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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赵云是我弟 第170章 大风起兮

    双拳难敌四手,眼见身边的将士越死越多,眼瞅着就要全军覆没了,赵大宝也不禁感到头皮发麻,谁知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大吼一声:“大风起兮云飞扬,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别误会,他不是不怕死,而是怕到要死,所以突然想到这么一句<大风歌>,然后情不自禁就吼了出来,以此给自己壮壮胆;对,你没看错,没别的意思,就是吼出来壮胆的。

    他是真害怕了呀。

    然而,俗话说命不该绝终有救,也该他福大命大。

    “高顺在此,休伤吾主;拼尽全力也要阻止你。”随着赵大宝的话音刚落,一个比他嗓门更大的声音突然传来,接着就见高顺领着一军,宛如神兵天降,冲散黑山贼,救下了赵大宝。

    “哈哈哈。”

    “得将如此,夫复何求;张燕,你死到临头,拿什么跟我比;来呀,不是想杀我吗?看谁先死。”赵大宝劫后余生,顿时变得有点丧心病狂,满脸狰狞,仿佛不可一世似的。

    那是,鬼门关上走了一遭,还能活着回来,不飘一下心理上承受不住啊。

    “罢了,今日到此为止,来日方长,日后再做计较。”张燕见高顺锐不可挡,而黑山贼的攻势已是强弩之末,眼见再也没有机会杀死赵大宝,也就无心恋战,打声呼哨,向山里撤退。

    高顺想要追击,赵大宝却拦住他:“穷寇莫追,放他们去吧。”

    主要是山里地形复杂,他担心高顺吃亏。

    等黑山贼走之后,赵大宝这才活动活动麻木的双腿,真是苦了他了,愣是从头到尾没敢动一下,俩腿麻木的好像都不是自己的了,过了好久才总算回过血来。

    “哎,大意了,是我之过,好生安葬他们吧。”这一仗可真是败的太无语了,带来的一千兵只剩了不到三百人,几乎全灭,赵大宝只得小小的自责了一下,以安众心啊。

    谁知突然又哈哈一笑,握住高顺的双手,满脸兴奋:“幸得有高顺兄在此,吾自无忧矣。”

    一惊一乍的,你要学奸雄曹操啊。

    “主公对我有知遇之恩,吾自当以死报此恩,虽死无憾。”高顺比赵大宝更激动。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特别表扬一下高顺,虽然他平时不怎么说话,但是人品绝对没问题,而且绝对忠诚可靠,不要问为什么,赵大宝就是有这个自信。

    为什么呢?

    嘿,都说了别问为什么,还问,找茬是吧。

    这还用说吗?

    因为高顺出身贫寒,根本就没有出仕的机会,如果不是赵大宝来这里募兵,他甚至连杀贼立功的机会都没有;当然了,就算能杀贼立功,也指不定猴年马月才能升到领兵的位置呢。

    现在好了,只因赵大宝的一句话,亲自点名把他委以重任,他自然感恩戴德,以死相报,大概也正因为此,高顺打起仗来特别猛,俨然拼命三郎似的,也许这就是报恩的表现吧。

    “典韦虽然强,毕竟靠的是个人武勇,单打独斗还行,可是如果遇到数倍于他的敌人,他自保有余,要是想保全别人可就有点捉襟见肘了,这种时候果然还是像高顺这样的将帅之才更胜一筹啊。”话虽如此,可是典韦、高顺各有所能,就看赵大宝如何使用了。

    这时郝昭也从城中出来,拜谢道:“幸得主公相救及时,方能不辱使命也。”

    赵大宝见郝昭身心憔悴的样子,也不禁倍感心疼,轻轻抱抱他的肩膀,安慰他:“这都是你的功劳,让小兄弟受苦了;我果然没有看错人,你可堪大用,足以助我成就大业。”

    “万幸主公不弃也。”郝昭躬身称谢。

    “我曾听人言,君择臣以才,臣择君以明;不识货,焉得为明;今日方信诚不欺我也,此行不虚,幸得高顺兄、郝昭兄弟,你二人果然是我可以托付终生的挚友;得此良友,夫复何求;人生得意,亦不过是如此尔。”好嘛,这个赵大宝,什么时候都不忘收买人心。

    郝昭颇为感动,抱拳说道:“某当披肝沥胆,竭忠尽智,以助主公一臂之力。”

    高顺没有那么多客套话,一抱拳:“但有驱使,万死不辞。”

    其实吧,这个时候凡是以主公称呼的,就相当于被赵大宝收为麾下了,所以,高顺、郝昭是没跑了,然而像徐晃、张辽这两个人,却是以将军称呼赵大宝的,这就有点区别了。

    只能说明他俩还未心服,只是出于道义跟赵大宝并肩作战而已,各为其功罢了。

    这没办法,徐晃、张辽本是郡吏,起点比较高,而且他们的本意可能也是为了杀贼立功,封侯拜将,所以才会跟随赵大宝前来征讨黑山贼,同时也正好趁此机会考察赵大宝的表现。

    如果发现他还行,值得托付终生那就留下了;如果一看赵大宝不足以成事,恐怕就会找机会一走了之;双向选择嘛,也没什么好责怪他们不讲信用的,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罢了。

    但是,你以为赵大宝会轻易放过他们吗?

    “来了还想走,当我这里是菜市场啊,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这么给你们说吧,一个都别想跑,全都得让你们心服口服的留下来。”你看,赵大宝这只铁公鸡,怎么舍得拔毛呢。

    闲事已了,赵大宝亲自把郝昭扶到马上,微微一笑,吩咐他:“此地已经没有必要守了,去守龙门塞吧。”

    “诺!”郝昭心情激动,一股豪情油然而生。

    其实放弃此地也是无奈之地,因为赵大宝兵力有限,所以不可能把战线拉的太长;为了打通井陉道,只能随之舍弃身后的阵地,这完全就是顾头不顾腚的打法。

    向来惜命的他,竟然敢冒这么大的风险,真不知道该说他无知无畏好呢,还是该说他倚仗着赵云、典韦、高顺、郝昭、张辽、徐晃等人之力,已经无所畏惧了呢。

    当然,还有一个未成型的马超,顺带提一句,别忘了。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赵大宝终于头脑开窍,把刘邦的这首<大风歌>背全了。

    这就对了嘛,像我赵大宝这么优秀的人,打着灯笼都找不到,一定要把握好机会,错过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行吧,都说脸皮厚吃不够,赵大宝这淬过火的脸皮,真是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