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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的腐朽 第九十二章 宋国之乱(一):宋宣公

    宋宣公,宋国第十三任国君,宋武公之子,名力,在位十九年。

    宋宣公在位时,并没有什么值得提及的事情,或者在史书上留下什么有名的事迹,但是当他选择自己继承人的时候,却做了一件让大家意想不到,并且影响宋国许久的大事。

    宋宣公有一个弟弟,名为公子和。

    宋宣公很喜欢自己的弟弟,对他的喜爱甚至是超过了自己的儿子,太子与夷。

    宋宣公十九年,即公元前七二九年,宋宣公病重。

    他表示,父死子继,兄死弟及,乃是世间所允许的,所以我要传位给弟弟。

    他认为弟弟公子和要比自己的儿子更适合当宋国的国君,所以想把国君之位传给弟弟。

    公子和再三退让,最终才肯接受。

    同年,宋宣公去世,公子和继位宋君,是为宋穆公。

    宋宣公传位于弟,通过前代之诸多先例,不难发现一个问题。

    虽然父死子继和兄死弟及都是曾在历史上出现过的继承方式,但除了商代之外,从来都是父死子继为主。

    尤其是在周代,宗法制及其嫡长子继承制度十分兴盛的时期。

    君主的个人意志虽然强大,但是作为时代的一份子,谁也无法逃脱时代的大限制。

    一个时代他所规定的礼与法,必然是涉及诸国,波及万民,难以轻易改变的。

    前人所章,时人所承,上下同念,万民循其规,煌煌然若神器,不可侵犯也。

    一个人的力量再强大,哪怕好比君王一般,一时忤逆了,却也是不可长久且遗患无穷的。

    因其纵私欲,难合大道,则威权不复;威权不兴,下人失敬,则诸法乱矣。

    诸法已乱,则阴阳颠倒、上下悖逆,其祸自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