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男人不太冷静 第一百零九章 约定俗成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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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化背景考量,就会很清晰地明白,他们在往“三不朽”的路子上靠,想要名噪一时,盖压当代,从而有幸名垂青史。
本质上来说,金尚谋求的也是“立功”和“立言”,对“名噪一时”的需求也是很迫切的。
金尚解释得很详细,张骞自然明白其中的意思,然后一针见血地指出道:
“年轻人,为什么不贪心一点?又不是做不来!我年轻的时候,为了出风头,饿了两天,就为了买一罐发胶,好让自己在天桥卖唱的时候,不至于被风吹乱了发型。”
“您就是靠风都吹不乱的发型,俘获了老板娘的芳心?”
“有问题?”
“诶?”
金尚就是随便开个玩笑,没想到是真的。
“理由什么的,都无所谓,就看你想不想!我看呐,你不是不想不愿,而是不想和小梅一起!”
“有这么明显吗?”
“不明显,随便瞎猜而已!”
张骞耸耸肩,露出一个让人捉摸不定的笑容,
“小金,你很聪明,而且很傲,所以,很多时候,不屑于隐藏自己的喜怒哀乐以及爱憎好恶,所以……真的很好懂!咱们痴长几岁,看见有意思的年轻人,偶尔也会忍不住多说几句。并不是要给你讲什么大道理,你也不需要。只是,人生之路上的选择,并不需要绝对理性,非要执着于最佳选择,这种人……”
“精神层次挺低的,和非赢不可的人一样讨厌。”
金尚忍不住抢着说道,闻言的张骞赞许地点头。
“看吧,我就知道你懂!我不知道你在顾虑什么,担心什么,那些……重要吗?你……开心吗?”
“一般吧!就是……偶尔琢磨太多,会感觉有点累。也许,当成就感压不过倦怠感的时候,我就会觉得,当初换个选择,也许更有意思!”
似在回答,又似在自言自语,手指不由自主地活动着,不慎按下了手边md机器的播放键。
新的一曲前奏响起,回过神来的金尚下意识想要关掉机器,手腕却被梅逢春给按住了。
“你干什么?”
“让我听听,这个前奏……不一般!”
歌好不好,质量如何,听前奏的水准,差不多就知道个大概了,
“不得不说,你的电吉他独奏水准,真的很不错。”
“谢谢夸奖,但是,放手!”
金尚努力了几下,却完全挣不开,梅逢春的握力很大,手腕也很强硬,看着并不健壮,蕴含的力量真的不小。
“我学过散打的,七段青龙,你就别挣扎了,免得吃苦头。”
旁观的骆洋和张骞对视苦笑,对两人之间的恩怨情仇不怎么了解,实在不好说些什么,只要不是真的打起来,那就由他们去。
不到五分钟,曲子很快放完了,梅逢春松手,金尚揉了揉留下了红指印的手腕,没好气地说道:
“我只是不想动手打架,不是真的怕了你。”
“知道知道,不用说那么多。”
漫不经心地摆了摆手,梅逢春回味着刚才的那一首歌,似在质疑,又似在问自己,
“抒情流行摇滚?味道似乎不那么纯正,但是,商业化和风格技巧融合得恰到好处。还有,真假音的转换,尾音处理,几乎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这是一个业余爱好者能做到的?”
好奇地看着金尚,梅逢春似乎是重新认识了一遍。
“听嗓音的变化,明显是最近才录的吧,最多半年前,不会更多了。这水平,和那首《第一天》的表现,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伴奏前前后后花了两年多时间完善,唱是前天……”
“难怪!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更何况是将近三年!”
“毕竟当了多年‘小马扎乐队’的主唱,哪怕是混子,也多少有点样子了。”
金尚将随身听和碟片收好,免得再次出了纰漏。
“这首歌,你不准备发吗?”
“暂时没打算!”
