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医官巅峰 第200章 带沈姐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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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房间。
此刻已经晚上十一点了。
郑谦麻利的将他和沈知夏喝酒后的残局给收拾了一下。
然后来到了爷爷之前住的房间。
好在柜子里面的被子,都是郑谦之前晒过放进去的。
虽然家里大半年没人住,但还算是干净,只是略微有些潮味罢了。
郑谦刚躺下,到了十二点。
外面就开始噼里啪啦的响起阵阵鞭炮声。
新的一年,开始了。
郑谦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在鞭炮声中睡着的。
兴许是太累了,也兴许是老黄酒的劲儿上来了。
等郑谦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了。
他推开门一看。
外面银装素裹,昨晚的大雪,下了一夜。
小山村内,到处一片洁白。
“早啊!”
这时。
沈知夏从厨房里面出来,笑着道。
今天的她,穿着一件灰色的呢子大衣,里面是一件酒红色的高领毛衣,长发被高高盘起,扎在脑后,即便不施粉黛,看上去也惊若天人。
此刻的沈知夏,倒不像是什么大歌后,活脱脱的像是一个贤惠的邻家大姐姐。
“沈姐,你怎么起来的这么早?怎么不多睡会儿啊?”郑谦问道。
沈知夏看了一眼郑谦,“睡不着!”
说完,她就回房了。
郑谦挠了挠头,转身走进厨房,瞬间明白了。
沈知夏多半是饿醒了。
但她又不好意思来喊自己起床做早餐,所以就自己去厨房找吃的了。
可郑谦大半年不在家,厨房里的菜,还都是乡亲们送来的。
沈知夏又不会做饭。
郑谦之前去京城的时候,去沈知夏家里的时候,她可是亲口说过,只会煮方便面。
最后,早餐还是郑谦给沈知夏和姜雨荷做的。
郑谦一拍额头,迅速的洗手,给沈知夏做了一碗鸡蛋面。
沈知夏吃的,连汤汁都没剩下。
“沈姐,你接下来有啥安排吗?”郑谦看着沈知夏,问道。
沈知夏摇了摇头,“暂时不知道,先住着吧,过几天……我可能就直接会去京城了!”
郑谦点头,“那……沈姐,闲着也是闲着,我带你去镇上转转吧,今天大年初一,镇上可热闹呢!”
“行啊!”沈知夏也没有拒绝。
郑谦回去换了件衣服,正要出门的时候。
他接到了一个电话。
是姜雨荷打来的。
“姜总……”
“郑谦,沈总在没在你那?”姜雨荷直接开口问道。
郑谦没吭声,而是看向沈知夏。
沈知夏也听到了电话里面传来的姜雨荷的声音,然后朝着郑谦点了点头。
郑谦这才道,“姜总,沈姐在呢,昨晚过来的!”
“在就好!”姜雨荷松了一口气。
“那个,郑谦啊,这些天就麻烦你照顾一下沈总了!”姜雨荷道。
郑谦答应了下来。
挂断电话。
郑谦开着卫生局的车,载着沈知夏一路朝着镇上赶去。
与此同时。
京城。
姜雨荷挂断跟郑谦的电话后,然后找到了手机里的一个号码,回拨了过去。
“沈先生,我联系上沈总了!”姜雨荷有些恭敬和客气的开口。
电话那头,一个中年人威严的声音传来,“她现在在哪儿,你让她接电话!”
姜雨荷苦笑道,“沈先生,她说她现在很好,想要在外面散散心,过几天就回去了!”
中年人还想说些什么,旁边又传来了一个妇女的声音,“老沈,你你说你,都是副省长的人了,别把孩子逼得太紧了!”
“你看看,还不是你跟老爷子提了一嘴,要在北江省给她安排相亲的事儿,结果,她才不辞而别,说好的去国外散散心,结果她根本就没上那趟航班,害的我们白白担心了一夜!”
妇女的声音有些哽咽着道,“照我说,咱们就依着小夏算了,她乐意什么时候结婚就什么时候结,愿意忙她娱乐圈的事业,也随她去!”
