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桥守墓人 第102章 探险家史密斯
热门推荐:
重生九零年代,人工智能带我飞
都和离了,谁还养着你一家
凡人修仙从炼药学徒开始
快穿:咸鱼主播总在现场吃瓜
佣兵的我却是变成银发美少年
逢人不说人间事
重生1989:缔造华夏科技帝国
神通横推修仙世界
小马宝莉开局成反派
刚开始我对这片无人区还不是怎么重视,觉得走出去应该不难,可是我们连续往回走了半个小时,却依然置身于无穷无尽的绿草中,仿佛和这片地区融为了一体,无论如何也不能脱身,我甚至拿出了游龙印,可是游龙印上面的九宫八卦和罗盘的情况也差不了多少,完全没有丝毫反应。
这还是第一次遇见游龙印解决不了的事情,如果连这种至宝都能失效,我无法想象还有什么办法可以从这里走出去,棍儿爷也是擅长看风水地势的好手,可是他也束手无策,我们就像没头苍蝇般,四处乱窜。
本来以为只是一场没什么大不了的探险,没想到居然这么危险,卓娜等人已经开始后悔,而缺子和耗子,反而更加兴致勃勃了,按他们的说法,就是这么厉害的迷阵,肯定守护着十分丰厚的宝贝,这两个财迷完全不顾现在的危险,满脑子都想着怎么找到圣河,然后大肆劫掠。
众人又走了几个小时,腿早就开始阵阵的疼痛了,像这样不间断的行走,铁人也会受不了的,由于周围看起来都是一样的,我们也不特意找地方,就地开始休息,好在我们带的水源和干粮还有很多,足够我们支撑几天的,暂时饿不死。
不得不说,这片草场被称为无人区不是没有原因的,一路走来,我们不仅没有看到什么动物,连鸟类都很少见,最诡异的事,有一次一直类似麻雀的小鸟在远处盘旋,突然一道黑影跳上去就把那小鸟给叼走了,我们连样子都没看清楚,只觉得那黑影的速度快如闪电,吓的我们连忙换了个方向。
经过那次后,我们的心脏一直都是悬着的,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从草丛里蹦出个什么怪物来,在这样的无人区里生活,果然是需要勇气的。
卓娜刚一坐下,就感觉屁股底下有什么咯了一下,她疑惑的用手摸去,握住了一截东西,我凝眼看去,却是一根白骨!看样子正是人的肋骨!
卓娜吓了一跳,大叫道,“有鬼啊!”唰的一下就把那根肋骨扔了出去,恰好落在缺子身上,缺子拿起肋骨,对于天不怕地不怕的他来说,这点小惊吓实在算不了什么。
我觉得奇怪,这无人区里怎么会有人的骨头?于是马上走到卓娜刚刚待的地方,用手一翻泥土,果然,草皮下面不止一根骨头,我叫上众人,用铲子将草皮翻开,一点一点的将那些骨头挖出来,令我们吃惊的是,这里就像是一个乱葬岗,下面绝对不止一具尸骨,粗略看去,怎么也有六七具人的尸骨,也就是说起码有六七个人死在这里。
而且这些人身上还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看起来跟几十年前流行的那种帆布衣特别像,应该是那个年代的人,至于他们为什么会死在这里,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棍儿爷看着这些尸骨道,“以我这么多年的经验看,这些人不像是遇到了什么猛兽,更像是饿死的,骨头上没有什么齿痕,衣服也很完整,估计是和我们一样,找不到路最后死在这里的。”
耗子听完脸都绿了,咬着牙道,“不是吧,你是说我们要是找不到路,也会像他们一样坐在这里等死?”
