殃君 第295章 夜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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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
风高露冷。
夜莺不懂,公子这么晚把他叫来做什么。此刻他只得等在月落星河外。
“进来吧。”
“谨诺。”夜莺入内。
刘言:“夜莺,我此前有一事,需要你去完成,你可愿?”
夜莺:“愿为公子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刘言:“倒不用赴汤蹈火。我曾说过,你长得不错,就不该浪费。”
夜莺:“莫不是公子觉得我生得太好看将您比下去了?只是一具皮囊,公子若不喜欢,我毁了便是。”
刘言:“且慢。你是这几个侍卫中武功最好的一个,我可有说错?”
夜莺:“承蒙公子教导,夜莺感激不尽。”
刘言:“此外还有除了练武的一件重要事。”
夜莺:“公子的意思是。”
刘言:“也没什么大事,你答应了便是。”
夜莺:“谨诺。”
刘言:“明日有个孩子去找你,她说什么你照做便是。”
夜莺:“谨诺。”
夜莺看着我,不知所云。
公子,你坑起我来,还真是一点也不含糊。
张恒之:同感。
“啊?怎么了。”我看到寓居和李博俩人嚎啕大笑和夜莺一脸死了全家的表情。摸不着头脑:“夜莺哥哥你是不打算演吗?”
夜莺无言。
“公子不是跟我说他已经交代过你了啊。”这人怎么能反悔呢。
夜莺内心十分复杂,因为他的公子没有告诉他是去演戏曲。对于男尊女卑还有职业偏见的现在社会来说,叫夜莺穿得花枝招展去演戏,无疑是给他当头一棒。这是……分明就是侮辱,士可杀……不可辱。
我却不懂这些,仍是鄙夷的眼光看着夜莺。
他还是没说话。
“你……是不是站久了,腿站麻了。”我试探着问。
不管他腿是不是站麻了,反正我是要冻死了:“那个,夜莺哥哥,我能不能去你们房间里坐会哇,你们这个水那啥……有点冷。”
他还是无言。
只有李博和寓居的笑声。
我……他么……夜莺,老娘好做好歹地叫你一声哥哥,你就这么看不起人?连回我一句话都不肯?
“夜莺哥哥。”我加重语气,一字一句地叫他:“您能不能说句话。”
无言。
“哈哈哈哈哈哈哈。”穿着白布衣的便是寓居,只见他捂住肚子,朝我笑嘻嘻地说道:“女娃娃,你来找夜莺真是找对了。他这般模样,就是从歌舞坊出来的,招他过去,有经验得很呢。”
李博也道:“他只是高兴得过头了。现在缓不过来,你等等便好了。”
可是我冷。
膝盖被冰水浸得红肿。
“那我可以去你们房间里坐一会吗?”
“你一个女娃娃,怎地进男人的房间,还是快些回去吧。等夜莺想通,自然会去找你的。”
想来也无办法。
我欣喜地从林苑跑出,出水后一阵冷风飒飒,吹得膝盖钻心地疼。我总算是明白了,这个夜莺和张恒之一个德行,动不动就给人摆脸色。我还得像对待张恒之那样对待夜莺,一个大男人,取什么夜莺的名字,英子才适合他嘛。哼……
英子……乡村非主流哈哈啊哈。
又一阵冷风飒飒,我小跑回小酌苑。
写剧本。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我只是觉得很有时代特色,还很悲情。我打算仿照罗密欧与朱丽叶写一个中国风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剧情我已经想好了,大概就是现代霸道总裁爱上我一类的文体。简单又不用动脑子,而且这个时代的人还没看过,既符合广大女性同胞想飞上枝头做凤凰的梦想,又满足了男性同胞感觉自己家财万贯,只手遮天的梦想……简直……有没有太聪明。