中年人皱了皱眉,挂断了电话,没说什么。
中年人叫沈君,是沈知夏的父亲。
旁边的中年妇女是沈知夏的母亲韩佳玲。
沈君沉默了一会儿,在手机里面找到了一个号码,拨了过去。
“爸,小夏找到了,她没事!”沈君道。
那头的沈翰德这才吐出一口气。
沈知夏是他最疼爱的孙女,原本还说跟他一起去北江省过年,可结果一听说要介绍男朋友相亲,就临时买机票说出去散散心。
可结果。
昨天沈翰德给沈知夏打电话,根本就打不通。
他找人联系了机场那边一查,沈知夏压根就没有上飞机,顿时着急了。
这才有了后面的这一幕。
“行了,我知道了!”沈翰德有些疲惫的道。
沈君顿了顿,“爸,我要不要派人去……”
“不用了!”沈翰德道,“那丫头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你越是逼得紧,她越是反抗的厉害,行了,由着她吧,把消息传给她,让她想起我这个老头的时候,给我打个电话拜年!”
说完,沈翰德就直接挂断了。
……
郑谦开着车,载着沈知夏到了白阳镇。
尽管今天是大年初一,白阳镇的一条主街道上面,仍有不少人在赶集,到处张灯结彩,看上去十分的热闹和喜庆。
沈知夏似是从来都没有感受过这样的氛围一般,一下车,就眨巴着那好看的秋水眸,四处看着。
不过想想也是。
沈知夏可是大歌后,去哪儿都是前呼后拥的,哪儿有机会来这种乡镇赶集啊。
也好在是大过年,且刚下过一场大雪,这会儿的气温还是比较冷的,所以,不少的人都包裹的严严实实的。
沈知夏穿着一件米白色的羽绒服,脖子上还系着一条红色的围巾,遮住了半张脸,头上戴着有卡通图案的毛线帽,整个人,几乎只露出一双好看的眼睛在外面。
即便是不戴墨镜,一时间别人也难以认得出来。
郑谦见沈知夏好奇,一路给沈知夏介绍着白阳镇的风土人情。
沈知夏是京城人,自幼在京城长大,后面更是去了国外念书,回来后,就决定独自去闯娱乐圈。
后面在姜雨荷的包装之下,一步一步的爆火。
对于这些东西,知道的不多。
“郑谦,我想吃那个……”沈知夏忽然停在了一处小摊前。
买的是一种小油饼,里面有花生米和葱花,油炸之后,味道很香,隔着很远都能够闻到。
“买!”
郑谦直接掏钱,给沈知夏买了一个。
“之前在京城小时候读书,学校外面的小胡同里面,就有人卖这种小吃,我有不少同学都喜欢去买,可我……一次也没吃过!”
沈知夏露在外面的眼睛里面,荡漾出笑意和幸福,丝毫看不出,昨晚那个因为心情不好,而跟郑谦喝酒的模样。
而且。
此刻的沈知夏,身上也没有了大歌后的那种高高在上,反而更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姐姐。
“咔嚓!”
沈知夏轻轻咬了一口。
小油饼脆声碎裂,她轻轻的咀嚼着。
“原来,是这种味道啊!”
沈知夏自语。
郑谦乐呵的领着沈知夏,穿过一条小吃街。
沈知夏把她之前见过没吃过的那些‘路边摊’美食,全都尝了个遍。
就在他们继续往前走的时候。
忽然看到路边站着一大群人。
“那边是干什么的啊?”
沈知夏早就忘记了昨天的不开心,此刻的她,倒像是一个好奇宝宝似的,也直接忘记了自己大歌后的身份,直接就往人群里面钻。
郑谦急忙跟上。
这大过年的,人多眼杂。
要是沈知夏出了点什么事儿,他可不好跟姜雨荷交代。
走得近了。
他才看到。
那围着的一大群人中,正跪坐着一个中年男子,头发乱糟糟的,脸色煞白,整个人看上去十分憔悴。
在中年男子的面前,还摆着一张纸板,上面写着一段话。
“我不想死,求求好心人,救救我吧,我家里还有瘫痪在床的老娘,老婆见我得了肺癌,也跑了,扔下一个三岁孩子无人照顾,大家帮我的每一分钱,都是我这个小家对未来的一份希望,谢谢大家了!”
