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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烟 第四百四十四章 战色【十】

    小凤仙见我故意这么说,不由得嗔怒了一声,不过还是对我解释道:“我当然知道了,可是将军您想过没有,要是那具尸体不是一个军人,而是一个普通人的那?是在他死了以后换上的军装那?要是真的如此的话,我想以雷振春的身份,这并不难以做到吧?”

    我点点头,我必须要承认小凤仙说的没有错,确实,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以雷振春的身份确实不难做到,我不由得对小凤仙追问道:“那你告诉我,那具尸体到底是谁?”

    小凤仙点点头,正色的对我道:“将军,凤仙可以确定,那具尸体就是一个住在西城的力巴,我非常的确定。”

    “哦?”我不由得眉头一皱,而后对小凤仙道:“你为什么会这么肯定的那?你有什么根据吗?”

    小凤仙点点头,对我解释起来。原来,之所以她会如此的肯定,是因为那个尸体也就是她口中那个住在西城的力巴,曾经是专门给云吉班送果子的,只不过后来因为他受伤了不能再推车了,所以就不再继续了。

    那一具尸体面目全非虽然还不至于,可是也是扭曲变形的要紧,本来是没法辨认的,可是因为当时那个力巴受伤的位置就在胳膊上,而且小凤仙曾经在逛街的时候看到过这个人,还和他攀谈了两句,而且看到过他手臂上的伤痕。

    所以今天当她看到尸体之后,才会如此的可定,而且要说的是,当时我们两个看到尸体的时候,小凤仙的颤抖并不是因为对于尸体可怕形象的恐惧,而正是因为她认识这个尸体的身份,所以才会如此的。

    听小凤仙说完,我不由的怒火升腾,原来这竟然真的是雷振春亦或者是雷振春背后的人设下的一个圈套,当然了,我并不是愤恨他们的这种行为,毕竟北、京就是一个尔虞我诈,充满了阴谋的地方吗。

    我之所以如此还是因为他们的行径,因为我虽然不清楚那具尸体具体会是怎样形成的,可是看着尸体的样子就不难想象,他身前的时候是要经受何种的折磨才会变成这副模样的!

    虽然我也知道,人命在这个年代并不值钱,可是我却是无法理解他们这样的行为,毕竟剥夺一条生命并没有什么,可是让这条生命在死亡前的经历却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关乎着当事人或者说是行事人的道德亦或者是成为特性的。

    看来一开始的时候,我便已经被误导了,但是好在小凤仙,可能这就是我的运气吧,亦或者是说她就是老天派遣下来帮助我的那个人吧,要不然的话,我想我还会把自己的矛头永远的指向那个人的。

    不过现在很好,事情明了了,既然已经发展到了这个地步,我想我也没有必要再留手了,毕竟人家都不肯给你活路不是?你又何必假仁慈那?其实说起来我本就不是一个仁慈的人,我承认我是一个坏人。

    可能有人会说我当年重九起义的时候,为什么胜券在握的时候还要将那个半死不活的老头子恭送出云南那?难道这就不是我仁慈、仗义的表现吗?我之前从未回答过,但是现在我可以回答大家。

    我想要正式的说,我非常严谨且保证我说的是实话,我要说的是,我当年的做法并非是我的仁慈与仗义,而是在哪个情况下我必须这样做,无从选择,毕竟想要成就一番事业的话,那么你必要在外人面前塑造自己的形象。

    而且说到底,那个老家伙就是一个半截子入土的废人了,一个可有可无的人,你又何必不顺水推舟抬抬手,放他一条生路的同时,也给自己攒下一些名声,而且你的做法在其他人眼里看来,对你的印象与态度也会发生改变的。

    毕竟一个仁慈、仗义的人,还是能够得到更多人拥戴的,其实想要占领亦或者是在一方为政的话,那么你就必须在当地的百姓面前争取到他们对你的好感与信赖,那么最好的方式自然就是你的名声了。

    然而维系你个人实力的是军队,征服军队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收拾掉他们的任何顾虑让他们看清楚了你的军事才能,还有对待士兵的态度这就足够了。其实很多事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复杂。

    就比如我当年送走了那个老家伙以后,果不其然的,本来那些因为我们在城内激战而损失了财务的百姓对我们有所不好的态度也都因为我那场声势浩大的送别而改变了,虽然说百姓们喜欢这样的变革。

    但是前提条件必然是在不损害他们自身利益的时候,当然了者不排除其中有眼界极高的人,但是大部分百姓还都处于荒蛮未开的地步,所以与其说他们支持的是政、治,是新世界,道不如果说他们支持的其实是自己的财务可以变得越来越多。

