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她才不想成为团宠 第184章 幻灭。
热门推荐:
谁家小娘子这么狂
末世觉醒,我能复制别人的能力
三灵破万界
荣妃不荣
穿在男多女少的世界被娇宠了
狄仁杰之神龙之变
玄幻:我有金手指和一个好爹
白富美系统:我的资产有亿点多
商超通兽世,兽夫都是工具人!
“公主,防!防!”
快速跑动的马蹄交错成幻影,看得人眼花缭乱,红色的球灵巧在其间滚转,还未看清就被一杆击中,牵引着在场所有人的眼球飞向各个位置。
江娆看准时机,一夹马腿,换右手持杆,抓紧缰绳压低上身,冲去两个少年之间,从他们脚下将球用杆底勾出,传至右前方的队友。
原本叫柱子的小孩现在改了个名字叫卫康,个子不高,但是精力旺盛,每天跟个小猴子似的乱窜。
他就在江娆的右前方不远,看着球飞向自己,兴奋地大喊着:“我来!”
卫康接到球没多久就被对手截走了,他正要追呢,就见一道亮眼水红色的影子从自己眼前轻盈掠过,带走了他的注意力,也带走了正在被争抢的球,等他反应过来,耳边已经响起敲锣声。
“红方进球,得一分!积五分,蓝方仍是两分,红方胜。”
江娆拉停自己的马,畅快地呼出一口气,扭头对着卫康弯唇笑道:“赢啦。”
卫康立马咧嘴大笑,举着杆到她身边欢呼:“殿下太厉害啦!我又赢了平哥一次。”
原本叫大树的男孩子如今叫卫平,他长手长脚,背脊宽厚,如同成年男子一般的高大,光看背影谁也不信他只是个十三岁的青少年。
卫平憨憨一笑,他在马球这项运动上非常有天赋,平时跟城卫营的经验丰富的老兵打球也很少输。只不过每次看见来夺球的人是公主,他就条件反射地收杆拉马。让个球是小事,主要是不敢磕着撞着她。
但和他同队的老幺卫福骑马过来靠着大哥阴阳怪气道:“康哥,你今天可一球都没进。”
卫康据理力争:“平哥防我这么死,我上哪进球去,不管不管,反正就是赢了,愿赌服输,福子,今晚你给哥打洗澡水,哥今晚要洗三遍,脚趾甲缝都得搓的香喷喷。”
同队的卫安过来,调侃他:“洗那么干净是要下锅煮啊?”
卫康给他肩膀来上一拳:“你禽兽阿你,想吃人?”
最安静的小孩卫健捡完了球回来就没吱声了,比起打马球,他更喜欢看书,其实他连马都骑不太利索,被拉过来完全是为了给他们凑人数。
江娆当然知道卫平给自己放了水,反正她也不介意输赢,主要是想运动运动,出出汗。
她翻身下马,侍女们快速围过来,给她擦汗扇风,翻看她浑身有没有多出来的伤口,好及时叫太医治疗。
按照流程,她得快点被搬运回去梳洗换新衣裳,防止流汗之后在外面吹风再着凉生病了。
娇气是娇气了点,谁叫宋珠玉是衡宋目前仅此一位的公主殿下呢。
江娆在众星捧月中间便往外走便喊道:“一会去醉今宵等本宫哦,不许像上次一样偷偷喝酒。”
孩子们欢呼:“喔!又有好吃的咯。”
五人快速洗漱完毕前往醉今宵,掌柜的已经眼熟这几个经常与公主结伴的半大小子,麻利地安排了一间包厢,并让人传话给老板。
贵京属实是个繁华殷实,做生意的好地方,但醉今宵的老板章炀未曾想过,偌大一座城,想见到一个人就如此困难。
皇帝安排的下属将公主保护地固若金汤,整整两年,他能见到她的次数屈指可数,几乎都是在人群外围遥遥相望,更别提与她能说上话了。
他的眼线早探听到公主今日去了城卫营沙场打马球,上次打完球,公主去的就是他旗下的酒楼吃的晚饭。可上次他匆忙赶到时,佳人已经打道回府,所以章炀今日推了所有事务,就在醉今宵等一个机会。
江娆洗漱完再赶到醉今宵,天已经黑了,但醉今宵的灯笼五彩斑斓,照得周围一条街都跟着亮了起来,里面人声鼎沸,热闹程度和白天也没什么差别。
她上楼进了包厢,里面的几个小子正在玩划拳,因为不让喝酒,他们要来了笔墨,输了便在脸上画乌龟,于是江娆进门一抬眼就看见几个黑脸少年,还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
十一哭笑不得:“你们这是什么鬼模样,赶紧上盆热水把脸洗洗。”
几个少年嘻嘻哈哈洗干净脸,早已提前点好的菜品一道道呈上,宽大的圆桌摆得琳琅满目,香味四溢。
同美食一起出现的还有醉今宵的老板,一袭锦缎蓝衣花枝招展地出现,目光灼灼,笑容璀璨:“臣章炀,拜见公主殿下。殿下大驾光临,醉今宵蓬荜生辉。臣见到您欣喜不已,若是公主不嫌弃的话……”
江娆皱了皱眉头,打断他:“你很啰嗦,找本宫什么事你直接说就好了。”
开场白才说了一半的章炀笑容僵住:“臣为你介绍菜品。”
江娆拿起筷子:“能吃就行,有什么可介绍的,本宫饿得很,十三,夹菜!”
