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生命” ① 主观意识能力的差异(一)
热门推荐:
崩铁:寰宇剑仙,玩家发癫
被夺气运重生后,小师妹杀疯了
七零军嫂娇又凶,海军老公拿命宠
萧先生,借个婚
Ben10:和性转小班恋爱冒险
大龄豪嫁,剩女逆袭豪门嫡长媳
户外见闻录
马桶人与人类
朕为女子,可为帝乎!
①?在尚未具备主动移动“行为”能力阶段,在不同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标题有字数限制、请谅解)
在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尚未具备主动移动“行为”能力的时期,这个世界不同生存环境内存在的该“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是相对独立的存在并发展着,而不同的生存环境也就是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尚未具备主动移动“行为”能力阶段时相对独立的生存空间、生存区域。当该“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各自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被动的形成了主观意识能力,因为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是在相对独立的空间区域内所形成的,也就是在不同相对稳定或静止空间区域内存在的各种相互“行为”作用下所形成的,所以在不同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对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的认知与辨别只局限于其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可以达到的范围之内。这也就意味着,既是在同一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其形成主观意识能力的初期,其原有所具备的认知与辨别能力也只能对其所具备的“行为”能力以及在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并作用于其个体上的各种“行为”发挥作用。
所以在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尚未具备主动移动“行为”能力的时期,在不同生存环境内存在的该“生命”现象不同个体之间,也是相对独立的存在并发展着的,而该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其他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对该个体而言,由于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无法认知与辨别彼此间在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互动式信息交换,所以皆为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
在该“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有限“生命”现象周期内,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以及其他“行为”能力的发展是相对稳定的,这也就决定了在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的作用下,该“生命”现象个体在其所具的有限“生命”现象周期内的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存环境内之存在着与其产生相互“行为”作用的其他个体或群体。这也就是该“生命”现象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所认知与辨别到的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
在现阶段当前“人类”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的作用下,对该“生命”现象个体在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的发展过程就存在两方面的认知与辨别。一方面是具备主观意识能力的该“生命”现象个体主动的与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作用于其个体上的“行为”所产生的维持其“生命”现象发展处于相对稳定状态的相互作用;另一方面则是该“生命”现象个体作为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该空间区域内主动或被动所发挥的作用,同时也必将同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其他个体或群体间产生相互“行为”作用。
这就说明了,在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的不同发展程度,决定了其所认知与辨别的生存环境内,同时也决定了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其他“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
在上述观点的基础上,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其主观意识能力形成的初期与现阶段其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间的差异程度就可以通过当前“人类”社会所普遍认知与辨别到的这个世界自然环境中存在的“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来体现。同理,反过来也可以通过当前“人类”现阶段对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的认知与辨别来体现与其主观意识能力形成初期间所存在的差异程度。
通过当前“人类”个体或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作用下可以认知与辨别到,并主动与之产生相互“行为”作用的这个世界自然环境内存在的“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进行划分,那么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在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通过不同阶段的转变发展过程也就逐一的标注了出来。
通过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的对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的认知与辨别将其主观意识能力的发展过程进行不同阶段的划分,是可以与通过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主动移动“行为”能力将其主观意识能力的发展过程进行不同阶段的划分两者之间相互校对,彼此印证。同时也就是说,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对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的认知与辨别,是通过其所具备的主动移动“行为”能力的发展而不断转变发展的。
我在前面的章节中阐述过,在现阶段,当前“人类”个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生命”现象特征在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根据可以达到的作用范围以及空间位置进行排列。当前“人类”个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生命”现象特征是呈倒三角形并指向地心的,如下图。
在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的发展过程当中,从其个体产生了主动移动“行为”能力开始,其个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生命”现象特征在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的排列就开始形成,并逐步发展至今。
在“生命”领域内,“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是通过不断转变、并不断的增加其他“行为”能力的方式方式发展的,简单的说就是“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的发展过程就是一个不断进行“行为”能力叠加的过程。而在“生命”领域内存在的规则与秩序的约束下,当“生命”现象个体在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在维持其“生命”现象发展处于相对稳定状态的约束下,其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在其有限的“生命”现象周期是协调发展,相互制约的。这就意味着当“生命”现象个体在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增加其他“行为”能力的过程也就是其原有所以具备的“行为”能力转变的过程。当“生命”现象个体所增加的其他“行为”能力与其原有所具备的“行为”能力在维持其“生命”现象发展处于相对稳定状态的条件约束下达到相对稳定状态时,也就是该“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转变发展之时。
在具备了主观意识能力的“生命”现象个体的有限“生命”现象周期内,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的作用是使该“生命”现象个体可以主动与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并作用与其个体上的“行为”进行更加适宜其生存发展的相互“行为”作用。所以,“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本质上是对该“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在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在维持其“生命”现象发展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条件下不断进行叠加过程的一种反映。所以,“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本质上也是一种“行为”能力,是维持“生命”现象个体的发展处于相对稳定或静止状态下的,协调该“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与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并作用与其个体上的各种“行为”产生更加适宜其生存发展的“行为”能力。简单的说就是“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是一种协调能力,是维持一定空间区域内存在的个体间相互作用处于相对稳定状态的一种“行为”能力。
