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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开局成为上杉赘婿 第二十二章 路上

    “哥哥。”

    稚嫩又熟悉的声音从脑海响起,悠远的好像是某种最后的告别。

    我孤家寡人一个哪来的弟弟……老唐烦躁的抱住脑袋,然后一脚踢开身上的蚕丝被,一个鱼挺起身。

    夕阳顺着落地窗洒落进来,外面一片碧波荡漾。

    老唐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连比基尼也会看腻,实在是日复一日的这种生活让他顶不住了,他现在看那些美女只觉得是行走的肉条。

    “哥哥,跑。”

    消息像是早已经传递,但是因为路途的原因耽搁,所以声音听上去带着不合时宜的急切。

    我现在把龙虾当饭吃干嘛要跑……老唐拿起电话,“喂,是张医生吗,啊啊,我是我是,最近幻听比较严重……”

    说着说着,老唐放下了电话,眼泪流进嘴里,莫名其妙的悲伤涌上心头。

    所以说从中午睡到傍晚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啊,夕阳就那么艳丽的挂在天空上,可是它越美,人就越孤独,因为有些形单影只的人没有可以分享的对象。

    日薄西山意味着黑夜即将来临,也意味着往事已成追忆再也无法挽回。

    ……

    “我真的要吐了,就算是龙也很少这么飞啊,你这么明目张胆不怕被别人发现吗。”夏弥大声吐槽道。

    此时他们正在三万英尺的高空,高速飞行带来的狂风疯狂地拍打夏弥的脸巴子,夏格保持着张开翅膀的人形态抱着她,两个人在往南方前进。

    “《小王子》里有这么一句话,当一个人总是从三万英尺的高空俯瞰芸芸众生,他对这个世界自然有独特的思考。他的视野是如此广阔,人的狗苟蝇营却显得那样渺小。”夏格深沉地说道。

    “我上过学好吗,别用必读书目来糊弄我,等等,你不是觉得能飞很新奇所以才忍不住试试吧。”夏弥一瞬间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

    “在时变色能力下,现在我们的状态类似隐形战机,还有诺玛遮掩,不用担心被发现。”夏格语气极其认真。

    芜湖,他默认了,真是愚蠢的人类啊,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做到的,但不要以为篡夺了康斯坦丁就能和我平起平坐,我依旧是高贵美丽又独一无二的龙少女

    总有一天我会让你给我舔脚丫,爬。

    “你在想什么东西,我现在的第六感能感知到恶意。”夏格眯着眼睛低头看她。

    “哈哈哈,没什么。”夏弥尬笑了几声赶紧转移话题,“你这次叫我出来干嘛?”

    夏格摇了摇头。

    夏弥先是一愣,然后略带恼怒地一拳锤在他胸口,“臭流氓!”

    “该死,我是臭流氓就不会让你提前换好长裤,你不用做什么,只要用能力帮我找到诺顿的弱点就好,土拨鼠都比你聪明一万倍。”

    “别掩饰了,你就是看我漂亮想要占有我,企图把我关在地下室好为所欲为,为了让我生下龙宝宝还去篡夺康斯坦丁变成龙王,你刚才绝对在想把我从脚趾开始浑身上下都舔一遍,可真是银乱的野兽,你已经被看透了!”

    夏格都被气笑了,“普信龙!”

    “你说什么!”夏弥从这个词里感受到了莫名的恶意。

    两个人在天空上开始扭打。

    “别拽我头发,你松手!”

    “你先松开我头发!”

    “我数三二一,一起松手。”

    呼,飞行继续,夏格轻叹一声,这个时候他突然怀念起弗洛斯特,他们只需要利益就能合作,至少不用互相揪头发。

    耶梦加得虽然在龙王里属性不强,但她能找到一切东西的“眼”,从最弱的地方施以重击,将其瞬间摧毁,不需要她上去肉搏,只需要辅助就行,考虑到人世间还在冷却,胜算每增加一点,他都会轻松一些。

    “烦人。”夏格毫不客气地说。

    夏弥给了他一个白眼,对方是碎发,自己是长发,伤敌一千自损一万,所以她好龙不吃眼前亏选择息事宁“人”。

    “为什么要把战场选在那里呢。”

    就像撒完欢儿的小猫,精力耗尽之后开始考虑正事了。

    “秘党在这个国家的触手较少,而且当地和本土混血种组织正在和秘党就三峡的问题扯皮,尽管我有意控制言灵的爆发方向朝着天空,但是动静还是太大了。”

    “手痒?”

    “消除痕迹。”

    “塔克拉玛干沙漠那边人烟稀少。”

    “沙漠没办法留住赏金猎人几个月。”

    “极地呢?”

    “你比我更清楚那里可能沉睡着什么,画蛇添足就麻烦了。”

    夏格盖棺定论:“综合来看,那里是不错的选择。”

    “你杀了康斯坦丁并且取而代之,离诺顿越近他苏醒的可能性就越高,他是我们几个里性子最像黑王的,无论暴虐还是冷酷都无出其右,但是从漫长时光以来康斯坦丁都未被吞噬可以看出,他最在乎的还是他弟弟,你们只能活下来一个。”

    感情永远是人最大的束缚,连诺顿那样的王者都不能免俗,康斯坦丁陪伴了他一次又一次苏醒和沉眠,以千年为单位的寂静里只有他们相拥取暖,事到如今,孤身一人的诺顿可能连撤退的理由都没有了。

    只有忘我的厮杀才能遗忘那份痛苦,只有夏格的血才能成为祭奠的贡品,当逝去的无法重来,留下的就只剩复仇的怒火。

    “未来还有更可怕的东西准备苏醒,那是连我们都要退避的恐怖,黑王死前说过祂会回来,而在我印象里,祂从不屑于说谎。”

    这才是最让夏弥担心的事情,四大君主和混血种一起杀死了黑王,如果说混血种是反抗的话,那他们几个就相当于背叛,到时候肯定先被清算,二五仔毋庸置疑是最招人恨的。

    龙族制订了玛雅历书,预言2012年世界将会毁灭,一切化为虚无,当席卷世界的灾难来临,连龙王都是其中的争渡者。

    夏格沉默不语,他肯定是不希望世界毁灭的,那到时候因为立场,他势必也要和黑王敌对,问题是时间算不上宽裕。

    他看着系统里的[次元传送]若有所思,有关龙族的历史里,尼德霍格从来都是以无敌的形象出现的,至少要成为序列4的半神,夏格才能真正放松下来。

    实在不行就带着绘梨衣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