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弃少归来 第三十章 宋思倩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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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宋思倩的心思
望着劳斯莱斯的尾灯,赵瑞虎持久没有说话。
这款车,可是劳斯莱斯的纪念版,不是光有钱就能买得到的。
在江州,拥有这辆车的人,不超过五个。
他,他叶轩怎么会有这辆车?
“该不会是租的吧,现在租车软件很多的。”
郑小曼虽然是在安慰赵瑞虎,其实更是在安慰自己。
这种车,一般的租车公司都承受不起,怎么可能是租的呢?
两人很明显是在自欺欺人,只是不愿意接受叶轩突然发达的事实。
也是,试想一个曾经不起眼,整天受人欺负的同学,突然有天开着劳斯莱斯在你面前。
一样,无法接受。
而在劳斯莱斯车内,张明也始终想不通这个问题。
一个人到底发生了怎样的际遇,会变成这样?
在车上,他一句话都没问。
叶轩先送张明回家,随后再送宋思倩来到他家楼下。
这一路上,她也是一句话都没说,只感觉以前那个平庸的同桌,突然神秘了起来。
这哪里还是拖油瓶啊。简直就是大主宰。
“上去坐坐?”
到了楼下,宋思倩问。
“这么晚了,我怕你家人误会。”
“我一个人住!”
宋思倩随口说出这句话,反应两秒,才发现有点问题。
这话不禁让人想入非非。
不就是告诉叶轩,家里就我一个人,你可以乱来吗?
想到这,她一下脸红了起来,连忙解释道:
“我,我不是这个意思,你别误会。”
“哈哈,我还真没去过你家,走吧。”
叶轩当然也没这个意思,从前他就只当宋思倩是最好的同桌,现在也是。
虽然宋思倩长得倾国倾城,但他却没有一丝不正常的想法。
为了上学,宋思倩和父母是分开住的,自己在学校附近租了一套商品房,地方不大,也就是个两室一厅的小户型,不过里面的陈设倒还很温馨。
叶轩刚进去,迎面便是粉红色的墙面,客厅有很多卡通吊坠,沙发上还摆着一对大狗熊,少女感满满。
“喝点什么?”
“凉白开。”
叶轩只随便回答了一句,便走进去四处观赏,来到电视柜前的小桌子上,上面还摆着几张照片,还有一张自己和她的合照。
半开的柜子里,还放着一本精致的笔记本。
叶轩一看到这个,顿时脑海飘过很多回忆。
他记得,这个笔记本还是自己亲手送给宋思倩的礼物。当时全班在举行圣诞节,有一个互相置换礼物的环节,叶轩也不知道送什么好,便买了这个,只是他实在想不起宋思倩给自己送的什么了。
这一别,已经几百年了,尘世间的小事,他还真没有太大的印象。
却没想到,宋思倩连一个笔记本都还保留着。
“干嘛呢?”
正当他略有所思时,身后宋思倩端着水来到客厅,发现叶轩正盯着那笔记本看,一下有些紧张,赶紧放下水,走了过去。
叶轩举起笔记本笑道:“这个,还留着呢?”
宋思倩一下脸红起来,小声道:“你还记得啊,丢了可惜,留着还能写字。”
她随便回答了一下,便拉起了叶轩来。
“别蹲着了,过来坐。”
宋思倩不知道怎么了,很是着急拉着叶轩想走,由于没留意身后,一不小心,碰到了刚放在那的凉白开。
砰!
茶杯落地,惊得她一个机灵,猛然踩到了叶轩的脚跟,整个身子划了下去,情急之下,她下意识拉住了叶轩。
叶轩左手一转,拉住她,随后跟着倒在了沙发上,右手按在宋思倩的胸口,左手与她十指紧扣。
两人面对着面,呼吸交错,几乎快要吻上去。
从未如此与叶轩接近过,这种感觉让宋思倩十分紧张,连忙推开了他。
“你没事吧?”
