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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燕欢歌 第三十四章 大燕朝的第一枪

    就在沈欢一愣之间,周全抬起右脚照着沈欢胸前就是一脚,沈欢无奈,只好曲回左臂挡在身前。

    “嘭,”

    沈欢受此大力,手臂疼痛欲裂,人也止不住腾腾腾的往后退了四步,屁股一下子坐在霖上。

    奶奶的,一脚就被人踢倒了,这架没法打了!

    此时,沈欢才知道自己有些瞧古人,他以为凭着自己灵巧的身手,诡异的招法,与敌人对上即使不胜,怎么也得周旋一阵子吧,可没想到却是这么一个结果。

    唉,这个差距有点大!

    想到此,沈欢也不想和周全硬拼了,急忙从腰间取出先前在东厂番子手中缴获的弓弩,对准了周全。

    “周掌班,果然身手不凡啊,本少爷自愧不如!”

    见了沈欢动作,周全得意的放声大笑起来。

    “哈哈哈,沈欢,你以为拿了一张破弩就能奈何得了本官吗?你可能还不知道吧,本官除了一身横练铁布衫的外家功夫,还穿有一件金丝甲的,我劝你还是乖乖的丢下武器束手就擒,以免多受皮肉之苦!”

    旁边的三个番子也跟着一阵肆意的哈哈大笑。

    有金丝甲就了不起了吗?

    沈欢心中冷笑一声,右手从长衫口袋里摸出意大利伯莱塔92F手枪,对准周全淡淡的问道:

    “周掌班,这个可以吗?”

    见沈欢又拿出一个黑不溜秋的像铁一样的东西,周全再是一笑,“沈欢,你以为你拿出个铁疙瘩就能吓住本官?来呀,往这儿狠狠的来呀!”

    周全把自己的胸脯拍得啪啪直响,神情嚣张到了极点。

    “噗,”

    沈欢忍不住被周全傻得有些真的神态给逗乐了。

    买了个表,老子活了两辈子都没有遇到有这么傻的人,居然敢在这么近的距离挑衅手枪中的王者——意大利伯莱塔92F手枪,真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了。

    不过,沈欢并没有怪周全,周全并不知道手枪的厉害,当然也就没有了恐惧,无知不是他的错,错的是他沈欢和手里的枪根本不该出现在这个世上。

    可这究竟是打呢,还是打呢!沈欢笑得都有些被周全给带傻了。

    “来呀,沈欢,往这儿来,要是本官躲了一下便是王八养的!”

    周全见沈欢一时没有动作,以为沈欢胆怯了,居然催促起来。

    好吧,老子成全你!

    沈欢没有半点矫情,哪管他什么金丝甲银丝甲,抬手就是一枪。

    “砰!”

    淡淡的硝烟飘散在空气之郑

    大燕朝乃至整个华夏历史上的第一枪打响了!

    一个本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枪声,毫无征兆而又理所当然的在这个山坳,在沈欢手中的扳机下发出了短促而沉闷的声响。

    飞速而进的子弹毫无悬念的从周全胸前而入,从后背穿出,周全应声倒下!

    与此同时,沈欢举起弓弩朝另一个东厂番子脖子就是一箭,那个东厂番子还没有从周全倒地身亡的震惊中清醒过来,便觉得一只利箭狠狠的插进了自己的脖子。

    “咕噜,”

    东厂番子喉间一阵轻响,想去取下箭矢的右手还没有抬到胸前便一下子栽倒在地上。

    剩下两个番子见周全和同伴只在一个呼吸之间便先后倒地身亡,不由得大骇,急忙挥刀向沈欢砍来。

    沈欢侧身避过一人,一匕首狠狠的插进了番子的腹部,另外一个番子见沈欢一刀制敌,又解决了一个同伴,吓得不禁魂飞魄散,丢下长刀转身就跑。

    沈欢可不想自己拥有绝世杀器的秘密给传出去,对着番子后背抬手就是一箭,番子中箭,往前一下子扑在了草地上,沈欢想也不想,走上前去,对着他脖子就是一刀。

    没有任何犹豫,没有任何负担,最后一个番子永远的留在了这个山坳。

    至此,沈欢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而此时,跟在周全半里后,听见‘砰’的一声沉闷声响的萧如冰刚好从山坳前转了过来。

    沈欢清楚萧如冰既然能与周全抗衡,其武艺肯定不弱于周全,不定比周全还要高明,自己肯定不是对手,而且他又不愿意用手枪这种凶残的东西去对付那样一个娇滴滴的大姑娘,毕竟,那死相未免也太难看了!

    所以,他一见萧如冰露面,捡起弓弩和匕首便飞快的往山坡的树林跑去。

    萧如冰一到,见先前还活蹦乱跳耀武扬威的周全等人已经气绝身亡,特别是周全,死相难看至极。

    虽然他胸前只有拇指大的一个洞,但后背却开了一个比婴儿拳头不了多少的大洞,血淋淋的一片模糊,而脸上则是一副难以置信和不甘的神色。

    这是什么暗器,居然如此凶残,萧如冰心中不由得大骇。

    简直难以置信!

    这沈欢杀饶手段未免也太多了吧,只弹指之间便杀了四人,而且其中一个还是东厂的高手,这还要不要人活了?

    “沈欢别跑,你给本姐站住!”

    “来呀,妞,本少爷在前面等着你!”山林中沈欢的声音远远传来,语气充满了挑衅。

    现在已经没有东厂的人跟随沈欢了,萧如冰可不想就此丢失了沈欢的踪迹,提着剑施展着纵身之法向沈欢后面追了过去。

    虽然萧如冰有纵身之法,速度比沈欢快了不少,但沈欢却甚是机灵,专捡树林茂密杂草丛生的地方没命的逃窜,也不管树枝呀杂草什么的往脸上擦打,只管一路逃命。

    萧如冰却不行,毕竟她娇嫩的玉肤经不起像沈欢那蛮牛般折腾,无奈之下只能选择捡宽敞的道远远地跟着沈欢。

    也奇怪,不管沈欢怎么折腾,如何狡猾,萧如冰仿佛有命运之神眷顾一般,她总能在丢失沈欢的踪迹之后,又鬼使神差的找到沈欢的影子,甚至有一次在沈欢大意之下就差那么一点逮住了他。

    这算是心有灵犀呢,还是宿命的安排!萧如冰并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死死的咬住了那个可恶的男子。

    有时,实在没有沈欢踪迹时她只要一路打听附近是不是有死人,便能把握沈欢逃跑的大致方向。

    就这样追追逃逃,三日后,两人一前一后的来到了英山县。

    此时已然进入了湖北境内,离中部重镇武汉也只有两三百里路而已。

    其实经过几的近身追缉沈欢以来,萧如冰对沈欢的观感好了不少,她发现沈欢除了她在心里添加的诸如奸猾,狡诈,卑鄙,无耻的形容词之外居然还藏着一颗仁者之心,对不幸的人恻隐之心甚重。

    她甚至还远远的亲眼看见过沈欢三次送面饼给饥饿的老人,打发两次乞丐的碎银,帮助过一次路边昏迷的少妇。

    要知道沈欢可是有两次在客栈遇袭,没有来得及取回衣物和碎银,他身上银子根本不可能太多,有的估计还是从东厂的死人身上搜下来的。

    这点,萧如冰很是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