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街中的痞子 第一千五百章 枪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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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阿米娅渐渐变凉的身体刺激到了赵凤声的神经,还是被逼入绝境致使他陷入混乱,赵凤声一反常态,像是一个傻子般举起了白旗。
失去援军,失去力气,失去希望,没人能理解赵凤声此刻的心境。
看到得意忘形的陈加安,赵凤声依旧呆若木鸡,对人无视,对枪也无视,如行尸走肉朝前走去,口中反复念叨着,“杀我,救她,杀我,救她。”
陈加安可不是心慈手软的蠢蛋,不远千里跑到东南亚受罪,就是为了干掉赵凤声,夙愿即将完成,能够跟张烈虎一较长短的手臂竟然开始发抖,简短的狂喜之后,陈加安面容狰狞喊道:“姓赵的,你终于死在我手里了!”
“不想死的话,我劝你最好放下枪。”
旁边响起寒冷彻骨的声音。
这个声音的主人,却是始终以弥勒佛姿态示人的司光,他举着一把pp2000冲锋枪,表情冷峻,枪口瞄准的是陈加安太阳穴位置,他所有呈现出来的态度,让人绝不会怀疑话中真伪。
初来泰国那会儿,两人可谓是如胶似漆,恨不得睡觉都粘在一起,没想到这家伙翻脸不认人,把枪指着自己。天翻地覆的反差,使得陈加安怒目而视,咬牙道:“总管大人,你别忘了,咱们是朋友,现在为什么要站到赵凤声那边?”
司光冷漠回应道:“在某种意向达成一致的时候,咱们可以称作合作伙伴,但如今意向相悖,是该分道扬镳了。”
陈加安能够分辨出他动了真格,也不怀疑杀掉赵凤声后,自己的脑袋会被司光打爆,胜券在握之后,更要学会审时度势,减少无谓的风险。
陈加安推了推眼镜,平静说道:“需要多少钱,才能让你放下枪?”
司光仍旧板着脸,看起来不近人情,“我承认,我很喜欢钱,但有些东西比钱更重要,比如我们king的命令。”
陈加安试探性说道:“或许我能开出一张支票,去改变你们king的想法。”
司光硬声道:“陈先生,你再趁钱,有我们大富豪有钱吗?请你尊重我们的king,以最快的速度放下手枪,然后买最快的机票回澳门,这是作为曾经伙伴,给你最后的忠告。”
大富豪的生意遍布全球,投资的行业五花八门,什么最赚钱,他们就做什么,所拥有的资产,除了内部人士,根本没人能够算得清。
杀掉赵凤声,还是乖乖缴械投降,换做以前的陈加安,可能不会犹豫,但在做了乘龙快婿之后,少了些光棍儿气质,反复掂量,左顾右盼,直到额头冒汗,陈加安也没有作出决定。
“陈先生?”司光甩出亢长的尾音,枪口朝前延伸,威胁的意味浓厚。
“好,就按照你说的办。”陈加安双手举过头顶,一步一步朝后退去。
砰!
一枚不知从哪飞来的子弹,擦过赵凤声脖子,爆出浓郁血雾。
……
……
对面大厦天台。
从火家军发动第二波攻势起,安常胜就在这里架起了狙击枪,之所以不去现场厮杀,安常胜有他的考虑。
一来是害怕当地军方插手。
闹出如此大的动静,想要善了是不可能的,只要回到金三角,花钱疏通关系,再送出几个倒霉蛋顶罪,此事也就不了了之。至于军方如何编造谎言,他才管不了那么多,可一旦在现场被人家抓住,变成阶下囚,再有视频等东西流出,麻烦可就大了。
二来是子弹不长眼。
拥有财富和权力越大的人,往往最是惜命,开劳斯莱斯的很少跟骑自行车的动刀子,石油大亨也不会跟街头乞丐打成一团,原因无他,不值得而已。
安常胜自付这条命,可比赵凤声的金贵多了,再说对方已经是案板上的肉,任他为之,再去亲自犯险,是一件收获和付出不成正比的愚蠢行为。
所以安常胜选择了最拿手的方式,远程狙击,稳坐钓鱼台。
从赵凤声的奋力反击到陷入绝境,再到陈加安和司光的出现,安常胜都看的一清二楚,本想借他人之手,除掉赵凤声这个隐患,以防雷佳的人秋后算账,无奈陈加安最后选择了妥协,差点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
迫不得已,安常胜只好亲自扣动了扳机。
由于此时的赵凤声虚弱不堪,身体摇摆不定,所以第一枪没有射中要害,仅仅从脖颈擦过而已。
“这家伙属猫的,命真大。”安常胜吐了一口唾沫,再度瞄准。
他将瞄准镜对准瘫倒在地的赵凤声后脑,正要射击,忽然觉得不对劲,食指无论如何也扣不动了。
安常胜诧异起身,发现扳机后面插了一根木头类的东西,往后延伸,竟然是一柄剑。
一柄桃木剑。
这柄剑的主人,是位清瘦的男子,五官异常俊逸,可惜年纪大了些,眼角皱纹较多,头发和山羊胡已成半银半黑,用一根木簪固定,身穿一件补了又补快洗成白色的灰袍,脚踩麻鞋,腰间挂了一个硕大的酒葫芦。
虽然他的打扮和叫花子差不了多少,可偏偏有股潇洒出尘的味道。
安常胜大惊!