“如果……你的包里,这种质量的歌曲多一点,我倒是承认你称霸三分之一歌坛的豪言壮语,有几分把握。”
金尚耸耸肩,轻笑几声,没有直接回答。
梅逢春也不再追问,张骞和骆洋更是不知道说什么,默默喝着闷酒。
尴尬的气氛持续了将近一分钟,嘴里小声碎碎念的梅逢春对金尚认真地说道:
“小表弟,以前都没怎么问过你,和……我姑妈,到底是什么情况,你还在怨恨吗?”
“十八年了!”
金尚单手托着脸颊,侧身看向了梅逢春的俏脸和闪闪发光的眼眸,平淡地答道,
“生命太短暂了,没时间恨一个人那么久。”
“我啊,其实有点不喜欢你现在这个样子,还是当年那个嘴巴毒辣到让人忍不住扇巴掌,动不动就爆炸的孩子,比较容易亲近,那是个真正在享受生活,热爱生命的孩子。”
小表姐梅逢春的喜欢,一般人可真没法体会,动不动就挥拳头,换个人早就被打跑了,只有小时候的金尚不愿意承认,二世为人的自己,居然被个小姑娘给欺负了。
重活一世,曾经的金尚对什么都充满希望,虽然没朋友,习惯了一个人独处,内心其实要阳光开朗很多;长大了,烦恼变多了,也越发意识到了自己的局限性,哪怕是有前世的经验,甚至有“金扫帚”支持,很多事也无能为力。
“越成长,越讨厌!很正常!我倒是很喜欢现在的自己!微风和煦,露水芬芳。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就是这样,沉溺在自己构建的世界里,自娱自乐,顽固不化的阿尚,不如以前可爱了。”
梅逢春脸上露出一丝稍显落寞的神色叹道,
“没有理智的感情固然淡而无味,但缺乏感情的理智也太艰涩粗糙,真是让人难以下咽。”
顿了顿之后,小表姐才怅然若失地自嘲道:
“这大概是咱们老梅家的人特有的敏感与神经质,偏执且顽固。悔恨是生活的毒药!到底需要多长时间,姑妈才能真正从过去的阴霾中走出来啊。你那总是缺少温度的敷衍态度,实在是太没有人情味了。自己经历过困顿,才要更加温柔以待世人,你却总是倾向于用理智判断来衡量人世间的悲欢离合,这一点,完全迥异于你写出的诗歌里的情怀。是不是只有喝醉了,你才会有本性流露……”
“你……是这么理解的?”
金尚古怪地看了梅逢春几眼,
“是不是对刚才歌曲里面的词有了误解?那是男女之间的爱恨交织,不是亲情。”
“都一样,都一样!你对别人的感情流露与思想表达如此敏锐,对自己的真实想法,却如此迟钝。乌鸦站在煤堆上,看见别人黑,看不见自己黑啊!”
『晴天霹雳,你绝情的放手,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于是爱恨交错人消瘦,怕是怕这些苦没来由。于是悲欢起落人静默,等一等这些伤会自由。』
回忆了一番自己演唱的时候,感情最为浓烈,最满意的部分,金尚脸色依然平静,语气却有些拿捏不准地问道:
“你觉得,这是在发泄情绪?”
“不是吗?”
梅逢春反问着,金尚又转头看向了骆洋和张骞。
更加敏锐的骆洋略一思索后,才勉为其难地附和道:
“如果……小金只是用模拟的情绪就能将这首……
“《口是心非》!”
