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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都如初见 第四十三章 时代文化

    那位名声极其响亮的二洪拳教练姓王,乡亲们都亲切地称呼他为王师傅。王师傅不光拳脚功夫好,人品也不错,对于来自一些贫困家庭中的武术爱好者,王师傅收费很低,个别的甚至不收费,这让乡亲们很是赞扬与拥护。

    我九岁加入二洪拳武术队,进行习武,是在暑假期间随一个堂哥去的。堂哥当时就有七、八年的武术根底了,在我所在的那个班任拳术分教练,拳脚上的功夫已相当不错。

    自我加入武术队,一学就是十来年,直到参加了工作后,因时间上的不允许,才算停歇了武术修习。在这习武的十来年间,自是没有耽误上学(读书),也只是在寒、暑假期间、周末以及空闲时间里修习,也算是第二学业吧。

    尽管是副学业,尽管是抽时间修习,可毕竟十来年如一日地勤学苦练,虽说没能达到飞檐走壁、开碑碎石的功夫,但也习得身强体壮。举手投足间,就能流露出常人所不能及的灵动与力道,双臂一挥,也有数百斤的力量。若是单以搏斗而论,虽不敢说能以一当十,但打三、五个寻常壮汉,还是能手到擒来、游刃有余的。

    在修习武术的十多年里,王师傅也就在我们镇上呆了两、三年,后来,不知什么原因,他不在我们这里教了。有人说是被部队聘请去做教练了,也有人说去做国际保镖了,等等,众说纷纭,说法不一。

    王老师走了之后,堂哥就成了我们的总教练。这期间,堂哥不光教我们拳术套路,还教我们踢沙袋、打木桩,让我们师兄弟之间相互切蹉拳脚,搞实战。实战时,有时一对一,有时一对多人,根据师兄弟之间的拳脚力度、速度,以及应敌反应的强弱能力而适度安排,总之,就是在不断提高我们的实战能力。

    我是利用上学之外的时间进行习武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节假日以及晚饭后。后来,堂哥有缘被台湾的一个大老板聘请去了,做了那个大老板公司的保镖。群龙无首,至此,我们的二洪拳武术队也就解散了。

    由于我自幼就酷爱武术,习武时自然也就比较勤奋、用功,又因我自小就生得骨强筋健,不几年时间,我的拳脚功夫就已颇有根基。堂哥临去台湾时,见我的武术已颇有小成,很是欢喜,便欲把我带在身边,做他的帮手,也好继续随他习武,又能见见世面,我自是欣然乐往。

    可父母不喜我从武弃文,说习武健身也就是了,书还是要读的。况且,爸妈就我一个男孩子,不愿我外出闯荡、奔波。我自小就顺着爸妈,自是没有实现随堂哥外出闯荡江湖的初梦,尊从爸妈的意见,在家继续上学。

    虽说堂哥去了,不再教我习武了,但一有空闲时间,我还是会重温武学,练拳、打沙袋等等,并且勤学不辍,从未间断。如此用功,不光让我习得身强体健,还气力俱增,一伸臂,一抬足,都有数百斤的力量,浑身无不散发着青春的活力。

    从初中到高中,我都是班级里的体育代表,体育课上,同学们无不羡慕我矫健的身姿、潇洒的动作,以及充沛的体力。有时,一些体力、技巧上的动作,就连带班多年的体育老师都对我赞赏有加,自愧不如,这让我很是欣慰和自豪,如此优异的成绩,是与我多年的习武分不开的。

    每当堂哥从外地回来,只要一有时间,就会指导我散打与搏击。他说,习武的最终目的,无非就是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制服对方(对手或敌人)。堂哥经得多,见识广,尤其是在制敌方面的经验,称得上“行家”二字。因为我们都是习武之人,所以三句话离不开本行,他教我的,无不是实用的技巧。比如怎样才能以最快的速度制服对手,怎样以一敌众而还能全身而退等等,他教得起劲,我学得用心,自是受益匪浅。

    我本就生得身高膀阔、骨强体健,再加上从未间断过刻苦习武、击打沙袋等等,我出手的速度与力度已颇有火候。与堂哥搞对战时,起初,我自是光挨打没有还手的份儿,但经不住堂哥真心实意的点拨,以及我愈挫愈勇的好学,慢慢地便领悟到了搏击中的技巧与要领。

    我十八岁时,再与半师半友的堂哥搞实战练习,他已颇感吃力,堂哥甚是欢喜,拍着我的肩膀说:“好样的,兄弟,到此为止,我也没什么可教你的了,如此练下去,不出几年,哥就打不过你了。依你现在的力量和身手,寻常的七、八个壮汉加在一起,也不够你撂的。以后即便是遇上三五个歹徒,你也吃不了亏,再练个三、五年,即便是专业的散打教练,也未必能奈你何!”