    这是非常现实的问题,绝不是一个庸俗的事情。还记得那个时候,我送走那个老家伙的时候,那一场送别会的声势极其浩大,我不但派遣了云南地区刚刚组建成的军乐团,还亲自调度军队。

    摆成送别的阵型,鸣枪放炮,而且我还亲自给老头子牵马坠镫,我放下了自己作为胜利者的一切姿态,我就是要在百姓的面前,让他们看到我蔡锷到底是一个什么人,这绝不是我的城府。

    更不能称之为阴谋,这是政、治,即使这只是针对一个地方的政、治拉拢手段,也可以说是我在收买人心,但是这绝对是必要的,而且是绝对正确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那些早就已经习惯了的老百姓在心里彻底的颠覆前者,而真正的接纳我这个“新人”。

    而且这么说吧,虽然云南地处边陲,但是却因为有茶马古道的关系,使得其交通、经济的辐射面非常的广,而且纵深极长,这样一来,不需要多,只需要那些茶马古道上的商人十个里有一个说我的好,那么我的名声至少就会传遍茶马古道之上,这样以来的话,就表示不单单是在云南。

    而是在茶马古道所涉及的任何一个地区上,都会有我蔡锷的好名声,如此一来,百姓的口碑这一方面就变得扎实了,而且那,因为茶马古道的路途遥远且绵长,这样一来的话,就算是真的有人想要说我的一些坏话的话。

    想在再一次通过茶马古道这条渠道来诋毁我的话,那么至少他要用和我同样的长时间用来宣传,而且无意的宣传和有意的宣传是存在很大区别的,即便是他们真的能够做到,但是想要彻底的改变这条线路上的每一个人的话,那么也是绝不可能的,毕竟人人都有先入为主的这个习惯不是吗。

    他们最先接触到的信息,必然是最令他们信服且根深蒂固在他们部分人的脑海里的,如此说来的话,只要这一部分人中的少部分,能够在有人对我诋毁的问题上,出来帮我证明的话。

    那么还是人的习惯,那就是更愿意相信自己的亲近的人的话,或者说,与自己同乡人的话,更能令人信服,如此一来的话,不多说,仅仅是在云南及其他一些地方,我蔡锷的名声就基本上不会变坏。

    而同样的因为政、治的关系,当你需要抓到更多的权利的话,那么让上面欣赏你这是必须要的,即便是你是一个不争名夺利只想要为百姓多办事的人,那么你同样的还是需要权利的,毕竟只有权利越多,越大,你才能为更多的人办更多的事。

    如此一来的话,那么也就可以武断的说,想要往上爬除了能力之外,你必须要做的就是让上峰欣赏你,不然的话,尤其是在这个年代下,即便是你的才能再出众,可是没有上峰的提携,想要自己打出一片天下想要青云直上的话。

    并不是不可能,只是说你需要用更大的力,更长的时间,这也就无形中浪费了你的精力,两相对比,利弊已然明显。

    那么如何才能得到上峰的欣赏那?其实很简单,我是一个军人,那么我首先要做的就是展露自己的军事才能,所以在领兵作战上,我必然要争取百战百胜,哪怕做不到,至少也要胜败比例成一个正比。

    当然了,者不排除持平或者是反比的存在,而这样的存在,就更需要上峰的欣赏了,不然的话,你一个败阵的将军又有谁会重用你那?不说别的,就是现在的内阁将领们,哪一个是废物?

    哪一个不是,不说是不败将军吧,至少也该是一个常胜将军不是吗?然后还有自己的政、治见解,以及自己的执行能力,再加上上峰,当然了走到那个地步的话,也可以称之为同盟的欣赏的话。

    大的官位不是你的,又是谁的那?最直接的例子,那就是徐树铮,徐树铮的故事已不必多说什么,所以当你的能力才能不出众的时候,那么你就必要得到上峰的欣赏,不然的话,你是很难得到一个升迁的机会的。

    接着说,军人就是要彰显自己的军事才能,然后,比如说我吧,因为我除了军事才能外,还是存在这一些不满与自己的想法的,可是这样的想法与不满是容易招来灾祸的又该怎么办那?