想到这,我便开始写台词。
剧情梗概:
罗密欧是大不列疯国的太子,而朱丽叶是大不列疯国的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平民。太子微服私访出宫时,遭遇刺客追杀,一路逃到了山野之中,被心地善良的朱丽叶发现并救回了家。罗密欧对这个善良可爱的姑娘一见钟情。却没有告诉她自己太子的身份,想与朱丽叶一起在山野中长相厮守。
可是好景不长,父皇找到了罗密欧并且命令他回去持政。
罗密欧知道父亲绝对不会同意自己与一个草民在一起,无可奈何只好骗朱丽叶自己进京赶考。罗密欧想等到自己登基之日,再去迎娶朱丽叶,朱丽叶就在茅草屋中等了一年又一年。与她保持着联系的只有罗密欧的书信。
但是还是被老皇帝发现,老皇帝找到朱丽叶,并把她带回了皇宫,要朱丽叶与罗密欧恩断义绝。老皇帝就类似恶毒的后母,告诉朱丽叶他们不合适。一个是高高在上的太子,一个是乡野丫头,然后伪装成罗密欧爱上别人的假象。朱丽叶终于心灰意冷,在老皇帝的怂恿下,她亲自告诉罗密欧自己变心不爱他了。
罗密欧不肯相信,终日饮酒。
朱丽叶回到了山村。
几个月后,罗密欧重病,危在旦夕。太医说心病要心药来医治。无可奈何,老皇帝只得找到朱丽叶。朱丽叶进宫照顾罗密欧,然后俩人的误会慢慢解开,但是老皇帝是不会允许罗密欧与朱丽叶在一起的。俩人便商量好私奔,结果私奔当日被老皇帝发现,俩人一直逃到悬崖边,最终相视一笑,双双跳崖。
完美。
我有些犯困,上下眼皮时不时来个接吻。放下毛笔,我看着宣纸上整整齐齐的字,真是有公子的模样了。
写完剧本,还要设计布匹的模样,既然要制作欧式风的公主裙和骑士装,那么就得需要新型的布,不然是做不出来的。我仔细回想欧式布样,终于在差不多泯灭的记忆中找到一些雏形,再加上自己的想象,设计出新款布匹。
之后就是公主裙和骑士装,这个简单。哪个女孩子小时候没穿过公主裙?我朝着自己喜欢的模样画,都说兴趣是最好的导师,那么激情就是最好的工作动力。待我把设计稿也画出来时,差不多有四更天了。
“女娃娃。”
小竹苑的院子中传来某个男人的声音。
哦,应该是英子,他终于想通了。
推开门,夜莺果然站在院落中。
月辉映着他刚毅的脸庞,更在他俊美的脸上增添几分清雅。但是我们的夜莺小帅哥的表情却不太好看,跟上战场赴死一般。
“夜莺,你想通了?”
“……女娃娃。”他一本正经地叫我。
“是我。”
“你叫什么名字。”
“小星星。”
“下一次你要是落在我手上,我定要你生不如死。”夜莺咬牙切齿,目光如剑,巴不得把我生吞活剥了。
额……你要是想让我生不如死还得排队,毕竟你前面有个张恒之,也是天天希望我生不如死的。我道:“你想通了就好,剧本我已经写好,等明天叫人抄上几份,然后给你送一份,我再去看看其他几个角儿,就可以开始排演了。今日天色不早,夜莺你也早点休息吧,明天有的你忙的。”
“呵呵。”
真实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们的夜莺小哥哥身为公子身边第一侍卫,武功高强,才美并具。自己也是无比的自豪,无比的自豪。结果被自家公子挖了个坑,被推进去。当时夜莺小哥哥就不乐意了,顾不得什么礼数,直接怒气冲冲走进月落星河。
……
结果……
公子不在。
当然,这时候公子在书房。
于是,他又怒气冲冲走进书房。终于看到在书桌上写字的刘言。
“公子。”轻功飞上阁楼。
“你来了。”
“公子知道我要来?”
