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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城之神寨没落 第六十四章 三趾鸟妖案

    “这家伙,跑得真快,他这一走,又剩下咱俩了”。

    我躺下,盖好白熊皮。

    她抱着肩膀,蹲在一边瑟瑟发抖。

    “别愣着啦,冻死了我可不管”。

    我嘿嘿的笑:“放心,我是正人君子,不会趁你之危的”。

    “姑爷……,我,我不冷”。

    “狗屁姑爷,你大概也知道,我是个孤儿,没有兄弟姐妹,你要是愿意,打今儿起,我就是你哥”。

    这话三分真、七分假,我没给人当哥的瘾,妹妹多了也不是什么好事,可眼下只能这么说,小丫头八成吃过亏,在这方面挺在意的。

    “哥”。

    小雅脆生生的喊了一声。

    我掀开熊皮,命令她钻进来,把漏风的地方掖紧,象两条包裹在茧里的毛毛虫。

    她紧闭着眼:“……哥,等你老了,我照顾你,爷爷说,一个人的福薄,两个人合在一起,就能跟命争……”。

    “咱们不是两个人”。

    我摇摇头:“还有小潘子,和你嫂子呢”。

    “呀,我把这茬给忘了?”。

    小雅以为我指的是胡小铃:“你们俩结了婚,我是叫她师父,还是嫂子?要不调过来,叫你师母……”。

    她忍不住“咯咯”一笑:“不行,不行,不好听”。

    笑完,自己嘟嘟囔囔的在那儿瞎琢磨。

    我脑子也没闲着,计划没有变化快,全毁在朱死光这个丧门星手里,现在必须预判到胡小铃下一步的动作,我相信,哪怕没有小雅,她也会来救我,抛开感情不提,如今蛇胆莲在白衣卫手里,我多少有点用。

    还有那对神秘的男女,他们跋山涉水,就为了寻找鱼肚青,并且训练有素,象是很有来头的样子。

    小雅半天没吭声,突然问我:“哥,你说,三趾胡氏和你们沈家是一回事吗?……”。

    “你觉得呢?”。

    “我爷爷一直在打听胡定归的出身,当年胡仙方最后出现的地方,就是同益城”。

    而那时的玉砚雪山,刚刚被一场大火烧过,所有的欢喜花都付之一炬。

    “谁干的?”。

    “沈家后”。

    雪山郎?一定是有人误入了毒花丛,为了泄愤,放火烧山,也因为这个原因,才立了那块训碑。

    擅入雪山者,勾名没籍,逐!

    “沈鹤鸣的墓是不是在雪山上?”。

    “是啊,衣冠冢,梅姿夫人修的,沈家后从小在外地长大,这次归乡,当然要带着孩子去坟前磕头”。

    “他有几个孩子?”。

    “三男两女,要振兴家族,当然要多生几个,不过听说,老大夭折了”。

    怎么死的?没人知道,最合理的推测是上雪山祭祖,红花娇艳,漫山遍野,也许在来之前,有人提醒过他们,花香有毒,可孩子终归是孩子,对新奇的事物无法抗拒,不幸为其所害。

    同时为沈家人敲响了丧钟,直到那一刻,他们才彻底明白,自己是什么变的。

    小雅很兴奋:“哥,你这么一说就通了,沈家后见儿子变成了怪物,请了胡仙方去看病,却治不好,又怕被人知道,无奈给了他一笔钱,带着老大远走西域”。

    所以胡仙方最听不得神医二字,甚至大骂自己狗屁不如。

    如果三趾吴女是一根藤,胡沈两家就是藤上的瓜,从沈家后这儿分出去的。

    “原来咱俩五百年前就是一家”。

    “那你亲戚可多了,四大家族呢……”。

    “沈自舟我都不稀罕”。

    她似乎安了心,主动靠过来,脸贴着耳朵:“我就认准你了,你就是我哥,不许赖”。

    沈家后不惜把儿子送人,也要竭力掩盖这个秘密,自然有他的道理,同益城的居民,大部分是沈鹤鸣攻打什闾城时,带过去的官兵后代,和吴氏族人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如果身边出现了三趾人,怎么能睡得着?。

    况且,雪山郎的故事在民间流传甚广,直指沈家后,让一家人如坐针毡。

    “所以自从他当上新城主,便千方百计的拉拢人心,想要树立自己的威信,老人们都知道,那时候城外有一群妖怪,尖嘴会飞,每只脚上有三根巨爪,城墙再高也挡不住,为了保护百姓,沈家后险些被它们吃掉……”。