叶轩松开她,坐回沙发上。
“没,没事。我……”
宋思倩脸颊滚烫,发丝混乱,遮住了半边脸颊。
“没事就好。时候也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叶轩说罢,站起身来,走到门口。
“不好意思啊,水也没喝一口。”
宋思倩起身送走他,关上门的那刻,她捂住胸口,发现仍然在激烈跳动。
她赶紧回到电视桌前的小柜子旁,翻开那个笔记本,发现叶轩并未看过,这才缓了口气。
她抱着笔记本蹲在地上,缓了许久,最终打开了。
原来,那上面记着一篇篇的日记,且很多都记着“拖油瓶”三个字。
宋思倩翻到最后一页,写上今天的日记:
周四,晴。
拖油瓶今天回学校了,重新回来的他,好像格外不同,比以前更加自信,多了分男子气概。
在学校时,拖油瓶与赵瑞虎闹翻,我特别担心,毕竟他才刚刚好,没想到拖油瓶居然打赢了。
那一刻的拖油瓶,好帅。
傍晚,留他在家坐了会儿,还好他没翻开日记,但其实我又特想他翻开。
刚才好想跟他表白。
没错,我喜欢他,只是他不知道。
……
叶轩自然不知道这些,回到家时,已经很晚了。
“干嘛去了?”
叶庆雪拿着一本书在客厅看着,看样子是在等叶轩回家。
“和同学聚会。”
“呦,一天就打成一片了?”叶庆雪将书丢在一边,十分关切地问。
“打,成一片了吧。”
叶轩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那很好。对了,叶宏达你还记得吗?”
“提他干什么?”
叶轩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想起这个名字,他是一脸的不情愿。
叶宏达是他伯伯的大儿子,也就是叶轩的堂哥。
因为叶轩从小体弱多病,亲戚们大多不太待见他,这堂哥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后来叶家的世纪公司中落,这些堂亲之间就很少联系了。
毕竟如今的叶宏达也是江州市的翘楚。
叶庆雪看着叶轩的表情,也很理解,起身来到他面前,叹了口气道:
“叶宏达下个星期要结婚了,邀请了我们。”
其实叶庆雪也很不喜欢这一家人。
世纪公司不行的时候,没见这些亲戚搭过一把手,现在好不容易走上了正轨了,这些亲戚们倒开始联络了。
“呦,邀请我们,这倒是新鲜事啊。”叶轩略带粉刺道。
“还不是想在我们面前臭显摆嘛,听说,叶宏达都已经混到恒太集团的项目经理了。那可是在江陵地产公司中都赫赫有名的。这次他听说你醒过来了,特意稍话让你一起去。”
叶庆雪摇了摇头,很是无奈。
“叫我去?”
叶轩眼珠一转,看向窗外。
“我这一去,估计他婚都结不成了。”
“你又有什么歪主意?”
“哪有?”叶轩只是神秘一笑。
望着劳斯莱斯的尾灯,赵瑞虎持久没有说话。
这款车,可是劳斯莱斯的纪念版,不是光有钱就能买得到的。
在江州,拥有这辆车的人,不超过五个。
他,他叶轩怎么会有这辆车?
“该不会是租的吧,现在租车软件很多的。”
郑小曼虽然是在安慰赵瑞虎,其实更是在安慰自己。
这种车,一般的租车公司都承受不起,怎么可能是租的呢?
两人很明显是在自欺欺人,只是不愿意接受叶轩突然发达的事实。
也是,试想一个曾经不起眼,整天受人欺负的同学,突然有天开着劳斯莱斯在你面前。
一样,无法接受。
而在劳斯莱斯车内,张明也始终想不通这个问题。
一个人到底发生了怎样的际遇,会变成这样?
在车上,他一句话都没问。
叶轩先送张明回家,随后再送宋思倩来到他家楼下。
这一路上,她也是一句话都没说,只感觉以前那个平庸的同桌,突然神秘了起来。
这哪里还是拖油瓶啊。简直就是大主宰。
“上去坐坐?”
到了楼下,宋思倩问。
“这么晚了,我怕你家人误会。”
“我一个人住!”
宋思倩随口说出这句话,反应两秒,才发现有点问题。
这话不禁让人想入非非。
不就是告诉叶轩,家里就我一个人,你可以乱来吗?
想到这,她一下脸红了起来,连忙解释道:
“我,我不是这个意思,你别误会。”
“哈哈,我还真没去过你家,走吧。”
叶轩当然也没这个意思,从前他就只当宋思倩是最好的同桌,现在也是。
虽然宋思倩长得倾国倾城,但他却没有一丝不正常的想法。
为了上学,宋思倩和父母是分开住的,自己在学校附近租了一套商品房,地方不大,也就是个两室一厅的小户型,不过里面的陈设倒还很温馨。
叶轩刚进去,迎面便是粉红色的墙面,客厅有很多卡通吊坠,沙发上还摆着一对大狗熊,少女感满满。
“喝点什么?”