五个少年兴奋地站起身,抄起筷子如同拿起了武器,筷之所向皆是战场,几只手臂在饭桌上舞舞生风,碗里装不下就往嘴里塞,吃得满嘴流油。
“阿健,你那边的鸭腿掰一个给我!”
“顺子你松手!你碗里已经有一个了,剩的这是我的肘子。”
“公主最爱吃鱼肚肉了,都别动,给公主!给公主!”
十一已经习惯,甚至有点同情章炀。
打扮地再俊朗,话说得再好听也没用,打了一下午球的公主殿下心里只有吃饭。
章炀看着几乎把脸埋进饭碗的人,满腔上头的热情几乎被浇熄一半。
这就是公主平时的模样?
她不应该是娇贵的,冰清玉洁的高岭之花吗?即使智力稍有问题,也优雅端庄地像一只俯视世人的孔雀。
要么就应该安静柔弱地依附在强大的男子身边,做最华丽的装饰品,美得动人心魄。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同几个粗鄙少年在饭桌上狼吞虎咽,把自己拉低到同他们一样的档次。
江娆吃完一小碗炒饭,看见章炀还站在旁边看着她,便问:“你要一起吗?”
章炀面对她坦荡直白的目光,仿佛心中不敬的念头被窥视到了一般,神色微变:“不…不用。”
“哦。”
江娆直接略过他,跟旁边的十一说:“再上两份肘子。”
“好的,殿下。”
声音还是一如既往地动听,但章炀的心却渐渐冷静了下来。
这几个孩子章炀都认得,是他送进宫去当眼线的,后来去了城卫营,他也就没当回事了。
原本都是随处可见的乞丐,肮脏,低贱,为了活命什么都做。
她把乞丐当座上宾,却视他如草芥。
章炀心灰意冷地想:是他被她华丽精美的外表所迷惑了,华壁公主的确就是世人口中那个,失了神智,不明事理的蠢笨女人。
“臣不打扰公主殿下用餐,先告退了。”
江娆奇怪地看他一眼,只觉得这人总喜欢往自己跟前凑,今天倒是挺有眼力见,却不知自己的烂桃花偷偷掉了一朵。
快速跑动的马蹄交错成幻影,看得人眼花缭乱,红色的球灵巧在其间滚转,还未看清就被一杆击中,牵引着在场所有人的眼球飞向各个位置。
江娆看准时机,一夹马腿,换右手持杆,抓紧缰绳压低上身,冲去两个少年之间,从他们脚下将球用杆底勾出,传至右前方的队友。
原本叫柱子的小孩现在改了个名字叫卫康,个子不高,但是精力旺盛,每天跟个小猴子似的乱窜。
他就在江娆的右前方不远,看着球飞向自己,兴奋地大喊着:“我来!”
卫康接到球没多久就被对手截走了,他正要追呢,就见一道亮眼水红色的影子从自己眼前轻盈掠过,带走了他的注意力,也带走了正在被争抢的球,等他反应过来,耳边已经响起敲锣声。
“红方进球,得一分!积五分,蓝方仍是两分,红方胜。”
江娆拉停自己的马,畅快地呼出一口气,扭头对着卫康弯唇笑道:“赢啦。”
卫康立马咧嘴大笑,举着杆到她身边欢呼:“殿下太厉害啦!我又赢了平哥一次。”
原本叫大树的男孩子如今叫卫平,他长手长脚,背脊宽厚,如同成年男子一般的高大,光看背影谁也不信他只是个十三岁的青少年。
卫平憨憨一笑,他在马球这项运动上非常有天赋,平时跟城卫营的经验丰富的老兵打球也很少输。只不过每次看见来夺球的人是公主,他就条件反射地收杆拉马。让个球是小事,主要是不敢磕着撞着她。
但和他同队的老幺卫福骑马过来靠着大哥阴阳怪气道:“康哥,你今天可一球都没进。”
卫康据理力争:“平哥防我这么死,我上哪进球去,不管不管,反正就是赢了,愿赌服输,福子,今晚你给哥打洗澡水,哥今晚要洗三遍,脚趾甲缝都得搓的香喷喷。”
同队的卫安过来,调侃他:“洗那么干净是要下锅煮啊?”
卫康给他肩膀来上一拳:“你禽兽阿你,想吃人?”