“对,将《口是心非》演绎到这个程度,我只能说……”
两个竖起的大拇指,证明了这个在业界混了多年的音乐人确实十分欣赏金尚的演唱,
“你自己不久前就说过,唱自己的摇滚,宣泄自己的情绪,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刚才……那前后两段唱腔中情绪的变化,以及中间的SoLo,每一个音符迸发,我感觉自己的心都在打颤。这种感染力,顶尖歌手也不过如此。真情实意最能打动人,你的水平,你自己也知道,不是恰好能超水平发挥,做不到这么好。”
闻言的金尚,透过装饰眼镜提供的特殊视角,也没有从三人身上看到特别的变化,将注意力投向了几只各司其职的异兽之灵,它们也只是看向了金尚这个主人,对心中的疑惑也一筹莫展。
收回了目光,金尚手指交叉,沉思了片刻,然后对梅逢春问道:
“这些,都不重要了。或许我真的唯有在这件事上有些想法,心里确实有些许不满与怨怼,嘴上却口是心非地敷衍,可那又如何?我不会纠结于此,更不会因为今天这点小事,闲聊几句就改变态度。”
“我明白!只是,有一个私人请求,无论如何,这首歌,务必公开发布出去,至少让姑妈听到,她会懂!”
“有个……了结么!”
金尚知道梅逢春要求这么做的意思。
从未有过有效交流的母子,或许真能通过超越了言语的音乐旋律,让彼此都从中解脱。
埋怨,安慰,原谅,道歉、悔恨、自责,或许就是一句话,等了好多年。
正如金尚所说,都不重要了,只需要一个答案,一个结果。
轻飘飘的漠然之语,通过金时传递的,不知道经过多少包装美化的说辞,都没有用,需要金尚亲自说,她才会信。
“我考虑考虑!这个话题到此为止!关于你的乐队的事,如果你的打算是‘梅逢春和那个男的’或者‘梅逢春和她的乐队’这个结果,那就不用再说了。我不是‘那个男的’,更不是连名字都不配有的乐队伙伴……”
“不是梅逢春,是梅疏影,我决定用这个作为艺名……”
“都一样!不过……艺名?”
闻言的金尚一愣,旋即反应过来,茅塞顿开。
以前梅逢春就嚷嚷过要改名,现在看来,这件事并没有那么容易,姓名变更对一个人有极大的影响,涉及到的麻烦极多。
艺名就没那么麻烦了,相对随意许多。甚至,有了它,还能避免很多麻烦。
尤其是演艺圈,娱乐圈,本名出道的不少,取艺名的也比比皆是。
比如,没几个人知道火遍东南亚的着名女歌手原名叫夏林,反而误将其曾用艺名当做本名;知道刘福荣这个名字对应哪个明星的,也不是很多;说起林立慧这个名字,即便到了信息资讯大爆炸的互联网时代,不搜索一下,也不知道她还有个耳熟人详的艺名。
实际上,艺人真要是大红大紫,什么原名曾用名,都是藏不住的,真正的好处在于,艺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将人设和个人私生活隔离,起到“防火墙”的作用。
效果不需要多好,一部分知道也无妨,对广大粉丝来说,除了极少数死忠,也不会闲到成天挖掘偶像的私生活,并且乐此不疲。
这……就够了。
“怎么,你也要取艺名出道?”
“出什么道?这已经是能勉强接受的极限了,圈内容得下一个不务正业的小众艺人。我已经是小有名气的词曲创作人了,更何况,还在全国观众面前亮过相……”
“那岂不是跟以前一样?一下子就被戳穿了!”
“能糊弄一个是一个,你也别太小看人民群众的忘性,过了这一茬,还真不一定记得当年交口称赞过的学霸。”
金尚有些急切地说道,
“你别打岔!我是说你,艺名叫梅疏影可以,组合也可以这么干,顶着个乐队的名头,其它成员一概不固定,也不公布具体名字,有需要的时候,随时可以换……”
“那叫什么乐队?”
