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梦微尘 第2章 发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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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都在羡慕我,不仅仅是差不多每天五元钱的消费力,二十一寸进口大彩电,大几百元的儿童三轮车。
我猜最重要的,是我的家。如藤与树那样子的,在百年老杨树的树荫下,巧然以砖瓦盖造出一个裙子,绿树如茵中,房子里时不时传出我的没心没肺的【巧笑嫣然】。
无论从房门走出去,或者在被父母工作时反锁在家里再从老杨树的怀抱下,仿佛轻功梯云纵那样子自树干里钻出来……
我总是那样子的,像个小精灵,就是那种,仿佛童话故事里亲近自然能与万物友善的小德鲁伊。
所以我被羡慕了。
至少在某一些小女孩的心思里,她们那终日热爱幻想的小脑瓜中,我一定就像是从童话故事里走出来的……精灵……
--直到许多年后,我才搞懂一件事,女孩子幻想的不是精灵,而是【王子】……
至少起初我是这样想的。直到那一只小鞭炮在手心里炸开,……我想就算是妖孽也无法洞彻我其后心理的变化,我那之后被炸醒后萌生的第一个理想:不是做大侠,尽管我一直活的很像样。奇葩,连我自己都觉得匪我所思,我竟然要娶一个女孩为妻,之后用一生的时间去呵护,来照顾她,爱护她,陪她白头,伴她终老。
这绝对不是一件可以对任何人说的我的秘密。不仅仅是父母、同学、老师,也包括那种命题作文样的“我的理想”。
至于女孩……
我从小出生的地方,身边同龄的女孩家庭几乎清一色的都是警察子女或者军政子女,别看在我这样的市中心地段出生的孩子本来就没几个人,谁叫是寸土寸金的市中心呢。
我一般不把她们当做女孩看,而是那首歌里描述的“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的手里边。”
在我眼里,这些孩子的身份,清晰烙印着,她终将是一名警察的样子。
我不一样,我家祖上三代乃至四代都是工人家庭,是标准的最光荣的工人阶级,我姥爷还是从解放前就已经在钢厂担任高级技术工程师的高级工人。
像孟泰那样,当年解放后,在欧国撤离所有技术人员烧毁所有技术资料后,勤勤恳恳从满地捡螺丝钉开始,一步步把已然瘫痪的钢厂,重新赋予可以长久生存生态的运营,这才完成了生产力的接岗与蜕变。
尽管我姥姥(也就是外婆)的确任职在市中心居委会担任了很多年的居委会主任。
当时好像经常有人挂在嘴边的“崔主任好,崔主任好。”
如此说的人有很多,也包括诸如:市长及其夫人,公安局长及其夫人、……等等。
曾有人如此总结过:在纪元60-80年代的这一段磨难诸多的岁月里,一个城市里最牛气的不是一市之长的市长,而是市中心这个城市圆心里的居委会主任。
碰巧,这人呐,是我亲姥姥。
嗯哼。
所以从来只有别人走进我的生活,我根本不需要走进别人的人生。
有一个女孩不太一样,尽管在我依然稚嫩的小脑瓜子里,除了那只光泽好看的马尾辫……这货竟然是个女人?
许多年里,我始终这么想的,直到未来小学三年时,那一场像是忽然被人撕去尾页的乐谱,杳去无踪。
当然,最初的开场一点也不好,丝毫没有唯美可言。尽管她事后多次向我解释,那并不是我们的第一次相见场景。我们是在父母的身边玩乐时,因为相隔一米远的小巷弄,同为邻居,而在父母寒暄里,互相认识的。
可我才不信呢。说真的,父母在我眼中,除了给我钱和给我做饭以及回家看电视睡觉外,毫无其他功能。
嗯,对了,母亲有台缝纫机,能给我做小衣裳,包括西装。
但这都是极偶尔的时候,在父母带着我出门去公园游玩的时候。
而往往在父母身边时,所有的发生都让我几乎毫无记忆。
我感觉自己亦步亦趋的就像是扮演着洋娃娃的行尸走肉。而父母可能更觉得我是“拖油瓶”。
假如不是有养老送终这样子人生重要结尾的使命责任。我十分怀疑,我就是父母日夜娱乐里,偶然且十分意外诞生出的“副作用产品”,或许是“负作用”更恰当点。
不然我爹怎么会把打我这件事努力做好到超越工作事业的程度?
我绝对敢对天发誓,我爸一个月里用来打我揍我的时间,绝对超过了他在单位工作的力气内容。
知道我父亲这时候在企业里的工作内容是什么吗?--铁路队!专门几个人扛起火车道铁轨去铺筑铁路的那种有大力气的狠人!