“你如若是不来,就不是夜莺了。”
“……公子,你这话让我很难接。”
“若是你能接的出话来,我就不是公子了。”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此时无言胜有声。”
“……”夜莺道:“公子,你这个女娃娃的要求我做不到。”
“做不到就不做了。”
没想到公子答应得如此爽快,夜莺亮眼泪汪汪地抬头,充满感激。公子你对我这么好,我要为你做牛做马。公子放下笔,道:“原本,她是打算让你扮个男角儿。看来你如此不想扮男儿,那就扮个娉婷女子吧,倒也适合。”
“……公子。”
“还有事?哦对了,你若是顾得颜面不好意思开口,我帮你说也是合适的。”
“公子,你就当我没来过。”
“可是你已经来……”倏尔,眼前没了人影,只有一道淡淡的残风:“没来过啊……”
刘言抬头看看楠木天花板,的确没来过啊。
我的鼻涕有点多,今天起床就没停,我想是感冒有点严重。但是现在没什么时间好好休息,还得去看张恒之选的几个角儿。
外苑有一处叫碧云轩的地儿,已经被张恒之改造成专门安排歌姬的地方。我可能是生病,人变笨,辗转许久,才找到碧云轩。
而允林二已经在碧云轩门口等着我了,看见我,礼貌地回应:“少姑娘来了。”我点头,跟随他进了碧云轩。
边走边问:“允林二,你也是内苑的吧?”
“是。”
“哪个苑的。”
“影楼苑。”
碧云轩内乱糟糟站着各色花容月貌的少女还有……男子。她们许是没看见我,还在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我只好出声:“咳咳咳。”
人群安静。
“都是张叔找来的?”我故作严肃地问。
“小女娃?”其中的少女惊讶起来,不经意出声。
“……”我放大声音,做出威严的模样:“注意你的言行,我不是什么女娃娃,我是少姑娘。”
“噗噗噗,原来这就是张管家口中的少姑娘吗。”几个少女偷笑起来。
我看她们随性的模样实在是生气,本来就没有多少时间,难道要我腾出一天给她们上教育课吗。
我怒目圆睁,眼神犀利地看向那几个不懂礼数的少女,她们被我的眼神吓到,迅速站好。
“现在我开始挑角儿,如果有对我不满意的,很好。要不你把钱拿出来赎回自己……要不……你就滚出去,记住,是滚……”其实我本来是个很温柔的人,但是有时候吧,这个恶人不得不做。被
我话中带刺的娃娃音震慑到,这群人鸦雀无声。我开始打量这一排的人,站在碧云轩院中总共五十八人。
男二十,女三十八。
我准备分成三组,一组是准备演话剧用的,还有一组是穿着衣服去东西南城宣传,还有一组就是选美大赛上用来撑撑场面的。
我先是把三个分组详细介绍一遍,再由他们自行站队,因为他们一个个长得都比较好看,要我选也选不出什么来,最终分好三队后。我再进行细微的调整,当然他们不会懂什么是排演宣传选美的,我只得耐心地一遍遍讲解。
排演队:十八人。
宣传队:二十人。
赛美队:二十人。
但比美不需要这么多,我从中抓了十个人出来,往排演队和宣传队中各自塞五个,终排演二十三人,赛美十人,宣传二十五人。
“今天大家都知道自己的小组了吗?”
“是。”
“我现在每组选一个小组长出来,负责管理,薪水也会多一倍。但是出了问题,惩罚也是双倍的。”我上上下下扫量众人:“有人愿意担当这个职位吗?”
“宣传队李毅画请命。”毛遂自荐的是一位身材高挑,面容清秀的少年郎。
他的语调也颇为清晰,没有地方口音,应该受过很好的教育。我点头:“林二,记上。”允林二拿出随身携带的笔纸,写上。
“排演队罗晴天愿为少姑娘分忧。”
“写上。”
“选美队于涵请命。”
“写上。”
允林二记好后,我把稿子递给他:“林二,你叫人下去把这个稿子抄写二十三遍,我要每个人手持一份。”
“是。少姑娘。”
“今天晚上排演队的都去允管家那里拿稿子,好好把剧情熟悉一遍,明天我还是来碧云轩分角儿,我希望到时候不要出现白丁。如果不识字的,就问问识字的,实在是没人识字,就去悦苑找个白胡子老头,他会识字。”
“诺。”排演队齐声道。
风高露冷。
夜莺不懂,公子这么晚把他叫来做什么。此刻他只得等在月落星河外。
“进来吧。”
“谨诺。”夜莺入内。
刘言:“夜莺,我此前有一事,需要你去完成,你可愿?”