在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尚未具备主动移动“行为”能力的时期,这个世界不同生存环境内存在的该“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是相对独立的存在并发展着,而不同的生存环境也就是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尚未具备主动移动“行为”能力阶段时相对独立的生存空间、生存区域。当该“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各自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被动的形成了主观意识能力,因为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是在相对独立的空间区域内所形成的,也就是在不同相对稳定或静止空间区域内存在的各种相互“行为”作用下所形成的,所以在不同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对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的认知与辨别只局限于其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可以达到的范围之内。这也就意味着,既是在同一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其形成主观意识能力的初期,其原有所具备的认知与辨别能力也只能对其所具备的“行为”能力以及在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并作用于其个体上的各种“行为”发挥作用。
所以在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尚未具备主动移动“行为”能力的时期,在不同生存环境内存在的该“生命”现象不同个体之间,也是相对独立的存在并发展着的,而该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其他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对该个体而言,由于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无法认知与辨别彼此间在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互动式信息交换,所以皆为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
在该“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有限“生命”现象周期内,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以及其他“行为”能力的发展是相对稳定的,这也就决定了在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的作用下,该“生命”现象个体在其所具的有限“生命”现象周期内的相对稳定或静止的生存环境内之存在着与其产生相互“行为”作用的其他个体或群体。这也就是该“生命”现象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所认知与辨别到的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
在现阶段当前“人类”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的作用下,对该“生命”现象个体在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的发展过程就存在两方面的认知与辨别。一方面是具备主观意识能力的该“生命”现象个体主动的与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作用于其个体上的“行为”所产生的维持其“生命”现象发展处于相对稳定状态的相互作用;另一方面则是该“生命”现象个体作为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该空间区域内主动或被动所发挥的作用,同时也必将同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其他个体或群体间产生相互“行为”作用。
这就说明了,在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的不同发展程度,决定了其所认知与辨别的生存环境内,同时也决定了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其他“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
在上述观点的基础上,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在其主观意识能力形成的初期与现阶段其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间的差异程度就可以通过当前“人类”社会所普遍认知与辨别到的这个世界自然环境中存在的“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来体现。同理,反过来也可以通过当前“人类”现阶段对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的认知与辨别来体现与其主观意识能力形成初期间所存在的差异程度。
通过当前“人类”个体或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作用下可以认知与辨别到,并主动与之产生相互“行为”作用的这个世界自然环境内存在的“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进行划分,那么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在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通过不同阶段的转变发展过程也就逐一的标注了出来。
通过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的对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的认知与辨别将其主观意识能力的发展过程进行不同阶段的划分,是可以与通过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主动移动“行为”能力将其主观意识能力的发展过程进行不同阶段的划分两者之间相互校对,彼此印证。同时也就是说,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对其生存环境内存在的“生命”现象或非“生命”现象的认知与辨别,是通过其所具备的主动移动“行为”能力的发展而不断转变发展的。
我在前面的章节中阐述过,在现阶段,当前“人类”个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生命”现象特征在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根据可以达到的作用范围以及空间位置进行排列。当前“人类”个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生命”现象特征是呈倒三角形并指向地心的,如下图。
在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的发展过程当中,从其个体产生了主动移动“行为”能力开始,其个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生命”现象特征在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的排列就开始形成,并逐步发展至今。
在“生命”领域内,“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是通过不断转变、并不断的增加其他“行为”能力的方式方式发展的,简单的说就是“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的发展过程就是一个不断进行“行为”能力叠加的过程。而在“生命”领域内存在的规则与秩序的约束下,当“生命”现象个体在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在维持其“生命”现象发展处于相对稳定状态的约束下,其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在其有限的“生命”现象周期是协调发展,相互制约的。这就意味着当“生命”现象个体在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增加其他“行为”能力的过程也就是其原有所以具备的“行为”能力转变的过程。当“生命”现象个体所增加的其他“行为”能力与其原有所具备的“行为”能力在维持其“生命”现象发展处于相对稳定状态的条件约束下达到相对稳定状态时,也就是该“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行为”能力转变发展之时。
在具备了主观意识能力的“生命”现象个体的有限“生命”现象周期内,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的作用是使该“生命”现象个体可以主动与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并作用与其个体上的“行为”进行更加适宜其生存发展的相互“行为”作用。所以,“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本质上是对该“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在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在维持其“生命”现象发展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条件下不断进行叠加过程的一种反映。所以,“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本质上也是一种“行为”能力,是维持“生命”现象个体的发展处于相对稳定或静止状态下的,协调该“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与其相对稳定或静止生存环境内存在的、并作用与其个体上的各种“行为”产生更加适宜其生存发展的“行为”能力。简单的说就是“生命”现象个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是一种协调能力,是维持一定空间区域内存在的个体间相互作用处于相对稳定状态的一种“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