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庶得正 第671章(10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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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渊被问得一怔,蹙眉想了想方道:“也许是凶手胁迫贺氏夫妻自行滑倒,再以武力杀之?”说到此处他自己又摇头否定:“不对。若用武,尸身上必留痕迹,仵作不会验不出来,且此法亦不稳妥,万一谁大声呼救,此事便不成了。”
“正是。”傅珺接口道,“所以我猜,这凶手还是先用了迷药,再分别换上死者的鞋,做出滑倒的假象并打碎茶具,其后再杀人布置现场。”
孟渊沉吟片刻,颔道:“有理。”
此时傅珺却又微蹙了眉,问孟渊道:“阿渊,这江湖上的迷药果真如此厉害?”
孟渊神情郑重,道:“据我所知,藏剑山庄便有此药。”
此言一出,众人便皆安静了下来。
傅珺双眉微颦,心下暗自思忖:以藏剑山庄之能,作案条件与手段皆是齐备,但她本能地觉得,此案与藏剑山庄无关。连续数年毫无意义地谋杀平民,藏剑山庄不会做这等不划算的买卖,就算是有人背着山庄私下行事,这种人藏剑山庄亦须容不得他。
此时,那跑去问话的调查员终于回来了,傅珺便避入里间,由唐俊与之对话。
唐俊便问:“可寻着那工匠了?”
那调查员擦着汗道:“寻着了,那工匠说,正房所有房间的窗户皆是漆成了墨绿,西次间儿的窗户也漆成了墨绿色,他是在案那/日/的白天上的漆,在这个天气里,那漆只需一夜便可干透了。”
傅珺立在槅扇后,听着那调查员气喘吁吁的话语,一直蹙起的眉头终于松了下来。
这果然是一条线索,而且还是突破性的线索。
此时不只傅珺,便连唐俊与孟渊亦皆面容微动。
这调查员的回话,让他们同时注意到了一个此前忽略的问题。这一刻,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西次间儿那个印了手印的窗台上。
那窗台。漆的是朱漆!
二十年的老工匠,不可能漆错颜色,再退一步说,就算他漆错了颜色。一夜过后,那漆早干得透了,也不该被前来查案的人印上手印。
这朱漆窗台,一定是在案那日工匠离开后重新上了漆,漆上朱漆之人如果不是贺固自己。便只能是凶手了。
傅珺相信,贺固是绝对不会自己刷漆玩儿,不过出于谨慎,她还是问唐俊道:“俊表哥,贺固的尸身上可有挨擦过油漆的痕迹?”
“并无。笔趣阁”唐俊立刻说道,欣喜之情已是溢于言表。
这个现可谓重大,他家这位表妹果然天赋异禀,于刑名一道竟比积年的老调查员还要厉害。
“此乃凶手所为。”孟渊沉声说道。
唐俊立刻表示赞同:“孟兄所见极是。”说到此处,他的目中便露出几分不解:“只是,凶手为何要将窗台重新刷一遍漆?目的何在?”
“我推测。是为了遮掩痕迹。”傅珺说道,又向那窗台上的手印指了指,道:“案当晚,新漆未干,那凶手在犯案过程中,很可能是不小心在这窗台上落下了痕迹,也许是手印、也许是脚印,也或者是别的什么,总之是不能叫人现的。因此他便又重新刷了一层朱漆,将印迹尽皆遮了去。”
她一面说着。唐俊便一面点头。
方才问题一说出口,他便也想到了这种可能性。可是,他还是有些不解:“凶手为何不仍旧漆绿窗,却改漆朱窗?他便不怕被人瞧出不对来么?”
这一点确实古怪。
整个正房皆为绿窗。凶手却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偏要将凶案现场的窗子改了个颜色。
傅珺的眉心蹙了起来。
若说是为了遮住痕迹,原样再上一遍漆便是,又为何偏偏要以朱漆覆住绿漆?这样明显的差别,很容易便被人看出来了,难道凶手慌乱中选错了颜色?