夜莺:“愿为公子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刘言:“倒不用赴汤蹈火。我曾说过,你长得不错,就不该浪费。”
夜莺:“莫不是公子觉得我生得太好看将您比下去了?只是一具皮囊,公子若不喜欢,我毁了便是。”
刘言:“且慢。你是这几个侍卫中武功最好的一个,我可有说错?”
夜莺:“承蒙公子教导,夜莺感激不尽。”
刘言:“此外还有除了练武的一件重要事。”
夜莺:“公子的意思是。”
刘言:“也没什么大事,你答应了便是。”
夜莺:“谨诺。”
刘言:“明日有个孩子去找你,她说什么你照做便是。”
夜莺:“谨诺。”
夜莺看着我,不知所云。
公子,你坑起我来,还真是一点也不含糊。
张恒之:同感。
“啊?怎么了。”我看到寓居和李博俩人嚎啕大笑和夜莺一脸死了全家的表情。摸不着头脑:“夜莺哥哥你是不打算演吗?”
夜莺无言。
“公子不是跟我说他已经交代过你了啊。”这人怎么能反悔呢。
夜莺内心十分复杂,因为他的公子没有告诉他是去演戏曲。对于男尊女卑还有职业偏见的现在社会来说,叫夜莺穿得花枝招展去演戏,无疑是给他当头一棒。这是……分明就是侮辱,士可杀……不可辱。
我却不懂这些,仍是鄙夷的眼光看着夜莺。
他还是没说话。
“你……是不是站久了,腿站麻了。”我试探着问。
不管他腿是不是站麻了,反正我是要冻死了:“那个,夜莺哥哥,我能不能去你们房间里坐会哇,你们这个水那啥……有点冷。”
他还是无言。
只有李博和寓居的笑声。
我……他么……夜莺,老娘好做好歹地叫你一声哥哥,你就这么看不起人?连回我一句话都不肯?
“夜莺哥哥。”我加重语气,一字一句地叫他:“您能不能说句话。”
无言。
“哈哈哈哈哈哈哈。”穿着白布衣的便是寓居,只见他捂住肚子,朝我笑嘻嘻地说道:“女娃娃,你来找夜莺真是找对了。他这般模样,就是从歌舞坊出来的,招他过去,有经验得很呢。”
李博也道:“他只是高兴得过头了。现在缓不过来,你等等便好了。”
可是我冷。
膝盖被冰水浸得红肿。
“那我可以去你们房间里坐一会吗?”
“你一个女娃娃,怎地进男人的房间,还是快些回去吧。等夜莺想通,自然会去找你的。”
想来也无办法。
我欣喜地从林苑跑出,出水后一阵冷风飒飒,吹得膝盖钻心地疼。我总算是明白了,这个夜莺和张恒之一个德行,动不动就给人摆脸色。我还得像对待张恒之那样对待夜莺,一个大男人,取什么夜莺的名字,英子才适合他嘛。哼……
英子……乡村非主流哈哈啊哈。
又一阵冷风飒飒,我小跑回小酌苑。
写剧本。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我只是觉得很有时代特色,还很悲情。我打算仿照罗密欧与朱丽叶写一个中国风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剧情我已经想好了,大概就是现代霸道总裁爱上我一类的文体。简单又不用动脑子,而且这个时代的人还没看过,既符合广大女性同胞想飞上枝头做凤凰的梦想,又满足了男性同胞感觉自己家财万贯,只手遮天的梦想……简直……有没有太聪明。
想到这,我便开始写台词。
剧情梗概:
