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吹 第九百九十九章 江宁府十八
苏恒武被四个衙役抬了上来,虽已经过数日的调理,性命已无大碍,但其惨状令见者纷纷落泪!
苏恒武一案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属于正当防卫。
《唐律疏议》“诸夜无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勿论”。虽然与今日所谓“自卫杀人”有区别,但关于正当防卫的立法思路,事实上是一致的。
宋人对于正当防卫也有了更深的理解,“王安石防卫事件”与“阿任杀叔案”便是两个很好的例子。
“王安石正当防卫”事件,是指一则民间的杀人和偷盗事件。
在宋朝期间,民间特别流行“斗鹌鹑”,这种玩乐和斗鸡、斗蟋蟀一样,只不过换成了鹌鹑这种鸟。有一个年轻人有一只鹌鹑,百战百胜,引起了他朋友的觊觎。他的朋友很耿直,像这个年轻人伸手讨要鹌鹑,年轻人当人拒绝了。可是没想到朋友耿直性格下藏着坏心思,他趁着年轻人不注意偷偷把鹌鹑带走了。
后来年轻人发现了,于是赶忙追了出去,半路把朋友拦截下来。讨要未果,两人就发生了争斗。朋友不敌,被年轻人三拳两脚打死。后来这件事被官府知道了,逮捕了年轻人,并且要处以死刑。因为衙门认为,这是属于故意杀人。
可是王安石表示有不同看法,他理论,说“朋友偷盗在先,年轻人杀人在后。年轻人完全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才伤害的朋友。如果朋友不偷盗,那么就没有杀人这一回事,所以这完全是属于正当防卫。”从广义上来讲,这完全说得通,因为“防卫”并不一定必须指防卫生命危险。毕竟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防卫,那也是可以被接受的防卫。
不过此事因为王安石陷入了党争,仁宗皇帝和了一下稀泥,下诏书支持刑部与大理寺的判决的同时也免于追究王安石的责任。
按照规矩,王安石应当到开封府谢罪,但王安石多倔强的一个人,无罪可谢!引得御史纷纷围攻,最后还是皇帝和了一把稀泥,才算过去。
此事在《宋史.王安石传》等史籍中均有记载。
“阿任杀叔案”出自宋徽宗大观二年。
昌州有名妇女阿任,丈夫已经亡故十年,阿任并没有改嫁。亡夫的亲兄弟卢化邻垂涎阿任的姿色,伺机“侵逼强奸”,“阿任仓促之间无可逃避”,杀伤卢化邻,致其伤重身死!
昌州将此案上报朝廷,朝廷认定阿任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免勘特放”,并“赐绢五十”以示嘉赏!
众所周知,正当防卫的判定,主审官的主观判断很重要,当时的知府吴储是姚顺意的保护伞,稍加改动,便将案子改成了姚顺意等人是到苏三娘的画舫寻欢,与苏恒武发生口角继而大打出手。。。
如此一来,苏恒武一案便成了斗杀报上朝廷,赵佶在雁门关忙着与辽皇对峙,顺手朱笔一勾,此案成为了铁案!
皇帝勾过的案子谁有这个胆去翻案?不过有了张安安便不同了。
本着皇帝永远是对的原则,想要推翻皇帝已经勾过的案子,那么一个蒙蔽皇帝的奸臣就不可缺少,吴储被押了上来。
由于是推翻皇帝勾过的案子,米芾是绝不能容忍现场出现任何一点意外的,吴储也早就被安排地明明白白,老老实实地交代了自己是如何受到了姚顺意的贿赂,从而将案子改成了斗杀,进而蒙蔽了朝廷和皇帝。。。
有了吴储的供词,苏恒武也不但顺利地翻案了,就连之前为了营救苏恒武花掉的那些钱,也如数归还给了苏三娘和苏含烟。
到了这一步,不光百姓都满意了,就连苏恒武兄妹也已经感恩戴德了。
就算是没吃过猪肉也都见过猪跑,新上任的米相公得顶着多大得压力才能推翻皇帝勾过的案子啊?还有就是那个退钱,这简直就是闻所未闻啊!
一般来说,能翻案就已经是祖坟冒青烟了,花掉的那些钱还想要拿回来,无疑是从人家口袋里掏钱,就苏含烟花掉的这近二万贯,只怕是将江宁府上下都得罪了吧!