“主唱至上核心乐队,其他人都是工具人。以前其实也差不多,现在只是将这张皮扒下来而已。你去成立一个工作室,商量好利益分配,然后挂在常棣文化旗下,你有合适的帮手,就自己决定,没有就让公司给你准备。”
“不行,我还是学生,现在表演唱歌算是实习和勤工俭学,家里人也不会允许我开什么工作室。在完成学业之前,不好过于涉足商业化运营……”
别说什么工作室了,连经纪约都不好签。
本质上来说,金尚谋求的也是“立功”和“立言”,对“名噪一时”的需求也是很迫切的。
金尚解释得很详细,张骞自然明白其中的意思,然后一针见血地指出道:
“年轻人,为什么不贪心一点?又不是做不来!我年轻的时候,为了出风头,饿了两天,就为了买一罐发胶,好让自己在天桥卖唱的时候,不至于被风吹乱了发型。”
“您就是靠风都吹不乱的发型,俘获了老板娘的芳心?”
“有问题?”
“诶?”
金尚就是随便开个玩笑,没想到是真的。
“理由什么的,都无所谓,就看你想不想!我看呐,你不是不想不愿,而是不想和小梅一起!”
“有这么明显吗?”
“不明显,随便瞎猜而已!”
张骞耸耸肩,露出一个让人捉摸不定的笑容,
“小金,你很聪明,而且很傲,所以,很多时候,不屑于隐藏自己的喜怒哀乐以及爱憎好恶,所以……真的很好懂!咱们痴长几岁,看见有意思的年轻人,偶尔也会忍不住多说几句。并不是要给你讲什么大道理,你也不需要。只是,人生之路上的选择,并不需要绝对理性,非要执着于最佳选择,这种人……”
“精神层次挺低的,和非赢不可的人一样讨厌。”
金尚忍不住抢着说道,闻言的张骞赞许地点头。
“看吧,我就知道你懂!我不知道你在顾虑什么,担心什么,那些……重要吗?你……开心吗?”
“一般吧!就是……偶尔琢磨太多,会感觉有点累。也许,当成就感压不过倦怠感的时候,我就会觉得,当初换个选择,也许更有意思!”
似在回答,又似在自言自语,手指不由自主地活动着,不慎按下了手边md机器的播放键。
新的一曲前奏响起,回过神来的金尚下意识想要关掉机器,手腕却被梅逢春给按住了。
“你干什么?”
“让我听听,这个前奏……不一般!”
歌好不好,质量如何,听前奏的水准,差不多就知道个大概了,
“不得不说,你的电吉他独奏水准,真的很不错。”
“谢谢夸奖,但是,放手!”
金尚努力了几下,却完全挣不开,梅逢春的握力很大,手腕也很强硬,看着并不健壮,蕴含的力量真的不小。
“我学过散打的,七段青龙,你就别挣扎了,免得吃苦头。”
旁观的骆洋和张骞对视苦笑,对两人之间的恩怨情仇不怎么了解,实在不好说些什么,只要不是真的打起来,那就由他们去。
不到五分钟,曲子很快放完了,梅逢春松手,金尚揉了揉留下了红指印的手腕,没好气地说道:
“我只是不想动手打架,不是真的怕了你。”
“知道知道,不用说那么多。”
漫不经心地摆了摆手,梅逢春回味着刚才的那一首歌,似在质疑,又似在问自己,
“抒情流行摇滚?味道似乎不那么纯正,但是,商业化和风格技巧融合得恰到好处。还有,真假音的转换,尾音处理,几乎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这是一个业余爱好者能做到的?”
好奇地看着金尚,梅逢春似乎是重新认识了一遍。
“听嗓音的变化,明显是最近才录的吧,最多半年前,不会更多了。这水平,和那首《第一天》的表现,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伴奏前前后后花了两年多时间完善,唱是前天……”
“难怪!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更何况是将近三年!”
“毕竟当了多年‘小马扎乐队’的主唱,哪怕是混子,也多少有点样子了。”
金尚将随身听和碟片收好,免得再次出了纰漏。
“这首歌,你不准备发吗?”
“暂时没打算!”