罗密欧是大不列疯国的太子,而朱丽叶是大不列疯国的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平民。太子微服私访出宫时,遭遇刺客追杀,一路逃到了山野之中,被心地善良的朱丽叶发现并救回了家。罗密欧对这个善良可爱的姑娘一见钟情。却没有告诉她自己太子的身份,想与朱丽叶一起在山野中长相厮守。
可是好景不长,父皇找到了罗密欧并且命令他回去持政。
罗密欧知道父亲绝对不会同意自己与一个草民在一起,无可奈何只好骗朱丽叶自己进京赶考。罗密欧想等到自己登基之日,再去迎娶朱丽叶,朱丽叶就在茅草屋中等了一年又一年。与她保持着联系的只有罗密欧的书信。
但是还是被老皇帝发现,老皇帝找到朱丽叶,并把她带回了皇宫,要朱丽叶与罗密欧恩断义绝。老皇帝就类似恶毒的后母,告诉朱丽叶他们不合适。一个是高高在上的太子,一个是乡野丫头,然后伪装成罗密欧爱上别人的假象。朱丽叶终于心灰意冷,在老皇帝的怂恿下,她亲自告诉罗密欧自己变心不爱他了。
罗密欧不肯相信,终日饮酒。
朱丽叶回到了山村。
几个月后,罗密欧重病,危在旦夕。太医说心病要心药来医治。无可奈何,老皇帝只得找到朱丽叶。朱丽叶进宫照顾罗密欧,然后俩人的误会慢慢解开,但是老皇帝是不会允许罗密欧与朱丽叶在一起的。俩人便商量好私奔,结果私奔当日被老皇帝发现,俩人一直逃到悬崖边,最终相视一笑,双双跳崖。
完美。
我有些犯困,上下眼皮时不时来个接吻。放下毛笔,我看着宣纸上整整齐齐的字,真是有公子的模样了。
写完剧本,还要设计布匹的模样,既然要制作欧式风的公主裙和骑士装,那么就得需要新型的布,不然是做不出来的。我仔细回想欧式布样,终于在差不多泯灭的记忆中找到一些雏形,再加上自己的想象,设计出新款布匹。
之后就是公主裙和骑士装,这个简单。哪个女孩子小时候没穿过公主裙?我朝着自己喜欢的模样画,都说兴趣是最好的导师,那么激情就是最好的工作动力。待我把设计稿也画出来时,差不多有四更天了。
“女娃娃。”
小竹苑的院子中传来某个男人的声音。
哦,应该是英子,他终于想通了。
推开门,夜莺果然站在院落中。
月辉映着他刚毅的脸庞,更在他俊美的脸上增添几分清雅。但是我们的夜莺小帅哥的表情却不太好看,跟上战场赴死一般。
“夜莺,你想通了?”
“……女娃娃。”他一本正经地叫我。
“是我。”
“你叫什么名字。”
“小星星。”
“下一次你要是落在我手上,我定要你生不如死。”夜莺咬牙切齿,目光如剑,巴不得把我生吞活剥了。
额……你要是想让我生不如死还得排队,毕竟你前面有个张恒之,也是天天希望我生不如死的。我道:“你想通了就好,剧本我已经写好,等明天叫人抄上几份,然后给你送一份,我再去看看其他几个角儿,就可以开始排演了。今日天色不早,夜莺你也早点休息吧,明天有的你忙的。”
“呵呵。”
真实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们的夜莺小哥哥身为公子身边第一侍卫,武功高强,才美并具。自己也是无比的自豪,无比的自豪。结果被自家公子挖了个坑,被推进去。当时夜莺小哥哥就不乐意了,顾不得什么礼数,直接怒气冲冲走进月落星河。
……
结果……
公子不在。
当然,这时候公子在书房。
于是,他又怒气冲冲走进书房。终于看到在书桌上写字的刘言。
“公子。”轻功飞上阁楼。
“你来了。”
“公子知道我要来?”