棍儿爷点点头,众人脸色越来越难看,我看着这些尸骨,无意间发现了一点东西,就在其中一具骨头稍大的尸骨下,他的衣服下面似乎是压着一个背包,我用铲子把他挖出来,果不其然,这个人的后面背着一个背包。
我将背包打开,一股臭味袭来,众人捂着鼻子,我强忍着气味,将里面的东西一股脑倒出来,只见一瓶墨水,几支钢笔,还有一个笔记本,其余的都是些我们没见过的小仪器,不过都失灵了,没什么用处。
我将笔记本翻开,封面第一页赫然用中文写着三个字,史密斯。我猜想这个笔记本的主人可能是个外国人,于是继续翻开,只见一些密密麻麻的英文字母刻在上面,我虽然读过大学,可学的是古文系,英语水平是真不怎么样,这些单词虽然大部分都认识,可连起来就不知道啥意思了,幸好我们这儿还有个耗子。
作为南氏二公子,说他不懂英语简直是对他的侮辱,他拿起笔记本,噼里啪啦的就读了出来,我连忙道,“行了您,知道您本事,不用特意读出来,你就告诉我们意思就行了。”
耗子瞥了我一眼,道,“有几页被墨水涂了,要想知道全部的意思,恐怕需要一点时间。”
我们也不急,趁着他看笔记本的时间,几个女人在旁边休息,我们则抡起铲子继续向下挖,说不定里面还埋着什么古怪,全挖出来才保险,而且棍儿爷看过了,说这些土以前被人松过,下面一定有东西,可却不会有机关。
过了一会儿,几具尸骨全部出土,可是除了那个史密斯的背包,其他人身上都没啥东西,不过有个家伙的衣兜里,我们发现了一盒烂了的香烟,还有一个金属打火机,最重要的是,打火机上面还刻着一行奇怪的字母,出于好奇,我将打火机收着,想着回去可以查查这上面的字母,说不定能知道这些人的身份。
这时,耗子也看完了笔记本,他长处一口气,道,“这些家伙都是外国佬,包括这个史密斯,他是三十年前美国一个著名的探险家,人称掘墓者。”
“掘墓者!”我惊呼一声,道,“就是那个发现玛雅神殿,并且从神殿中带出大钻石,闪烁的柯伊斯之泪,那个掘墓者?”
掘墓者史密斯,这是一个在世界探险界都十分有力的名字,他是一个美国人,可是掌握着一手中国的盗墓功夫,在美国时曾经发现了著名的玛雅神殿,并且从里面带出了当今世界上最出名的十颗大钻石之一的,闪烁的柯伊斯之泪,这颗钻石现在被保存在美国国家博物馆中,史密斯也因此获得掘墓者的称号,后来听说他去中国科考,结果就失踪了,没想到居然死在了这茫茫大草原上。
耗子十分有力的点头,“就是他,难怪美国当局找了这么久都没找到他,死在了无人区,除非出动军队,否则还真没办法找到,而这个笔记本就是他来锡林郭勒后所作的记录,上面说的很清楚,史密斯的队伍不是来寻找圣河的,而是来寻找一座消失的古城。”
这还是第一次遇见游龙印解决不了的事情,如果连这种至宝都能失效,我无法想象还有什么办法可以从这里走出去,棍儿爷也是擅长看风水地势的好手,可是他也束手无策,我们就像没头苍蝇般,四处乱窜。
本来以为只是一场没什么大不了的探险,没想到居然这么危险,卓娜等人已经开始后悔,而缺子和耗子,反而更加兴致勃勃了,按他们的说法,就是这么厉害的迷阵,肯定守护着十分丰厚的宝贝,这两个财迷完全不顾现在的危险,满脑子都想着怎么找到圣河,然后大肆劫掠。
众人又走了几个小时,腿早就开始阵阵的疼痛了,像这样不间断的行走,铁人也会受不了的,由于周围看起来都是一样的,我们也不特意找地方,就地开始休息,好在我们带的水源和干粮还有很多,足够我们支撑几天的,暂时饿不死。
不得不说,这片草场被称为无人区不是没有原因的,一路走来,我们不仅没有看到什么动物,连鸟类都很少见,最诡异的事,有一次一直类似麻雀的小鸟在远处盘旋,突然一道黑影跳上去就把那小鸟给叼走了,我们连样子都没看清楚,只觉得那黑影的速度快如闪电,吓的我们连忙换了个方向。
经过那次后,我们的心脏一直都是悬着的,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从草丛里蹦出个什么怪物来,在这样的无人区里生活,果然是需要勇气的。
卓娜刚一坐下,就感觉屁股底下有什么咯了一下,她疑惑的用手摸去,握住了一截东西,我凝眼看去,却是一根白骨!看样子正是人的肋骨!
