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中世纪,抽卡升爵 第三百七十八章 民间
遥望着已经收割过的田垄,正有人播种莴苣,豌豆之类的作物。
有推着板车,光着膀子的农夫,挥舞着木头勺子,将粪便抛到田地里。
埃及人已经知晓粪肥的好处,但还不知道要进行堆肥,发酵——实际上也没那个必要,随着尼罗河的泛滥,自然会有肥沃的土壤被带到三角洲来。
这里施肥大概率是因为地势较高,享受不到洪泛带来的好处,也不需担心在汛期农田会被淹没,能在秋末还种一些作物来获取收益。
道旁的果园,种植的是橄榄,椰枣等作物,田地里劳作的人很多,许多都没穿衣服,看到来人不禁露出新奇的眼神。
他们离得较远,看不真切。
但村长离得近是能看清楚的,洛萨骑乘着的日蚀,比一般的战马,甚至是骆驼都要高出一大截,他挺直了腰杆甚至都摸不到这匹马的肩膀。
他此前,可没想过这世上还能有这么大的马。
“阿拜斯村的村民们,都穿不起衣服吗?”
洛萨随口问道。
村长苦笑道:“倒也不至于穿不起衣服,只是天气炎热,穿太多干起活儿来太过累赘,所以在上田的时候,我们一般都只穿一条亚麻短裤。”
洛萨点了点头,没做他想,埃及毕竟富庶,这里又没到马穆鲁克王朝军阀混战的年代,不至于底层人民都吃不饱饭了,还紧着出口谷物创汇。
“那就好。”
洛萨原地驻足了片刻。
迎面便有牧人驱赶着耕牛走来。
村长呵斥道:“还不快让开,没眼色的东西,领主大人大驾光临,你这个时候赶着一群畜生来这儿做什么?”
牧人忙不迭驱赶着耕牛让路,走进道旁的田野里。
埃及人还有圣地的农民们,用耕牛比较多,这有别于欧洲,因为气候不同,耐力较佳,适合充当挽马,耕马的冷血马,在这里难以生存。
而如阿拉伯马这种热血马,更适合充当战阵坐骑,而不是作为驮畜。
当然,耕牛的使用成本肯定是要低于耕马的,毕竟耕牛所需的饲料价格更便宜,耕马则不然。
其实埃及现今最常见的耕作方式,也不是耕牛,而是耕人。
人太多了。
所以劳动力也就显得非常廉价。
偏偏土地出产的作物,也能保证这些人勉强填饱肚子。
换做日耳曼人,超出土地承载能力了,大可以去逃荒,或是做剪径强盗,要么就是跑到东方世界碰碰运气。
但科普特人离开埃及还能往哪跑?这里说实在的,简直就像个孤岛,得天独厚的气候,使这里的人们不需太过辛劳,就能获取远胜欧洲的粮产量。
洛萨听说,以前的埃及人甚至不需要耕地,只需在洪水散去后,在肥沃的黑土中撒上一把种子,此后就什么都不用管了,等到了收获的季节,自然便有吃不完的粮食。
传说当然不可信。
但也能说明一些事。
科普特人大概就是因为这样,明明人口众多,才没能走出埃及,到叙利亚,北非或是更遥远的地方开枝散叶,正相反,出自荒僻的阿拉伯半岛的萨拉森人,足迹已经遍布波斯,小亚细亚,埃及,北非,还有伊比利亚了,并且还一度建立起了庞大的阿拉伯帝国。
洛萨一路走来,一路思索。
如果他完全占下埃及,肯定要向外输出科普特人的劳动力的,这里的土地根本就不需要这么多人伺候,马勒斯的铁匠工坊还能改进现有的耕犁,到时候耕作效率只会更高。
那些无业者,便能迁到他在外约旦和西奈半岛的领地。
等到生命之树再诞下新的子株,还能继续不断开辟田地,到时候,这么多的人口负担,反而能成为他增强国力的动力。
到了村庄大门口。
这里已经聚满了迎接的人,他们的神情各异,脸上大多充斥着惊奇和不安,十字军的名声在外,就算洛萨迄今为止还没干过什么恶事,但他们心底还是担心。
有没穿铠甲,手持武器和弓箭的年轻人,满脸紧张地躲在哨卡和拒马里面。
村长的脸色微变,汗水涔涔地看向洛萨,结结巴巴解释道:“大人,这是我们村的民兵,请您检阅。”
“检阅?”