百姓们此刻已经深深体会到了张府主人的权势,也只有这样的人物才能逼迫官府让步至此吧!
然而这还不是张安安所能满意的,张安安的本意还有补偿和道歉,可是米芾说什么都不同意。
就在昨晚,米芾就苏恒武一案与张安安进行了沟通,在听到张安安提出的那些要求后,米芾也只敢同意翻案、退钱,严惩贪官污吏,至于说补偿与道歉,米芾是坚决不敢答应的。
“官”字,在商朝的甲骨文中已经出现。西周时又称“寮”,亦作“僚”。“寮”字本义是小窗或小屋,用指在同一部门做官的人为“同寮”。《诗经》中“及尔同寮”一句,“寮”被解释为“官”。“僚”字本义是指服苦役的奴仆,《国语》中最先出现“官僚”一字,其“僚”字是指官的属下,即家臣、奴仆。战国以后,各国国君的家臣、奴仆往往成为其国的官吏,“官僚”一词逐渐演变为官吏的通称。
对于“官”的解释,《说文解字》释为“事君也”,即替为君者效命,为君主服务。
至于说公仆、为人民服务,那是进入民国之后的事了,在古代,官员就是替皇帝治理天下的,因此又被称为父母官或牧民官。
父母官意味着治下的百姓都是官员的儿女,这是比较含蓄的说法;牧民官就三字道破了本质,意味着治下的百姓是家畜,是被驯化的动物!
不管是父母官还是牧民官,究其本质就是高高在上的,掌控着治下百姓的生死!
所以就有了破家县令灭门知府的说法!
米芾同样具有这样的局限性,认为能替苏恒武翻案并退钱就已经属于极限了,至于说赔偿和道歉?有父母向儿女道歉的吗?若是开了这个头,以后还怎么牧民啊?
米芾是个狂傲之人,当场就与张安安发生了争执,由于长期处于权力中心之外,对于张安安缺乏正确的认识,说出了:“除非圣上下旨,否则米芾恕难从命!”日后成功使得赵佶秒变赵秃秃!
面对固执的米芾,张安安犹如老鼠咬乌龟---无从下口;但是面对赵佶,张安安有无数的办法!
苏恒武一案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属于正当防卫。
《唐律疏议》“诸夜无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勿论”。虽然与今日所谓“自卫杀人”有区别,但关于正当防卫的立法思路,事实上是一致的。
宋人对于正当防卫也有了更深的理解,“王安石防卫事件”与“阿任杀叔案”便是两个很好的例子。
“王安石正当防卫”事件,是指一则民间的杀人和偷盗事件。
在宋朝期间,民间特别流行“斗鹌鹑”,这种玩乐和斗鸡、斗蟋蟀一样,只不过换成了鹌鹑这种鸟。有一个年轻人有一只鹌鹑,百战百胜,引起了他朋友的觊觎。他的朋友很耿直,像这个年轻人伸手讨要鹌鹑,年轻人当人拒绝了。可是没想到朋友耿直性格下藏着坏心思,他趁着年轻人不注意偷偷把鹌鹑带走了。
后来年轻人发现了,于是赶忙追了出去,半路把朋友拦截下来。讨要未果,两人就发生了争斗。朋友不敌,被年轻人三拳两脚打死。后来这件事被官府知道了,逮捕了年轻人,并且要处以死刑。因为衙门认为,这是属于故意杀人。
可是王安石表示有不同看法,他理论,说“朋友偷盗在先,年轻人杀人在后。年轻人完全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才伤害的朋友。如果朋友不偷盗,那么就没有杀人这一回事,所以这完全是属于正当防卫。”从广义上来讲,这完全说得通,因为“防卫”并不一定必须指防卫生命危险。毕竟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防卫,那也是可以被接受的防卫。
不过此事因为王安石陷入了党争,仁宗皇帝和了一下稀泥,下诏书支持刑部与大理寺的判决的同时也免于追究王安石的责任。
按照规矩,王安石应当到开封府谢罪,但王安石多倔强的一个人,无罪可谢!引得御史纷纷围攻,最后还是皇帝和了一把稀泥,才算过去。
此事在《宋史.王安石传》等史籍中均有记载。
“阿任杀叔案”出自宋徽宗大观二年。
昌州有名妇女阿任,丈夫已经亡故十年,阿任并没有改嫁。亡夫的亲兄弟卢化邻垂涎阿任的姿色,伺机“侵逼强奸”,“阿任仓促之间无可逃避”,杀伤卢化邻,致其伤重身死!