他竟然把揍我做的比去工作还认真。
……都说真正练功夫的人都是从挨打学起来的。
就我这挨打如同上班一样的平均每天几小时,嗯,我绝对有理由相信,我确实是个功夫大侠。
一般人的孩子,遇见我爹这般,估计早被打死了。
“啊----!爸爸,我错了!”我在嚎啕大哭,是的,基本每次被父亲揍的时候,我都是哭喊着的,台词也每次都差不多。至于悔改之心?
淘气这种事,也就是贪玩、胡闹、聪明、闯荡、爱冒险、喜欢爬高、偶尔跑去火车道抓蜻蜓……
这,根本就悔改不了的事情。
哎,这也是我成长的烦恼。
父亲打我,其实除了能强健我的体魄,其他根本没用。
所以,在我父亲打我的岁月里,我早已说过无数次的谎话,就比如这一句:爸爸,我错了。
做梦去吧!
--啪!
我最心爱的,从公园里买回来的泥娃娃,脑袋用弹簧连接着,可以一晃一晃的小泥人,被我爸,狠狠一摔,在我面前,毁灭了。
那感觉就像是杀人,或者被杀,我的心,那一刻猛就是一疼,对心爱之物的不舍,而很快我就想清楚,并且身体力行的,我这一生其后经年,再没有所谓的“心爱之物”。
而这直接造成我不爱家的坏毛病。在我看,家就是个可以一砸就消失掉的东西。
毕磊!--这个绝对是巾帼不让须眉的美女“假小子”,就在那一个外面烈焰滚滚烧白了天空的下午,将一只脑袋从窗户外探进来,我们的第一次相遇,就是如此出现的。
她对我露出个绝对是幸灾乐祸又很小大人的微笑,接着在同样把微笑看向我父亲这个对我殴打还要毁了我心爱之物的罪魁祸首,我完全可以想象,她当时绝对是把我父亲当成游戏里终极关卡大恶魔来看待的。
说真的,如果不是因为这是我亲爸!……我也想这么看待。
不得不说,她很勇敢。
“叔叔,那个摔坏的小泥人脑袋,好好玩,能给我么?”
毕磊,就这样一脚钻进了我的房子里,我的人生里。
有人说,这就叫做,青梅与竹马。
但在我而言,她至多算是青梅。
竹马,是另一个叫做马宝的家伙。
而我们,可以成为发小儿最特别的特征是:
我们生在同年里。
小小的枝丫在老树的呵护下,安然的长大着。
像我,
像我们。
我猜最重要的,是我的家。如藤与树那样子的,在百年老杨树的树荫下,巧然以砖瓦盖造出一个裙子,绿树如茵中,房子里时不时传出我的没心没肺的【巧笑嫣然】。
无论从房门走出去,或者在被父母工作时反锁在家里再从老杨树的怀抱下,仿佛轻功梯云纵那样子自树干里钻出来……
我总是那样子的,像个小精灵,就是那种,仿佛童话故事里亲近自然能与万物友善的小德鲁伊。
所以我被羡慕了。
至少在某一些小女孩的心思里,她们那终日热爱幻想的小脑瓜中,我一定就像是从童话故事里走出来的……精灵……
--直到许多年后,我才搞懂一件事,女孩子幻想的不是精灵,而是【王子】……
至少起初我是这样想的。直到那一只小鞭炮在手心里炸开,……我想就算是妖孽也无法洞彻我其后心理的变化,我那之后被炸醒后萌生的第一个理想:不是做大侠,尽管我一直活的很像样。奇葩,连我自己都觉得匪我所思,我竟然要娶一个女孩为妻,之后用一生的时间去呵护,来照顾她,爱护她,陪她白头,伴她终老。
这绝对不是一件可以对任何人说的我的秘密。不仅仅是父母、同学、老师,也包括那种命题作文样的“我的理想”。
至于女孩……
我从小出生的地方,身边同龄的女孩家庭几乎清一色的都是警察子女或者军政子女,别看在我这样的市中心地段出生的孩子本来就没几个人,谁叫是寸土寸金的市中心呢。
我一般不把她们当做女孩看,而是那首歌里描述的“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的手里边。”
在我眼里,这些孩子的身份,清晰烙印着,她终将是一名警察的样子。
我不一样,我家祖上三代乃至四代都是工人家庭,是标准的最光荣的工人阶级,我姥爷还是从解放前就已经在钢厂担任高级技术工程师的高级工人。
像孟泰那样,当年解放后,在欧国撤离所有技术人员烧毁所有技术资料后,勤勤恳恳从满地捡螺丝钉开始,一步步把已然瘫痪的钢厂,重新赋予可以长久生存生态的运营,这才完成了生产力的接岗与蜕变。
尽管我姥姥(也就是外婆)的确任职在市中心居委会担任了很多年的居委会主任。
当时好像经常有人挂在嘴边的“崔主任好,崔主任好。”
如此说的人有很多,也包括诸如:市长及其夫人,公安局长及其夫人、……等等。
曾有人如此总结过:在纪元60-80年代的这一段磨难诸多的岁月里,一个城市里最牛气的不是一市之长的市长,而是市中心这个城市圆心里的居委会主任。
碰巧,这人呐,是我亲姥姥。
嗯哼。
所以从来只有别人走进我的生活,我根本不需要走进别人的人生。
有一个女孩不太一样,尽管在我依然稚嫩的小脑瓜子里,除了那只光泽好看的马尾辫……这货竟然是个女人?
