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俗人一枚 1202,到底谁才配得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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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燕是爱任伟的,这毫无疑问。也愿意为他付出,乃至有所牺牲。比如,大三的时候,年级上掀起了一股考研热,郑燕也想考研,因为她虽然东西学得多,英文,商务,法律,大学四年,相当于学了其他人八年的内容,但总感觉自己学得太浅显了些,不够深入。
但是,当男朋友任伟知道了她的想法后却表示了不同的意见。任伟跟她进行理性的分析,说她们文科生跟他们理科生不一样,英文,商务,法律这些东西读个本科足以,读研也研究不出什么东西,更多的还是要去工作中实践学习,不像他们理科,读了本科只完成了通识教育,要想在本专业内融会贯通,学到真的,有价值的本事,提高在社会上的竞争力,那就不得不读研,甚至读博。
郑燕一想,觉得男友说的也有一定的道理,尽管这道理在张雨的心头不过是证明任伟自私自利的又一条证据罢了。在张雨看来,她和任伟的交往本来她就吃亏甚多,平时两人逛街时买车票,吃饭,看电影,十次有八次都是她郑燕在管,包括任伟平时穿的衣服,鞋子,起码有一半也是她给他买的,要是任伟选择读研,她却去工作,那以后的三年,甚至五年,不是相当于他任伟还要继续“剥削”,“压榨”自己,再吃三五年的软饭么?
“什么软饭硬饭的?好难听!两个人在一起,如果想过一辈子的话,那就别分你我,在细枝末节上计较太多。再说,小雨,你只看到我给任伟买东西,却没看到任伟为了能够跟我出去逛一次街,起码要吃一个星期的素,而为了能够给我过一次难忘的生日,吃素的时间,则要延长到两个月!他为我的付出,才是真正的付出,至少,如果换成是我,我大概是吃不下这个苦的。”郑燕现在依然记得她是如何回答张雨的。
当然,她的回答依旧只换来张雨鄙夷的驳斥:“这就感动得不行了?这些事不会是他告诉你的吧?让他同学拐弯抹角说给你听的?”在郑燕露出一脸尴尬的表情后,张雨当即冷笑,“哼,我就知道是这样,你这男人,心机才够深的哟!”
————————————————————
郑燕想了两天,想着两年来跟任伟从相识到相知,两人过去无数让她幸福而感动的点点滴滴,对方那些虽然从金钱的角度上看不值什么钱,但是其中所费的精力和用心,却是花再多的金钱也买不到的一个又是一个的小惊喜,小感动,每每让她夜深人静躺在床上想起的时候,都会感觉无比的幸福,幸运和温暖!
同时,她又想到了在魔都实习的那一个月所经历,所见识过的精彩,同事们,主要是男同事们对自己有意无意的殷勤,讨好,上司对自己的赏识,现在的她,固然能够对此看得清楚,在心头保持距离,但是半年,一年,两年三年呢?自己还能固守自己对任伟那种天各一方的感情而不会有丝毫的动摇么?
“任伟说得对,时间和空间是感情最大的杀手,他没信心,我……也不见得经得起考验。那么,普华永道不去也罢。就留在双庆找份工作吧。唉,不过,现在已经是六月初,企业对应届大学生的各种校园招聘会也到了尾声,就是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找一份各方面都称心如意的活来干。还有,如果张雨她们知道我不去普华永道后会不会骂死我!”辗转反侧,思前想后的郑燕用两天时间下定了决心,坚定了信念,只不过下一刻,平滑,玄黑的眉头就紧锁了起来,隐现一股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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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雨见郑燕面色尴尬,不说话,语气一软,叹了口气,说:“燕子,其他的事情,包括你当初为了任伟放弃了考研的机会,我都可以理解,但是这次你放弃这么好的工作,我是怎么都理解不了!普华永道有多难进就不用我给你细说了,留在双庆和呆在魔都,哪里更有前途,哪里对你未来事业的发展更有助益,我想你比我更清楚。
“再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郞,对我们女人而言,又何尝不是如此?要想活得有尊严,要想在经济上独立自主,不受那些臭男人的夹板气,一份优越的工作,将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你以前不是常说要当一个新时代的女性么?没有好工作,找不到大钱,你当屁个新女性啊?
“最后,燕子,我不是离间你和任伟的关系,我只是觉得任伟太自私了,完全以他自己为中心,根本不为你考虑!你这次突然变卦,放弃普华永道肯定是任伟的意思吧?——别急着否认,否认我也不信!他那人,接触快两年了,我还不了解么?”
