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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荒?不存在的,我打猎养活全家 第14章 这天赋,太绝了!

    “二百七十一、二百七十二、二百七十三……”

    陆明洲一边走,一边把枪抓在手里,拉上枪栓,子弹上膛。

    很快,前方一百米处,一丛空心柳旁边,有六七头猪。

    其中,最大的一头,得有三百来斤,正一脸警惕地看着他。

    因为,陆明洲走的位置,是顺风位。

    野猪的鼻子很灵,一旦进入到一百米范围,它就会警戒,再往前,它就会跑。

    这就是野猪之所以难打的原因。

    要是陆明洲用普通的砂枪,肯定对这一窝野猪毫无办法。

    但他手里可是56式半自动。

    那还客气个啥?

    他没有瞄准最大的野猪,因为这种7.62mm的子弹,对付三百斤以上的野猪,估计够呛,打到了也能逃。

    他瞄准的是前面一头一百六七十斤的野猪。

    此时,野猪懵了。

    这个人类,手里拿根棍子,比划着干嘛?

    要不要过来的?

    你要是过来,我们好跑啊!

    站在那里,是几个意思?

    赶过来的张五爷也懵了。

    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一窝野猪。

    他奇怪地问:“明洲,你要揍野猪,得往前啊。这里得有一百米,别说能不能打到,打到子弹也没威力啊。”

    张五爷见多识广,却不认识这支枪,还以为是普通的砂枪呢。

    砂枪的射程,能在五十米左右打准,都已经是神射手了。

    陆明洲稳稳地托着枪,看着准心,瞄准猪头的位置,稳稳地扣下扳机。

    “砰!”

    寂静的山谷里,响起一声清脆的枪声。

    一群不知道躲在哪里斑鸠,咕咕地往外跑。

    野猪更是四散开来,撒开蹄子就跑。

    其中一头,中正脑门,跑了两下,就一头栽在地上,不动了。

    张五爷惊呆了!

    这么远的距离,一击致命?

    这还是一头两百斤的猪?

    作为老赶山人,他当然知道,一头两百斤的猪,想打中头,跟你在五米开外,用石头用中啤酒瓶盖的机率差不多。

    这是什么样的枪法?

    是什么样的准度?

    再说,这枪恐怕也不简单。

    这远的距离,子弹不飘,正中头部。

    可以说,十八里公社,没人能做到。

    虽然这小子占了枪的便宜。

    但是枪,本身就是赶山人的实力组成部分。

    陆明洲看他久久不说话,还以为坏菜了。

    自己开着山门,不但停下来,还开枪了!

    这不是破坏规矩了吗?

    他苦笑着说:“完了,五爷,我忘记走了多少步了,这山门要不要重开?”

    “不用了!”

    张五爷仰天长叹。

    陆明洲心里更慌了,好不容易找个明师,还没当上高徒呢,就这么没了?

    他连忙求情,上求拉着张五爷的胳膊求情:“五爷,再给一次机会吧,我是真的很想学打猎。”

    “我没说不收你啊!”

    张五爷看着他,跟个宝贝疙瘩似的,两眼放光:

    “你第一次开山门,就遇到猎物。别说打到了。就算没打到,也叫开门见猎。”

    “这是好事,十年难碰一回,起码近些年,我是没听说过。这说明是你天生的猎人,老天爷追着喂饭吃。”

    “你这徒弟,我收了。这头猪,我要半头当拜师礼,你没意见吧?”

    陆明洲把枪扣上保险,放在旁边。

    “嘭、嘭、嘭……”

    他连磕了九个响头,嘴里大喊:“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这头猪,全给您都行。”

    张五爷笑眯眯地扶他起来:“毋需多礼。”

    他从脖子上,郑重其事地摘下一个黑不溜秋的哨子,放到陆明洲手里。

    张黑子眼馋了:“爷爷,这可是狼王哨,世世代代都是我们张家的,你咋给了明洲呢?”

    张五爷瞪了他一眼:“浑小子,教了你十年,你都入不了门,能怪谁?再这样下去,我们驱狼一派张家,手艺就要失传了。”

    陆明洲听说是祖传的宝物,哪里敢要?

    他拿着狼王哨,感觉像个烫手的山芋,连忙往张五爷的手里塞去:““师父,这个我不能收,您还是给黑子哥吧。”

    “干啥?”

    张五爷一声暴喝:“啰嗦什么,给你就拿着,婆婆妈妈什么样?带上他,以后你就是我们这一脉的唯一传人,长本事了,带带你黑子哥就行。”

    陆明洲没办法,只好依言戴上。

    张五爷很满意,摇摇晃晃地来到野猪身前。

    他看着野猪的眉心处,有一个小圆点,在汩汩地冒着血,地下的草都染红了。

    正是这一枪,干净利索,让这么大一头野猪,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直接GG。

    好枪法!

    好苗子!

    张五爷确信,自己是捡到宝了。

    他打这头野猪,都要两人配合,还得带上赛虎子。

    怎么打呢?

    就是两人分成两个方位。

    以野猪为中心,各50米。

    一人先开枪,“砰”一声,野猪吃痛会大怒,朝着开枪的人追来。

    另一人枪法要准,马上朝着它背后补上一枪。

    野猪朝着另一人追去,最先开枪的人,也换好子弹了,再追上去补一枪。

    如此拉锯,用上两轮,再上狗,一条野猪才能稳稳地打下来。

    如果,其中一人打偏了,或者枪哑火了,那就只有放下猎物,往树上爬。

    你在深山老林里,想跑过发狂的野猪,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可这明洲,这才多大,一枪就把两百斤的野猪撂倒了,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别说他占了枪的便宜。

    这些枪,近距离的威力,还不如砂枪呢!

    要不是明洲枪法准,正中眉心,野猪皮粗肉厚,不追着三人来才出奇!

    虽然,有自己在,黑子力气也大,不至于怕了这头野猪。

    想留下它,只怕也很难。

    张五爷冲着张黑子喝道:“愣着干嘛?把这猪给收拾了!”

    他说收拾的意思,就是放血、剥皮,因为血不放出来,凝固在体内,野猪肉就不好吃了,又腥又臊。

    “我来吧!”

    陆明洲对着没凉透的猪,喉咙处一刀下去,鲜血流了出来,又准又狠。

    接着他拿着匕首,开始开膛破肚,手法之熟练,让老赶山人张五爷都瞠目结舌。

    要不是他看着陆明洲长大,他还真以为这孩子是带艺投师。

    天才啊,这天赋,太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