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尔斯莫妮卡 第1章 三任女友与五枚色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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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张尔斯——名字是不是有点混血的感觉?没错,我是如假包换的中美合作产品,父亲是美国人,母亲是中国人。”在公司给报销学费的这个外部培训课上,我在讲台上这样自我介绍,以往经验告诉我,台下该有短暂的沸腾了:
“哇~”——一个戴大黑框眼镜、扎俩马尾的姑娘双手托腮,一脸花痴的尖叫……
“哇塞~”——一个留着披肩长发,肤白唇红的女神级女生食指放在鼻子和下巴之间,还不忘来了两个字的惊叹……
“啧啧”——一个蓬头垢面、穿一件半袖还少系了两个扣子的胖男开始羡慕嫉妒恨了……
教室炸了……
其实这种场景对我来说简直是家常便饭,从小学开始,凡是我上台自我介绍,台下都会“开锅”,只是程度不同罢了。这也难怪,混血在当前的中国本来就比较受关注,而我的核心竞争力是父母给了我一个超凡脱俗的外表,姑且不论同龄的陌生人见了我做出的种种失态早已屡见不鲜,就连街坊买菜的大妈大婶,毫无避讳地对我人身的夸赞也早已不足为奇。人们都说我具备刘德华的气质、金城武的英姿、林志颖的俊朗,集聪慧过人、侠肝义胆为一身,又不乏谦谦君子、龙潜凤采,那可真叫人见人爱,鬼见鬼喜欢。有时候自己十天半月的不敢照镜子,生怕发生因爱上自己而于世间难觅佳人的悲剧。
简单的介绍后,我坐回位子,之后的学员介绍我一点也没听进去,因为最近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诡异事情越来越多,搞得我夜不能寐,身心俱疲。对什么事情也打不起精神,看什么也不顺眼,那个带黑框眼镜的姑娘如果认真端详端详,长的还是很耐看的,但我偏偏一下就想到前些年看过的一部电视剧,叫什么来着,哦,对,丑女无敌,和里边的女主那叫一个像。再说那个女神级别的女生吧,五官精致,发黑齿白,该挺的挺,该翘的翘,个子不高不矮,身体比例一级棒,娇滴滴,甜蜜蜜的模样,一看就具备能把N多男人身体掏空的潜质,但我呢,就是提不起精神来,对她们视而不见,感觉她们索然无味。而连我自己都颇感意外的是,我似乎对那个兼具抠脚大汉气质的胖学员很是好奇,想立马和他坐下来细聊一番,因为我分明注意到,不知是他故意的还是忘了系扣子的半袖T恤内,坦露出来的肌肤上有黄豆粒大小的色斑,那色斑的颜色,和我自己身上这些天长出来的完全一样!
他奶奶的,究竟是什么情况?我心里这样想着,难道这胖胖的家伙也和我一样倒霉?但貌似这货毫不知情,不知道他有没有症状,不管怎么说,下课务必逮住他问个究竟。
我心里想着,手可没闲着,双手捧在眼前的是一本破烂不堪的旧式笔记本,密密麻麻的全是英文,有的字迹已经无法辨认,有的一连被撕去好几页。这本厚厚的笔记本前半本,在它的每一页都粘上了标签,其实就是每页的右侧都用双面胶黏住一张便签,崭新的便签和污黄破烂的日记稿形成强烈的对比,便签上是翻译过来的汉语,重点、残缺或有疑问的部分还用粉色彩笔做了标注——这显然是我现任女朋友的杰作,尽管她在本市的外国语大学刚读大二,但翻译这本英文日记的难度为零——在我这个外行人看来,除了残缺的单词或断片儿部分外,已经翻译的非常专业了。
