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鼎记 第一0五章 精彩球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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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局平时事务少,工作很清闲,安和好长时间都没去太史局了。
但作为一个在后世习惯于每天都要去上班的人来说,老是待在家里,安和心里很不踏实,所以决定去太史局看看。
想到自己的五品官服还在许敬宗哪儿,安和就去许府拜见了许敬宗。
安和看历史书,书上对许敬宗的评价都不太好,说他做人没原则,而且又爱财,好色。
安和心想:对于这样的上司空手而去,肯定得不到什么好脸色。
于是安和投其所好,去前备了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
许敬宗虽然人品不咋的,但他是个聪明人,看安和小小年纪已经是五品的承议郎了,又听说这小子能预测地震,深受皇上的赏识,说不定,将来的官位还在自己之上。
所以有意拉拢安和,看了看安和的礼单,心中对这少年更满意,心想:
“这小子别看年龄小,倒是很会办事。”
因为太史局是个清水衙门,太史局里的人平时自己还顾不上自己呢,那有钱给他送礼啊!
这也是平时很少去太史局的原因之一。
许敬宗有意留安和在家中吃饭,虽然许敬宗是自己的的顶头上司,但安和并不想深交这样的人,借故推托回家了。
回到自己宅中,安和在晴云的侍候下换上五品的承议郎官服,照了照铜镜,衣服还挺合身,浅绯色的官服,金的色腰带,镶玉的幞头,人也显得越的神采奕奕。
一旁的晴云忍不住赞叹:
“阿郎穿上这身衣服,越的显得英俊潇洒了。”
安和笑著接了一句:必须的,谁让俺的底子好呢!
安和出了宅子,向太史局走去,走到太史局对面的司农寺草场的时候,看到有两队人马在玩球,一队人在玩步球,一队人在玩马球。
步球就是蹴鞠,马球就是击鞠。
唐代轻骑盛行,朝廷注重训练有高机动性和有利长途奔袭的轻骑兵,李世民得知吐蕃人打马球有利于训练骑兵后,便在大唐促进开展这项运动。
当时吐蕃使臣得知唐太宗喜欢马球,还特意赠送了他一只马球作为礼物。不过李世民不想让吐蕃人知道他的真正用意,便佯做不喜欢,把马球给烧了。可是此后,马球游戏终究在不知不觉间,盛行于整个大唐了。
时下,皇家在各处宫殿中都建有马球场,一些达官显贵在自己的府邸附近也建有马球场,他们建的马球场比现代的标准足球场略宽一些,长度却略小,总面积与一个足球场大小相仿,但建造质量极其考究,平望如砥,下看若镜。
为了让地面平滑柔韧,夏天不长草,冬天不结冻,有些豪门甚至不惜靡费巨资,把一桶桶的油泼到球场上去。
下这么大的力气,可见当时的上流社会是如何的喜欢打马球,他们对马球的痴迷,丝毫不亚于现代人对足球的酷爱,甚至尤有过之。
不过平常人家买不起马,少有骑马的机会,故而马术不精,于是就打步球。
安和马术不怎么不样,对玩马球的那队人马不太感兴趣。
作为一个资深的球迷和大学学校足球队的队员来说,安和立马就被玩蹴鞠的那队人吸引住了,站在一边,饶有兴趣的看了起来。
玩蹴鞠的一共十二个人,分为两队,六人为一队,其中一个浓眉大眼,鼻直口方,面如冠玉,头上系着一根红绸,看起来大概三十多岁的样子的人踢得最好,双脚像手一样灵活,控球,带球过人,凌空抽射,一系列动作潇洒娴熟,很快就另外一队四五个球了。
安和正看和起劲,突然鞠球被场上的一名队员一脚踢飞,正好落到安和的脚下。
这枚鞠球不是充气的,而是六块皮革缝成一个球,中间塞上毛等轻软而有弹性的东西,最中间又加点重物,免得球过于轻盈,不好控制。
安和看了看,和现代的足球差不多,于是走到皮球边,并不俯身捡球,而是脚尖一挑,将那球儿挑飞过肩,一个“魁星踢斗”,便稳稳地停住了那球。
安和双手拢住衣袖,以双脚控球,展示起了球技,只见那球上下翻飞,脚尖、脚背、脚缘、膝盖、足踝……
球儿在他双脚前流星一般滴溜溜乱转,看得人眼花缭乱,却始终不曾落地。
忽而极其潇洒地一跳,脚面一弹,“啪”地一声,那只皮球便飞回了场地之中,场上的人都是踢球的高手,都大声的喝彩。
头上系红绸的那人看到施展出如此高妙球技的安和,脚上穿得居然不是皮靴,也不是芒鞋,而是一双鞋底很高的高齿木屐朝靴,更是惊得张大了嘴巴合不拢来。
能踢得如此一手好球,已经极为不易,脚下居然是一双高齿木屐朝靴,其难度更是可想而知,这小子竟有这般好功夫!