这想法才一冒头。傅珺便立刻否定了。
凶手做事很仔细,只看这现场的布置,从茶杯到冰块,再到贺固夫妇尸体倒下的位置,每一处都设计得恰到好处,显示出了凶手的细致。还有这新刷的朱漆,傅珺方才仔细看过了,那层漆刷得密实均匀,显然是仔细地刷了不止一遍。
一个行事谨慎、精于细节的凶手,为何会突然变得粗疏不堪,犯下这等大错?到底有什么样的理由,促使他做出了这样的事?
没来由地,傅珺的脑海中又浮现出上一个案现场的情景。
那一次,凶手费尽力气将极重的橱柜挪了位,就为了遮住溅到墙上的茜灵砂,他选择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方式掩盖痕迹,原因何在?
傅珺怔怔地盯着眼前的朱漆窗台,脑中画面不时闪回,墙上飞溅的茜灵砂与朱漆窗台重叠出现。
凶手作案手段可谓精妙,却偏偏在两次掩盖痕迹时表现拙劣,他到底是故意为之,还是有什么必须如此的缘由?
傅珺眉尖紧蹙,眼前似有重重迷雾,让她如身处黑暗之中。可是,她却分明有种感觉,那答案就在不远处,呼之欲出。
蓦地,似一道闪电划过脑海,傅珺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她忽然现,这朱漆窗台与飞溅于墙壁的茜灵砂、墨绿色的油漆与青砖墙壁,这几者有一个明显的,然而却很容易叫人忽略的共同点:
颜色!
它们皆是红色与深绿色的!
上一次,凶手为了遮住“墨绿”砖墙上“红色”的茜灵砂,不惜挪动笨重的四脚柜,犯了一个低级的错误;而凶手第二次犯错,亦是为了遮掩痕迹,以“红色”朱漆覆住了原本的“墨绿”色油漆。
傅珺的眼睛越来越亮,一颗心怦怦地跳个不停。
这个凶手,为什么总是在红色与墨绿色同时出现的时候,犯下错误?
难道说,这个凶残的连环杀人案凶手,竟是……色盲?!
傅珺眼前豁然开朗。
这个可能性极大!
她按捺住狂跳的心,开始回忆前世所知的关于色盲的相关知识。
色盲,通常意义上指的便是“红绿色盲”,此类色盲患者无法正确地区分正红色与偏深的绿色,尤其是在光线较为昏暗的时候,更易将此二色弄混。(未完待续。)
“正是。”傅珺接口道,“所以我猜,这凶手还是先用了迷药,再分别换上死者的鞋,做出滑倒的假象并打碎茶具,其后再杀人布置现场。”
孟渊沉吟片刻,颔道:“有理。”
此时傅珺却又微蹙了眉,问孟渊道:“阿渊,这江湖上的迷药果真如此厉害?”
孟渊神情郑重,道:“据我所知,藏剑山庄便有此药。”
此言一出,众人便皆安静了下来。
傅珺双眉微颦,心下暗自思忖:以藏剑山庄之能,作案条件与手段皆是齐备,但她本能地觉得,此案与藏剑山庄无关。连续数年毫无意义地谋杀平民,藏剑山庄不会做这等不划算的买卖,就算是有人背着山庄私下行事,这种人藏剑山庄亦须容不得他。
此时,那跑去问话的调查员终于回来了,傅珺便避入里间,由唐俊与之对话。
唐俊便问:“可寻着那工匠了?”
那调查员擦着汗道:“寻着了,那工匠说,正房所有房间的窗户皆是漆成了墨绿,西次间儿的窗户也漆成了墨绿色,他是在案那/日/的白天上的漆,在这个天气里,那漆只需一夜便可干透了。”
傅珺立在槅扇后,听着那调查员气喘吁吁的话语,一直蹙起的眉头终于松了下来。
这果然是一条线索,而且还是突破性的线索。
此时不只傅珺,便连唐俊与孟渊亦皆面容微动。
这调查员的回话,让他们同时注意到了一个此前忽略的问题。这一刻,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西次间儿那个印了手印的窗台上。
那窗台。漆的是朱漆!