说到我这个现任女友呢,其实我们刚认识差不多三个星期吧,还不是很“熟”,为什么要加引号呢?因为我还搞不清熟与不熟的界限。和我前任女友相比,她虽然聪明绝顶,但在那个方面完全是慢热保守型的。提到我前任,我立刻想到一个小家电用品:“热得快”,我们认识第一晚就给我过了扒衣见君节,真是给我爽大发了,可惜热得快,凉的也快……而我又想到了我的前前任,那女孩呢,什么都好,尤其爱穿我喜欢的迷你裙,就是胸型不佳,是最不讨喜的木瓜奶,在我左思右想,百般犹豫之后,还是毅然决然地与其分了——到现在还偶尔接到她的恐吓电话,咒骂我不得善终……而我的前前前任、甚至前妻呢,以后再说吧。总之呢,凭借着卓越的外表,在这个看重颜值的社会里,顺理成章地,我与诸多女孩都有过交集,但你不要鄙视我不专,因为曾经我一度认为,上帝给了男人征服女人的神器,如果长期闲置不用,那将是对造物主极大的不尊重。
叮叮叮叮……讲师敲响了桌子上的铃铛,把我从回忆中拉回现实。我立刻觉得原来拥有的无忧无虑、肆意妄为是那么美好,现在我身上生出的这五枚色斑像五指山一样,压得我老孙喘气都困难。我迫切地想从那本英文日记本中找到答案,但欲速则不达,许多天以来终究一无所获,心情极为压抑,根本没心思上班,恰好公司合作的咨询培训企业有这个培训,反正又不用我花钱,索性我就来了,总比坐在办公室工位上发呆好一些。
接着说我的愤懑之处,身体生了诡异的色斑,我为什么不去医院,而先要从这个英文日记本中寻找答案呢?还得从这个日记本说起。
这个老旧的日记本的第一任主人是我的祖父,一个地地道道的美国人,我长这么大,从来未曾谋面。而我的父亲始终声称在他6岁的时候,我的祖父就已经去世了。据他回忆,祖父年轻时是一名美国海军陆战队成员,上世纪60年代初,被美国国防部下属的美国海军部派往非洲扎伊尔地区执行秘密任务,但一去不复还,杳无音信。直到1969年,祖母收到美国海军军方的书面确认函,证实祖父已经在1967年的一次任务中意外身亡。当年31岁的祖母带着一双儿女万念俱灰,无奈只能把大儿子,也就是我的父亲,送往中国的亲戚家,小女儿寄托在美国一个中产家庭中,自己一个人不知所踪。关于祖母抛弃骨肉的行为,父亲早年始终无法释怀,所幸后来终于查明真相,也理解了母亲当年的苦衷,个中原委先按下不表。
我父亲到中国时只有6岁,对美国的记忆很少,在中国生活了11年之后,彻底被中国化,娶了一位中国女子为妻。次年,也就是1981年的时候,我出生了。得益于父母为我铺的一条条通天大路,学前班、小学、初中、高中甚至到大学毕业就业,我始终一帆风顺,却也波澜不惊,虽然父母给与了我很多,但我与他们的感情只能说很一般。26岁那年,我像遵从父母给我的其他选择一样,一如既往地服从他们给安排的一门婚事,和一个此前只见过几面、还算漂亮的女孩结婚了。但万没想到的是,这婚姻,完全将我的生活带入到了匪夷所思的境地。
我的妻子叫莫妮卡,起初我曾一度亲切地称她莫莫,后来却再也不敢叫了。在我眼里,她与以往我交往过的那些女孩儿不同,而且越来越神秘,甚至有种无法征服的挫败感。
婚后不久,有一件事让我十分奇怪,百思不解。就是每次床笫之欢时,莫妮卡都强烈要求我不戴TT,还给出了我听过的最冠冕堂皇的理由:
“那液体里一定带着你的快乐、你的痛苦、你的荣耀,我要全部拥有它们,因为我是如此的爱你……”
期初我并没当回事,以为就是女人追求刺激的一种表现,直到有一次,当我和莫妮卡即将冲上性的顶点的一刹那,我再次忍不住问她怀孕怎么办的时候,她从“给我……”“给我……”“给我……”的叫喊声中,给了一个让我当时莫名其妙的答案:
“我永远不会怀孕”。
事毕,我一边擦拭自己,一边隔着卫生间的门调侃了她一句:
“你刚才说的不会怀孕是真的假的啊,真的话我可要退货了啊,哈哈”。
和平常一样,卫生间花洒的水流声一刻钟才止,她出来后对着在客厅沙发上看球的我说:
“尔斯,我想,我们该谈谈了”。
“哇~”——一个戴大黑框眼镜、扎俩马尾的姑娘双手托腮,一脸花痴的尖叫……
“哇塞~”——一个留着披肩长发,肤白唇红的女神级女生食指放在鼻子和下巴之间,还不忘来了两个字的惊叹……
“啧啧”——一个蓬头垢面、穿一件半袖还少系了两个扣子的胖男开始羡慕嫉妒恨了……
教室炸了……
其实这种场景对我来说简直是家常便饭,从小学开始,凡是我上台自我介绍,台下都会“开锅”,只是程度不同罢了。这也难怪,混血在当前的中国本来就比较受关注,而我的核心竞争力是父母给了我一个超凡脱俗的外表,姑且不论同龄的陌生人见了我做出的种种失态早已屡见不鲜,就连街坊买菜的大妈大婶,毫无避讳地对我人身的夸赞也早已不足为奇。人们都说我具备刘德华的气质、金城武的英姿、林志颖的俊朗,集聪慧过人、侠肝义胆为一身,又不乏谦谦君子、龙潜凤采,那可真叫人见人爱,鬼见鬼喜欢。有时候自己十天半月的不敢照镜子,生怕发生因爱上自己而于世间难觅佳人的悲剧。
简单的介绍后,我坐回位子,之后的学员介绍我一点也没听进去,因为最近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诡异事情越来越多,搞得我夜不能寐,身心俱疲。对什么事情也打不起精神,看什么也不顺眼,那个带黑框眼镜的姑娘如果认真端详端详,长的还是很耐看的,但我偏偏一下就想到前些年看过的一部电视剧,叫什么来着,哦,对,丑女无敌,和里边的女主那叫一个像。再说那个女神级别的女生吧,五官精致,发黑齿白,该挺的挺,该翘的翘,个子不高不矮,身体比例一级棒,娇滴滴,甜蜜蜜的模样,一看就具备能把N多男人身体掏空的潜质,但我呢,就是提不起精神来,对她们视而不见,感觉她们索然无味。而连我自己都颇感意外的是,我似乎对那个兼具抠脚大汉气质的胖学员很是好奇,想立马和他坐下来细聊一番,因为我分明注意到,不知是他故意的还是忘了系扣子的半袖T恤内,坦露出来的肌肤上有黄豆粒大小的色斑,那色斑的颜色,和我自己身上这些天长出来的完全一样!
他奶奶的,究竟是什么情况?我心里这样想着,难道这胖胖的家伙也和我一样倒霉?但貌似这货毫不知情,不知道他有没有症状,不管怎么说,下课务必逮住他问个究竟。
我心里想着,手可没闲着,双手捧在眼前的是一本破烂不堪的旧式笔记本,密密麻麻的全是英文,有的字迹已经无法辨认,有的一连被撕去好几页。这本厚厚的笔记本前半本,在它的每一页都粘上了标签,其实就是每页的右侧都用双面胶黏住一张便签,崭新的便签和污黄破烂的日记稿形成强烈的对比,便签上是翻译过来的汉语,重点、残缺或有疑问的部分还用粉色彩笔做了标注——这显然是我现任女朋友的杰作,尽管她在本市的外国语大学刚读大二,但翻译这本英文日记的难度为零——在我这个外行人看来,除了残缺的单词或断片儿部分外,已经翻译的非常专业了。