“了解了解!你就是任伟肚子里面的蛔虫,比我还了解他,总行了吧?”郑燕伸出自己的手,拍了拍对面张雨搁在小石桌上的手背,笑着道。
“少来!”张雨忿忿的将郑燕伸过来的手弹开,一点也不领情。
郑燕知道张雨是为她好,为她着急,所以并不以为气恼,依然笑意盈盈的说:“好啦,小雨。你就别为我操心了,好像我呆在双庆,就受到了多大委屈似的。双庆也不错嘛,西部唯一的直辖市,这几年发展很快,到处都是拔地而起的摩天大楼。放心吧,即使留在双庆,我也会找到一个很好的工作的——你不是一直崇拜我,对我一直都很有信心的么?”
“鬼才崇拜你这个傻女人!以后不崇拜你了!”张雨嘴巴嘟起,赌气似的说,只是刚一说完,便忍不住笑了起来。郑燕也跟着“噗嗤”一笑,再次朝张雨伸出自己的手,张雨这次没有去推她的手,两个大学四年的好友,双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
灿烂的骄阳穿过小树林茂密的叶子,将斑斑驳驳的亮影洒在郑燕那头无比黝黑,笔直的长发上,窈窕的身段上和白皙的脸上。明亮的阳光下,对方那张找不出任何瑕疵的脸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浑然天成,哪怕是偶尔的一皱眉,一歪嘴,也带着优雅的气质,让人怦然心动。
有时候,张雨会想,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哪个男生才能配得上眼前这个连女人都会爱上,连女人都不忍嫉妒的女人,某个官二代?某个富二代?抑或是像王勃王子安那样白手起家的亿万富豪,大才子?
张雨不知道,但她十分笃定的一个就是,那绝不是任伟,一个在她眼里除了一身帅气的臭皮囊外便啥都没有的,比女人的心机还重的心机男!
——————————————————————
“博客大赛”过后,王勃也终于有时间继续写他完成了90%的《三体2》了。《三体2》,也就是《黑暗森林》,他从去年十月份就开始写,本应该早就完成的,奈何写作期间,杂七杂八的事情太多,一直拖到现在都没有写完。王勃打算在这学期的最后一月集中码一个月的字,争取在大中小学生们放暑假之前让其上市,好好的大卖一番,赚一笔再说。
这天,王勃正在留学生公寓写小说,班长魏寿松突然打来电话,说前段时间班上照的“一周岁纪念照”以及他们寝室六个室友照的“兄弟照”已经洗出来了,他准备去学校的小相馆取,问他在不在留学生公寓,在的话取到照片后就把两张照片直接给他送过来。
“不用了,老魏,我也好久没见光了,今天气好,艳阳高照,正好出来晒晒太阳透透气。我们在小相馆门口碰头吧。”想了想,王勃直接对魏寿松说。他今天笔耕了一上午,既然魏寿松他们要去取相片,正好出门去呼吸下新鲜空气,歇歇脑子。
但是,当男朋友任伟知道了她的想法后却表示了不同的意见。任伟跟她进行理性的分析,说她们文科生跟他们理科生不一样,英文,商务,法律这些东西读个本科足以,读研也研究不出什么东西,更多的还是要去工作中实践学习,不像他们理科,读了本科只完成了通识教育,要想在本专业内融会贯通,学到真的,有价值的本事,提高在社会上的竞争力,那就不得不读研,甚至读博。
郑燕一想,觉得男友说的也有一定的道理,尽管这道理在张雨的心头不过是证明任伟自私自利的又一条证据罢了。在张雨看来,她和任伟的交往本来她就吃亏甚多,平时两人逛街时买车票,吃饭,看电影,十次有八次都是她郑燕在管,包括任伟平时穿的衣服,鞋子,起码有一半也是她给他买的,要是任伟选择读研,她却去工作,那以后的三年,甚至五年,不是相当于他任伟还要继续“剥削”,“压榨”自己,再吃三五年的软饭么?
“什么软饭硬饭的?好难听!两个人在一起,如果想过一辈子的话,那就别分你我,在细枝末节上计较太多。再说,小雨,你只看到我给任伟买东西,却没看到任伟为了能够跟我出去逛一次街,起码要吃一个星期的素,而为了能够给我过一次难忘的生日,吃素的时间,则要延长到两个月!他为我的付出,才是真正的付出,至少,如果换成是我,我大概是吃不下这个苦的。”郑燕现在依然记得她是如何回答张雨的。
当然,她的回答依旧只换来张雨鄙夷的驳斥:“这就感动得不行了?这些事不会是他告诉你的吧?让他同学拐弯抹角说给你听的?”在郑燕露出一脸尴尬的表情后,张雨当即冷笑,“哼,我就知道是这样,你这男人,心机才够深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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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燕想了两天,想着两年来跟任伟从相识到相知,两人过去无数让她幸福而感动的点点滴滴,对方那些虽然从金钱的角度上看不值什么钱,但是其中所费的精力和用心,却是花再多的金钱也买不到的一个又是一个的小惊喜,小感动,每每让她夜深人静躺在床上想起的时候,都会感觉无比的幸福,幸运和温暖!
