殃君 第322章 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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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公子不知道为何,对她像着了迷。小星星你还不知?”夜莺一拍脑门儿,大呼道:“你不提醒我,我差点忘了。公子说这今日辛苦你了。从今个起,你就住在外苑,也方便管理刘府,其实……”
“其实是把小竹苑留给罗韵小姐了吧?”我借夜莺之言,顺承道。如果公子要接罗韵入内苑,那内苑能让女人住的房子就一间,那就是小竹苑。我是婢子,自然不能和主子住在一起,因而就让我先搬出来。
“哎,没事的。我听说罗韵就在我们这儿住几天而已,等这个月一过,她回了家,你再回来就是。”夜莺嬉皮笑脸地说道:“公子可能就是太久没遇到好玩的女子,图个新鲜。”
“公子也是这样风流的人吗?”
“我只是公子的侍卫,我怎么知道。”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的确,罗韵是只来住几天,几天之后就要回家,但若是在此期间,她与公子……
罢了,内苑中多个女人,没什么不好。
我搬到外苑,照公子的话来说,方便管理刘府是真,省得跑来跑去,也没什么不好。
外苑我住的碧洱苑在悦苑和碧云轩的中间。这也是个黄金地段,往左可以跑去悦苑找爷爷和白胡子老头,往左又可以去碧云轩与大家玩耍交流。日子过得不亦乐乎。
我本来是公子从路边上捡的,因此没什么自己的东西,搬起来也方便,也替我搬好了。我在碧洱苑收拾东西时,李毅画一听说我搬到碧洱苑,就独自来帮我收拾东西。
“其实不用那么麻烦,我没什么东西的。”
“少姑娘言重,只是毅画帮忙顺顺东西。”李毅画手中抱着陶瓷花杯,放在桌上,汗水随他的发髻间流出,他用手满不在乎地擦擦,我从怀中掏出丝巾,“喏,你别用手,擦不干净。”
他愣了片刻,半晌后接过我手中的丝巾:“多谢。”
“这话应该我说,多谢。”我看向天空,夜星已出,“天色不早,今日你就在我这里用膳吧。”
“那怎么……”
“别墨迹,我讨厌墨迹的人。”
随后我们忙完,外苑的婢子也把饭菜准备好。碧洱苑院中树下,我与李毅画铺毡对坐,点的菜都是我喜欢的。猪脑,猪肝,猪耳朵一类。我见李毅画迟迟不动筷子,便也不等他,开始“吧唧吧唧”吃起来。
“过几日北城还会有个面具节,少姑娘怕在府中会闷坏,那日可否与毅画一同出去瞧瞧看?”我没注意到李毅画说话时紧张的神情,只听面具节:“面具节?我没记得我自己安排过这么个节日啊。”
“是我安排的。我在少姑娘给的策划案上面稍稍改动过,望少姑娘恕罪。”
“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改就改呗。”我嘴中塞着鸡腿,含糊不清地答应:“好啊,我也觉得天天在府中对着一群老头子说天道地很烦,我们出去玩玩也好缓和缓和心情。还有几天是吧?”
“嗯。前一天我来通知少姑娘。”
“好。”
北城持续一月的活动被安排得满满的。从除夕开始一直到二月一日,北城被挤得水泄不通,客栈业蓬勃地发展起来,且人流还根据名声源源不断涌入北城。霎时间,北城成为盐都众矢之的。
相比北城,东西南城就显得格外冷清,以至于后来连东西南城的小商户都来北城游玩。东西南城更没什么人了。我早在刘府中一边处理着各个商业巨头的信件,一边听说东西南城政府人员也来北城了。只是行事低调,迟迟不肯露面,我想他们露不露面又有什么关系,又不妨碍我赚钱。
盐都分为东西南北四城池,每个城池都有自己的城主。
面具节中有花灯游,彩球会,江上泛舟等活动。同时选美大赛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差不多面具节后五天就是决赛。
决赛当时,我与公子是必须在场的。
我卸下了照顾公子这个活,才发现时间竟也如此缓慢。无所事事,扶桑树下,闲敲棋子落灯花。
我掰着手指,算着日子,我已经有四天没见过公子,没出过碧洱苑。整日埋在信件与接待宾客的日程中,今日因选美大赛半决赛,偷得半日闲。我想练练字,苦于没有这几天将宣纸都用完,便打算去书馆再拿一叠。
进入内苑路过小竹苑时,我见着小竹苑门口我贴的大红大紫的关云长已经被撕掉,剩下一些残余。那时是自己用颜料画的,思忖着用来辟邪,看来这个罗韵真不懂得欣赏。
我没有一丝留恋,直径走向书馆。
翻下最后一本无字书,门开了。我沿着楼梯走下。半路上,听到公子的声音,清澈干净又柔顺的声音,像丝绸婆娑在心尖上。
我停住脚步。
“你底子很好,练了多少年?”