卓娜吓了一跳,大叫道,“有鬼啊!”唰的一下就把那根肋骨扔了出去,恰好落在缺子身上,缺子拿起肋骨,对于天不怕地不怕的他来说,这点小惊吓实在算不了什么。
我觉得奇怪,这无人区里怎么会有人的骨头?于是马上走到卓娜刚刚待的地方,用手一翻泥土,果然,草皮下面不止一根骨头,我叫上众人,用铲子将草皮翻开,一点一点的将那些骨头挖出来,令我们吃惊的是,这里就像是一个乱葬岗,下面绝对不止一具尸骨,粗略看去,怎么也有六七具人的尸骨,也就是说起码有六七个人死在这里。
而且这些人身上还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看起来跟几十年前流行的那种帆布衣特别像,应该是那个年代的人,至于他们为什么会死在这里,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棍儿爷看着这些尸骨道,“以我这么多年的经验看,这些人不像是遇到了什么猛兽,更像是饿死的,骨头上没有什么齿痕,衣服也很完整,估计是和我们一样,找不到路最后死在这里的。”
耗子听完脸都绿了,咬着牙道,“不是吧,你是说我们要是找不到路,也会像他们一样坐在这里等死?”
棍儿爷点点头,众人脸色越来越难看,我看着这些尸骨,无意间发现了一点东西,就在其中一具骨头稍大的尸骨下,他的衣服下面似乎是压着一个背包,我用铲子把他挖出来,果不其然,这个人的后面背着一个背包。
我将背包打开,一股臭味袭来,众人捂着鼻子,我强忍着气味,将里面的东西一股脑倒出来,只见一瓶墨水,几支钢笔,还有一个笔记本,其余的都是些我们没见过的小仪器,不过都失灵了,没什么用处。
我将笔记本翻开,封面第一页赫然用中文写着三个字,史密斯。我猜想这个笔记本的主人可能是个外国人,于是继续翻开,只见一些密密麻麻的英文字母刻在上面,我虽然读过大学,可学的是古文系,英语水平是真不怎么样,这些单词虽然大部分都认识,可连起来就不知道啥意思了,幸好我们这儿还有个耗子。
作为南氏二公子,说他不懂英语简直是对他的侮辱,他拿起笔记本,噼里啪啦的就读了出来,我连忙道,“行了您,知道您本事,不用特意读出来,你就告诉我们意思就行了。”
耗子瞥了我一眼,道,“有几页被墨水涂了,要想知道全部的意思,恐怕需要一点时间。”
我们也不急,趁着他看笔记本的时间,几个女人在旁边休息,我们则抡起铲子继续向下挖,说不定里面还埋着什么古怪,全挖出来才保险,而且棍儿爷看过了,说这些土以前被人松过,下面一定有东西,可却不会有机关。
过了一会儿,几具尸骨全部出土,可是除了那个史密斯的背包,其他人身上都没啥东西,不过有个家伙的衣兜里,我们发现了一盒烂了的香烟,还有一个金属打火机,最重要的是,打火机上面还刻着一行奇怪的字母,出于好奇,我将打火机收着,想着回去可以查查这上面的字母,说不定能知道这些人的身份。
这时,耗子也看完了笔记本,他长处一口气,道,“这些家伙都是外国佬,包括这个史密斯,他是三十年前美国一个著名的探险家,人称掘墓者。”
“掘墓者!”我惊呼一声,道,“就是那个发现玛雅神殿,并且从神殿中带出大钻石,闪烁的柯伊斯之泪,那个掘墓者?”
掘墓者史密斯,这是一个在世界探险界都十分有力的名字,他是一个美国人,可是掌握着一手中国的盗墓功夫,在美国时曾经发现了著名的玛雅神殿,并且从里面带出了当今世界上最出名的十颗大钻石之一的,闪烁的柯伊斯之泪,这颗钻石现在被保存在美国国家博物馆中,史密斯也因此获得掘墓者的称号,后来听说他去中国科考,结果就失踪了,没想到居然死在了这茫茫大草原上。
耗子十分有力的点头,“就是他,难怪美国当局找了这么久都没找到他,死在了无人区,除非出动军队,否则还真没办法找到,而这个笔记本就是他来锡林郭勒后所作的记录,上面说的很清楚,史密斯的队伍不是来寻找圣河的,而是来寻找一座消失的古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