昌州将此案上报朝廷,朝廷认定阿任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免勘特放”,并“赐绢五十”以示嘉赏!
众所周知,正当防卫的判定,主审官的主观判断很重要,当时的知府吴储是姚顺意的保护伞,稍加改动,便将案子改成了姚顺意等人是到苏三娘的画舫寻欢,与苏恒武发生口角继而大打出手。。。
如此一来,苏恒武一案便成了斗杀报上朝廷,赵佶在雁门关忙着与辽皇对峙,顺手朱笔一勾,此案成为了铁案!
皇帝勾过的案子谁有这个胆去翻案?不过有了张安安便不同了。
本着皇帝永远是对的原则,想要推翻皇帝已经勾过的案子,那么一个蒙蔽皇帝的奸臣就不可缺少,吴储被押了上来。
由于是推翻皇帝勾过的案子,米芾是绝不能容忍现场出现任何一点意外的,吴储也早就被安排地明明白白,老老实实地交代了自己是如何受到了姚顺意的贿赂,从而将案子改成了斗杀,进而蒙蔽了朝廷和皇帝。。。
有了吴储的供词,苏恒武也不但顺利地翻案了,就连之前为了营救苏恒武花掉的那些钱,也如数归还给了苏三娘和苏含烟。
到了这一步,不光百姓都满意了,就连苏恒武兄妹也已经感恩戴德了。
就算是没吃过猪肉也都见过猪跑,新上任的米相公得顶着多大得压力才能推翻皇帝勾过的案子啊?还有就是那个退钱,这简直就是闻所未闻啊!
一般来说,能翻案就已经是祖坟冒青烟了,花掉的那些钱还想要拿回来,无疑是从人家口袋里掏钱,就苏含烟花掉的这近二万贯,只怕是将江宁府上下都得罪了吧!
百姓们此刻已经深深体会到了张府主人的权势,也只有这样的人物才能逼迫官府让步至此吧!
然而这还不是张安安所能满意的,张安安的本意还有补偿和道歉,可是米芾说什么都不同意。
就在昨晚,米芾就苏恒武一案与张安安进行了沟通,在听到张安安提出的那些要求后,米芾也只敢同意翻案、退钱,严惩贪官污吏,至于说补偿与道歉,米芾是坚决不敢答应的。
“官”字,在商朝的甲骨文中已经出现。西周时又称“寮”,亦作“僚”。“寮”字本义是小窗或小屋,用指在同一部门做官的人为“同寮”。《诗经》中“及尔同寮”一句,“寮”被解释为“官”。“僚”字本义是指服苦役的奴仆,《国语》中最先出现“官僚”一字,其“僚”字是指官的属下,即家臣、奴仆。战国以后,各国国君的家臣、奴仆往往成为其国的官吏,“官僚”一词逐渐演变为官吏的通称。
对于“官”的解释,《说文解字》释为“事君也”,即替为君者效命,为君主服务。
至于说公仆、为人民服务,那是进入民国之后的事了,在古代,官员就是替皇帝治理天下的,因此又被称为父母官或牧民官。
父母官意味着治下的百姓都是官员的儿女,这是比较含蓄的说法;牧民官就三字道破了本质,意味着治下的百姓是家畜,是被驯化的动物!
不管是父母官还是牧民官,究其本质就是高高在上的,掌控着治下百姓的生死!
所以就有了破家县令灭门知府的说法!
米芾同样具有这样的局限性,认为能替苏恒武翻案并退钱就已经属于极限了,至于说赔偿和道歉?有父母向儿女道歉的吗?若是开了这个头,以后还怎么牧民啊?
米芾是个狂傲之人,当场就与张安安发生了争执,由于长期处于权力中心之外,对于张安安缺乏正确的认识,说出了:“除非圣上下旨,否则米芾恕难从命!”日后成功使得赵佶秒变赵秃秃!
面对固执的米芾,张安安犹如老鼠咬乌龟---无从下口;但是面对赵佶,张安安有无数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