同时,她又想到了在魔都实习的那一个月所经历,所见识过的精彩,同事们,主要是男同事们对自己有意无意的殷勤,讨好,上司对自己的赏识,现在的她,固然能够对此看得清楚,在心头保持距离,但是半年,一年,两年三年呢?自己还能固守自己对任伟那种天各一方的感情而不会有丝毫的动摇么?
“任伟说得对,时间和空间是感情最大的杀手,他没信心,我……也不见得经得起考验。那么,普华永道不去也罢。就留在双庆找份工作吧。唉,不过,现在已经是六月初,企业对应届大学生的各种校园招聘会也到了尾声,就是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找一份各方面都称心如意的活来干。还有,如果张雨她们知道我不去普华永道后会不会骂死我!”辗转反侧,思前想后的郑燕用两天时间下定了决心,坚定了信念,只不过下一刻,平滑,玄黑的眉头就紧锁了起来,隐现一股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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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雨见郑燕面色尴尬,不说话,语气一软,叹了口气,说:“燕子,其他的事情,包括你当初为了任伟放弃了考研的机会,我都可以理解,但是这次你放弃这么好的工作,我是怎么都理解不了!普华永道有多难进就不用我给你细说了,留在双庆和呆在魔都,哪里更有前途,哪里对你未来事业的发展更有助益,我想你比我更清楚。
“再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郞,对我们女人而言,又何尝不是如此?要想活得有尊严,要想在经济上独立自主,不受那些臭男人的夹板气,一份优越的工作,将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你以前不是常说要当一个新时代的女性么?没有好工作,找不到大钱,你当屁个新女性啊?
“最后,燕子,我不是离间你和任伟的关系,我只是觉得任伟太自私了,完全以他自己为中心,根本不为你考虑!你这次突然变卦,放弃普华永道肯定是任伟的意思吧?——别急着否认,否认我也不信!他那人,接触快两年了,我还不了解么?”
“了解了解!你就是任伟肚子里面的蛔虫,比我还了解他,总行了吧?”郑燕伸出自己的手,拍了拍对面张雨搁在小石桌上的手背,笑着道。
“少来!”张雨忿忿的将郑燕伸过来的手弹开,一点也不领情。
郑燕知道张雨是为她好,为她着急,所以并不以为气恼,依然笑意盈盈的说:“好啦,小雨。你就别为我操心了,好像我呆在双庆,就受到了多大委屈似的。双庆也不错嘛,西部唯一的直辖市,这几年发展很快,到处都是拔地而起的摩天大楼。放心吧,即使留在双庆,我也会找到一个很好的工作的——你不是一直崇拜我,对我一直都很有信心的么?”
“鬼才崇拜你这个傻女人!以后不崇拜你了!”张雨嘴巴嘟起,赌气似的说,只是刚一说完,便忍不住笑了起来。郑燕也跟着“噗嗤”一笑,再次朝张雨伸出自己的手,张雨这次没有去推她的手,两个大学四年的好友,双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
灿烂的骄阳穿过小树林茂密的叶子,将斑斑驳驳的亮影洒在郑燕那头无比黝黑,笔直的长发上,窈窕的身段上和白皙的脸上。明亮的阳光下,对方那张找不出任何瑕疵的脸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浑然天成,哪怕是偶尔的一皱眉,一歪嘴,也带着优雅的气质,让人怦然心动。
有时候,张雨会想,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哪个男生才能配得上眼前这个连女人都会爱上,连女人都不忍嫉妒的女人,某个官二代?某个富二代?抑或是像王勃王子安那样白手起家的亿万富豪,大才子?
张雨不知道,但她十分笃定的一个就是,那绝不是任伟,一个在她眼里除了一身帅气的臭皮囊外便啥都没有的,比女人的心机还重的心机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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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了,老魏,我也好久没见光了,今天气好,艳阳高照,正好出来晒晒太阳透透气。我们在小相馆门口碰头吧。”想了想,王勃直接对魏寿松说。他今天笔耕了一上午,既然魏寿松他们要去取相片,正好出门去呼吸下新鲜空气,歇歇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