“如果……你的包里,这种质量的歌曲多一点,我倒是承认你称霸三分之一歌坛的豪言壮语,有几分把握。”
金尚耸耸肩,轻笑几声,没有直接回答。
梅逢春也不再追问,张骞和骆洋更是不知道说什么,默默喝着闷酒。
尴尬的气氛持续了将近一分钟,嘴里小声碎碎念的梅逢春对金尚认真地说道:
“小表弟,以前都没怎么问过你,和……我姑妈,到底是什么情况,你还在怨恨吗?”
“十八年了!”
金尚单手托着脸颊,侧身看向了梅逢春的俏脸和闪闪发光的眼眸,平淡地答道,
“生命太短暂了,没时间恨一个人那么久。”
“我啊,其实有点不喜欢你现在这个样子,还是当年那个嘴巴毒辣到让人忍不住扇巴掌,动不动就爆炸的孩子,比较容易亲近,那是个真正在享受生活,热爱生命的孩子。”
小表姐梅逢春的喜欢,一般人可真没法体会,动不动就挥拳头,换个人早就被打跑了,只有小时候的金尚不愿意承认,二世为人的自己,居然被个小姑娘给欺负了。
重活一世,曾经的金尚对什么都充满希望,虽然没朋友,习惯了一个人独处,内心其实要阳光开朗很多;长大了,烦恼变多了,也越发意识到了自己的局限性,哪怕是有前世的经验,甚至有“金扫帚”支持,很多事也无能为力。
“越成长,越讨厌!很正常!我倒是很喜欢现在的自己!微风和煦,露水芬芳。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就是这样,沉溺在自己构建的世界里,自娱自乐,顽固不化的阿尚,不如以前可爱了。”
梅逢春脸上露出一丝稍显落寞的神色叹道,
“没有理智的感情固然淡而无味,但缺乏感情的理智也太艰涩粗糙,真是让人难以下咽。”
顿了顿之后,小表姐才怅然若失地自嘲道:
“这大概是咱们老梅家的人特有的敏感与神经质,偏执且顽固。悔恨是生活的毒药!到底需要多长时间,姑妈才能真正从过去的阴霾中走出来啊。你那总是缺少温度的敷衍态度,实在是太没有人情味了。自己经历过困顿,才要更加温柔以待世人,你却总是倾向于用理智判断来衡量人世间的悲欢离合,这一点,完全迥异于你写出的诗歌里的情怀。是不是只有喝醉了,你才会有本性流露……”
“你……是这么理解的?”
金尚古怪地看了梅逢春几眼,
“是不是对刚才歌曲里面的词有了误解?那是男女之间的爱恨交织,不是亲情。”
“都一样,都一样!你对别人的感情流露与思想表达如此敏锐,对自己的真实想法,却如此迟钝。乌鸦站在煤堆上,看见别人黑,看不见自己黑啊!”
『晴天霹雳,你绝情的放手,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于是爱恨交错人消瘦,怕是怕这些苦没来由。于是悲欢起落人静默,等一等这些伤会自由。』
回忆了一番自己演唱的时候,感情最为浓烈,最满意的部分,金尚脸色依然平静,语气却有些拿捏不准地问道:
“你觉得,这是在发泄情绪?”
“不是吗?”
梅逢春反问着,金尚又转头看向了骆洋和张骞。
更加敏锐的骆洋略一思索后,才勉为其难地附和道:
“如果……小金只是用模拟的情绪就能将这首……
“《口是心非》!”