在那纸板的下方,还贴着几张医院的诊断报告。
郑谦扫了一眼。
肺癌晚期!
围观不少的人,都被那男子感动到了,纷纷慷慨解囊。
五块,十块,一块……源源不断的被扔进男子面前的不锈钢碗里,硬币砸在碗边,发出霹雳乓啷的声响。
男子满脸的感激,跪在地上一边磕头,一边连连道谢。
沈知夏嘴里塞着一根烤肠,伸手摸出了自己的钱包。
二话不说,就拿出来了几张红票子要扔进去。
郑谦扫了一眼,足足有着七八张。
虽然对于沈知夏而言,这七八百块钱,算不得什么,但在这样的一个乡镇上,给乞讨的人,随便掏出来七八百块,可还是非常少见的。
就在沈知夏要将那些钱扔进不锈钢碗的时候。
郑谦眼疾手快,一下子抓住了沈知夏的手。
“沈姐,这钱……不能给!”
郑谦顾不得体会沈知夏滑嫩冰凉的小手触感,嘴里道。
沈知夏一愣。
而那正跪着乞讨的男子,眼中原本的兴奋,也渐渐退去,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种对郑谦的愤怒。
只不过。
他自以为隐藏的很好,无人发现罢了。
“咳咳!”
中年男子忽然剧烈的咳嗽了起来,他一只手捂着嘴巴,然后慢慢摊开。
在其掌心位置,赫然有着一摊猩红。
“那人都咳嗽吐血了,看来,他真的是肺癌晚期,活不了多久了,哎,这大过年的,能帮一下算一下吧!”
人群之中,也不知道是谁开口。
这句话,算是戳中了这些围观者的心窝子。
原本不少旁观的人,都从口袋里面掏出零钱扔进了那不锈钢碗中。
沈知夏扭头看向郑谦,“为什么不能给啊?他都吐血了,这几百块钱,也算是我的一个心意吧!”
郑谦仍旧抓着沈知夏的手没放。
他摇了摇头,“沈姐,你要是真想献爱心的话,倒不如给那边那个抱着孩子的女人!”
“这边这个肺癌患者……是假的!”
此刻已经晚上十一点了。
郑谦麻利的将他和沈知夏喝酒后的残局给收拾了一下。
然后来到了爷爷之前住的房间。
好在柜子里面的被子,都是郑谦之前晒过放进去的。
虽然家里大半年没人住,但还算是干净,只是略微有些潮味罢了。
郑谦刚躺下,到了十二点。
外面就开始噼里啪啦的响起阵阵鞭炮声。
新的一年,开始了。
郑谦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在鞭炮声中睡着的。
兴许是太累了,也兴许是老黄酒的劲儿上来了。
等郑谦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了。
他推开门一看。
外面银装素裹,昨晚的大雪,下了一夜。
小山村内,到处一片洁白。
“早啊!”
这时。
沈知夏从厨房里面出来,笑着道。
今天的她,穿着一件灰色的呢子大衣,里面是一件酒红色的高领毛衣,长发被高高盘起,扎在脑后,即便不施粉黛,看上去也惊若天人。
此刻的沈知夏,倒不像是什么大歌后,活脱脱的像是一个贤惠的邻家大姐姐。
“沈姐,你怎么起来的这么早?怎么不多睡会儿啊?”郑谦问道。
沈知夏看了一眼郑谦,“睡不着!”
说完,她就回房了。
郑谦挠了挠头,转身走进厨房,瞬间明白了。
沈知夏多半是饿醒了。
但她又不好意思来喊自己起床做早餐,所以就自己去厨房找吃的了。
可郑谦大半年不在家,厨房里的菜,还都是乡亲们送来的。
沈知夏又不会做饭。
郑谦之前去京城的时候,去沈知夏家里的时候,她可是亲口说过,只会煮方便面。
最后,早餐还是郑谦给沈知夏和姜雨荷做的。
郑谦一拍额头,迅速的洗手,给沈知夏做了一碗鸡蛋面。
沈知夏吃的,连汤汁都没剩下。
“沈姐,你接下来有啥安排吗?”郑谦看着沈知夏,问道。
沈知夏摇了摇头,“暂时不知道,先住着吧,过几天……我可能就直接会去京城了!”