说到我这个现任女友呢,其实我们刚认识差不多三个星期吧,还不是很“熟”,为什么要加引号呢?因为我还搞不清熟与不熟的界限。和我前任女友相比,她虽然聪明绝顶,但在那个方面完全是慢热保守型的。提到我前任,我立刻想到一个小家电用品:“热得快”,我们认识第一晚就给我过了扒衣见君节,真是给我爽大发了,可惜热得快,凉的也快……而我又想到了我的前前任,那女孩呢,什么都好,尤其爱穿我喜欢的迷你裙,就是胸型不佳,是最不讨喜的木瓜奶,在我左思右想,百般犹豫之后,还是毅然决然地与其分了——到现在还偶尔接到她的恐吓电话,咒骂我不得善终……而我的前前前任、甚至前妻呢,以后再说吧。总之呢,凭借着卓越的外表,在这个看重颜值的社会里,顺理成章地,我与诸多女孩都有过交集,但你不要鄙视我不专,因为曾经我一度认为,上帝给了男人征服女人的神器,如果长期闲置不用,那将是对造物主极大的不尊重。
叮叮叮叮……讲师敲响了桌子上的铃铛,把我从回忆中拉回现实。我立刻觉得原来拥有的无忧无虑、肆意妄为是那么美好,现在我身上生出的这五枚色斑像五指山一样,压得我老孙喘气都困难。我迫切地想从那本英文日记本中找到答案,但欲速则不达,许多天以来终究一无所获,心情极为压抑,根本没心思上班,恰好公司合作的咨询培训企业有这个培训,反正又不用我花钱,索性我就来了,总比坐在办公室工位上发呆好一些。
接着说我的愤懑之处,身体生了诡异的色斑,我为什么不去医院,而先要从这个英文日记本中寻找答案呢?还得从这个日记本说起。
这个老旧的日记本的第一任主人是我的祖父,一个地地道道的美国人,我长这么大,从来未曾谋面。而我的父亲始终声称在他6岁的时候,我的祖父就已经去世了。据他回忆,祖父年轻时是一名美国海军陆战队成员,上世纪60年代初,被美国国防部下属的美国海军部派往非洲扎伊尔地区执行秘密任务,但一去不复还,杳无音信。直到1969年,祖母收到美国海军军方的书面确认函,证实祖父已经在1967年的一次任务中意外身亡。当年31岁的祖母带着一双儿女万念俱灰,无奈只能把大儿子,也就是我的父亲,送往中国的亲戚家,小女儿寄托在美国一个中产家庭中,自己一个人不知所踪。关于祖母抛弃骨肉的行为,父亲早年始终无法释怀,所幸后来终于查明真相,也理解了母亲当年的苦衷,个中原委先按下不表。
我父亲到中国时只有6岁,对美国的记忆很少,在中国生活了11年之后,彻底被中国化,娶了一位中国女子为妻。次年,也就是1981年的时候,我出生了。得益于父母为我铺的一条条通天大路,学前班、小学、初中、高中甚至到大学毕业就业,我始终一帆风顺,却也波澜不惊,虽然父母给与了我很多,但我与他们的感情只能说很一般。26岁那年,我像遵从父母给我的其他选择一样,一如既往地服从他们给安排的一门婚事,和一个此前只见过几面、还算漂亮的女孩结婚了。但万没想到的是,这婚姻,完全将我的生活带入到了匪夷所思的境地。
我的妻子叫莫妮卡,起初我曾一度亲切地称她莫莫,后来却再也不敢叫了。在我眼里,她与以往我交往过的那些女孩儿不同,而且越来越神秘,甚至有种无法征服的挫败感。
婚后不久,有一件事让我十分奇怪,百思不解。就是每次床笫之欢时,莫妮卡都强烈要求我不戴TT,还给出了我听过的最冠冕堂皇的理由:
“那液体里一定带着你的快乐、你的痛苦、你的荣耀,我要全部拥有它们,因为我是如此的爱你……”
期初我并没当回事,以为就是女人追求刺激的一种表现,直到有一次,当我和莫妮卡即将冲上性的顶点的一刹那,我再次忍不住问她怀孕怎么办的时候,她从“给我……”“给我……”“给我……”的叫喊声中,给了一个让我当时莫名其妙的答案:
“我永远不会怀孕”。
事毕,我一边擦拭自己,一边隔着卫生间的门调侃了她一句:
“你刚才说的不会怀孕是真的假的啊,真的话我可要退货了啊,哈哈”。
和平常一样,卫生间花洒的水流声一刻钟才止,她出来后对着在客厅沙发上看球的我说:
“尔斯,我想,我们该谈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