    非常简单,顾左右而言他,借助别人的口说出你的事的同时,反之利用听闻者的权利来打击说出你想法的这个人,当然了虽然看起来比较绕口,但是这并不难,因为想要敌对你的人。

    必然会想方设法的打压你,那么也就是说,即便是你不给他一个空隙,使得他可以“抓到你的把柄”的话,他也会想方设法的陷害你,那么这样的人一旦有了你的把柄,会怎么做那么就可想而知了。

    所以就是要借这种人的口,说出你的事,然后你反而利用自己的长处,使得上面的掌权者因为他的话,反而去收拾了他本人,这样一来你的想法不管真假掌权者知道了,其实这么说吧,就是一句废话,在掌权者眼里也是需要推敲再三的。

    更何况你的想法是存在一定意义的那?这就等于是借别人的嘴,用别人的方式转达了你的意思,那么你的第一目的就达到了,然后,再利用自己的长处,使得掌权者因为他的“诬蔑”而处置了他的话。

    你的第二目的就达到了。其实到了我这个位置的话,处理掉对手未必就是要他的性命,更不是什么让他神秘消失,那都是莽夫的行为,也是最不可取的办法,毕竟当血腥染红了一切的时候,也就等同于将你彻底淹没了。

    而一个被淹没的人,会是什么下场那?

    所以,其实想要彻底收拾掉对手的话,拿走他吃饭的家伙不如收了他用来盛装的容器,而拿了他的容器不如直接堵上他的嘴,可是堵上他的嘴,却不如你直接让他永远无力再去进食来的方便。

    当然了,我说过,这绝不是什么血腥的杀戮,而是更高级别的方式,那就是将他借由别人之手彻底赶出历史舞台。这样的话,他从一个最荣耀的位置上,掉落到一文不值的地步,对他的心里首先就是一个打击。

    将田成良、杨然两人相比之下,反倒是刚刚颐指气使枪杀杨然的田成良更像是一条狗,一条连咬人都咬不痛只会搅乱事情的疯狗!而岳彪掏出了他的手枪,将枪口对准了田成良脑袋的一刻,田成良身后的卫队还有岳彪身后的部队也都将枪口对准了他们,看起来,局势已成一触即发的状态!

    真不知道田成良这个人到底是正勇敢,还是太莽撞,此时这样的局面下,他依然对岳彪破口大骂道:“王八蛋,你要反了!”而听到他这样的一问,岳彪竟然笑了,笑的那么的肆意,道:“反了?你不是说我早就反了吗,那现在为什么还这么问我?难不成你说的话就像放屁一样,自己都记不住吗!”

    “我毙了你!”说着,田成良就要动手,而最终他却没有扣响扳机,因为他就在自己要扣动扳机的瞬间,看到了岳彪的手指那根扣住了扳机的手指也在微微的颤动,虽然田成良对自己的枪法自信,可是对于岳彪他还是了解的,岳彪不但在谋略上远超于他,就是枪法上也不在自己之下,所以两人对峙,而且对方也有扣动扳机的可能的情况下,田成良并不敢像刚刚那样,轻易的就动手!

    说道:“这样,咱们先击退了城外的敌军,然后再来处理这件事怎样?说起来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心里清楚,所以田司令!现在咱们的首要目的是什么,你是应该知道的,不要因小失大!”

    田成良冷笑,道:“什么意思?先拒敌?别以为我没看过书,古云‘攘外必先安内’,我看还是先处理咱们俩的是问题吧,你现在马上放下枪,束手就擒!”

    “你!”对于田成良这样的态度,岳彪实在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了这已经是什么时候了?他现在还在这样的问题上浪费时间,孰重孰轻,难道田成良不知道吗?显然不是的,田成良之所以如此,还是因为他的性格所致,以私废公啊!

    岳彪也不想在和他废话了,冷哼一声,转身就要上关指挥督战,抵御护国军了,而见他如此,田成良也放下了自己的枪,双方士兵见此,都以为此事暂时告一段落了,可是任谁也没想到的是,就当士兵们正在整理自己的枪械准备投入到蜈蚣关的防御部署中的时候,突然的一声枪响!

    岳彪摔倒在了地上,他的后脑被子弹贯穿了,血夹着脑液,流淌了一地,而当众人回过神来的时候,就看到田成良的枪口还在徐徐冒着硝烟,众人无不为此而感到惊异,而当众人还未说话的时候,田成良却挑着嘴角,眼中满是得意自傲的对众人说:“现在叛贼已经被我枪毙了,你们现在马上投入到防御中去,务必保证蜈蚣关不失!”

    当然了,这个远亲远到曹锟就是和他面对面站在一起,都未必会认识他是谁,而他之所以能够成为镇远道守备军司令,其实说起来,与曹锟真的没什么关系,但是那个时候,曹锟得势,他的一个部下为了向曹锟邀功请赏,这才特意的将这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给调到了这里当一曹锟当时知道有他曹去病这么一个亲戚,没几天就把他忘在脑后了,当然了,曹锟那个时候之所以知道有他这么一个亲戚也是因为那个部下将曹去病调到了这里之后,当着曹锟的面说的,而且曹锟当时为了求证,确实查了族谱,知道有这么一个人,所以说,曹去病与曹锟的关系,就是这样的一个远的不能再远的亲戚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