这人能够悄无声息靠近自己,肯定能够轻而易举杀掉自己,没动手,只是阻挠开枪,说明两人之间没有太大的恩怨。
灰袍男人淡淡看了眼惊魂未定的安常胜,细声细语说道:“放下枪,留你一条命。”
声线浑厚,又不失亲切感。
安常胜警惕问道:“你是谁?”
灰袍男人笑道:“你出生的时候,我就已经不问世事了,有必要知道吗?”
见到士兵将灰袍男人围住,安常胜稳定住了心神,神色倨傲了几分,“就凭你一个人,想逼迫我就范?有那本事吗?”
灰袍男人深邃的双眼微微眯起,轻声道:“有没有本事,去问问你老子,他胸前那道疤,是谁留下的。”
胸前那道疤?
安常胜皱眉深思。
火帅一生跌宕起伏,受过的伤不计其数,作为亲儿子的安常胜,也很难数得清有多少。
但目光触及到桃木剑,安常胜脸色大变,急切问道:“你是说心口那处剑伤?”
灰袍男人目光冷了几分,“当年他在金三角胡作非为,惹得老道相当不爽,要不是看在你们安家祖宗的面子上,早就把他一剑给挑了。这么多年过去,姓安的遵守诺言,倒没有向华夏卖过一克毒品,否则老道早就登门拜访了。”
灰袍男人话语间匪气十足,哪像是道门高人了?
安常胜终于猜到了这人身份,颤声道:“你……你是齐长歌!”
灰袍男人哦了一声,挑起眉毛,“想不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有人叫得出我的名字。”
安常胜苦笑连连。
别说是几十年,恐怕几百年之后,这片土地也不会忘记这个名字。
以一己之力压的东南亚喘不过气的小道士。
一人独斗四十余名最强大的降头师,杀十余人,吓退二十余人,完好无损离去。
关键是那年他还不到二十岁!
当然,这些功绩都是在战场上发生的,许多不为人知的一面,只有火帅那个时代的人才有所耳闻。
战争结束后,齐长歌留在了当地,游山玩水,神出鬼没,看似是闲散方士,实则做了好几件令人瞠目结舌的“大案。”
单枪匹马诛杀在泰国横行一时的黑道头子。
一剑将当时的金三角巨无霸坤沙刺破喉咙。
醉酒后跑到皇宫里呼呼大睡,并且留下一泡屎留作纪念。
任何一件事,都足够齐长歌死八百回,可偏偏他还活着,那些人都已作古。
除了传奇二字,其它都不足以形容他的丰功伟绩。
安常胜早就认为齐长歌驾鹤西去,没想到时隔多年,竟然遇到了本尊。
见到对方放下狙击枪,齐长歌收回了桃木剑,“回去给你老子说,以后再对赵凤声起杀心,火家军会在金三角除名。”
安常胜几欲抓狂,这赵凤声是上帝之子吗?大富豪突然调转枪头护着他,神仙人物齐长歌也要护着他。
安常胜对齐长歌又惊又怕,可实在咽不下这口气,硬着头皮问道:“赵凤声是你什么人?”