“你如若是不来,就不是夜莺了。”
“……公子,你这话让我很难接。”
“若是你能接的出话来,我就不是公子了。”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此时无言胜有声。”
“……”夜莺道:“公子,你这个女娃娃的要求我做不到。”
“做不到就不做了。”
没想到公子答应得如此爽快,夜莺亮眼泪汪汪地抬头,充满感激。公子你对我这么好,我要为你做牛做马。公子放下笔,道:“原本,她是打算让你扮个男角儿。看来你如此不想扮男儿,那就扮个娉婷女子吧,倒也适合。”
“……公子。”
“还有事?哦对了,你若是顾得颜面不好意思开口,我帮你说也是合适的。”
“公子,你就当我没来过。”
“可是你已经来……”倏尔,眼前没了人影,只有一道淡淡的残风:“没来过啊……”
刘言抬头看看楠木天花板,的确没来过啊。
我的鼻涕有点多,今天起床就没停,我想是感冒有点严重。但是现在没什么时间好好休息,还得去看张恒之选的几个角儿。
外苑有一处叫碧云轩的地儿,已经被张恒之改造成专门安排歌姬的地方。我可能是生病,人变笨,辗转许久,才找到碧云轩。
而允林二已经在碧云轩门口等着我了,看见我,礼貌地回应:“少姑娘来了。”我点头,跟随他进了碧云轩。
边走边问:“允林二,你也是内苑的吧?”
“是。”
“哪个苑的。”
“影楼苑。”
碧云轩内乱糟糟站着各色花容月貌的少女还有……男子。她们许是没看见我,还在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我只好出声:“咳咳咳。”
人群安静。
“都是张叔找来的?”我故作严肃地问。
“小女娃?”其中的少女惊讶起来,不经意出声。
“……”我放大声音,做出威严的模样:“注意你的言行,我不是什么女娃娃,我是少姑娘。”
“噗噗噗,原来这就是张管家口中的少姑娘吗。”几个少女偷笑起来。
我看她们随性的模样实在是生气,本来就没有多少时间,难道要我腾出一天给她们上教育课吗。
我怒目圆睁,眼神犀利地看向那几个不懂礼数的少女,她们被我的眼神吓到,迅速站好。
“现在我开始挑角儿,如果有对我不满意的,很好。要不你把钱拿出来赎回自己……要不……你就滚出去,记住,是滚……”其实我本来是个很温柔的人,但是有时候吧,这个恶人不得不做。被
我话中带刺的娃娃音震慑到,这群人鸦雀无声。我开始打量这一排的人,站在碧云轩院中总共五十八人。
男二十,女三十八。
我准备分成三组,一组是准备演话剧用的,还有一组是穿着衣服去东西南城宣传,还有一组就是选美大赛上用来撑撑场面的。
我先是把三个分组详细介绍一遍,再由他们自行站队,因为他们一个个长得都比较好看,要我选也选不出什么来,最终分好三队后。我再进行细微的调整,当然他们不会懂什么是排演宣传选美的,我只得耐心地一遍遍讲解。
排演队:十八人。
宣传队:二十人。
赛美队:二十人。
但比美不需要这么多,我从中抓了十个人出来,往排演队和宣传队中各自塞五个,终排演二十三人,赛美十人,宣传二十五人。
“今天大家都知道自己的小组了吗?”
“是。”
“我现在每组选一个小组长出来,负责管理,薪水也会多一倍。但是出了问题,惩罚也是双倍的。”我上上下下扫量众人:“有人愿意担当这个职位吗?”
“宣传队李毅画请命。”毛遂自荐的是一位身材高挑,面容清秀的少年郎。
他的语调也颇为清晰,没有地方口音,应该受过很好的教育。我点头:“林二,记上。”允林二拿出随身携带的笔纸,写上。
“排演队罗晴天愿为少姑娘分忧。”
“写上。”
“选美队于涵请命。”
“写上。”
允林二记好后,我把稿子递给他:“林二,你叫人下去把这个稿子抄写二十三遍,我要每个人手持一份。”
“是。少姑娘。”
“今天晚上排演队的都去允管家那里拿稿子,好好把剧情熟悉一遍,明天我还是来碧云轩分角儿,我希望到时候不要出现白丁。如果不识字的,就问问识字的,实在是没人识字,就去悦苑找个白胡子老头,他会识字。”
“诺。”排演队齐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