩护,静待下一次机会。
我递过包,他从里面拿出一份文件,递给张厂长:“我这批采购罐头的订单还能匀出两万箱的量给你。如果想要更多,就得等一个月后的下一批订单了。”
张厂长接过文件,看到这是一份两万箱罐头的订单合同,顿时喜出望外,激动地站起来,举起酒杯:“周总,啥也不说了,我先干为敬!”
鞠明也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放下酒杯后说道:“张厂长,咱们能在江南市相遇就是缘分,不用这么客气。生意归生意,不能跟感情混为一谈。以后咱们就以兄弟相称,张哥不会不认我这个老弟吧?”
张厂长听了鞠明的话,感觉句句说进了自己心坎里。想到厂里库房积压的罐头,他心里就一阵烦闷。
罐头卖不出去,工人发不出工资,厂子已经停产放假。
这份订单简直是雪中送炭,解了他的燃眉之急。这不就是缘分吗?他端起酒杯,看向鞠明:“周老弟,大哥也正有此意。来,咱哥们喝一杯感情酒!”
我们越聊越投缘,越喝越高兴,最后约定第二天早上在张厂长他们入住的招待所签订购货合同。
离开餐厅时,张厂长和我们都已经有些醉意,但他仍保持着一份清醒,结完账后,打车把走路都摇摇晃晃的我和鞠明送回了我们下榻的酒店。
第二天一早,我和鞠明来到张厂长住的招待所。
在他的房间里,鞠明和张厂长签订了购货合同。
由于当天我们都要离开江南市,张厂长送了我们几瓶样品罐头,我们便告辞离开了招待所。
张厂长回到罗县罐头厂后,立即清点库存,补齐了数量不够的品类罐头,并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发货。
在筹备发货期间,鞠明每天都与张厂长通电话,货物发出后也继续保持联系。
然而,到了合同约定的回款日期,罐头厂没有收到货款,反而收到了一箱变质的罐头和几张库房里变质罐头的照片,还有一份吉省《莞城市华星商贸公司状告东山省罗县罐头厂违反订购合同起诉状》。
起诉状中,华星商贸公司要求罗县罐头厂承担违约责任,理由是罐头厂发送的罐头变质,违反了合同中关于产品质量的约定。
公司要求罐头厂赔偿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货款损失、运输费用、仓储费用等,以及因无法按时交付合格产品而产生的间接经济损失,如违约金和商业信誉受损导致的潜在业务损失等,总计一百八十万元。
张厂长顿时傻眼了。他清楚自己厂里的罐头质量,绝不可能在一个多月内变质。
他多次拨打鞠明的电话,却始终无法接通。
按照合同上的公司固定电话打过去,接电话的人客气地告诉他,鞠明因采购变质罐头已被停职,正在接受审查。
张厂长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即向商业局主管领导汇报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主管领导听完汇报后,当场决定停止张厂长的一切职务,要求他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并告知他需耐心等待后续的追责处分决定。
罐头厂新厂长付明上任后,通过电话联系上了华星公司董事长孙四海。
经过几次协商,孙四海得知罗县罐头厂已陷入经营困境,无力赔偿损失,便表示同情和理解,决定撤诉,放弃追责。
付明厂长将协商结果上报给商业局领导,得到了领导的表扬。这件事的损失仅仅是库房里积压的罐头而已。
其实,领导们心里都清楚罐头厂是被华星公司骗了,但没人愿意去费力调查。
真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商业局主管领导及时调整了罐头厂领导班子,付明同志顶住压力接任厂长职务,完美解决了华星商贸公司状告罐头厂违反合同的事情,避免了罐头厂的利益受损。
事情看似圆满解决,对张厂长的最终处分也仅仅是撤销职务,没有进一步追责。
然而,张厂长心里却憋屈得慌。他知道自己是被鞠明骗了,但无论怎么解释都没人相信他,甚至连厂里的质检人员都不愿替他作证,还劝他别再折腾,认了吧。
张厂长被撤职后,局里没有给他新的工作安排。
闲在家里的他越想越觉得窝囊。
他是一个责任心极强的企业领导,性格又固执,事情不弄个水落石出,他觉得自己活得都没意义。
于是,他从厂里拿到了与鞠明签署的购货合同复印件、起诉状和变质罐头的照片,整理好材料后,离开家去了吉省江城市。
到了江城市,张厂长按照鞠明提供的公司地址找到了华星商贸公司。
然而,华星公司虽然确实做边贸生意,但从未与罗县罐头厂签过购货合同,公司里也没有鞠明这个人。
董事长孙四海也表示,他从未与付明通过电话,更谈不上状告罐头厂。
得知这一切后,张厂长欲哭无泪。
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甚至连那份起诉状也是伪造的。
这就是鞠明为他设下的一个局。
可是,鞠明在哪里?连“周明”这个名字都可能是假的。
身在异乡的张厂长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去公安局报案。
公安局根据张厂长提供的证据展开调查,通过那几张变质罐头的照片,找到了拍摄地点——市郊一家酿造厂对外出租的库房。
经过对库房租户的排查,警方锁定了嫌疑人刘景明。
张景明,中原省长林县大荒村村民,36岁,现住址——
公安局的同志先去了大荒村,找到刘景明的父母家,但并未获得任何有用信息,因为刘景明已经两年多没回过家了。
我和张景明早已离开了莞城,对张厂长前往莞城甚至中原省刘景明老家的事情一无所知。
此时,我们正在鹏城忙着销售那批罐头。由于价格远低于市场价,且并非过期商品,很快便有一家外贸公司看中了这批货,迅速将其全部买下。
这批罐头销售一空后,我们共获利七十多万元。我分得了三十万,随后回到莞城,继续经营我的服装店生意。
按照我们的“行规”,每次做完一单“生意”后,都需要找个地方隐藏一段时间,避避风头。
因此,我选择回到莞城,以服装店生意为掩护,静待下一次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