“谢谢言哥哥夸奖。”有少女活泼的声音传来:“非要问的话,韵儿从出生时就开始学字了。写了十六七年才写成这个模样,真是让言哥哥见笑。”
我再也迈不开步子。前进一步好似深渊,后退一步心有不甘,我僵持在原地。我不明白,为什么公子只一眼见她,就能将她带回家来,甚至带到内苑,甚至……甚至像对我那样对她,教她写字?
他允许我形影不离地跟着他,也竟是那么随意别人形影不离地跟着他?
这么一想,竟然又自己想通。林小隅,公子本来就与你没什么瓜葛,第一眼见你,可能一时半会儿欢喜你,带回家养着,要什么理由吗?如今,欢喜上另一个姑娘,带回家养着,又要什么理由吗。
果然太容易得到的东西,都不会长久。甚至我连公子还没有得到过,就已经失去。
“言哥哥,你看这个呢。韵儿画的这朵鸳鸯藤好不好看?”罗韵“咯咯”笑出声:“这花骨朵被韵儿画成梅朱红,是否好看,言哥哥喜欢梅朱红吗?”
“梅朱红……”公子重复着罗韵的话,须臾才缓缓道:“好看。”
我鼓起勇气,又走几步,走到在楼梯拐角处可以看到他们的地方,倚在墙角偷偷看着阁楼上的俩人。
公子仍是青衣素然,罗韵绯红在侧,偶有阳光点点,像着鲜花相交着绿叶。羡煞我这个旁人。我踟蹰不前,无法向前。罗韵见公子笑,轻轻踮起脚尖,凑到他耳边嘀咕着什么。
浓浓的暧昧传到我脚边,紧接着,我看到公子溺爱地抚摸着她的头,动作轻柔得仿佛多一点力气就会将这宝物损坏一般。
我的眼睛火辣辣地疼。我想应该是我走了之后书柜没人打扫,灰尘太多,洒到眼睛里去,害得我的眼睛好痛好痛。
既然书房灰尘太多就不要待了。快些走吧,不然灰尘越来越多,眼睛就会疼得发肿,会流泪,我不想哭的。
我脚下生风,三步作两步,冲出了阴郁的书馆,我手上没有拿任何东西,我不敢再去找公子要宣纸,彼时我就是个小丑,还是被人抛弃的,无人在意的小丑。
即使逃得太快,眼中有什么东西还是簌簌地往下掉,我抬头看着天空,想把它逼回去。
果然书馆里灰尘太多,都蔓延到外面来了……
“其实是把小竹苑留给罗韵小姐了吧?”我借夜莺之言,顺承道。如果公子要接罗韵入内苑,那内苑能让女人住的房子就一间,那就是小竹苑。我是婢子,自然不能和主子住在一起,因而就让我先搬出来。
“哎,没事的。我听说罗韵就在我们这儿住几天而已,等这个月一过,她回了家,你再回来就是。”夜莺嬉皮笑脸地说道:“公子可能就是太久没遇到好玩的女子,图个新鲜。”
“公子也是这样风流的人吗?”
“我只是公子的侍卫,我怎么知道。”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的确,罗韵是只来住几天,几天之后就要回家,但若是在此期间,她与公子……
罢了,内苑中多个女人,没什么不好。
我搬到外苑,照公子的话来说,方便管理刘府是真,省得跑来跑去,也没什么不好。
外苑我住的碧洱苑在悦苑和碧云轩的中间。这也是个黄金地段,往左可以跑去悦苑找爷爷和白胡子老头,往左又可以去碧云轩与大家玩耍交流。日子过得不亦乐乎。
我本来是公子从路边上捡的,因此没什么自己的东西,搬起来也方便,也替我搬好了。我在碧洱苑收拾东西时,李毅画一听说我搬到碧洱苑,就独自来帮我收拾东西。
“其实不用那么麻烦,我没什么东西的。”
“少姑娘言重,只是毅画帮忙顺顺东西。”李毅画手中抱着陶瓷花杯,放在桌上,汗水随他的发髻间流出,他用手满不在乎地擦擦,我从怀中掏出丝巾,“喏,你别用手,擦不干净。”
他愣了片刻,半晌后接过我手中的丝巾:“多谢。”
“这话应该我说,多谢。”我看向天空,夜星已出,“天色不早,今日你就在我这里用膳吧。”
“那怎么……”
“别墨迹,我讨厌墨迹的人。”
随后我们忙完,外苑的婢子也把饭菜准备好。碧洱苑院中树下,我与李毅画铺毡对坐,点的菜都是我喜欢的。猪脑,猪肝,猪耳朵一类。我见李毅画迟迟不动筷子,便也不等他,开始“吧唧吧唧”吃起来。
“过几日北城还会有个面具节,少姑娘怕在府中会闷坏,那日可否与毅画一同出去瞧瞧看?”我没注意到李毅画说话时紧张的神情,只听面具节:“面具节?我没记得我自己安排过这么个节日啊。”
“是我安排的。我在少姑娘给的策划案上面稍稍改动过,望少姑娘恕罪。”
“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改就改呗。”我嘴中塞着鸡腿,含糊不清地答应:“好啊,我也觉得天天在府中对着一群老头子说天道地很烦,我们出去玩玩也好缓和缓和心情。还有几天是吧?”
