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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法则 第二章 月光酒馆 上

    ??嗯,男爵的领主是伯爵,伯爵的领主应该是公爵了,当然,这只是通常情况下。

    奥古斯都帝国的体制并不是完全的封建体制,而是一种限制大封建主的帝国体制,这种体制下,最多的封建主是男爵和伯爵这样的基层贵族,伯爵的领主一般是军区将军,由皇帝直接任命,军区将军之上是行省总督,总督掌握的土地相当于一个王国了。

    至于那位奥德修斯将军是谁,阿尔塞斯表示他真的不知道。封建领主的信息是有时效性的,并没有专门介绍的书籍,除了他自己的封臣、领主和子民,别人很难知道。况且甘罗斯领主的领主,已经隔了一个层次,按照封建制度的规矩,封臣的封臣不是你的封臣,领主的领主也就不是我的领主,阿尔塞斯不知道也很正常。

    不过……定亲?和将军的女儿?

    阿尔塞斯自己也觉得这是走了狗屎运了,将军的女儿最少也得嫁个伯爵的儿子,嫁给男爵的儿子不仅不会得到声望,反而会让人看不起,认为这是委身下嫁。他现在能想到的解释只有,这是德莱文给自己安排的女主角。

    这么快就出现女主角了……说实话阿尔塞斯挺反感的,那岂不是说,后面肯定会有个豪门公子横插一道,或者自己真的爱上了那个女人却突然出现一个大Boos说你不能嫁给他巴拉巴拉,阿尔塞斯不是那种为了女人不要命的痴汉,就算要在这个异世界闯出一片天地,也是要为了其他更重要的理由才行。

    所以阿尔塞斯只是惊讶了顷刻,就坚决谢绝了。

    “对不起,老爹,我可不想高攀什么将军的女儿,所以这门婚事,我不同意。”

    “你说什么!”甘罗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送上门的好事都不要,世上竟有如此可笑愚蠢之人?

    “你知不知道你错过了什么?”

    “将军的女儿嘛,我阿尔塞斯表示不稀罕。”阿尔塞斯哼了一声,这是要进入热战的节奏了。

    甘罗斯摇头冷笑:“阿米娜平时太惯着你了,我告诉你,我甘罗斯男爵的儿子,不兴惯!这门亲你是订也得订,不订也得订!”

    阿尔塞斯毫不退让:“我说不订,就是不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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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不订,就是不订!”

    这是一个相貌十分精致的女孩子,无论是鼻眼、眉毛、脸型都仿佛是上天精心雕琢而成,她的肌肤也不像奥古斯都人一样是泛黄的小麦色,而是与高等精灵比肩的洁白。

    她大概只有十三四岁的年纪,还在发育期中,就已经是一个令人惊艳的美人胚子了,可此时她的眼睛中却闪动着泪花。

    在她面前的,是平时不苟言笑的伯格达将军,奥德修斯·阿尔·伊夫雷亚。

    他不仅仅是伯格达的将军,说实话,以奥德修斯的身份,像甘罗斯那种土包子男爵的儿子是无论如何也配不上他的女儿的。只是这位将军的掌上明珠莉莉丝,已经先后克死七个未婚夫了,牧师宣称说这个姑娘是一个不吉的恶魔之子,将给所有身边的人带来厄运,还因此得了个外号,叫“受诅咒者”。

    那些精明的伯爵、公爵不可能给自己的儿子找这样一个媳妇,即使奥德修斯将军身份显赫。

    现任洛尔加总督垂垂老矣,恐怕时日无多,奥德修斯被认为是最有机会被任命为总督的将军,他现在以将军的身份就兼领元老院元老就足以证明这个猜测。

    可是,因为那些未婚夫死去的巧合,和那些可恨的牧师造谣中伤,堂堂奥德修斯的女儿竟然嫁不出去了,这可真是是可忍,真的要忍……

    对如今的奥德修斯来说,能找个男爵的儿子当女婿,确实已经是最佳结局了。宁可让自己的女儿守寡一生,也绝对不能嫁给平民,这是贵族的铁律。

    即使奥德修斯再怎么宠爱这个女儿,也决不能任由她任性下去了。奥德修斯把心一横,一巴掌扇在了莉莉丝那精致可爱的脸庞上。

    “父亲,你……”

    莉莉丝捂着脸蛋,面带绝望的看着这位一直十分宠爱自己的父亲。

    “对不起……我……我这都是为了你好!从今天开始,你不许离开卧室一步!莉莉丝,你已经是半个大人了,该为自己的人生负责了!好好考虑一下吧。”

    奥德修斯叹了口气,默然离开了莉莉丝的卧室。

    就在此时,莉莉丝那原本楚楚可怜的眼神闪过一丝狡黠,她呵呵一笑,撇嘴道:“老爹啊老爹,你既然打了我,就别怪女儿离家出走啦!呀嚯~~~~~终于可以心安理得的出去探险啦!男爵的儿子,亏你想得出来!老娘是要当女王的女人呀!”