“这个不让人省心的小子。”
齐长歌眉目疏展,嘴角挂起了一抹柔意,“他是我师弟。”
失去援军,失去力气,失去希望,没人能理解赵凤声此刻的心境。
看到得意忘形的陈加安,赵凤声依旧呆若木鸡,对人无视,对枪也无视,如行尸走肉朝前走去,口中反复念叨着,“杀我,救她,杀我,救她。”
陈加安可不是心慈手软的蠢蛋,不远千里跑到东南亚受罪,就是为了干掉赵凤声,夙愿即将完成,能够跟张烈虎一较长短的手臂竟然开始发抖,简短的狂喜之后,陈加安面容狰狞喊道:“姓赵的,你终于死在我手里了!”
“不想死的话,我劝你最好放下枪。”
旁边响起寒冷彻骨的声音。
这个声音的主人,却是始终以弥勒佛姿态示人的司光,他举着一把pp2000冲锋枪,表情冷峻,枪口瞄准的是陈加安太阳穴位置,他所有呈现出来的态度,让人绝不会怀疑话中真伪。
初来泰国那会儿,两人可谓是如胶似漆,恨不得睡觉都粘在一起,没想到这家伙翻脸不认人,把枪指着自己。天翻地覆的反差,使得陈加安怒目而视,咬牙道:“总管大人,你别忘了,咱们是朋友,现在为什么要站到赵凤声那边?”
司光冷漠回应道:“在某种意向达成一致的时候,咱们可以称作合作伙伴,但如今意向相悖,是该分道扬镳了。”
陈加安能够分辨出他动了真格,也不怀疑杀掉赵凤声后,自己的脑袋会被司光打爆,胜券在握之后,更要学会审时度势,减少无谓的风险。
陈加安推了推眼镜,平静说道:“需要多少钱,才能让你放下枪?”
司光仍旧板着脸,看起来不近人情,“我承认,我很喜欢钱,但有些东西比钱更重要,比如我们king的命令。”
陈加安试探性说道:“或许我能开出一张支票,去改变你们king的想法。”
司光硬声道:“陈先生,你再趁钱,有我们大富豪有钱吗?请你尊重我们的king,以最快的速度放下手枪,然后买最快的机票回澳门,这是作为曾经伙伴,给你最后的忠告。”
大富豪的生意遍布全球,投资的行业五花八门,什么最赚钱,他们就做什么,所拥有的资产,除了内部人士,根本没人能够算得清。
杀掉赵凤声,还是乖乖缴械投降,换做以前的陈加安,可能不会犹豫,但在做了乘龙快婿之后,少了些光棍儿气质,反复掂量,左顾右盼,直到额头冒汗,陈加安也没有作出决定。
“陈先生?”司光甩出亢长的尾音,枪口朝前延伸,威胁的意味浓厚。
“好,就按照你说的办。”陈加安双手举过头顶,一步一步朝后退去。
砰!
一枚不知从哪飞来的子弹,擦过赵凤声脖子,爆出浓郁血雾。
……
……
对面大厦天台。
从火家军发动第二波攻势起,安常胜就在这里架起了狙击枪,之所以不去现场厮杀,安常胜有他的考虑。
一来是害怕当地军方插手。
闹出如此大的动静,想要善了是不可能的,只要回到金三角,花钱疏通关系,再送出几个倒霉蛋顶罪,此事也就不了了之。至于军方如何编造谎言,他才管不了那么多,可一旦在现场被人家抓住,变成阶下囚,再有视频等东西流出,麻烦可就大了。
二来是子弹不长眼。
拥有财富和权力越大的人,往往最是惜命,开劳斯莱斯的很少跟骑自行车的动刀子,石油大亨也不会跟街头乞丐打成一团,原因无他,不值得而已。
安常胜自付这条命,可比赵凤声的金贵多了,再说对方已经是案板上的肉,任他为之,再去亲自犯险,是一件收获和付出不成正比的愚蠢行为。
所以安常胜选择了最拿手的方式,远程狙击,稳坐钓鱼台。
从赵凤声的奋力反击到陷入绝境,再到陈加安和司光的出现,安常胜都看的一清二楚,本想借他人之手,除掉赵凤声这个隐患,以防雷佳的人秋后算账,无奈陈加安最后选择了妥协,差点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
迫不得已,安常胜只好亲自扣动了扳机。
由于此时的赵凤声虚弱不堪,身体摇摆不定,所以第一枪没有射中要害,仅仅从脖颈擦过而已。
“这家伙属猫的,命真大。”安常胜吐了一口唾沫,再度瞄准。
他将瞄准镜对准瘫倒在地的赵凤声后脑,正要射击,忽然觉得不对劲,食指无论如何也扣不动了。
安常胜诧异起身,发现扳机后面插了一根木头类的东西,往后延伸,竟然是一柄剑。
一柄桃木剑。
这柄剑的主人,是位清瘦的男子,五官异常俊逸,可惜年纪大了些,眼角皱纹较多,头发和山羊胡已成半银半黑,用一根木簪固定,身穿一件补了又补快洗成白色的灰袍,脚踩麻鞋,腰间挂了一个硕大的酒葫芦。
虽然他的打扮和叫花子差不了多少,可偏偏有股潇洒出尘的味道。
安常胜大惊!