最安静的小孩卫健捡完了球回来就没吱声了,比起打马球,他更喜欢看书,其实他连马都骑不太利索,被拉过来完全是为了给他们凑人数。
江娆当然知道卫平给自己放了水,反正她也不介意输赢,主要是想运动运动,出出汗。
她翻身下马,侍女们快速围过来,给她擦汗扇风,翻看她浑身有没有多出来的伤口,好及时叫太医治疗。
按照流程,她得快点被搬运回去梳洗换新衣裳,防止流汗之后在外面吹风再着凉生病了。
娇气是娇气了点,谁叫宋珠玉是衡宋目前仅此一位的公主殿下呢。
江娆在众星捧月中间便往外走便喊道:“一会去醉今宵等本宫哦,不许像上次一样偷偷喝酒。”
孩子们欢呼:“喔!又有好吃的咯。”
五人快速洗漱完毕前往醉今宵,掌柜的已经眼熟这几个经常与公主结伴的半大小子,麻利地安排了一间包厢,并让人传话给老板。
贵京属实是个繁华殷实,做生意的好地方,但醉今宵的老板章炀未曾想过,偌大一座城,想见到一个人就如此困难。
皇帝安排的下属将公主保护地固若金汤,整整两年,他能见到她的次数屈指可数,几乎都是在人群外围遥遥相望,更别提与她能说上话了。
他的眼线早探听到公主今日去了城卫营沙场打马球,上次打完球,公主去的就是他旗下的酒楼吃的晚饭。可上次他匆忙赶到时,佳人已经打道回府,所以章炀今日推了所有事务,就在醉今宵等一个机会。
江娆洗漱完再赶到醉今宵,天已经黑了,但醉今宵的灯笼五彩斑斓,照得周围一条街都跟着亮了起来,里面人声鼎沸,热闹程度和白天也没什么差别。
她上楼进了包厢,里面的几个小子正在玩划拳,因为不让喝酒,他们要来了笔墨,输了便在脸上画乌龟,于是江娆进门一抬眼就看见几个黑脸少年,还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
十一哭笑不得:“你们这是什么鬼模样,赶紧上盆热水把脸洗洗。”
几个少年嘻嘻哈哈洗干净脸,早已提前点好的菜品一道道呈上,宽大的圆桌摆得琳琅满目,香味四溢。
同美食一起出现的还有醉今宵的老板,一袭锦缎蓝衣花枝招展地出现,目光灼灼,笑容璀璨:“臣章炀,拜见公主殿下。殿下大驾光临,醉今宵蓬荜生辉。臣见到您欣喜不已,若是公主不嫌弃的话……”
江娆皱了皱眉头,打断他:“你很啰嗦,找本宫什么事你直接说就好了。”
开场白才说了一半的章炀笑容僵住:“臣为你介绍菜品。”
江娆拿起筷子:“能吃就行,有什么可介绍的,本宫饿得很,十三,夹菜!”
五个少年兴奋地站起身,抄起筷子如同拿起了武器,筷之所向皆是战场,几只手臂在饭桌上舞舞生风,碗里装不下就往嘴里塞,吃得满嘴流油。
“阿健,你那边的鸭腿掰一个给我!”
“顺子你松手!你碗里已经有一个了,剩的这是我的肘子。”
“公主最爱吃鱼肚肉了,都别动,给公主!给公主!”
十一已经习惯,甚至有点同情章炀。
打扮地再俊朗,话说得再好听也没用,打了一下午球的公主殿下心里只有吃饭。
章炀看着几乎把脸埋进饭碗的人,满腔上头的热情几乎被浇熄一半。
这就是公主平时的模样?
她不应该是娇贵的,冰清玉洁的高岭之花吗?即使智力稍有问题,也优雅端庄地像一只俯视世人的孔雀。
要么就应该安静柔弱地依附在强大的男子身边,做最华丽的装饰品,美得动人心魄。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同几个粗鄙少年在饭桌上狼吞虎咽,把自己拉低到同他们一样的档次。
江娆吃完一小碗炒饭,看见章炀还站在旁边看着她,便问:“你要一起吗?”
章炀面对她坦荡直白的目光,仿佛心中不敬的念头被窥视到了一般,神色微变:“不…不用。”
“哦。”
江娆直接略过他,跟旁边的十一说:“再上两份肘子。”
“好的,殿下。”
声音还是一如既往地动听,但章炀的心却渐渐冷静了下来。
这几个孩子章炀都认得,是他送进宫去当眼线的,后来去了城卫营,他也就没当回事了。
原本都是随处可见的乞丐,肮脏,低贱,为了活命什么都做。
她把乞丐当座上宾,却视他如草芥。
章炀心灰意冷地想:是他被她华丽精美的外表所迷惑了,华壁公主的确就是世人口中那个,失了神智,不明事理的蠢笨女人。
“臣不打扰公主殿下用餐,先告退了。”
江娆奇怪地看他一眼,只觉得这人总喜欢往自己跟前凑,今天倒是挺有眼力见,却不知自己的烂桃花偷偷掉了一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