许多年里,我始终这么想的,直到未来小学三年时,那一场像是忽然被人撕去尾页的乐谱,杳去无踪。
当然,最初的开场一点也不好,丝毫没有唯美可言。尽管她事后多次向我解释,那并不是我们的第一次相见场景。我们是在父母的身边玩乐时,因为相隔一米远的小巷弄,同为邻居,而在父母寒暄里,互相认识的。
可我才不信呢。说真的,父母在我眼中,除了给我钱和给我做饭以及回家看电视睡觉外,毫无其他功能。
嗯,对了,母亲有台缝纫机,能给我做小衣裳,包括西装。
但这都是极偶尔的时候,在父母带着我出门去公园游玩的时候。
而往往在父母身边时,所有的发生都让我几乎毫无记忆。
我感觉自己亦步亦趋的就像是扮演着洋娃娃的行尸走肉。而父母可能更觉得我是“拖油瓶”。
假如不是有养老送终这样子人生重要结尾的使命责任。我十分怀疑,我就是父母日夜娱乐里,偶然且十分意外诞生出的“副作用产品”,或许是“负作用”更恰当点。
不然我爹怎么会把打我这件事努力做好到超越工作事业的程度?
我绝对敢对天发誓,我爸一个月里用来打我揍我的时间,绝对超过了他在单位工作的力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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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竟然把揍我做的比去工作还认真。
……都说真正练功夫的人都是从挨打学起来的。
就我这挨打如同上班一样的平均每天几小时,嗯,我绝对有理由相信,我确实是个功夫大侠。
一般人的孩子,遇见我爹这般,估计早被打死了。
“啊----!爸爸,我错了!”我在嚎啕大哭,是的,基本每次被父亲揍的时候,我都是哭喊着的,台词也每次都差不多。至于悔改之心?
淘气这种事,也就是贪玩、胡闹、聪明、闯荡、爱冒险、喜欢爬高、偶尔跑去火车道抓蜻蜓……
这,根本就悔改不了的事情。
哎,这也是我成长的烦恼。
父亲打我,其实除了能强健我的体魄,其他根本没用。
所以,在我父亲打我的岁月里,我早已说过无数次的谎话,就比如这一句:爸爸,我错了。
做梦去吧!
--啪!
我最心爱的,从公园里买回来的泥娃娃,脑袋用弹簧连接着,可以一晃一晃的小泥人,被我爸,狠狠一摔,在我面前,毁灭了。
那感觉就像是杀人,或者被杀,我的心,那一刻猛就是一疼,对心爱之物的不舍,而很快我就想清楚,并且身体力行的,我这一生其后经年,再没有所谓的“心爱之物”。
而这直接造成我不爱家的坏毛病。在我看,家就是个可以一砸就消失掉的东西。
毕磊!--这个绝对是巾帼不让须眉的美女“假小子”,就在那一个外面烈焰滚滚烧白了天空的下午,将一只脑袋从窗户外探进来,我们的第一次相遇,就是如此出现的。
她对我露出个绝对是幸灾乐祸又很小大人的微笑,接着在同样把微笑看向我父亲这个对我殴打还要毁了我心爱之物的罪魁祸首,我完全可以想象,她当时绝对是把我父亲当成游戏里终极关卡大恶魔来看待的。
说真的,如果不是因为这是我亲爸!……我也想这么看待。
不得不说,她很勇敢。
“叔叔,那个摔坏的小泥人脑袋,好好玩,能给我么?”
毕磊,就这样一脚钻进了我的房子里,我的人生里。
有人说,这就叫做,青梅与竹马。
但在我而言,她至多算是青梅。
竹马,是另一个叫做马宝的家伙。
而我们,可以成为发小儿最特别的特征是:
我们生在同年里。
小小的枝丫在老树的呵护下,安然的长大着。
像我,
像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