    “妖怪?”。

    “爷爷说,就是啄死王孙灵的大鸟”。

    这些大鸟肯定和三趾吴女有关系,要论起来,弄不好沈家后还得叫人家一声舅舅呢?。

    “对,对,我爷爷也怀疑是火烧什闾城时,逃出来的吴氏族人,却有一点想不通,尽管吴氏族人勇猛无比,把沈鹤鸣一连打退了五十里,可他们不会飞呀……”。

    或许是变身后的形态,虽然那时候雪山上还没有欢喜花,但沈鹤鸣手里有驭鬼珠,而这个疯子研制驭鬼珠的目的,是想造出一种强大的人肉武器,为己所用。

    梅姿夫人的大小神力营里,不都是这种可怕的怪物吗?。

    他们为了向沈家复仇,所以攻打同益城,在城外盘踞了十几年,突然有一天,不见了。

    再次出现在人们视线中,是和威不媚一起,刺杀了王孙灵,然后又销声匿迹,直到我们遇见红衣人和四百六。

    “沈家后因为守城有功,所有人都对他感恩戴德,渐渐没有了风言风语,沈家人也事事小心,万一露出了马脚,他这个城主可就当不下去了”。

    为了做到万无一失,甚至对子孙们都隐瞒了真相。

    可他怎么也没想到,多少年后,沈家出了个胆大妄为的沈如斯,因为一句戏言,怒闯玉砚雪山,现了原形。

    “老百姓一下就炸了,不肯善罢甘休,让他们出来给个说法,为啥沈家的后代变成了妖怪,和当年攻城的那些家伙一模一样?”。

    这件事闹的沸沸扬扬,影响之大,连万里之遥的都城都知道了,为了平息民愤,委派大员接管了同益城。

    沈家人只能上下打点,拿出大把的银子,将此事硬压下来。

    “有一个叫沈朝议的,你知道吗?”。

    我知道,胡小铃提起过。

    “哥,我要是说错了,你别不高兴,按道理来讲,这个人才算是沈鹤鸣正儿八经的后裔,只是受到母亲的牵连,成了叫花子,沈家后看在那一点骨血的情分上,收留了他”。

    然而,就是这一念之仁,差点没落得个满门抄斩的下场。

    “爷爷嘴里常说一句话,升米恩、斗米仇,沈朝议的子孙过惯了这种被人接济的生活,稍有点不如意便心生不满,做梦都想回到大都尉府……”。

    如今的同益老宅。

    碰巧那时候又发生了三趾鸟妖案,有怪鸟夜入民宅,盗取财物,放火伤人,一周数起,最后连官府的大印也不翼而飞。

    清晨老爷一升堂,一地羽毛。

    “沈家人的嫌疑最大,可是没有证据,当官的也不能指名道姓,我猜是因为拿了他们不少好处,只能睁只眼、闭只眼,直到有一天,沈家在老宅宴请各位官老爷,酒坛打开,竟然是满满一坛子红土”。