洛萨语气含笑:“你倒是会说话。你放心,我不会因为这点冒犯就责怪他们,让你的人把水罐和水果送上来吧,我的士兵们不会跟我一起进村。”
村长松了一口气,一边用凌厉的眼神命令那些村庄卫队散开,一边大声催促着村民们送上补给。
洛萨的卫队们看到甘甜的瓜果,还有清冽的水源,不禁咽了口唾沫,但洛萨没有下命令,他们就绝对不会开动。
“放心,各自取用吧。”
洛萨笑着说道。
有没有毒,他不用尝也能感觉出来。
他现在的实力,已经近乎于未精英化的六星扈从,已是今非昔比,没看到他今天出门,连个扈从都没跟在身边吗,这就是底气。
洛萨纵马走进村内,顿时又引来了一阵惊叹的声音。
日蚀得意洋洋地享受人们的瞩目,四只蹄子开始不安分地倒腾,洛萨甩了它皮肤一鞭子,才又老实下来。
洛萨敏锐地注意到了村庄里,有些衣衫褴禄,相貌跟埃及人有着明显不同的白人。
他略一思索,便反应过来,询问道:“这些都是你们村里的白奴?”
村长小心翼翼地解释道:“我已经放他们自由了,只是他们听说,要被发配到西奈半岛跟沙子作伴,不愿离开——我还想通知巡境官这事呢,只是一时间被琐事耽搁了。”
他是真的怕洛萨这个十字军头子,因为他是整个村庄最富裕的人,在他看来,自己昔日引以为傲的身家,那些橄榄园,葡萄园,榨油作坊,皮革作坊...现在就是他的催命符。
洛萨皱起眉:“放心,我没责怪你的意思。”
他叫来莱恩,让他将此事记在心上,等他走后,就派人把这些白奴统统接走,送到费赖迈堡外的山丘农场定居。
无论嘴上怎么宣传,或是用生命之树的神迹吸引他们,他们也未必愿意动身前往西奈,这些白奴们做了这么多年的奴隶,信仰早就没当初那么狂热了。
而且,这些人从事的又不是矿奴,船奴(桨帆船底舱的划桨手)这种高危行业,作为普通农奴,待遇甚至还要比自由民更高些。
毕竟,奴隶可是主人自己的财产,相当于家里养的大牲口,使唤起来,肯定不如像使唤那些自由民一样肆无忌惮,毕竟奴隶一旦死了,那可就相当于自己买奴隶花的钱全都打水漂了。
在欧洲,只有领土越小的领主,越喜欢使用奴隶,大贵族的领地广袤,治下的自由民众多,完全有能力帮助领主料理更多的土地。
这些人甘心当奴隶,洛萨可不会给他们这样的机会。
所有在东方的法兰克人,应该都是他的基本盘,因为他们天生受当地居民排斥,只能牢牢依靠住洛萨,再加上座天使雕像等宝具的加成,忠诚度是很有保障的。
有推着板车,光着膀子的农夫,挥舞着木头勺子,将粪便抛到田地里。
埃及人已经知晓粪肥的好处,但还不知道要进行堆肥,发酵——实际上也没那个必要,随着尼罗河的泛滥,自然会有肥沃的土壤被带到三角洲来。
这里施肥大概率是因为地势较高,享受不到洪泛带来的好处,也不需担心在汛期农田会被淹没,能在秋末还种一些作物来获取收益。
道旁的果园,种植的是橄榄,椰枣等作物,田地里劳作的人很多,许多都没穿衣服,看到来人不禁露出新奇的眼神。
他们离得较远,看不真切。
但村长离得近是能看清楚的,洛萨骑乘着的日蚀,比一般的战马,甚至是骆驼都要高出一大截,他挺直了腰杆甚至都摸不到这匹马的肩膀。
他此前,可没想过这世上还能有这么大的马。
“阿拜斯村的村民们,都穿不起衣服吗?”
洛萨随口问道。
村长苦笑道:“倒也不至于穿不起衣服,只是天气炎热,穿太多干起活儿来太过累赘,所以在上田的时候,我们一般都只穿一条亚麻短裤。”
洛萨点了点头,没做他想,埃及毕竟富庶,这里又没到马穆鲁克王朝军阀混战的年代,不至于底层人民都吃不饱饭了,还紧着出口谷物创汇。
“那就好。”
洛萨原地驻足了片刻。
迎面便有牧人驱赶着耕牛走来。
村长呵斥道:“还不快让开,没眼色的东西,领主大人大驾光临,你这个时候赶着一群畜生来这儿做什么?”