二十年的老工匠,不可能漆错颜色,再退一步说,就算他漆错了颜色。一夜过后,那漆早干得透了,也不该被前来查案的人印上手印。
这朱漆窗台,一定是在案那日工匠离开后重新上了漆,漆上朱漆之人如果不是贺固自己。便只能是凶手了。
傅珺相信,贺固是绝对不会自己刷漆玩儿,不过出于谨慎,她还是问唐俊道:“俊表哥,贺固的尸身上可有挨擦过油漆的痕迹?”
“并无。笔趣阁”唐俊立刻说道,欣喜之情已是溢于言表。
这个现可谓重大,他家这位表妹果然天赋异禀,于刑名一道竟比积年的老调查员还要厉害。
“此乃凶手所为。”孟渊沉声说道。
唐俊立刻表示赞同:“孟兄所见极是。”说到此处,他的目中便露出几分不解:“只是,凶手为何要将窗台重新刷一遍漆?目的何在?”
“我推测。是为了遮掩痕迹。”傅珺说道,又向那窗台上的手印指了指,道:“案当晚,新漆未干,那凶手在犯案过程中,很可能是不小心在这窗台上落下了痕迹,也许是手印、也许是脚印,也或者是别的什么,总之是不能叫人现的。因此他便又重新刷了一层朱漆,将印迹尽皆遮了去。”
她一面说着。唐俊便一面点头。
方才问题一说出口,他便也想到了这种可能性。可是,他还是有些不解:“凶手为何不仍旧漆绿窗,却改漆朱窗?他便不怕被人瞧出不对来么?”
这一点确实古怪。
整个正房皆为绿窗。凶手却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偏要将凶案现场的窗子改了个颜色。
傅珺的眉心蹙了起来。
若说是为了遮住痕迹,原样再上一遍漆便是,又为何偏偏要以朱漆覆住绿漆?这样明显的差别,很容易便被人看出来了,难道凶手慌乱中选错了颜色?
这想法才一冒头。傅珺便立刻否定了。
凶手做事很仔细,只看这现场的布置,从茶杯到冰块,再到贺固夫妇尸体倒下的位置,每一处都设计得恰到好处,显示出了凶手的细致。还有这新刷的朱漆,傅珺方才仔细看过了,那层漆刷得密实均匀,显然是仔细地刷了不止一遍。
一个行事谨慎、精于细节的凶手,为何会突然变得粗疏不堪,犯下这等大错?到底有什么样的理由,促使他做出了这样的事?
没来由地,傅珺的脑海中又浮现出上一个案现场的情景。
那一次,凶手费尽力气将极重的橱柜挪了位,就为了遮住溅到墙上的茜灵砂,他选择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方式掩盖痕迹,原因何在?
傅珺怔怔地盯着眼前的朱漆窗台,脑中画面不时闪回,墙上飞溅的茜灵砂与朱漆窗台重叠出现。
凶手作案手段可谓精妙,却偏偏在两次掩盖痕迹时表现拙劣,他到底是故意为之,还是有什么必须如此的缘由?
傅珺眉尖紧蹙,眼前似有重重迷雾,让她如身处黑暗之中。可是,她却分明有种感觉,那答案就在不远处,呼之欲出。
蓦地,似一道闪电划过脑海,傅珺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她忽然现,这朱漆窗台与飞溅于墙壁的茜灵砂、墨绿色的油漆与青砖墙壁,这几者有一个明显的,然而却很容易叫人忽略的共同点:
颜色!
它们皆是红色与深绿色的!
上一次,凶手为了遮住“墨绿”砖墙上“红色”的茜灵砂,不惜挪动笨重的四脚柜,犯了一个低级的错误;而凶手第二次犯错,亦是为了遮掩痕迹,以“红色”朱漆覆住了原本的“墨绿”色油漆。
傅珺的眼睛越来越亮,一颗心怦怦地跳个不停。
这个凶手,为什么总是在红色与墨绿色同时出现的时候,犯下错误?
难道说,这个凶残的连环杀人案凶手,竟是……色盲?!
傅珺眼前豁然开朗。
这个可能性极大!
她按捺住狂跳的心,开始回忆前世所知的关于色盲的相关知识。
色盲,通常意义上指的便是“红绿色盲”,此类色盲患者无法正确地区分正红色与偏深的绿色,尤其是在光线较为昏暗的时候,更易将此二色弄混。(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