“嗯。前一天我来通知少姑娘。”
“好。”
北城持续一月的活动被安排得满满的。从除夕开始一直到二月一日,北城被挤得水泄不通,客栈业蓬勃地发展起来,且人流还根据名声源源不断涌入北城。霎时间,北城成为盐都众矢之的。
相比北城,东西南城就显得格外冷清,以至于后来连东西南城的小商户都来北城游玩。东西南城更没什么人了。我早在刘府中一边处理着各个商业巨头的信件,一边听说东西南城政府人员也来北城了。只是行事低调,迟迟不肯露面,我想他们露不露面又有什么关系,又不妨碍我赚钱。
盐都分为东西南北四城池,每个城池都有自己的城主。
面具节中有花灯游,彩球会,江上泛舟等活动。同时选美大赛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差不多面具节后五天就是决赛。
决赛当时,我与公子是必须在场的。
我卸下了照顾公子这个活,才发现时间竟也如此缓慢。无所事事,扶桑树下,闲敲棋子落灯花。
我掰着手指,算着日子,我已经有四天没见过公子,没出过碧洱苑。整日埋在信件与接待宾客的日程中,今日因选美大赛半决赛,偷得半日闲。我想练练字,苦于没有这几天将宣纸都用完,便打算去书馆再拿一叠。
进入内苑路过小竹苑时,我见着小竹苑门口我贴的大红大紫的关云长已经被撕掉,剩下一些残余。那时是自己用颜料画的,思忖着用来辟邪,看来这个罗韵真不懂得欣赏。
我没有一丝留恋,直径走向书馆。
翻下最后一本无字书,门开了。我沿着楼梯走下。半路上,听到公子的声音,清澈干净又柔顺的声音,像丝绸婆娑在心尖上。
我停住脚步。
“你底子很好,练了多少年?”
“谢谢言哥哥夸奖。”有少女活泼的声音传来:“非要问的话,韵儿从出生时就开始学字了。写了十六七年才写成这个模样,真是让言哥哥见笑。”
我再也迈不开步子。前进一步好似深渊,后退一步心有不甘,我僵持在原地。我不明白,为什么公子只一眼见她,就能将她带回家来,甚至带到内苑,甚至……甚至像对我那样对她,教她写字?
他允许我形影不离地跟着他,也竟是那么随意别人形影不离地跟着他?
这么一想,竟然又自己想通。林小隅,公子本来就与你没什么瓜葛,第一眼见你,可能一时半会儿欢喜你,带回家养着,要什么理由吗?如今,欢喜上另一个姑娘,带回家养着,又要什么理由吗。
果然太容易得到的东西,都不会长久。甚至我连公子还没有得到过,就已经失去。
“言哥哥,你看这个呢。韵儿画的这朵鸳鸯藤好不好看?”罗韵“咯咯”笑出声:“这花骨朵被韵儿画成梅朱红,是否好看,言哥哥喜欢梅朱红吗?”
“梅朱红……”公子重复着罗韵的话,须臾才缓缓道:“好看。”
我鼓起勇气,又走几步,走到在楼梯拐角处可以看到他们的地方,倚在墙角偷偷看着阁楼上的俩人。
公子仍是青衣素然,罗韵绯红在侧,偶有阳光点点,像着鲜花相交着绿叶。羡煞我这个旁人。我踟蹰不前,无法向前。罗韵见公子笑,轻轻踮起脚尖,凑到他耳边嘀咕着什么。
浓浓的暧昧传到我脚边,紧接着,我看到公子溺爱地抚摸着她的头,动作轻柔得仿佛多一点力气就会将这宝物损坏一般。
我的眼睛火辣辣地疼。我想应该是我走了之后书柜没人打扫,灰尘太多,洒到眼睛里去,害得我的眼睛好痛好痛。
既然书房灰尘太多就不要待了。快些走吧,不然灰尘越来越多,眼睛就会疼得发肿,会流泪,我不想哭的。
我脚下生风,三步作两步,冲出了阴郁的书馆,我手上没有拿任何东西,我不敢再去找公子要宣纸,彼时我就是个小丑,还是被人抛弃的,无人在意的小丑。
即使逃得太快,眼中有什么东西还是簌簌地往下掉,我抬头看着天空,想把它逼回去。
果然书馆里灰尘太多,都蔓延到外面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