郑谦点头,“那……沈姐,闲着也是闲着,我带你去镇上转转吧,今天大年初一,镇上可热闹呢!”
“行啊!”沈知夏也没有拒绝。
郑谦回去换了件衣服,正要出门的时候。
他接到了一个电话。
是姜雨荷打来的。
“姜总……”
“郑谦,沈总在没在你那?”姜雨荷直接开口问道。
郑谦没吭声,而是看向沈知夏。
沈知夏也听到了电话里面传来的姜雨荷的声音,然后朝着郑谦点了点头。
郑谦这才道,“姜总,沈姐在呢,昨晚过来的!”
“在就好!”姜雨荷松了一口气。
“那个,郑谦啊,这些天就麻烦你照顾一下沈总了!”姜雨荷道。
郑谦答应了下来。
挂断电话。
郑谦开着卫生局的车,载着沈知夏一路朝着镇上赶去。
与此同时。
京城。
姜雨荷挂断跟郑谦的电话后,然后找到了手机里的一个号码,回拨了过去。
“沈先生,我联系上沈总了!”姜雨荷有些恭敬和客气的开口。
电话那头,一个中年人威严的声音传来,“她现在在哪儿,你让她接电话!”
姜雨荷苦笑道,“沈先生,她说她现在很好,想要在外面散散心,过几天就回去了!”
中年人还想说些什么,旁边又传来了一个妇女的声音,“老沈,你你说你,都是副省长的人了,别把孩子逼得太紧了!”
“你看看,还不是你跟老爷子提了一嘴,要在北江省给她安排相亲的事儿,结果,她才不辞而别,说好的去国外散散心,结果她根本就没上那趟航班,害的我们白白担心了一夜!”
妇女的声音有些哽咽着道,“照我说,咱们就依着小夏算了,她乐意什么时候结婚就什么时候结,愿意忙她娱乐圈的事业,也随她去!”
中年人皱了皱眉,挂断了电话,没说什么。
中年人叫沈君,是沈知夏的父亲。
旁边的中年妇女是沈知夏的母亲韩佳玲。
沈君沉默了一会儿,在手机里面找到了一个号码,拨了过去。
“爸,小夏找到了,她没事!”沈君道。
那头的沈翰德这才吐出一口气。
沈知夏是他最疼爱的孙女,原本还说跟他一起去北江省过年,可结果一听说要介绍男朋友相亲,就临时买机票说出去散散心。
可结果。
昨天沈翰德给沈知夏打电话,根本就打不通。
他找人联系了机场那边一查,沈知夏压根就没有上飞机,顿时着急了。
这才有了后面的这一幕。
“行了,我知道了!”沈翰德有些疲惫的道。
沈君顿了顿,“爸,我要不要派人去……”
“不用了!”沈翰德道,“那丫头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你越是逼得紧,她越是反抗的厉害,行了,由着她吧,把消息传给她,让她想起我这个老头的时候,给我打个电话拜年!”
说完,沈翰德就直接挂断了。
……
郑谦开着车,载着沈知夏到了白阳镇。
尽管今天是大年初一,白阳镇的一条主街道上面,仍有不少人在赶集,到处张灯结彩,看上去十分的热闹和喜庆。
沈知夏似是从来都没有感受过这样的氛围一般,一下车,就眨巴着那好看的秋水眸,四处看着。
不过想想也是。
沈知夏可是大歌后,去哪儿都是前呼后拥的,哪儿有机会来这种乡镇赶集啊。
也好在是大过年,且刚下过一场大雪,这会儿的气温还是比较冷的,所以,不少的人都包裹的严严实实的。
沈知夏穿着一件米白色的羽绒服,脖子上还系着一条红色的围巾,遮住了半张脸,头上戴着有卡通图案的毛线帽,整个人,几乎只露出一双好看的眼睛在外面。
即便是不戴墨镜,一时间别人也难以认得出来。
郑谦见沈知夏好奇,一路给沈知夏介绍着白阳镇的风土人情。
沈知夏是京城人,自幼在京城长大,后面更是去了国外念书,回来后,就决定独自去闯娱乐圈。
后面在姜雨荷的包装之下,一步一步的爆火。
对于这些东西,知道的不多。
“郑谦,我想吃那个……”沈知夏忽然停在了一处小摊前。
买的是一种小油饼,里面有花生米和葱花,油炸之后,味道很香,隔着很远都能够闻到。
“买!”