这人能够悄无声息靠近自己,肯定能够轻而易举杀掉自己,没动手,只是阻挠开枪,说明两人之间没有太大的恩怨。
灰袍男人淡淡看了眼惊魂未定的安常胜,细声细语说道:“放下枪,留你一条命。”
声线浑厚,又不失亲切感。
安常胜警惕问道:“你是谁?”
灰袍男人笑道:“你出生的时候,我就已经不问世事了,有必要知道吗?”
见到士兵将灰袍男人围住,安常胜稳定住了心神,神色倨傲了几分,“就凭你一个人,想逼迫我就范?有那本事吗?”
灰袍男人深邃的双眼微微眯起,轻声道:“有没有本事,去问问你老子,他胸前那道疤,是谁留下的。”
胸前那道疤?
安常胜皱眉深思。
火帅一生跌宕起伏,受过的伤不计其数,作为亲儿子的安常胜,也很难数得清有多少。
但目光触及到桃木剑,安常胜脸色大变,急切问道:“你是说心口那处剑伤?”
灰袍男人目光冷了几分,“当年他在金三角胡作非为,惹得老道相当不爽,要不是看在你们安家祖宗的面子上,早就把他一剑给挑了。这么多年过去,姓安的遵守诺言,倒没有向华夏卖过一克毒品,否则老道早就登门拜访了。”
灰袍男人话语间匪气十足,哪像是道门高人了?
安常胜终于猜到了这人身份,颤声道:“你……你是齐长歌!”
灰袍男人哦了一声,挑起眉毛,“想不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有人叫得出我的名字。”
安常胜苦笑连连。
别说是几十年,恐怕几百年之后,这片土地也不会忘记这个名字。
以一己之力压的东南亚喘不过气的小道士。
一人独斗四十余名最强大的降头师,杀十余人,吓退二十余人,完好无损离去。
关键是那年他还不到二十岁!
当然,这些功绩都是在战场上发生的,许多不为人知的一面,只有火帅那个时代的人才有所耳闻。
战争结束后,齐长歌留在了当地,游山玩水,神出鬼没,看似是闲散方士,实则做了好几件令人瞠目结舌的“大案。”
单枪匹马诛杀在泰国横行一时的黑道头子。
一剑将当时的金三角巨无霸坤沙刺破喉咙。
醉酒后跑到皇宫里呼呼大睡,并且留下一泡屎留作纪念。
任何一件事,都足够齐长歌死八百回,可偏偏他还活着,那些人都已作古。
除了传奇二字,其它都不足以形容他的丰功伟绩。
安常胜早就认为齐长歌驾鹤西去,没想到时隔多年,竟然遇到了本尊。
见到对方放下狙击枪,齐长歌收回了桃木剑,“回去给你老子说,以后再对赵凤声起杀心,火家军会在金三角除名。”
安常胜几欲抓狂,这赵凤声是上帝之子吗?大富豪突然调转枪头护着他,神仙人物齐长歌也要护着他。
安常胜对齐长歌又惊又怕,可实在咽不下这口气,硬着头皮问道:“赵凤声是你什么人?”
“这个不让人省心的小子。”
齐长歌眉目疏展,嘴角挂起了一抹柔意,“他是我师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