他有意再试试安和的球技,走上前去,把用脚把球掂啊几下,忽然脚尖一踮,那只似乎粘在脚尖上的皮球腾空而起,直向苍穹飞起,他这一脚也未见如何用力,竟把球踢得如此之高。
这时,那颗似要直入云宵的球从空中坠落下来,眼看就要砸到安和的身上,以他的控球能力,岂能不知球的落点,看来他踢球入空之时,就选择了这个落点。
安和察觉有异了,一抬头,看见那球凌空落下,安和双足一顿,一双高齿木屐朝靴一弹即起,整个身子旋转而上,那一袭绯色的宽大朝服因为他的疾旋仿佛一朵从水里绽放开来的红莲,刷地一下向四下里铺展开来。
安和一脚飞出,正中那枚皮球,球应声飞出,化作一道长虹,贯入“风流眼”中。
“风流眼”就是球门,这球场左右各立了一道球门,球门的形状仿佛一个牌坊,只是要比牌坊矮了许多,球门用漆了红漆的木料做成,两边有云纹的飞檐,中间顶端还有一个带尖的圆球,有些西域建筑的风格。
其下就是球门,有一人多高,与现代的球门相仿,但是根据不同的打法,并不是所有的球都要贯进这个球门才算得分。
这个球门上方不是一道横梁,而是两道横梁,在两道横梁中间,有一个小一些的球门,其形状就像一些古代花园墙壁上的开窗。
这个孔洞就叫“风流眼”,有些难度较高的比赛,球要贯进这个球洞才算赢,而要射进这个“风流眼”,可比射进下面那个大些的球门要难上几倍。
安和这一记凌空抽射,准确有力地直贯球门,而且他身在球场一侧,由于倾斜的角度,更增添了射门的难度。
一时间,场上的人与场外看球的人,都不禁喝起彩来。
头上缠有红绸的人见到他这一脚抽射,目中也不禁泛起一抹异彩:“好个少年郎,倒是不能小觑他了!”
但作为一个在后世习惯于每天都要去上班的人来说,老是待在家里,安和心里很不踏实,所以决定去太史局看看。
想到自己的五品官服还在许敬宗哪儿,安和就去许府拜见了许敬宗。
安和看历史书,书上对许敬宗的评价都不太好,说他做人没原则,而且又爱财,好色。
安和心想:对于这样的上司空手而去,肯定得不到什么好脸色。
于是安和投其所好,去前备了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
许敬宗虽然人品不咋的,但他是个聪明人,看安和小小年纪已经是五品的承议郎了,又听说这小子能预测地震,深受皇上的赏识,说不定,将来的官位还在自己之上。
所以有意拉拢安和,看了看安和的礼单,心中对这少年更满意,心想:
“这小子别看年龄小,倒是很会办事。”
因为太史局是个清水衙门,太史局里的人平时自己还顾不上自己呢,那有钱给他送礼啊!
这也是平时很少去太史局的原因之一。
许敬宗有意留安和在家中吃饭,虽然许敬宗是自己的的顶头上司,但安和并不想深交这样的人,借故推托回家了。
回到自己宅中,安和在晴云的侍候下换上五品的承议郎官服,照了照铜镜,衣服还挺合身,浅绯色的官服,金的色腰带,镶玉的幞头,人也显得越的神采奕奕。
一旁的晴云忍不住赞叹:
“阿郎穿上这身衣服,越的显得英俊潇洒了。”
安和笑著接了一句:必须的,谁让俺的底子好呢!