“对,将《口是心非》演绎到这个程度,我只能说……”
两个竖起的大拇指,证明了这个在业界混了多年的音乐人确实十分欣赏金尚的演唱,
“你自己不久前就说过,唱自己的摇滚,宣泄自己的情绪,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刚才……那前后两段唱腔中情绪的变化,以及中间的SoLo,每一个音符迸发,我感觉自己的心都在打颤。这种感染力,顶尖歌手也不过如此。真情实意最能打动人,你的水平,你自己也知道,不是恰好能超水平发挥,做不到这么好。”
闻言的金尚,透过装饰眼镜提供的特殊视角,也没有从三人身上看到特别的变化,将注意力投向了几只各司其职的异兽之灵,它们也只是看向了金尚这个主人,对心中的疑惑也一筹莫展。
收回了目光,金尚手指交叉,沉思了片刻,然后对梅逢春问道:
“这些,都不重要了。或许我真的唯有在这件事上有些想法,心里确实有些许不满与怨怼,嘴上却口是心非地敷衍,可那又如何?我不会纠结于此,更不会因为今天这点小事,闲聊几句就改变态度。”
“我明白!只是,有一个私人请求,无论如何,这首歌,务必公开发布出去,至少让姑妈听到,她会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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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尚知道梅逢春要求这么做的意思。
从未有过有效交流的母子,或许真能通过超越了言语的音乐旋律,让彼此都从中解脱。
埋怨,安慰,原谅,道歉、悔恨、自责,或许就是一句话,等了好多年。
正如金尚所说,都不重要了,只需要一个答案,一个结果。
轻飘飘的漠然之语,通过金时传递的,不知道经过多少包装美化的说辞,都没有用,需要金尚亲自说,她才会信。
“我考虑考虑!这个话题到此为止!关于你的乐队的事,如果你的打算是‘梅逢春和那个男的’或者‘梅逢春和她的乐队’这个结果,那就不用再说了。我不是‘那个男的’,更不是连名字都不配有的乐队伙伴……”
“不是梅逢春,是梅疏影,我决定用这个作为艺名……”
“都一样!不过……艺名?”
闻言的金尚一愣,旋即反应过来,茅塞顿开。
以前梅逢春就嚷嚷过要改名,现在看来,这件事并没有那么容易,姓名变更对一个人有极大的影响,涉及到的麻烦极多。
艺名就没那么麻烦了,相对随意许多。甚至,有了它,还能避免很多麻烦。
尤其是演艺圈,娱乐圈,本名出道的不少,取艺名的也比比皆是。
比如,没几个人知道火遍东南亚的着名女歌手原名叫夏林,反而误将其曾用艺名当做本名;知道刘福荣这个名字对应哪个明星的,也不是很多;说起林立慧这个名字,即便到了信息资讯大爆炸的互联网时代,不搜索一下,也不知道她还有个耳熟人详的艺名。
实际上,艺人真要是大红大紫,什么原名曾用名,都是藏不住的,真正的好处在于,艺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将人设和个人私生活隔离,起到“防火墙”的作用。
效果不需要多好,一部分知道也无妨,对广大粉丝来说,除了极少数死忠,也不会闲到成天挖掘偶像的私生活,并且乐此不疲。
这……就够了。
“怎么,你也要取艺名出道?”
“出什么道?这已经是能勉强接受的极限了,圈内容得下一个不务正业的小众艺人。我已经是小有名气的词曲创作人了,更何况,还在全国观众面前亮过相……”
“那岂不是跟以前一样?一下子就被戳穿了!”
“能糊弄一个是一个,你也别太小看人民群众的忘性,过了这一茬,还真不一定记得当年交口称赞过的学霸。”
金尚有些急切地说道,
“你别打岔!我是说你,艺名叫梅疏影可以,组合也可以这么干,顶着个乐队的名头,其它成员一概不固定,也不公布具体名字,有需要的时候,随时可以换……”
“那叫什么乐队?”
“主唱至上核心乐队,其他人都是工具人。以前其实也差不多,现在只是将这张皮扒下来而已。你去成立一个工作室,商量好利益分配,然后挂在常棣文化旗下,你有合适的帮手,就自己决定,没有就让公司给你准备。”
“不行,我还是学生,现在表演唱歌算是实习和勤工俭学,家里人也不会允许我开什么工作室。在完成学业之前,不好过于涉足商业化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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