郑谦直接掏钱,给沈知夏买了一个。
“之前在京城小时候读书,学校外面的小胡同里面,就有人卖这种小吃,我有不少同学都喜欢去买,可我……一次也没吃过!”
沈知夏露在外面的眼睛里面,荡漾出笑意和幸福,丝毫看不出,昨晚那个因为心情不好,而跟郑谦喝酒的模样。
而且。
此刻的沈知夏,身上也没有了大歌后的那种高高在上,反而更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姐姐。
“咔嚓!”
沈知夏轻轻咬了一口。
小油饼脆声碎裂,她轻轻的咀嚼着。
“原来,是这种味道啊!”
沈知夏自语。
郑谦乐呵的领着沈知夏,穿过一条小吃街。
沈知夏把她之前见过没吃过的那些‘路边摊’美食,全都尝了个遍。
就在他们继续往前走的时候。
忽然看到路边站着一大群人。
“那边是干什么的啊?”
沈知夏早就忘记了昨天的不开心,此刻的她,倒像是一个好奇宝宝似的,也直接忘记了自己大歌后的身份,直接就往人群里面钻。
郑谦急忙跟上。
这大过年的,人多眼杂。
要是沈知夏出了点什么事儿,他可不好跟姜雨荷交代。
走得近了。
他才看到。
那围着的一大群人中,正跪坐着一个中年男子,头发乱糟糟的,脸色煞白,整个人看上去十分憔悴。
在中年男子的面前,还摆着一张纸板,上面写着一段话。
“我不想死,求求好心人,救救我吧,我家里还有瘫痪在床的老娘,老婆见我得了肺癌,也跑了,扔下一个三岁孩子无人照顾,大家帮我的每一分钱,都是我这个小家对未来的一份希望,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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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谦扫了一眼。
肺癌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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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块,十块,一块……源源不断的被扔进男子面前的不锈钢碗里,硬币砸在碗边,发出霹雳乓啷的声响。
男子满脸的感激,跪在地上一边磕头,一边连连道谢。
沈知夏嘴里塞着一根烤肠,伸手摸出了自己的钱包。
二话不说,就拿出来了几张红票子要扔进去。
郑谦扫了一眼,足足有着七八张。
虽然对于沈知夏而言,这七八百块钱,算不得什么,但在这样的一个乡镇上,给乞讨的人,随便掏出来七八百块,可还是非常少见的。
就在沈知夏要将那些钱扔进不锈钢碗的时候。
郑谦眼疾手快,一下子抓住了沈知夏的手。
“沈姐,这钱……不能给!”
郑谦顾不得体会沈知夏滑嫩冰凉的小手触感,嘴里道。
沈知夏一愣。
而那正跪着乞讨的男子,眼中原本的兴奋,也渐渐退去,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种对郑谦的愤怒。
只不过。
他自以为隐藏的很好,无人发现罢了。
“咳咳!”
中年男子忽然剧烈的咳嗽了起来,他一只手捂着嘴巴,然后慢慢摊开。
在其掌心位置,赫然有着一摊猩红。
“那人都咳嗽吐血了,看来,他真的是肺癌晚期,活不了多久了,哎,这大过年的,能帮一下算一下吧!”
人群之中,也不知道是谁开口。
这句话,算是戳中了这些围观者的心窝子。
原本不少旁观的人,都从口袋里面掏出零钱扔进了那不锈钢碗中。
沈知夏扭头看向郑谦,“为什么不能给啊?他都吐血了,这几百块钱,也算是我的一个心意吧!”
郑谦仍旧抓着沈知夏的手没放。
他摇了摇头,“沈姐,你要是真想献爱心的话,倒不如给那边那个抱着孩子的女人!”
“这边这个肺癌患者……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