    用干燥的欢喜花,研磨成的粉末。

    有个沈家后生,还傻了吧叽的抓出来一把,闻了闻,当场痛苦哀嚎,腋下生出五彩翎毛,尖爪刺破鞋袜,满地打滚。

    混乱中,酒坛被人踢碎,整个庭院笼罩在红色的雾气里。

    官老爷被熏的头昏眼花,喝令手下立即将其乱棍打死,尸体拖出去,倒吊在城门楼子上。

    也不知道这位老爷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竟然没派衙役把守老宅。

    沈家人趁机逃窜,上头很快听闻此事,责令清妖孽、安民心,格杀勿论,一家几十口无处藏身,迫不得已冒险上了雪山。

    “干吗往山上跑呢?”。

    这是要破罐子破摔?。

    “后面有追兵,拖儿带女的,也是逼的没办法了,男人们自愿滚入花丛,变了身,准备拼个你死我活”。

    圣女寨的人也吓了一跳,一时搞不清楚状况,不知道这群半人半鸟的怪物是什么,沈家女子纷纷跪地哭求,族长动了恻隐之心,合力将官兵赶下山去。

    “外人进不了圣女寨,只能在远离花丛的地方,搭了几个木头屋子,圣女不仅让人送来了食物,还有圣水,担心他们受到欢喜花的伤害……”。

    “他们在雪山上待了多少时间?”。

    “五六年,大家井水不犯河水,相处的挺好,都盼着能调来个清官,重查鸟妖案,为沈家伸冤昭雪”。

    没想到,盼来盼去、却盼来了唐知会和黄彦之。

    黄彦之几次攻打山寨,却敌不过沈家和圣女寨联手,便派了说客和沈家谈条件,拿到了他最想得到的东西,圣水,这才使得藤甲兵长驱直入,烧花屠狗,如果不是温吉古现身救主,恐怕圣女早就进了都统府。

    这不是恩将仇报吗?沈家这事办的忒不地道。

    “沈家跟着官兵下了山,将沈朝议的子孙轰出了老宅,原来那坛欢喜花粉是他们搞的鬼,就算没人去闻,也会找机会弄翻它”。

    都统唐知会张贴榜文,推翻三趾鸟妖案,改称凶犯是一个叫黄雌虎的人,因为私怨,假扮成鸟形,作奸犯科,陷害良善之家……”。

    有没有这个人不重要,案卷一封,石沉大海,就是一本无头帐。

    至于那只被打死的鸟怪,竟然成了西域珍禽,是沈家饲养嬉戏的宠物,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这种谎话也有人相信?”。

    “当然没人相信,也不愿意相信,因为沈家背叛了圣女寨,根本不可能被原谅,那时的圣女寨在人们心里是神族,很多穷苦人都受过圣女的恩惠”。

    沈家人被骂的连门都不敢出,成了过街老鼠,后来水开方调任同益城,相门女婿,八面威风,招集了各处有头有脸的人,说这次回来,是认祖归宗,从此改回沈姓,将老宅占为己有。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都是这个套路。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三趾,沈开方在儿子的百日宴上,当众脱掉小家伙的鞋袜,抱着走了一圈,小腿圆滚滚的,五个脚趾一根不差。

    “是亲生的吗?”。

    “不由得你不信,一个模子磕出来的”。

    “真是见了鬼啦”。

    我不禁暗自发愣,想破脑袋也想不出其中的玄机。

    “哥,这些传闻,都是我听爷爷和会里人说的,对你有用吗?”。

    “有用,假如胡定归真是沈家后的儿子,你打算怎么办?”。

    “啥怎么办?”。

    “……我的意思是,即使真相和咱们推测的一样,没有证据,沈家人不会承认”。

    “干吗要姓沈的承认?自己知道就行了,好象我要占他们便宜似的”。

    “你爷爷也不在乎?”。

    “嘻嘻……,他气的吹胡子瞪眼,啥乱七八糟的,跟咱们一点关系都没有,我笑他,那你干吗还见人就问,爷爷说他只是好奇,倒要瞧瞧沈家的人能坏成啥样?”。

    “他到底想知道什么?”。

    小雅沉默了一会儿:“哥……,我只告诉你一个人,爷爷虽然没说明白,可听他的意思,我们这支胡姓好象另有来历”。

    难怪胡沙耶会对胡定归的牌位不敬,我马上想到了老驼。

    “不是,不是,哎呀,我早说过了,我们绝对是胡家人,天下姓胡的又不止胡定归一个,再说,他原本也不姓胡……”。

    我忽然明白了,她指的是胡仙方!

    作为胡定归的义父,称得上西域胡氏的始祖,只是不清楚他这根藤上的瓜有多少?。

    “爷爷出事的当天,给我打过电话,我和同学们正在爬山,信号不稳定,后来又打,叫我去工地,似乎有话要说,谁知道晚了一步”。

    “他那些日子,有什么反常举动?”。

    “脸色不太好,老拿着手机往厕所跑,说着说着还嚷嚷两句,不知道冲谁发脾气”。

    发完脾气,一摔门,背着手去喝酒,直到半夜才醉熏熏的回来,倒头就睡。

    “你好好回忆回忆,家里有没有和三相关的东西,任何东西,包括比出这个手势的照片、图画、洋娃娃?”。

    她非常努力的在想,可答案还是那两个字:没有。

    我有种力不从心的感觉,胡爷爷啊,胡爷爷,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的孙女很聪明?留下这么模糊的线索,一点头绪都没有。

    要找到手杖里的东西,只能凭运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