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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都往事【工作笔记】 第135章 尽职调查

    在总行开会期间,晚上延兵会过来了。他和很多省行法律处的一把手很熟,尤其是天津分行的胡处长,福建分行的王处长,山东分行的葛处长,还有深圳分行接替黄处长的时任张处长。

    这些人,梓涵都不熟悉。

    因为之前总行法律部的会议,都是延兵去参加的,邓处特别不喜欢这种热闹的场合,所以遇到总行系统内举行的会议,她都会让延兵去,延兵又是干办公室出身,天生好交际,所以,一来二去就和这些分行的法律处处长比较熟。

    这次梓涵过来,他就约了胡处和王处过来,他们几个人出去喝茶聊天,谈天说地,但这些都是梓涵不感兴趣的话题。因为这个时候梓涵还一直操心自己毕业论文的内容,所以他们聊天时候梓涵基本上不怎么搭腔。

    系统内同行之间的确应该多交流、多走动的,但梓涵只想到自己手头的事情,其他的东西想不到,而且主观上也懒得这样想。

    和延兵一起参加总行一把手岗前培训的,还有当时新提拔的商洛分行李晓平。第二天晚上他和延兵过来,约上省行的李强副行长,他们几个人就去附近的萨拉伯尔吃韩国烧烤,喝韩国清酒。

    吃饭的时候,延兵还约了总行人力资源部干部处的马处出来一起吃饭。

    席间,马处问李行长:“海南行目前缺少一把手,你有没有兴趣过去?我知道目前只有两个人表达了意向,但是总行领导似乎都不太满意,如你李行长愿意过去,我可以帮助说说。”

    对于海南,梓涵一直都有很好的印象。但是自从千禧年王黎明涉嫌犯罪潜逃国外以后,这个行好像一蹶不振,总行派过去的干部很多,但是这个行发展是举步维艰。

    不过梓涵想,如果李行长过去担任一把手,梓涵当然就可以过去好好地玩玩,毕竟李行长是自己的主管领导。

    “算了,总行找过我,我父母年龄大了,需要照顾,就不考虑了。”李行长平静地说道。

    “这多可惜啊!李行长,考虑一下?您过去的话,我们过去旅游就方便了。”

    对于梓涵说的这种无厘头的话,李行长只是笑了笑。

    一般情况下,如果表示与上级的密切,在你的上级领导调任其他岗位时,特别是调任外省,你应该表示追随的想法,而不是揩油的念头。所以,梓涵说出这种话,显得就比较脑残一些,好在李行长可能也不愿意和梓涵计较这个,不过对此他也确实懒得说什么。

    这两年的时间,工作方面,梓涵和主管的行长接触的多了一些,也主动了一些。这次梓涵和李行长一起过来开会,其实可以谈得更多一些,不应该仅仅拘泥于日常的汇报工作,找领导签字、审批。

    但是,他确实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所以如果不是延兵他们两个人约行长出来吃饭,梓涵恐怕就只会躲在宾馆写自己的毕业论文。

    人情世故方面,和延兵相比,梓涵确实逊色太多了。言谈举止方面,他也经常欠考虑,恐怕作为领导看到属下是这样的朽木不可雕也,也只能是表示无奈。

    谁都没有义务教你如何做人,如何说话,如何思考,像梓涵这样悟性不高的人,需要有高人的不断点拨。

    在这个方面,梓涵和王思哲相比也逊色不少。

    他此时已经借调到总行人力资源部工作,他的论文导师又是清华大学管理学院的党委副书记,这种经历已经和梓涵拉开了差距,虽然此时梓涵已是副处长,而他还是科级干部,但成功不分先后,路遥知马力。

    回到省行,梓涵只是把总行要求做尽职调查的事情形成了书面文件,拟定了一个通知下发全辖各部门、分支行,按照总行有关文件提到的,在这个通知里强调:要求各级一把手亲自负责,切实做好这次上市前的尽职调查工作。

    如果一纸文件就可以解决的事情,恐怕这世界上就没有难事了。

    李行长看了文件,把梓涵叫过去问了几个问题:上市前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内容,一把手知道吗?你觉得还应该做哪些具体的说明?你们部门对于这项工作怎么分工的?收集汇总文件资料的时间表做好了吗?

    梓涵知道,他虽然把总行这次会议精神通过文件传达了,但是,接到文件后,各个部门、分支行如何理解,他恐怕一无所知。

    梓涵一厢情愿地认为,大家都知道上市前尽职调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但是,法律处仅仅发发文件,然后把资料收上来,再转给总行,这恐怕太过于简单了。

    李行长这样说,通过问问题的方式,其实就是在提醒梓涵:你想问题太简单了。

    甚至他可能觉得,如果这样发文件,事情将无法如期完成。

    正确的操作思路应该是:将总行的会议精神汇报给省行所有行领导,再由行领导牵头,法律处负责召集一次由各部门、分支行一把手参加的会议,传达文件,并由省行的一把手对他们提出指示,引起各部门的重视,然后再由法律处负责收集整理资料、解答疑惑、解决具体问题。

    各部门的执行力参差不齐,如何协调和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使这样一个边缘化或者至少是“非主流”的部门发出的要求得以贯彻落实,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法律处内部的分工,梓涵已经做好,时间汇总表他也做了出来,这些处室内部的事情好协调,但是让他去对各部门、分支行一把手发号施令,他目前的确没有这个胆量,更没有这个经验。

    后来,针对这个事情,梓涵和延兵在电话里交流了很多次,延兵提出了很多具体的意见。考虑到大家都是第一次搞这种事情,不宜过分苛刻要求,所以,他们这个部门将承担这项工作更多的内容,对于今后可能发生的问题,做好预案。

    律师事务所要求的尽职调查内容涵盖各个方面,好在同时进行尽职调查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于上市的要求也非常详细、非常具体,有些内容和律师事务所的尽职调查是重复的。

    但是,与会计师事务所对接的财会处布置这项工作的方式,是直接召集各部门和分支行一把手开了会,徐行长做了指示,并要求将完成会计师事务所尽职调查工作的成果,作为年度考核一把手业绩的一个方面,这样就足以引起了各部门一把手的高度重视。

    既然财会处已经做了这项工作,法律尽职调查的内容应该比财务方面的东西少一些,简单一些,对于资料收集方面的工作,完全可以互补。

    所以,针对上次文件内容,梓涵又陆续发了几个说明。这些都是操作性的文件指引,对于各分支行一把手来说,这些具体的操作显然不属于他们关心的范畴。于是,一把手会将这些工作甩给副职,自己去抓其他“大事”了。