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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养的大蒜坨成精了 第245章 磁场传送-2

    这个变化差点没把李千玺给惊呆了,按照这个概念他岂不是可以顺着电线到处传送了?

    但是多试了几次之后,自己意外觉醒的的传送能力并不是顺着电流传送,而是通过消耗电流的能量传送到他感知范围内的任意一处磁场波动处!

    这可能是他和自然之灵,在吸收了大量负能量精粹后,再度进阶、升格所带来的新能力。

    但是想靠感知范围这么点距离,一路从鹰酱“呲啦~!”回唐国显然是不现实的,所以李千玺才没有急着出发。

    经过不断的尝试,他也发现了这种短距离电磁传送是基于他的自感范围,他的自感范围有多大能够传送的就有多远。caset

    那么“自感范围”对应短距离磁场传送的话,“互感范围”是不是就能对应远距离磁场传送了?

    严格来说,电磁感应的“自感”,就是通过自身磁场去感应周遭磁场。

    那么电磁感应的“互感”,就是自身磁场和其它磁场的互相感应和影响,这理论上来说应该是没有距离限制的。

    因为他用自身磁场去感应的,不是某一个物体或生物的磁场,而是脚下地球君的磁场!

    只要他能感应到地球君的其中一根磁力线,理论上来说他就能顺着这根磁力线,呲溜一下传送到这根磁力线途径的任何一个地点!

    可想法是好的,实施起来却无比的艰难,首先是传送能量的问题。

    仅靠他自身积蓄的电能,显然是不足以将他一个大活人传送到太远的地方的。

    这也是为什么,他第一次被雷劈了大半个地球后,会从一道闪电里出现在另外一道闪电中的原因。

    他第一次“自感传送”,也同样是出现在了附近的变电器附近,就是因为他体内的电能其实只不过是一个媒介,真正消耗的是闪电和电缆里的能量。

    这问题就来了,想要成功的“互感传送”,沿着地球君的磁力线呲溜传送出去,他就必须得找一个足够巨大的能量源,例如说打雷下雨的时候产生的闪电!

    卧槽?

    这就有点刺激了!

    虽然他试过摸电门,发现自己在一定程度上好像已经免疫了电的伤害,但是却没尝试过再挨一道雷劈会不会死啊?

    等了好长时间,都没等到下雨的李千玺,在跟老祭司通过气安排好部落下一阶段的发展后,独自一人跑到了人迹罕至的戈壁荒漠深处。

    呼呼呼的深呼吸了好半天,做好了心理建设的李千玺开始释放自然圣术【积雨云】。

    随着自然之灵和沃野丰原空间的再度升格,他操控局部气象的自然权柄也随之提升。

    召唤来的云朵不再跟筋斗云似的一小团了,不过他也没敢直接来个太大的,不是他怂……好吧,他就是怂了,你行你上啊?

    控制着云层不断压缩,从【积雨云】逐渐升级成了【雷暴云】,云层内开始闪烁出游走的电弧。

    紧接着,创造出闪电环境的李千玺犹豫再三,怂了又怂,这才大吼了一声给自己壮胆,悍然释放了新烙印的高阶自然圣术【召雷术】!

    就听见“裤衩~!”一声巨响,一道闪电游龙在李千玺的高速思维状态中从空中蜿蜒而下,而他眼前白光一闪整个人就消失无踪!

    “芜湖~成功了!”

    “诶?这是哪?”

    虽然成功的顺着闪电呲溜就窜出去了,可是仓促间根本来不及分辨的李千玺,却被传送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不顾浑身火花带闪电的直冒电弧,李千玺四下张望了一下,发现自己出现在了一座正在下暴雨的城市上空。

    借着刚被“充满”的电力一个“自感传送”来到地面上,发现这座城市的建筑有点陈旧,没什么特别高层的建筑,总体感觉很像是几十年前的建筑风格。

    心里正嘀咕呢,李千玺突然看到略显残破的大街上,开过去几辆色彩鲜艳的老爷车,看上去跟胖伦的《mojito》mV里的差不多。

    这让李千玺心里不由得一个咯噔:“卧槽?该不会是穿越了吧?这年头哪还有这种老爷车在路上跑?”

    可是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对,再看看周围的建筑,又看看路上不时经过的老爷车,什么叫看上去差不多,这特么根本就是一模一样好吧?这里是古巴?

    想想好像也挺合理,毕竟古巴也属于北美洲范围内,正好位于鹰酱领土南方,这说明他这一下并没有传送的太远,只是顺着磁力线往南方窜了一段距离。

    这就让李千玺有点苦恼了,这一次互感传送的尝试,让他发现了磁场传动除了能量问题的另外一个弊端,他没办法定位啊?那岂不是成了随机传送?

    正准备找个地方再试一次,突然一辆经过的老爷车驶过一段距离后又倒了回来,里面一个黑哥们探头出来跟他打了声招呼,李千玺一愣,没听懂。

    正准备释放一个【动物交谈术】,却又听到对方用带着点口音,但还算流利的唐国语又问了一声:“朋友!你是没打到车吗?你要去哪?上来我捎你一段!这个天很难打到车的!”

    对方这么热情,反而把李千玺给尬住了,他总不能当着人家的面哧溜消失吧?

    还好他出发之前,已经用【清洁术】洗掉了脸上和身上的油彩,还换掉了身上殷地安风格的羽袍,虽然一头小辫子的形象有点嬉皮,但是放在他一个年轻人身上到也不显得奇怪。

    而且落地之前还顺手掏出一只当初进山的时候买的双肩大背包,背在背上伪装成背包客,让对方误以为他是来旅游的唐国游客。

    稍微犹豫了一下,李千玺觉得自己一个唐国人背着包在大街上淋雨好像也挺奇怪的,便走了过去笑着跟对方打了个招呼:“你好!你怎么会说唐国语?”

    “快上来!快上来!”

    “我叫麦格斯,你可以叫我老麦!”

    黑哥们热情的推开车门邀请他上车:“我在唐国留学过七年时间!”

    李千玺勉为其难的上了车,麦格斯开始滔滔不绝的跟他聊了起来,热情的让他都有点招架不住,这还真是全世界都在说唐国语,上哪都能碰到会说唐国语的老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