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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配修仙,主角祭天 第一百一十七章 极大震慑

    沈凌擦掉嘴角的血迹,暗暗鼓动丹田,平稳此时体内稍稍紊乱的气息。

    这一战,要不是有骨灵法相护体,恐怕赢得不会那么容易。

    堂堂蜀山大剑宗,在修仙界有一定知名度的金蛇郎君死于自己的剑下,这确实始料不及。

    远处,在孟子期爆体的地点,只留下了一柄灵剑,在晚风的吹拂下发出悲鸣。

    沈凌落于金蛇剑旁,将其捡起。

    “他到底是蜀山鸣金峰主,此事就让蜀山那边定夺吧。”

    这么想着,沈凌唤出一只飞鹤形的机关,将金蛇剑藏于背部,又念起口诀,那飞鹤扑闪了几下翅膀,向着蜀山飞去。

    飞鹤出自天幻宗千机宫之手,速度极快,相信不出三日即可到达蜀山,待到那时,相信包括水莫寒在内的大佬们一定会通过它了解到真相。

    沈凌做完这一切,终于可以松口气,手中的灵剑却微微颤动,似乎有些异常?

    低头一看,七殇剑体之上,金蛇郎君的血竟渐渐渗入,像干涸的土地吸纳着甘露一般迫不及待。

    “嗡嗡...”

    一阵兴奋的鸣叫之后,昔日的杀神之剑终于产生了些变化,在受到大剑宗的精血滋养后,品阶居然跃升了!

    由不入流的人级,直接升为地级二品,而且在剑柄处,浮动着一点青光和一点羸弱的白光。

    不但如此,沈凌还能从七殇剑中探知到之前从未有过的杀气。

    这杀气极为特殊,似乎对于人族修仙者有奇效。

    众所周知,在玄真大陆四海八荒,上至九天神界,下至九幽地府,共有七大种族。

    分别是:神,仙,魔,佛,人,妖,鬼(灵)。

    当然,除了这七类,另有其它种族存在,不过大多数是由七种族衍生而出。

    人族修仙者,虽属于仙之行列,尚未有操纵道之规则的力量,只能介于人和仙之间。

    不过对于七殇剑来说,这本就没有什么差别。

    因为它的名字已经解释了一切,以杀入道,七灵皆可催之!

    在除掉孟子期的时候,七殇剑尝到了久违的强者之血,继而得到了蜕变。

    至此,它重新拥有了一部分秒杀之力,结合沈凌的心道和剑道,简直是如虎添翼!

    “不愧是极品先天,有你作伴,又何惧那仙佛鬼神?”

    沈凌心中升腾起万丈豪情,剑意充盈下,一招无情天剑随意刺出!

    七殇剑青光闪耀,杀气蓬勃,剑意凝聚之下,贯穿了整座密林!

    “卡卡...”

    就在这时,他的灵识微微一动,方才那一剑,似乎刺中了什么东西?

    再细细探查之时,那“东西”已然消失了气味,变得无影无踪。

    “一定是有人隐藏在暗处,恰好被我一剑刺到,这人...不会就是小师弟吧?”

    沈凌轻笑一声,如果是叶不凡那小子的话,还真有可能从别人眼皮底下逃走。

    他与秦师叔的如意算盘落空,下一步棋会如何呢?

    天幻宗里,最希望自己的死的,也许就是这两位了,待回到宗门,一定要找个机会在众人面前撕破他们的假面具才好。

    沈凌这么想着,不再迟疑,祭起灵剑轻盈一踩,急速向北飞行,只留下一道残影...

    ......

    ......

    “呃...呃...该死的,该死的啊...”

    深林处,一清秀少年依靠在树下,捂着肩膀处的伤口在沉声低吟。

    他眼中透出极度的惊恐,似乎就在刚刚,亲眼见到了什么恐怖至极的东西。

    不用猜,这少年便是天选之子,气运第一的叶不凡!

    本来,叶不凡按照便宜干叔叔的指示,藏在禁制中,暗暗观察两人的死斗,并打算在大师兄临死之前现身,准备好好享受把宿命之敌踩下脚下的快感…

    谁知道,大师兄的实力竟如此逆天,绝不是剑道造诣惊人那么简单,无论是肉身还是灵力都胜过大剑宗,简直强悍得令人窒息!

    尤其是最后那刺入孟子期胸膛的决胜一剑,更是粉碎了自己的痴心妄想,无形中反倒被大师兄结结实实地踩在脚底。

    他不明白,大师兄究竟是怎么办到的?

    以筑基期的修为击杀一个大剑宗,按照常理来说绝对不可能!

    可这有违常理的事实却真真切切地映在叶不凡的眼中,不得不让他重新审视自己,产生了自我的否定…

    “天选之子,我真的是天选之子么?”

    叶不凡默默道,同时肩头传来刺痛,这是大师兄带给他的皮肉之伤,可那心里的伤口带来的刺痛却更盛,更让他无法接受。

    猛然间,他的眼前浮现出一副画面。

    “喂喂,小乞丐,几天没吃东西了吧?”

    “……”

    “啧啧,瞧你这可怜的样子,跟少爷我走吧,保你吃饱穿暖,衣食无忧。”

    “你…你说的是真的?”

    “本少爷说的话哪能有假?不过,你得替我办一件事。”

    “什么事?”

    “瞧见那个漂亮女人没有?少爷我得罪了他,正想不到方法讨好,你跟着我,在他面前跪着学几声狗叫,如何?”

    “…我办不到,我是人,不是狗…”

    “切,你一个小乞丐,没娘养的杂种,以为比狗还要高贵?我问你最后一次,做还是不做?”

    “我不做。”

    “我槽,给你脸了还?”

    叶不凡还清楚地记得,那人的拳头很硬,打在脸上很疼,从嘴里吐出的血很红很红。

    但,他同样清晰地记得,第一次切下人头的触感,是何等地奇妙。

    打从那个时候起,他就暗暗发誓,绝不能再被人骂作乞丐。

    更不能被人踩在脚底!

    而此时,他肩膀流下的血,像极了那人断头处腥臭的味道,让他忍不住想吐。

    “玛德,玛德,该死!该死啊…”

    叶不凡眼睛发红,从嗓子眼里发出受伤的野狼之吼。

    渐渐地,他的头颅垂了下去,杂乱无章的长发遮盖了面庞,不知表情如何。

    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正在像狼一样舔舐着自己的伤口。

    “嘿嘿…大师兄,你很好啊,竟然把我逼到这种地步?”

    叶不凡耸动着肩膀,笑得很阴冷。

    同时,伤口在神器的治愈之下,竟然慢慢开始愈合。

    他缓缓地从怀中掏出一颗怪异的黑色石头,黑石中,一柄小剑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那魔族军师说得虽然不错,但是,他忘了,我可是天选之子。今日我寄人篱下,他日,定要将尔等带给我的苦痛万倍奉还!”

    言罢,那黑色石头被轻松捏碎,一股不可名状的源力悄悄冒出,在绕了一圈后,冲向他的丹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