牧人忙不迭驱赶着耕牛让路,走进道旁的田野里。
埃及人还有圣地的农民们,用耕牛比较多,这有别于欧洲,因为气候不同,耐力较佳,适合充当挽马,耕马的冷血马,在这里难以生存。
而如阿拉伯马这种热血马,更适合充当战阵坐骑,而不是作为驮畜。
当然,耕牛的使用成本肯定是要低于耕马的,毕竟耕牛所需的饲料价格更便宜,耕马则不然。
其实埃及现今最常见的耕作方式,也不是耕牛,而是耕人。
人太多了。
所以劳动力也就显得非常廉价。
偏偏土地出产的作物,也能保证这些人勉强填饱肚子。
换做日耳曼人,超出土地承载能力了,大可以去逃荒,或是做剪径强盗,要么就是跑到东方世界碰碰运气。
但科普特人离开埃及还能往哪跑?这里说实在的,简直就像个孤岛,得天独厚的气候,使这里的人们不需太过辛劳,就能获取远胜欧洲的粮产量。
洛萨听说,以前的埃及人甚至不需要耕地,只需在洪水散去后,在肥沃的黑土中撒上一把种子,此后就什么都不用管了,等到了收获的季节,自然便有吃不完的粮食。
传说当然不可信。
但也能说明一些事。
科普特人大概就是因为这样,明明人口众多,才没能走出埃及,到叙利亚,北非或是更遥远的地方开枝散叶,正相反,出自荒僻的阿拉伯半岛的萨拉森人,足迹已经遍布波斯,小亚细亚,埃及,北非,还有伊比利亚了,并且还一度建立起了庞大的阿拉伯帝国。
洛萨一路走来,一路思索。
如果他完全占下埃及,肯定要向外输出科普特人的劳动力的,这里的土地根本就不需要这么多人伺候,马勒斯的铁匠工坊还能改进现有的耕犁,到时候耕作效率只会更高。
那些无业者,便能迁到他在外约旦和西奈半岛的领地。
等到生命之树再诞下新的子株,还能继续不断开辟田地,到时候,这么多的人口负担,反而能成为他增强国力的动力。
到了村庄大门口。
这里已经聚满了迎接的人,他们的神情各异,脸上大多充斥着惊奇和不安,十字军的名声在外,就算洛萨迄今为止还没干过什么恶事,但他们心底还是担心。
有没穿铠甲,手持武器和弓箭的年轻人,满脸紧张地躲在哨卡和拒马里面。
村长的脸色微变,汗水涔涔地看向洛萨,结结巴巴解释道:“大人,这是我们村的民兵,请您检阅。”
“检阅?”
洛萨语气含笑:“你倒是会说话。你放心,我不会因为这点冒犯就责怪他们,让你的人把水罐和水果送上来吧,我的士兵们不会跟我一起进村。”
村长松了一口气,一边用凌厉的眼神命令那些村庄卫队散开,一边大声催促着村民们送上补给。
洛萨的卫队们看到甘甜的瓜果,还有清冽的水源,不禁咽了口唾沫,但洛萨没有下命令,他们就绝对不会开动。
“放心,各自取用吧。”
洛萨笑着说道。
有没有毒,他不用尝也能感觉出来。
他现在的实力,已经近乎于未精英化的六星扈从,已是今非昔比,没看到他今天出门,连个扈从都没跟在身边吗,这就是底气。
洛萨纵马走进村内,顿时又引来了一阵惊叹的声音。
日蚀得意洋洋地享受人们的瞩目,四只蹄子开始不安分地倒腾,洛萨甩了它皮肤一鞭子,才又老实下来。
洛萨敏锐地注意到了村庄里,有些衣衫褴禄,相貌跟埃及人有着明显不同的白人。
他略一思索,便反应过来,询问道:“这些都是你们村里的白奴?”
村长小心翼翼地解释道:“我已经放他们自由了,只是他们听说,要被发配到西奈半岛跟沙子作伴,不愿离开——我还想通知巡境官这事呢,只是一时间被琐事耽搁了。”
他是真的怕洛萨这个十字军头子,因为他是整个村庄最富裕的人,在他看来,自己昔日引以为傲的身家,那些橄榄园,葡萄园,榨油作坊,皮革作坊...现在就是他的催命符。
洛萨皱起眉:“放心,我没责怪你的意思。”
他叫来莱恩,让他将此事记在心上,等他走后,就派人把这些白奴统统接走,送到费赖迈堡外的山丘农场定居。
无论嘴上怎么宣传,或是用生命之树的神迹吸引他们,他们也未必愿意动身前往西奈,这些白奴们做了这么多年的奴隶,信仰早就没当初那么狂热了。
而且,这些人从事的又不是矿奴,船奴(桨帆船底舱的划桨手)这种高危行业,作为普通农奴,待遇甚至还要比自由民更高些。
毕竟,奴隶可是主人自己的财产,相当于家里养的大牲口,使唤起来,肯定不如像使唤那些自由民一样肆无忌惮,毕竟奴隶一旦死了,那可就相当于自己买奴隶花的钱全都打水漂了。
在欧洲,只有领土越小的领主,越喜欢使用奴隶,大贵族的领地广袤,治下的自由民众多,完全有能力帮助领主料理更多的土地。
这些人甘心当奴隶,洛萨可不会给他们这样的机会。
所有在东方的法兰克人,应该都是他的基本盘,因为他们天生受当地居民排斥,只能牢牢依靠住洛萨,再加上座天使雕像等宝具的加成,忠诚度是很有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