    自此以后,由于工作原因,堂哥也没有再指点我拳术。我也忙于高考,生怕耽误了生学,也就没有再深研武学,只是有时间也会打打拳,偶尔也踢踢沙袋。即便如此,这在我们几万人的小镇上,已是出了名的架子手(拳脚好,会打架)。

    打架这种事,也是有天赋的,有些人,明明拳术没少练,就是没杀伤力,每每与人打架,还不如个寻常壮汉;会打架的人,即便是处于劣势,最终也能反败为胜地战胜对手。就如武松这种人,关键时刻能充分发挥出自己的长处,能彻底爆发出自己的潜力,能把自身的能量发挥到极致,能神奇般地打败实力强于自己的对手,从而会令对手怀疑人生,不谦虚地说,我就属于后者。

    方圆十里八村的,只要是练过几年武术并且喜爱打架斗殴的,都自认非我对手。这也不是我自吹自擂,确实与人打过几次架,让我数战成名。所以,在当时,每每晚间去邻村看电影,大多青年小伙都喜欢与我结伴而行。因为遇上不对付的人,若是动起手来,保证不会吃亏。

    在当时的乡村晚间电影场所,邻村之间的小青年,兹事生非、打架斗殴之事,很是寻常。现在看来,当时的散场电影场所间的打架斗殴,全是吃饱撑的,没事找事。

    在当时那个娱乐文化匮乏的时代,大多乡村还没有用上高压电,电影是最受青睐的文化、娱乐节目,每每播放电影,保证场所内人头攒动,水泄不通。

    可有些青年小伙就爱寻刺激,总爱趁观看电影之余,不是故意调戏邻村的女孩子,就是无辜惹事生非地与邻村的小青年逞勇斗狠,一决高下,要不就是在回家的途中烧个邻村的柴草垛,虽说损人不利己,但也干得不亦乐乎,除此之外,似乎也没什么“乐子”了。

    往往为了芝麻大的小事,邻村间的青年小伙们就会发生冲突,即便是没有任何理由,也会无中生有地向“不顺眼”的一方挑刺儿。一个巴掌拍不响,既然你敢先找茬,俺的拳头正发痒呢,随时奉陪到底!双方就如从未分出胜败的斗鸡,一个不顺眼,便是一番心照不宣地拳脚相向,干仗,就是这么简单。说白了,就是无所事事,就是吃饱撑的,就是有劲儿没地方使,只有与人噼里啪啦地干上一仗,方才一泄为快。

    过后,伙伴们碰在一起评论起来,津津乐道。某场架是哪村的占了上风,又是哪村的谁谁谁看形势不利先行溜之大吉,谈论得唾沫飞溅,手舞足蹈。虽说是打架,也只是一番拳脚相加的小打小闹,吃亏的一方,也就是多挨些拳头,持棍抡棒的流血事件,倒也不多。毕竟都是三里五村的乡邻,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的,没理由打得头破血流,也只是青年小伙们一时的争强好胜所致。

    凡是滋事生非、争强好胜者,十之八九都是未婚小伙,因为还未成家,所以没有责任心。看谁不顺眼,与臭友们一合计,说打就打,说练就练。打完练完,酣畅淋漓,激荡地吹着响亮的口哨,扬长而去,何等的潇洒快乐!这也属于那个时代的一种娱乐吧。

    我原本不喜参与这种无厘头的打架斗殴,一是父母严格要求我不要与人好勇斗狠,再者,逞强好胜、持武凌弱,也并非我的风格。可往往都是,你不喜欢的事,你不一定不做,一次偶然的机会,这种无厘头的打架斗殴却莫名其妙地找上了我,让我一战扬名。

    那是一个夏天的晚上,为了宣扬计划生育政策的优越性,在我们镇中心大街放映电影。播放电影的目的,就是趁观看节目之余,让广大人民群众能更多的领略到目前国家的政策、文化精神。

    看电影,是当时为数不多也是最时尚的文化、娱乐节目,也最能带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所以,每每播放电影,天一扫黑,大家就会争先恐后地去荧幕下坐等观看,保证电影播放场地会摩肩接踵、人满为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