“凉白开。”
叶轩只随便回答了一句,便走进去四处观赏,来到电视柜前的小桌子上,上面还摆着几张照片,还有一张自己和她的合照。
半开的柜子里,还放着一本精致的笔记本。
叶轩一看到这个,顿时脑海飘过很多回忆。
他记得,这个笔记本还是自己亲手送给宋思倩的礼物。当时全班在举行圣诞节,有一个互相置换礼物的环节,叶轩也不知道送什么好,便买了这个,只是他实在想不起宋思倩给自己送的什么了。
这一别,已经几百年了,尘世间的小事,他还真没有太大的印象。
却没想到,宋思倩连一个笔记本都还保留着。
“干嘛呢?”
正当他略有所思时,身后宋思倩端着水来到客厅,发现叶轩正盯着那笔记本看,一下有些紧张,赶紧放下水,走了过去。
叶轩举起笔记本笑道:“这个,还留着呢?”
宋思倩一下脸红起来,小声道:“你还记得啊,丢了可惜,留着还能写字。”
她随便回答了一下,便拉起了叶轩来。
“别蹲着了,过来坐。”
宋思倩不知道怎么了,很是着急拉着叶轩想走,由于没留意身后,一不小心,碰到了刚放在那的凉白开。
砰!
茶杯落地,惊得她一个机灵,猛然踩到了叶轩的脚跟,整个身子划了下去,情急之下,她下意识拉住了叶轩。
叶轩左手一转,拉住她,随后跟着倒在了沙发上,右手按在宋思倩的胸口,左手与她十指紧扣。
两人面对着面,呼吸交错,几乎快要吻上去。
从未如此与叶轩接近过,这种感觉让宋思倩十分紧张,连忙推开了他。
“你没事吧?”
叶轩松开她,坐回沙发上。
“没,没事。我……”
宋思倩脸颊滚烫,发丝混乱,遮住了半边脸颊。
“没事就好。时候也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叶轩说罢,站起身来,走到门口。
“不好意思啊,水也没喝一口。”
宋思倩起身送走他,关上门的那刻,她捂住胸口,发现仍然在激烈跳动。
她赶紧回到电视桌前的小柜子旁,翻开那个笔记本,发现叶轩并未看过,这才缓了口气。
她抱着笔记本蹲在地上,缓了许久,最终打开了。
原来,那上面记着一篇篇的日记,且很多都记着“拖油瓶”三个字。
宋思倩翻到最后一页,写上今天的日记:
周四,晴。
拖油瓶今天回学校了,重新回来的他,好像格外不同,比以前更加自信,多了分男子气概。
在学校时,拖油瓶与赵瑞虎闹翻,我特别担心,毕竟他才刚刚好,没想到拖油瓶居然打赢了。
那一刻的拖油瓶,好帅。
傍晚,留他在家坐了会儿,还好他没翻开日记,但其实我又特想他翻开。
刚才好想跟他表白。
没错,我喜欢他,只是他不知道。
……
叶轩自然不知道这些,回到家时,已经很晚了。
“干嘛去了?”
叶庆雪拿着一本书在客厅看着,看样子是在等叶轩回家。
“和同学聚会。”
“呦,一天就打成一片了?”叶庆雪将书丢在一边,十分关切地问。
“打,成一片了吧。”
叶轩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那很好。对了,叶宏达你还记得吗?”
“提他干什么?”
叶轩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想起这个名字,他是一脸的不情愿。
叶宏达是他伯伯的大儿子,也就是叶轩的堂哥。
因为叶轩从小体弱多病,亲戚们大多不太待见他,这堂哥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后来叶家的世纪公司中落,这些堂亲之间就很少联系了。
毕竟如今的叶宏达也是江州市的翘楚。
叶庆雪看着叶轩的表情,也很理解,起身来到他面前,叹了口气道:
“叶宏达下个星期要结婚了,邀请了我们。”
其实叶庆雪也很不喜欢这一家人。
世纪公司不行的时候,没见这些亲戚搭过一把手,现在好不容易走上了正轨了,这些亲戚们倒开始联络了。
“呦,邀请我们,这倒是新鲜事啊。”叶轩略带粉刺道。
“还不是想在我们面前臭显摆嘛,听说,叶宏达都已经混到恒太集团的项目经理了。那可是在江陵地产公司中都赫赫有名的。这次他听说你醒过来了,特意稍话让你一起去。”
叶庆雪摇了摇头,很是无奈。
“叫我去?”
叶轩眼珠一转,看向窗外。
“我这一去,估计他婚都结不成了。”
“你又有什么歪主意?”
“哪有?”叶轩只是神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