    莉莉丝却不知道,那个他根本看不上的男爵的儿子,居然也拒绝了这门婚事,与她一样,被老爹打了。

    阿尔塞斯挨得揍可就不是一个耳光那么简单了。

    “娘的……我亲爹都没揍过我。”阿尔塞斯鼻青脸肿的回到卧室。

    嘴上这么说着,心中却有些酸楚。是的,他的亲爹也没打过他,因为他穿越之前,根本没有爹,他的母亲也在他刚上大学的时候就出现意外身亡了,这也是阿尔塞斯能这么快适应异界生活的缘由。

    原来的世界么……呵呵,真的了无牵挂。

    而这个甘罗斯,至少照顾他十几年了,说没有感情,那是假的。

    “算了,不为难你啦,既然是将军大人主动提的亲,要是这么拒绝恐怕你也不好交代,我还是离家出走吧,他总不能和一个十四岁的小男孩计较。”

    阿尔塞斯虽然有三十多年的记忆了,现在的性格却依然像个男孩,没办法,人的性格其实大多数都是跟着生理年龄走的,十四岁的孩子正是叛逆的时候。

    当然,阿尔塞斯还有现实方面的打算。

    窝在甘罗斯堡么,这里也没有战争也没有怪兽,怎么打怪升级走上人生巅峰成为位面之子?出去碰碰运气,说不定能够得到什么意想不到的机会,没准一不小心就把那个到现在仍然什么用都没有的破系统给激活了。

    一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深夜里,阿尔塞斯偷偷收拾起了包袱,里面装着干粮、金币和生活用品,又把甘罗斯珍藏的骑士双刃剑偷了出来,然后躲着卫兵的哨岗,偷偷钻进了排水道里……

    阿尔塞斯这十四年的少爷生涯里,还是结识了死党的。

    “阿……阿尔塞斯少爷……”小矮子兰斯洛特躲在草丛后面,轻轻呼唤了一声。

    阿尔塞斯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出了镇子再说!”

    二人偷偷摸摸的离开镇子,因为城堡外的镇子里也是有巡夜者的,被他们发现了轻的送回城堡,从此被老爹严加看管,重的不看是谁,直接一箭射死,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

    直到夜色里已经没有小镇的阴影了,阿尔塞斯才深吸了一口气,对兰斯洛特道:“矮子,你知道有什么值得冒险的好地方?”

    “不、不要叫我矮子,我、我叫兰斯洛特……”兰斯洛特不仅矮,而且还有点口吃,选他当跟班的原因是这个小伙子有一身健硕的肌肉,他是镇上铁匠的儿子,如果忽略他的身高,那匀称的肌肉绝对堪称完美,带上他至少能当个肉盾来用。

    “我知道,兰斯洛特,我是问,有没有什么值得去冒险的地方,越危险越好。”

    兰斯洛特摇了摇头,表示他也不知道。

    “算了,去别的小镇问问吧。”阿尔塞斯又想碰运气了。

    这时看上去傻不拉叽的兰斯洛特却仿佛灵光一闪,弱弱的道:“那、那个……前几天……有一伙佣兵曾……曾到我家订过武器,他们说不定知道……知道哪有危险的……冒险之地。”

    阿尔塞斯扶额:“你以后说话能不能一个字一个字蹦啊……”

    “能。”

    夜空中,忽然下起雪来。今年的雪来的很迟,所以这场雪也异常迅猛。

    很快,在月光的照耀下,目所能及之地已是一片纯白。

    兰斯洛特已经冻得咬牙切齿了,阿尔塞斯见状,脱下自己的外袍,披在了兰斯洛特身上。兰斯洛特急忙想要推回去,却被阿尔塞斯按住肩膀。

    “老子里面穿的可是棉衣,外面还有鹿皮,你穿的这身衣服只是多套了几层亚麻吧。我可不是可怜你哦,只是让你保持点力量,我找你是要帮手,可不是累赘。”

    阿尔塞斯的话打动了兰斯洛特。

    那个又矮又口吃的少年,其实很有自尊心呐。

    天蒙蒙亮的时候,米诺陶斯市已经近在眼前了。这是一个城市,居民很多,但和男爵领是同级的,毕竟男爵领起的更多的是卫戍的作用,就像明朝的千户所一样,里面的居民从事的大多是和军事有关的职业。

    城市,就是以发展经济为目的而建设的了。

    那个佣兵团的驻地就在米诺陶斯市里。

    “兰斯洛特,咱们还是先找个旅店睡一觉吧,中午再起,我已经困得睁不开眼了。”

    “我……我也是。”

    于是二人就在一家名为月光酒馆的旅店住了下来。

    这家旅馆的老板娘是一个有着金发长耳朵白皮肤的高等精灵(阿尔塞斯和兰斯洛特都是黑发麦色皮肤),她显然并不是帝国公民,只是来这里做生意的。

    “两位小哥,你们好啊,请问你们要住店吗?哦,我的名字叫做索西亚。”

    索西亚摆了一个标准老板娘式的魅惑微笑。

    阿尔塞斯一看,顿时就不淡定了。

    标准御姐啊……我宁可让她当我的女主角……

    “两位小哥?”

    “啊,那个,一个二人房间,嗯,要环境舒适点的。”

    索西亚狐疑的瞥了瞥这两个少年,显然误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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