安和出了宅子,向太史局走去,走到太史局对面的司农寺草场的时候,看到有两队人马在玩球,一队人在玩步球,一队人在玩马球。
步球就是蹴鞠,马球就是击鞠。
唐代轻骑盛行,朝廷注重训练有高机动性和有利长途奔袭的轻骑兵,李世民得知吐蕃人打马球有利于训练骑兵后,便在大唐促进开展这项运动。
当时吐蕃使臣得知唐太宗喜欢马球,还特意赠送了他一只马球作为礼物。不过李世民不想让吐蕃人知道他的真正用意,便佯做不喜欢,把马球给烧了。可是此后,马球游戏终究在不知不觉间,盛行于整个大唐了。
时下,皇家在各处宫殿中都建有马球场,一些达官显贵在自己的府邸附近也建有马球场,他们建的马球场比现代的标准足球场略宽一些,长度却略小,总面积与一个足球场大小相仿,但建造质量极其考究,平望如砥,下看若镜。
为了让地面平滑柔韧,夏天不长草,冬天不结冻,有些豪门甚至不惜靡费巨资,把一桶桶的油泼到球场上去。
下这么大的力气,可见当时的上流社会是如何的喜欢打马球,他们对马球的痴迷,丝毫不亚于现代人对足球的酷爱,甚至尤有过之。
不过平常人家买不起马,少有骑马的机会,故而马术不精,于是就打步球。
安和马术不怎么不样,对玩马球的那队人马不太感兴趣。
作为一个资深的球迷和大学学校足球队的队员来说,安和立马就被玩蹴鞠的那队人吸引住了,站在一边,饶有兴趣的看了起来。
玩蹴鞠的一共十二个人,分为两队,六人为一队,其中一个浓眉大眼,鼻直口方,面如冠玉,头上系着一根红绸,看起来大概三十多岁的样子的人踢得最好,双脚像手一样灵活,控球,带球过人,凌空抽射,一系列动作潇洒娴熟,很快就另外一队四五个球了。
安和正看和起劲,突然鞠球被场上的一名队员一脚踢飞,正好落到安和的脚下。
这枚鞠球不是充气的,而是六块皮革缝成一个球,中间塞上毛等轻软而有弹性的东西,最中间又加点重物,免得球过于轻盈,不好控制。
安和看了看,和现代的足球差不多,于是走到皮球边,并不俯身捡球,而是脚尖一挑,将那球儿挑飞过肩,一个“魁星踢斗”,便稳稳地停住了那球。
安和双手拢住衣袖,以双脚控球,展示起了球技,只见那球上下翻飞,脚尖、脚背、脚缘、膝盖、足踝……
球儿在他双脚前流星一般滴溜溜乱转,看得人眼花缭乱,却始终不曾落地。
忽而极其潇洒地一跳,脚面一弹,“啪”地一声,那只皮球便飞回了场地之中,场上的人都是踢球的高手,都大声的喝彩。
头上系红绸的那人看到施展出如此高妙球技的安和,脚上穿得居然不是皮靴,也不是芒鞋,而是一双鞋底很高的高齿木屐朝靴,更是惊得张大了嘴巴合不拢来。
能踢得如此一手好球,已经极为不易,脚下居然是一双高齿木屐朝靴,其难度更是可想而知,这小子竟有这般好功夫!
他有意再试试安和的球技,走上前去,把用脚把球掂啊几下,忽然脚尖一踮,那只似乎粘在脚尖上的皮球腾空而起,直向苍穹飞起,他这一脚也未见如何用力,竟把球踢得如此之高。
这时,那颗似要直入云宵的球从空中坠落下来,眼看就要砸到安和的身上,以他的控球能力,岂能不知球的落点,看来他踢球入空之时,就选择了这个落点。
安和察觉有异了,一抬头,看见那球凌空落下,安和双足一顿,一双高齿木屐朝靴一弹即起,整个身子旋转而上,那一袭绯色的宽大朝服因为他的疾旋仿佛一朵从水里绽放开来的红莲,刷地一下向四下里铺展开来。
安和一脚飞出,正中那枚皮球,球应声飞出,化作一道长虹,贯入“风流眼”中。
“风流眼”就是球门,这球场左右各立了一道球门,球门的形状仿佛一个牌坊,只是要比牌坊矮了许多,球门用漆了红漆的木料做成,两边有云纹的飞檐,中间顶端还有一个带尖的圆球,有些西域建筑的风格。
其下就是球门,有一人多高,与现代的球门相仿,但是根据不同的打法,并不是所有的球都要贯进这个球门才算得分。
这个球门上方不是一道横梁,而是两道横梁,在两道横梁中间,有一个小一些的球门,其形状就像一些古代花园墙壁上的开窗。
这个孔洞就叫“风流眼”,有些难度较高的比赛,球要贯进这个球洞才算赢,而要射进这个“风流眼”,可比射进下面那个大些的球门要难上几倍。
安和这一记凌空抽射,准确有力地直贯球门,而且他身在球场一侧,由于倾斜的角度,更增添了射门的难度。
一时间,场上的人与场外看球的人,都不禁喝起彩来。
头上缠有红绸的人见到他这一脚抽射,目中也不禁泛起一抹异彩:“好个少年郎,倒是不能小觑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