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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零:迎娶姐妹花,打猎崛起 第65章 要不你买辆自行车?

    张云扬讲的这些大道理,把王红斌听的一愣一愣的:

    “嘿嘿,云扬哥!咱俩都是小学文凭,你咋懂这么多大道理,还会说成语嘞?”

    “你哥我娶的是女知青,天天晚上深入探讨交流嘞!”

    张云扬拍了一下王红斌的脑袋,开玩笑道。

    “是吗?那我回村以后也要请赵支书帮我介绍个知青媳妇!”

    王红斌回过神来,跟着傻乐起来。

    两个人有说有笑,很快就来到供销社门口。

    门口停着几辆崭新的二八大杠自行车。

    王红斌瞅见那自行车,忍不住上前用手摸了摸:“要是我有一辆自行车,我指定骑着在村里溜达个十几圈。”

    “咱们村里都是土路,坑坑洼洼的,你骑着自行车在村里溜达几圈,屁股都硌疼了!”

    张云扬玩笑着回应。

    相比起买自行车,他倒是打算攒攒钱,以后直接买辆小轿车。

    以后进城来回卖肉方便些,等周末还可以领着媳妇和小姨子进城购物。

    “那我也乐意啊!关键是咱们村里还没人买过自行车,就连你二舅咱们村支书家都没有!”

    王红斌一脸乐呵,沉浸在美好的幻想中。

    等以后攒够了钱买辆自行车,再请赵勇说媒,娶个知青媳妇儿。

    来年抱两胖娃娃,那他这小日子也就算圆满喽。

    回过神来,王红斌又好奇地冲着张云扬眨了眨眼:

    “云扬哥,你就不打算买辆自行车么?”

    他没这个经济实力,可他云扬哥现如今绝对有!

    “到时候让嫂子坐在后面搂着你的腰,思思那小妮子坐在前面,你载着她俩出门,不得让村里的小伙子羡慕嫉妒恨?”

    王红斌这小子想象力丰富,说得绘声绘色。

    这么听起来,买自行车的主意倒是不错!

    “哪里来的乡巴佬?盯着我这二八大杆自行车看那么久,不会是想做偷车贼吧?”

    突然,供销社里传出来一道鄙夷不屑的男声。

    张云扬和王红斌顺势扭头望去。

    说话的男人穿着一套中山装,头发中分梳得油亮,戴着副眼镜,长得尖嘴猴腮,看上去有些刻薄。

    “你别误会,我们就看一看。”

    王红斌礼貌地点了点头,回应道。

    “啧啧啧,乡下来的土包子就是没见过世面!一副穷酸样,赶紧离我自行车远点,弄坏了你可赔不起。”

    那男人冷哼一声,一副看不起人的样子。

    其实张云扬的穿着打扮倒是十分得体。

    再加上他身材高大长相帅气,看上去就像是在城里工厂当领导的!

    不过他今天进城卖豹子皮,拿了个粗麻布袋子。

    眼下那粗麻布袋子正被他握在手里。

    至于王红斌,他背上还背着装皮子的背篓。

    城里人基本不会用背篓。

    那男人也在角落里打量了一会儿,确定张云扬跟王红斌是乡下来的农村人。

    这才站出来冲着两人直翻白眼。

    “我呸!你这自行车镶金边了?看几眼就能弄坏?”

    王红斌看不惯男人这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直接破口大骂。

    张云扬也很讨厌这种狗眼看人低的势利眼。

    “你一口一句乡巴佬,就那么看不起农村同志?我们农村的勤劳肯干,靠双手发家致富,不比你们城里人差。”

    张云扬冷冷的瞪向男人,理直气壮道。

    二人的争吵声吸引了供销社来来往往的客人。

    好多人围过来看热闹。

    看见前方围了起来,沈思思捏着冰棍,好奇的挤了过去。

    “姐夫,你办完事过来啦!”

    看见自家姐夫,沈思思笑眯眯的凑了上去。

    还把自己干咬了一口的冰棍递给张云扬:“姐夫,要不要吃冰棍?”

    张云扬确实有些口干舌燥,就顺势咬了一口。

    这个举动,却让那男人更加鄙夷:

    “还说不是乡巴佬!大冬天吃冰棍,没见过世面!”

    “谁规定冬天不能吃冰棍了?”

    沈思思气得皱紧眉头,水汪汪的大眼睛瞪了男人一眼。

    她总觉得这男人有些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就是想不起来。

    “行了,咱们没必要跟这种势利眼斤斤计较,你姐呢?”

    张云扬握住沈思思的肩膀,问道。

    “我姐在隔壁书店里呢,她说要给我挑几本复习资料,顺便挑几本课外读物,带回去给村里的孩子们看。”

    沈思思咬了一口冰棍,乖巧的回答。

    眼瞅着张云扬他们就要走了,那男人赶紧张开双臂,挡住他们的去路:

    “给我站住!你们把我自行车蹭掉漆了,得赔钱!”

    张云扬被彻底惹恼了:“供销社门口来来往往客人那么多,你哪只眼睛看见就是我们把你自行车碰掉漆的?”

    “看你戴着眼镜,真以为你是个斯文的读书人,没想到刻薄又势利,还想学着人家碰瓷?”

    “一辆破自行车被你说的那么金贵,你咋不拿回家供家堂上?”

    张云扬喷人的功夫,那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他言辞犀利,思路清晰,直接把那男人怼的哑口无言。

    沈晴晴在书店隐约听到张云扬的声音,赶紧过来查看。

    她往人群中挤了进来。

    不少看戏的人都被沈晴晴出众的长相和气质吸引,忍不住多瞟了几眼。

    “云扬哥,发生什么事儿了?”

    沈晴晴握住张云扬的手,关切地询问。

    那男人看见沈晴晴,顿时双眼冒光,一脸花痴地大叫了一声:

    “沈晴晴!”

    可当他注意到沈晴晴紧握着张云扬的手时,脸色立马阴沉下来。

    沈晴晴听到他的声音,扭头瞥了一眼。

    “原来是你啊,刘文才!”

    听到这个名字,沈思思也想起来了。

    这刘文才是姐姐的高中同学。

    长得其貌不扬,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姐姐上学那会儿,他又是送水果又是写情书。

    简直是块狗皮膏药,怎么拒绝都没用!

    后来学校号召知青下乡。

    好多同学都踊跃报名,要去支援农村建设。

    只有刘文才耍滑头,让家里人托关系给他搞了封介绍信,进了肉联厂。

    沈思思心直口快,立刻把她知道的这些小八卦讲了出来。

    这让张云扬更看不起眼前这势力的四眼狗了!

    就他这副德性,以前怎么敢追自己媳妇儿啊?

    难道他就不知道照镜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